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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国土资源局

元江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2009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

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玉溪市2009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玉政办电〔2009〕291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我局2009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按照“主动介入、跟进服务,用好政策、提升保障,不断创新、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以服务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首要目标,以严格监管保护资源为重要任务,以构建共同责任机制为工作主线,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国土资源管理目标任务。

一、土地管理

1.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制度并落实责任,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

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了(2006~2010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乡镇长是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统计、发改、财政、监察等职能部门保护耕地的共同责任,切实加强对全县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的督查检查和考核工作,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

目前,全县实际耕地保有量为38580公顷(57.87万亩),比耕地保有量目标责任34367公顷超421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1328公顷,与保护指标持平。

2.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为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国家和省、市、县的基础设施和重点工业建设项目,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项目和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的用地保障做好服务。

一是将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和县级以上重点建设项自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在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下,优先安排用地,重点予以保障。

加强用地预审工作,年内共对8条城市规划道路、芦荟高级工业原料生产线扩大产能技术改造项目等17个项目进行了用地预审、初审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

二是按时组织上报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县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和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用地。

同时,切实保障民生工程建设用地供应,及时做好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工作。

年内共组织上报转征报件4件,面积17.8543公顷,建设项目用地报件符合政策、组织规范、资料齐全。

三是加强协调、主动服务,积极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的前期服务工作。

年内组织开展了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县污水处理厂建设、红侨农场危房改造工程、咪哩水电站建设、红塔集团烟叶醇化仓储库等4个项目的前期工作,均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批准。

3.加强土地储备工作。

认真做好被征地拆迁人员的思想工作,妥善化解矛盾,落实好社会保障政策,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土地储备年度计划的实施。

一是严格执行土地征收管理程序,及时足额兑现征地拆迁补偿费用。

目前,全县已签订征地协议面积501.045亩,共计兑付征地补偿费808.2598万元。

其中:

元江干热河谷生态站已签订征地协议23.58亩,已兑付征地补偿费36.5819万元;红塔集团烟叶醇化仓储库已签订征地协议60.502亩,已兑付征地补偿费106.5464万元;元红公路二三合同段已签订征地协议366.487亩,已兑付征地补偿费171.7643万元;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已签订征地协议50.476亩,已兑付征地补偿费493.3672万元。

同时,年内上报转用征收的3个圈外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已按规定缴纳了被征地农民社保安置补助费103.8743万元。

二是合理编制了土地储备年度计划,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后顺利组织实施,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三是严格执行储备土地开发整理的有关规定。

今年,由于我县目前对储备土地还未开展较大的开发整理,所以未组织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

4.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和补充耕地力度,严格执行“先补后占”的规定。

一是做好青龙厂镇石岗山和勐仰厂及甘庄华侨农场干坝五队等3个土地开发项目的竣工结算及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

二是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切实加快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积极推进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的实施。

年内实施了青龙厂镇勐仰厂土地开发项目、澧江镇都郎土地复垦项目和者戛土地复垦项目,目前,各项目工程进展顺利。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空心村、废弃砖瓦窑、工矿废弃地”综合利用和开发复垦工作。

经踏勘,我县范围内只有澧江镇大塘子和咪哩乡小紫驼骡有综合利用和开发复垦的潜力,面积共计约60亩。

其中:

澧江镇大塘子面积为50亩,目前已完成该项目的地形图实测、地上附着物拆迁及项目区内涉及的34户农户牛圈的搬迁(搬迁费用村、组每户补助2000元)等前期工作;咪哩乡小紫驼骡面积为10亩。

由于我县相应资源严重缺乏,15公顷的综合利用和开发复垦任务无法完成。

5.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

一是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比例达100%。

年内以挂牌出让方式供地5宗,面积5.231公顷。

其中:

提供经营性用地4宗,面积5.0668公顷;工业用地1宗,面积0.1642公顷。

二是加强批后土地供应管理,努力提高城镇批次土地供应率。

2007年度未上报批次用地;2008年度上报批准1个批次用地,面积30.7224公顷,目前已供应25.0852公顷,供地率达81.7%;2009年度上报1个批次用地,面积10.635公顷,由于省国土资源厅尚未批准,故没有供应。

三是认真清理闲置土地,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力度,通过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积极提高土地利用率和资产效益。

年内盘活了县城电影公司片区商业改造项目用地、第三批经济适用住房东侧等存量建设用地,盘活面积15.5公顷,比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指标15公顷多0.5公顷。

6.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规定。

由于旧村改造资金难以筹措,农村宅基地实行先规划后建设,新批宅基地与旧村改造同步实施困难较大,不具备实施条件。

二是稳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年内共受理并会审审批宅基地82宗,审批面积为12471.4平方米。

三是积极做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动态巡查,纠纷调处、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努力使违法用地、矛盾纠纷等事件在萌芽状态得以及时解决。

二、矿政管理

7.认真执行《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云南省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和使用办法》、《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及相关规定,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开展。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云南省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和使用办法》、《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的通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交易活动的通知》精神。

二是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各项措施办法,促进矿业经济平稳发展。

三是按时编制并上报矿业权出让计划建议。

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时编制上报2009年矿业权年度出让计划建议,并做到上报的矿业权出让方案资料齐全、形式规范,切实可行。

8.继续做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规范工作。

一是运用法律、经济和市场手段,加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力度,合理设置矿业权,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妥善处理好整合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

目前,铜矿资源整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了鸡冠山铜矿、岔河铜矿、红龙厂铜矿南段、大明槽铜矿资源的整合工作。

镍矿、铜矿企业进一步加强选冶工艺流程改进,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改力度,优化矿山采选技术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高了10%。

二是严格执行矿业权审批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

目前,全县有矿山企业28个。

其中:

镍矿1个、铜矿7个、金矿1个、铁矿1个、煤矿1个、石膏矿2个、蛇纹石矿1个、矿泉水1个、砂石粘土矿13个。

勘查项目21个,勘查面积295平方公里。

境内未发生发证资料不全而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也未发生不符合规划而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情况。

三是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出让计划建议出让矿业权,严格执行采矿许可证全国统一配号规定。

未出现矿产资源开发“六乱”反弹现象,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良好。

9.规范探矿权和采矿权管理,对新设置的矿业权严格审查把关,矿业权交易由市矿业权交易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制度,新批准设置的采矿权一律以招拍挂方式出让采矿权。

年内,由玉溪市矿业权交易中心委托玉溪正泰拍卖有限公司对澧江镇曼林烧马山水泥用石灰岩采矿权以挂牌方式进行公开出让,最终由县永发水泥有限公司以130万元的价款竞得该矿产资源的采矿权。

三、地质环境

10.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牢固树立灾害无小事的观念;落实经费,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策群防体系,明确监测点的领导责任、监测责任。

一是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完成《元江县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元江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

认真落实《地质灾害监测及巡查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和应急调查制度》、《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年度方案编制制度》和《地质灾害月报制度》等“五项制度”及简易观测、灾前报警、紧急避让等三项措施,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及预警预报体系。

2009年,全县设立重要监测点71个,与监测责任人签订预防通知书71份,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162份,防灾避险明白卡3209份。

汛期做好值班记录,危险区域设立警示牌及应急转移撤离措施,切实做好汛期值班、监测、巡查、预警预报、应急调查、抢险救灾等工作。

三是采取工程治理与搬迁避让相结合的措施,切实做好羊街乡中心小学、羊岔街乡南溪小学滑坡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目前,羊街小学滑坡治理一期工程已完工,投入治理工程费用132万元,已进行二期工程治理项目上报工作;委托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完成该校的滑坡勘察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申请省国土资源厅报国土资源部立项,帮助解决治理资金。

南溪小学将实施异地搬迁安置,现已协调省市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和专家进行实地勘查,并出具了实地勘查报告。

四是注重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工作,增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完成的元江县地质灾害区划与防治规划野外调查成果,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

由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实施的部级哀牢山地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元江)项目,现已完成野外调查工作,安装地质灾害预警伸缩仪22台,裂缝报警器90台,钻探500米,目前,进入室内资料整理、报告编制阶段。

四、执法监察

11.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督促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编制治理方案;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采矿权年检挂钩制度。

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矿山、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巡查、监督检查,发放地质灾害防治整改《通知》,并要求矿山企业及采矿权人全面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法定义务,编制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恢复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按规定标准,收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120万元。

12.严格执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一是及时发现并制止,依法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

按照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级别管辖、立案报告、结案备案等相关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建立分级查处与快速反应查处机制,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早报告。

2009年,共组织开展动态巡查143次,巡查人员达487人次,巡查里程达10387公里。

共发现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7件,其中:

土地违法案件12件,已发现制止1件,立案查处11件;矿产违法案件5件,已发现制止3件,立案查处2件。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

二是是严格审批行为,无违法批地、批矿行为。

13.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和查处违法犯罪案件协调机制,健全国土资源监察网络,落实村级信息员。

注重从源头预防和处置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一是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协调机制(元政办法〔2009〕130号),建立严格执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各项规章制度,为有效预防、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健全完善国土资源监察网络,注重从源头预防和处置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全县79个(社区)村委会设立了国土资源管理村级信息员,签订信息员任期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了经费补助,充分发挥了信息员的监督、制止和信息传递的职能。

五、基础工作

14.按时完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抓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切实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发工作;抓好测绘管理工作。

一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按时完成各阶段调查工作任务。

工作启动以来,共落实县级承担经费65万元,目前已到位40万元。

农村部分外业地类调查工作已通过省级初验,并已通过国土资源部核查。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

澧江镇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于2007年4月正式开展,由于当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还没有正式启动,技术方案的编制也是以二次调查以前的标准编制的。

二次调查的规范标准出台后,我县与云南中泰测绘公司及时对接,要求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相关规范进行测绘、调查和数据库建库工作。

2008年11月,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了验收申请,但由于本次调查使用的数据库管理软件全市统一使用北京苍穹ARCGIS,但北京苍穹ARCGIS云南版尚在测试完善,还没有正式版提供使用,所以数据库建库工作一再拖延。

待软件正式版提供使用后,我县将及时提交市级验收。

同时,按照省、市二调办的要求,我县于今年10月在云南省二次土地调查网上发布了一般建制镇调查的招标公告,招标无作业单位投标。

我县明确了由昆明土地公公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我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一般建制镇调查工作。

现已完成了一般建制镇的专项调查,计划于12月中下旬开展一般建制镇的地籍测量及权属调查工作。

三是完成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

进一步完善了土地登记发证和土地登记档案管理各项制度,配置了土地登记设备和软件系统,实现土地登记自动化及公开查询,进一步规范了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2009年,共办理土地使用证935本。

办理土地抵押登记82宗,抵押面积3968782.67平方米。

四是加强测绘市场和地图市场监管,严格执行测绘管理相关制度。

积极开展测绘法宣传活动,增强了测绘人员的测绘法律意识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意识,取得了一定成效。

同时,通过地图市场清理、严格执行测绘项目实施前交验证和测绘成果汇交制度等方式,切实加强测绘市场和地图市场的监管。

年内无测绘项目实施前交验证项目和测绘成果汇交项目。

15.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认真完成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基础测绘规划等国土资源专项规划的编制(修编)与报批。

一是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有序推进。

县政府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督办事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及各类用地空间布局成果已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的审查。

二是积极推进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和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

采取邀标的方式,确定由云南省有色金属313地质勘查队为我县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技术作业单位。

目前,两项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县内21个采矿权、16个探矿权的实地核查工作,待市国土资源局检查验收。

三是编制完成了2009年—2020年中低产田改造专项规划。

规划分6个片区59个项目,面积25万亩,现已通过市政府组织的专家组评审验收。

四是积极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做好玉溪市基础测绘规划的基础数据收集工作,努力完成基础测绘规划编制任务。

16.完成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测算工作和农用地定级估价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并及时公布执行。

根据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年内启动县城规划区、因远集镇规划区、红光农场集镇规划区、甘庄集镇等4个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目前,已完成县城规划区和甘庄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并报请省市组织验收;因远集镇规划区和红光农场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计划于2010年4月底前完成。

二是完成农用地定级估价测算工作。

按照省、市的要求,我县于2007年组织完成了农用地分等工作,2008年完成了征地统一年产值测算上报工作,2009年组织开展了农用地定级估价测算工作,现已通过市专家组的评审验收。

17.推行使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全面开展矿产资源登记统计和储量动态监测管理;依法调处土地、矿业权权属争议和纠纷案件;高度重视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及时化解国土资源的矛盾和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全面推行使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准确全面录入发布土地市场有关信息,建立信息审核把关工作机制;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等使用监测监管系统上报备案;严格按照规定上报季度及年度备案数据和土地市场分析报告。

二是按时开展采矿权许可证年检工作,规范上报矿产资源登记统计数据库及报表,矿业权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三是依法调处土地、矿业权权属纠纷。

四是严格执行国土资源信访各项工作制度,落实责任,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2009年,全县共接待处理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11件,其中个人访3件,来信8件(含市国土资源局转办件2件),来信来访办结率达100%。

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季度信访报表和信访情况分析报告。

18.认真贯彻执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决定》精神,建立“土地储备”、“土地开发”专项基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完成征地管理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矿业权价款等费用的征缴入库。

一是县财政把15%的国有土地出让受益用于建立土地储备专项资金;建立了土地开发专项基金专户,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应收尽收土地出让收入并全额缴入国库,年内成交土地价款入专户1883.6万元。

三是全力征缴征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和矿业权价款等费用。

年内共征缴入库征地管理费50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40万元。

19.加快“金土工程”建设步伐,落实经费,完成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办公系统建设任务。

按期完成了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办公系统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办公内网改造、立项审批、落实经费、硬件采购招标、机房改造等建设任务,原计划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硬软件安装、调试工作,但由于“联想”供货商违约,未能及时提供电脑主机等部分硬件而不得不延期,现项目建设作业方明确表态将在今年12月中旬完成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办公系统建设硬软件安装、调试及系统试运行。

20.切实加强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完成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任务;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国土资源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一是全面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队伍学习培训工作,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认真研究制定和落实2009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自我学习提高与集中培训教育相结合,学习培训成果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等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2009年,我县在积极选派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业务知识培训学习的同时,采取主动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到我县讲课培训与县内举办培训班的方式,共组织教育培训20次,受教育人员达1087人次。

二是基本完成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任务。

2007年至今,共投入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规范化建设资金124.77万元,其中省级补助25万元,市级补助40万元。

目前,已基本完成3个分局和7个国土资源管理所的政务公开栏、规章制度上墙、办公设备的更新、完善等工作,配备了2个分局和1个国土所的公务用车。

现只有一个乡镇国土所没有产权属于自己的办公用房,但已落实建房用地和25万元建设资金。

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防国土资源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对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和定期检查。

健全完善责任政府四项制度、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及“三重一大”等各种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坚持用严格制度规范干部队伍的行政行为和日常行为,进一步转变干部队伍的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年内,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没有发生国土资源违法违纪行为。

 

元江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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