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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中心管理制度.docx

实训中心管理制度

实训中心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

(一)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对本中心的教学、科研、生产及日常事务负全面责任。

2、统筹安排中心的各项工作,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教学等各项工作任务,抓好中心的各项安全工作。

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控制关键要害部位,及时落实安全措施,整改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负责对外关系,扩大经营组织,负责工艺性外委协作、产品零件的外委外购合同,承接外来加工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的核查或审批。

4、根据本部门承担的生产实习、生产任务、科研任务,制定中心的发展规划。

5、根据教学大纲安排,做好每学期的生产实习、科研、生产工作计划的审核,负责指导本部门人员完成工作计划,科学合理的分配工作任务,并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根据生产的具体情况,做好材料及消耗品的购置计划的审批。

组织核定设备的维修保养计划,定期组织对中心的物品进行清点,对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进行监察。

7、负责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认真抓好本部门人员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人员的培养规划,组织安排指导教师的业务提高与培训工作。

并按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做好考核工作。

9、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及时处理好生产实习教学和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实训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贯彻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根据学期教学计划和中心内各项任务的要求。

2、负责制订教学计划,实习教学的组织和实施,实习经费的预算,实习过程的监督检查,教学设备使用和日常保养情况监督检查。

3、负责与分院教务科的沟通。

4、搞好实习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提高教师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学管理队伍。

并负责制订教师的业务提高规划。

5、制定和完善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实现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现代化。

6、完成实习教学资料归档工作,为评估提供准确详细的资料,完成实习教学、师资等信息的记录、统计、分析工作,为领导提供数据,及时上报。

7、组织教学建设、教学质量调查和评估工作。

8、对中心实习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与学生签订好安全协议,对违反安全生产条例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9、负责学生的技能鉴定的组织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三)生产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贯彻上级有关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根据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和中心内各项任务的要求,负责编制生产作业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和考核。

2、根据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负责编制本部门生产技术准备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

3、加强统一指挥,组织并领导生产调度工作,定期召开生产作业会,严格按生产作业计划进行督促、检查,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平衡,搞好均衡生产。

4、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并督促贯彻执行。

5、加强在制品、工位器具和工模具管理,定期组织抽查、盘点。

6、负责办理工艺性外委协作和产品零件的外委外购合同的拟订和小额合同的签订,承接外来加工任务。

7、负责车间的设备维修的组织及设备使用情况监督工作,有权制止任何可能造成设备有不良影响的操作行为。

8、根据生产计划和生产需要,采购等有关部门,提出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并检查其完成情况。

9、组织安排本部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10、做好生产作业统计工作,按时填报生产报表。

11、完成上级临时布置的其他任务。

(四)科研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持科研部的全面工作。

2、负责主持制定中心科研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制定实施科研、科技开发等规章制度;负责年度科技统计工作。

3、审查、检查科研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4、组织攻关力量做好以科研项目为主的各类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做好企、事业单位的委托研究开发项目的争取及实施工作。

5、负责科研部的管理、评估、调整以及科研机构的建设方案和计划的制定;配合科研处做好科研业务的工作。

6、负责中心科研成果的管理,组织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申报奖励、申请专利及其它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负责审核科研工作量。

7、负责中心科技开发、科研生产联合体的组织管理工作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以及科技咨询服务工作。

审查和报批各种科技合同,检查、督促科技合同的执行。

8、负责科研项目及科技成果的密级审定,做好科技档案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9、负责中心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校校刊的征稿和组稿、编辑报送。

负责组织科研成果展览及科技宣传报导。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做好中心的生产记录的统计、财务账目管理、采购管理、对中心的生产进行成本核算。

2、做好中心的日常文书档案及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向主管领导上报有关报表。

3、负责处理中心的日常事务工作,做好中心的有关文字材料的汇总。

负责安排节假日值班工作。

4、负责中心的车辆管理和调度。

5、负责中心的网页制作、设计、更新工作,根据中心的实际情况做好网页的更新、管理。

6、负责中心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所有人员遵守中心的安全生产制度。

有权对违反中心安全生产制度的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并将实际情况及时汇报给中心领导。

7、负责中心对外培训的组织及联系工作。

8、负责中心的考勤工作,负责中心的安全四防工作,做好对更夫收发员的管理。

9、对中心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管理和督促检查。

10、车间的文化建设。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及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2、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没有参加安全教育的学生不得进行实习。

遵守操作规程,不出事故,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学生要及时进行教育,对不服从教育者应暂时停止其实习,并上报给实训部负责人。

3、负责授课班级学生实习指导工作,负责对实习学生操做技能进行全面考核。

4、指导教师负责在生产实习前准备实习用具、材料。

5、了解设备工作情况,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完好运行。

6、严格按教学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减少消耗,提高教学质量、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7、认真做好机床的使用记录,做好刃具的消耗记录,负责保管生产用品,切实做好物品的防锈、防磕碰伤等工作,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物品的损伤,要根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罚。

8、负责按保养规程切实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

9、工作结束时,指导教师要对设备、工具等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损坏及时上报处理。

搞好清洁卫生和设备擦拭保养,并负责门、窗、水、电、火方面的安全工作。

10、实习指导教师除在规定休息时间外,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1、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努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做到耐心细致,百问不厌,有问必答。

12、按学院的教学要求做好各种教学文件(如:

教案、教师日志、设备使用记录、实习笔记等)的编写(填写)和保存工作。

13、数控加工实习指导教师要能够熟练掌握至少一种CAD/CAM软件进行编程并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14、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七)库房管理制度及库管员岗位职责

1、所有物品,不论购入、销货退回等,均应经库管员检验后始得入库。

2、库管员应将每项进库的物品,限于翌日清晨以前详加验收后,列记物品型号入账,凭以控制每件物品的性能。

3、物品的验收,应依有关的订购单、提货单、验收单等所列的品名、型号或规格办理验收。

如发觉型号、规格不符、附件短少、数量不符、物品破损或性能变质时,最迟应于收货次日通知采购员办理。

4、因使用、借用、调货等而重新入库的物品,于交回时应保持领用时的状况(消耗品除外),若有损坏,应由库管员会同有关领导鉴定修护费用后,由领货人照价赔偿,若附件遗失或不全时,则应由领货人依据物品价格赔偿。

凡属消耗品(材料、环保用品及用后无残留的物品除外)领货人应将残留物(如:

钻头柄等)交回,并由库管员定期会同有关领导进行核销。

5、任何出货,库管员均应于出货当日将有关资料入账,以利存货的控制。

6、各单位人员向库管员领货时,应在仓库的柜台办理,不得随意自行进入仓库内部,库管员有权拒绝任何人擅自入内。

7、出货人于物品领出时,应同时要求库管员详予检查物品的性能、品质及附件是否优良或齐全,否则概以完整论。

8、物品领出后,严禁出货人擅自将所领出的商品移转给其他同仁或其他单位。

9、库管员应负责整理该仓物品的出货、储存、保管、检验及帐务表报的登录等业务。

10、库管员对于所经管物品,以利于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11、物品应考虑其忌光、忌热、防潮等因素妥为存放,仓库内部应严禁烟火,并定期实施安全检查。

12、各库除库管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

13、库管员对于所经管的库存物品应予严密稽核清点,各库随时准备接受主管部门或财务稽核人员的抽点。

14、每年年终,仓库应会同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共同办理总盘点,盘点时必须实地查点物品的规格、数量是否与帐面的记载相符。

15、盘点后应由盘点人员填具盘存报告表,如有数量短少、品质不符或损毁情况,应详加注明后由库管员签名负责。

16、盘点后如有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由库管员呈现中心总负责人核准调整,若为保管责任短少时,则由库管员负责赔偿。

17、直接保管物品的库管员变动时,应由中心总负责人查验库存物品的移交清册后,再由交接双方会同监交人员实地盘存。

18、凡物品的进货如系新购,则采购单位应负责将有关的订购单、提单、或验收单、价目单等交库管员,由库管员凭以验收登帐。

19、库存任何物品的出货,一律限由领货人出示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准的"物品领货单"作为出货的凭单。

20、库存物品经出货后,库管员应于当日凭领货单上的记载登入登记簿中有关的记载栏内,作为该物品去向的追踪。

21、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八)物品采购管理制度及采购员岗位职责

1、采购物品时必需要“货比三家”,选择最适合的商家进行采购,并要确保质量,价格合理。

2、物品的采购要持经中心总负责人批准的采购单进行物品的采购。

3、采购人员要经常深入采购市场,熟悉常用物品的种类、性能、价格,了解采购行情,掌握采购信息。

4、采购的物品,如规格、数量、质量等与采购单不符的要坚决退换。

5、采购的物品,必须经使用单位负责人或使用者与库管员共同验收才能入库,入库时填写入库单。

由库管员签字,否则不予报销付款。

6、如需采购物品专业性较强或一次采购金额较大时,采购员应会同使用单位负责人或使用者一起完成采购活动。

7、采购员要及时完成采购任务,保证教学和生产的顺利完成。

8、对需要外协的工件要找好外协单位,保证质量,保证工期。

9、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项目外协加工的价格,深入实际,完成外协加工的任务。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

(九)设备维修工岗位职责

1、根据上报的维修申请进行机床的维修,对所发生的故障要问明情况并做好记录。

2、对未经领导批准的维修申请不能进行维修;因事故造成的故障在事故没有处理完之前不能进行维修。

3、经维修后的机床要经使用者验收并出具验收文件后交付使用。

4、提高维修效率,保证不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

5、对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提出更换要求并上报。

6、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任何事故。

7、按机床的保养规程切实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监督工作,发现故障要及时上报。

8、强电维修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维修工作,以避免触电事故发生。

9、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十)综合部管理干事工作职责

1、在综合部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系教学服务工作。

2、负责各种档案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

3、负责员工工作量(课时、工时)统计,按时上报;完成其它各类报表。

        

4、负责教师接受继续教育上报、下传工作。

5、负责文件的保管工作。

6、负责实训中心财务账目管理、现金收取及上缴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设备、实习和劳动场所管理规则

1、实训中心所有设备要指定责任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由思想作风好,责任心强,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实习指导教师担任。

2、所有设备必须建立设备台帐,大型及贵重设备要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档案应包括:

设备的出厂资料,从购置到报废整个寿命过程中的管理、使用、维护、校验等记录。

3、每台大型设备都必须逐台制定操作规程,专管人员必须作好日常保养工作,定期进行检验检修,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操作规程和使用注意事项等规章制度要放在设备上或附近。

对新投产的设备,要在设备投入使用前15天制订出使用、维护规程,并下发执行。

4、实训中心设备及工具一般不借出使用,必须借出时要经中心领导批准,并要严格履行手续,进行登记。

归还后要进行设备检测。

5、设备使用人员必须事先经过培训和考核,证明确已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能。

相关指导教师以外的其他教师不经培训不准单独使用设备,贵重设备必须在专管人员协助下使用。

7、发生设备损坏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对隐瞒不报造成损失者,给予处分。

对管理不善、保养不良、使用不当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分

8、对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者,经相关部门鉴定后,追究其责任。

9、用电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电气设备应有可靠的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10、实习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11、雇请外单位人员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领导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12、对所有设备按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分为完好设备和非完好设备,并分别制订具体考核标准。

生产设备必须完成技术状况指标,即考核设备的综合完好率。

并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岗位。

13、每台设备都必须制订完善的设备润滑图表和要求,并认真执行。

要认真执行设备用油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点),保证润滑油(脂)的清洁和油路畅通,防止堵塞。

设备润滑图表的内容规定润滑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规定每个加油点润滑油脂牌号;规定加、换油时间;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设备各部润滑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14、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日志中详细记录。

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缺陷扩大。

15、要正确划分设备类型,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

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16、两班或三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内容包括:

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17、设备使用中,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任何人不得随意拆掉或放宽安全保护装置等。

18、新设备投入使用前,要由专业主管领导布置贯彻执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规程要发放到有关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以及维修巡检人员人手一册。

19、各班组要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认真学习规程,设备专业人员要向操作人员进行规程内容的讲解和学习辅导。

20、设备操作人员须经组织的规程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1、外来人员不经允许一律不准进入实训车间,进入实训车间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训中心的规章制度。

22、到实训中心进行临时性的教学、科研、生产等活动,须经中心总负责人同意,并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安排后方可进行。

23、一切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动用设备及工具,校外人员到实训车间实验、实习、须经总负责人批准并办理手续。

24、实习学员及在班的指导教师一律按要求着装和戴好标签。

25、实训中心内不得存放与实习无关的物品,更不允许存放个人物品。

26、要严格遵守安全、防火制度,认真负责,做好交接班工作。

27、车间内非指定位置严禁吸烟。

三、实训中心对外加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生产管理,有效地运用物料、人力、设备(机器、工具),并使之在时间上、数量上、空间上能适当地配合,以便提高生产效率提高质量,并降低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特制订此规定。

1、设备使用原则

实训中心所有的设备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原则上都可以作为对外加工使用,重点设备原则上由本中心人员操作。

2、对外承接加工任务的原则

(1)对外承接加工任务时,必须要进行成本核算,并保证接近市场价格,才能承接对外加工任务。

成本核算由生产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具体操作,并形成书面材料呈报上级领导审批。

其他任何人不准与客户私自商定价格和收取加工费。

(2)对外承接加工任务时,要订立合同或简明的书面式的约定(内容包括工程详细内容,是否由本中心供料,以及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验收检验标准、罚则、付款条件等资料)。

(3)合同签订实行三级审批制度,签订合同时要遵循以下程序:

每单金额5000元以内的合同由中心总负责人审批;每单金额5000—20000元的合同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处长审批;每单金额超过20000元的合同逐级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所有合同执行后都应上报学院有关部门存档。

(4)未经洽谈的项目,工件一律不准装夹加工,否则按干私活处理。

(5)加工成品件,对方未按合同付款或履行合同,不得私自取货,谁经手付货,谁承担责任(必要时包赔经济损失)。

(6)批量产品必须由专人负责清点数目并办理付货手续后,才能付货。

原则上夜间不准出货,必要时需请示中心总负责人同意才能进行。

3、操作者补贴及奖惩办法

(1)为了扩大业务范围,提高经济效益,实训中心鼓励所有职工对外联系生产业务。

对做出贡献者给予物质奖励,奖励的额度一般不超过利润的5%—10%,并待回款后进行兑现。

(2)在编教师的加工工作报酬:

1)单件生产任务,以工时折合课时进行计算报酬,每工作1个小时折合一个课时,不再乘系数,每课时的费用与上课教师相同。

周六、周日及夜班加班按正常工时二倍计算。

夜班超过4小时加夜餐费5元。

2)批量件生产任务,以计件方式计算报酬,单件报酬根据单件工时及技术难度由生产部负责人与中心总负责人共同确定。

批量生产实行生产线负责制,所发生的报酬由生产线负责人根据线上的操作者的工作情况进行分配。

(3)外聘人员及临时工的工作报酬:

1)根据其工作表现及所承担的工作技术含量进行商定。

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天8小时,完成基本工时发放基本工资。

2)事假、病假扣除当日的基本工资,周日及夜班加班时间,按加班时间二倍基本工资计算,夜班超过4小时加夜餐费5元。

3)临时人员批量加工,按完成生产定额计算工时、工资,没有基本工资。

(4)出现废品要根据出废品的工位扣除相应加工工时,哪一环出现问题哪一环负责,并给予原材料总价5%的处罚。

(5)坚决杜绝私活,违者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6)生产任务的下达,按加工方的图纸要求,由生产部负责人确定工艺及工时,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下达给操作者,工时以工时单为准,由操作者签字上报。

4、外加工机床收费标准

根据2006年10月份市场调研,结合我院的设备情况,经研究制定了具体收费标准,现行标准如下表:

设备名称

生产批量

附加条件

收费标准

备注

大隈数控车

批量

带料加工,自带刀具

50元/小时

批量

带料加工

60元/小时

单件小批

带料加工

80元/小时

普通磨床

批量

带料加工

15元/小时

单件小批

带料加工

20元/小时

数控电火花成型机

单件小批

带料加工

20元/小时

电极费用另算

数控电火花切割机

单件小批

带料加工

140元/小时

小加工中心

批量

带料加工,自带刀具

50元/小时

批量

带料加工

60元/小时

单件小批

带料加工

70元/小时

大数控加工中心

批量

带料加工,自带刀具

130元/小时

批量

带料加工

140元/小时

单件小批

带料加工

150元/小时

华中数控铣床

批量

带料加工,自带刀具

30元/小时

批量

带料加工

35元/小时

单件小批

带料加工

40元/小时

注:

(1)价格计算方法:

机床价格按十年折旧计算出每小时折旧价格+每小时电费价格+每小时人工费+机床的油类及冷却液等损耗费用+每小时利润+每小时刀具费用(客户自带刀具不加此费用),进口机床按十年折旧;国产按八年折旧。

(2)因零件加工难易程度适当调解价格。

(3)根据市场的价格的变化每隔一段时间要进行调整价格。

5、合同样本见附1

四、实训中心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一)学生实训行为规范管理

为提高实训中心学生实训管理水平,贴近生产实际,保证实训质量,决定实训中心学员实行军事化管理。

学生实习期间要继续严格遵守学院有关学生管理规定,在此基础上还要遵守如下规定:

1、实习前必须接受安全及文明生产教育,并接受安全及理论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不准参加实习。

2、进入中心前应在教室换好规定的工作服装,排队进入实训场地

3、上岗要求:

必须穿规定的工作服(自备),内层服装不准露出工作服外;佩带规定的名签;女同学戴工作帽(自备);车工、铣工配带劳保眼镜(自备);不准穿裙子、短裤、背心、拖鞋、高跟鞋等上岗;不准留怪异发型;不准佩戴首饰。

否则不允许进入中心实训,由学员所在单位带回,教育合格后经过中心批准方可进入中心。

4、实训期间,要严格听从实习指导教师指挥,不许做与实习内容无关的任何事情(如看小说、打电话、吃东西、打瞌睡、打闹等),一旦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对不听从指挥的学生进行严格处理。

严重者停止实习,由学员所在单位带回,由学员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教育合格后经过中心批准方可继续实训。

5、实习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半天之内由实习指导教师准假,1天之内由班组长准假,超过1天由教学实训部与由学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批准。

缺勤天数达规定时间以上者,不准参加技能鉴定,不予评定实习成绩。

视为本次(或本阶段)实习不及格。

具体办法见《实习生请假制度》。

6、实习过程中必须思想集中,严格遵守实训中心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如违反上述规定,出现任何问题或事故,后果自负。

7、要爱护国家财产,保管好实习工具,维护保养好机器设备,保证实习产品质量,并注意节约,超出规定的实习耗材,由学生个人担负。

损坏丢失工、夹、量具要按价赔偿。

将他人工具据为己有者,加2—3倍罚款,并给予纪律处分。

人为破坏设施设备,一经发现,除经济处罚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严重者停止实习,由学员所在单位带回,教育合格后经过中心批准方可进入中心。

8、实习学生必须在指定工位上进行实习,非上课时间或未经指导教师批准不得开动设备,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他人设备,更不得任意调整、开动车间其他机器设备。

若发生问题,必须保持现场,并立即请示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学生不按规程操作,而将设备、刀具损坏,必须进行相应的赔偿。

9、按时完成实习作业和实习报告,两次以上没有作业成绩者或没有实习报告者,实习成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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