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B7厂洁净车间施工安全卫生及清洁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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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B7厂洁净车间施工安全卫生及清洁规范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
Fab7
无尘室系统改造設計及安装新建工程
五、施工安全卫生及清洁规范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
新建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规范与法则
目录(首页)
项目
内容
页次
0.
目录(首页)/签核纪录
PAGE.1
0.
使用窗体目录
PAGE.2
1.
名称:
安全施工管理规范与法则
PAGE.3
2.
目的
PAGE.3
3.
范围
PAGE.3
4.
名词定义
PAGE.3
5.
参考资料
PAGE.3
6.
相关单位职责
PAGE.3
7.
主题内容
PAGE.5
7.1
开工前准备,起始会议及报监报检制度
PAGE.5
7.2
设备材料进场,预制场及现场保安规定
PAGE.6
7.3
施工区域限制
PAGE.8
7.4
场地整理整顿及污染控制
PAGE.9
7.5
工地标志
PAGE.10
7.6
作业许可证的申请
PAGE.10
7.7
工具以及设备的安全操作和维护
PAGE.11
7.8
防坠落保护
PAGE.12
7.9
用电
PAGE.13
7.10
防火
PAGE.14
7.11
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
PAGE.14
7.12
通风及局限空间作业
PAGE.14
7.13
个人保护措施
PAGE.15
7.14
洁净厂房的清理
PAGE.16
7.15
紧急应变
PAGE.17
7.16
安全委员会以及相关检查等工作
PAGE.17
8
备注
PAGE.18
文件管制号:
领用日期
保管單位/保管人
联系电话
∙此為TJSC智慧財產,未經許可不得使用於其他地區.所有資料均需管制,資料持有人如有異動交接,請將紀錄留在上面.如無須使用,此資料亦需歸還給新建工程項目處.
使用窗体目录
项目
内容
编号
页次
1
厂商申请工作胸卡资料表.
ESH-001
PAGE.19
2
厂商/访客出入厂区登记簿
ESH-002
PAGE.20
3
厂商访客携带物品登记簿
ESH-003
PAGE.21
4
工程安全卫生环保告知单
ESH-004
PAGE.22
5
TJSC厂商自备工具清单.
ESH-005
PAGE.23
6
DataSecurityApplicationForm数据安全控制
ESH-006
PAGE.24
7
PhotographyApplicationForm摄影许可申请
ESH-007
PAGE.25
8
TJSC施工管制区临时门使用申请表
ESH-008
PAGE.26
9
TJSC施工预制场,材料堆放区域使用申请表
ESH-009
PAGE.27
10
承揽商识别背心(制服)样式及规格说明
ESH-010
PAGE.28
11
施工标示板规格说明
ESH-011
PAGE.29
12
一级动火
ESH-012
PAGE.30
13
二级动火
ESH-013
PAGE.31
14
三级动火
ESH-014
PAGE.32
15
吊车/起重设备使用申请表
ESH-015
PAGE.33
16
配电盘每日检查表。
ESH-016
PAGE.34
17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单
ESH-017
PAGE.35
18
承揽商安全员周报
ESH-018
PAGE.36
19
每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表
ESH-019
PAGE.37
20
工安人员巡逻纪录表
ESH-020
PAGE.38
21
罚款标准
ESH-021
PAGE.39
22
工程承揽商须知
ESH-022
PAGE.40
23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承揽商安全卫生管理规范签收承认单
ESH-023
PAGE.42
24
承揽商安全卫生环保承诺书
ESH-024
PAGE.43
25
承揽商进场申请表
ESH-025
PAGE.44
26
再承揽商目录
ESH-026
PAGE.45
27
工程安全卫生环保违规告发单
ESH-027
PAGE.46
28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FAB7新建工程承攬商安全管理协议
ESH-028
PAGE.47
1名称: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FAB7无尘室系统改造設計及安装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规范与法则
2目的:
为办理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FAB7无尘室系统改造設計及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之安全施工管理规范与法则,项目工程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法,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建立保护劳动者完善的规章制度,加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本程序书第五章)所列参考资料特订定本程序书,使所属派驻工地人员于执行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时有所依循。
同时厘定承揽商有关安全卫生环保事项权利与义务,作为承揽商管理之依据。
3范围:
此规范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合约人员及各项承揽工作厂商,临时工作人员,访客位于厂区内范围所有行为。
1.1本程序书包括承揽商施工前起始会议、承揽商安全组织建立,合约安全费用项目、现场工作人员安全培训、入场工作识别证、特殊工种上岗资格、特殊机具使用、厂区门禁管理、各项施工核可等管理、日常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定期安全会议、安全交底、各项安全环保卫生报监报检、现场违规处罚及工地现场紧急应变管制等作业要点,分述以下各章节,以有效达到工地现场安全管理之目标。
1.2本程序书得依工程实际状况补充或修订之。
4名词定义:
4.1业主:
于新建工程期间定义为新建工程处,涵盖范围为公司高阶主管,新建工程处及主办工程师等相关业务人员。
4.2业主主办工程师:
指所属各系统工作,执行各承揽商管理工程师。
4.3业主安全单位:
管理及监督厂区各项安全卫生环保事宜业务负责单位。
4.4BJSC新建工程工地安全卫生委员会:
由业主及各承揽商主管共同组成组织,为现场工地安全卫生环保管理协议组织。
4.5承揽商:
系指承揽由天津中芯环球半导体有限公司发包工程之厂商。
4.6协力厂商:
系指配合承揽商施工作业之专业协力厂商。
5参考文件/资料:
1.35.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45.2建筑法
1.55.3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5.4天津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6相关单位职责:
6.1在工程开工前,理顺工程总包,分包的关系,建立,建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体系,各承揽商应提出(a)项目经理(b)品质检验员(c)安全员名单。
交由业主建立组织图,并依职能划分工作内容及责任。
6.2新建工程处
6.2.1新建工程处处长:
担任现场工地安全卫生环保最高负责人。
6.2.2安全项目经理:
推动各项现场工地安全卫生环保管理工作,并透过共同协议组织落实各项安全卫生环保工作。
6.2.3各系统主办工程师:
负责监督所属系统及承揽商现场工地落实各项安全卫生环保工作。
6.3承揽商于开工前提出(a)项目经理(b)品质检验员fulltime(c)安全员fulltime名单及联络方式。
交由业主建立组织图。
并在业主的监督下,完全担负所属区域范围内各项安全卫生环保工作。
6.4承揽商之报价内容均需包含所有安全卫生环保费用,一经业主完成采购程序,不得以实施安全卫生环保管理为由,要求本公司提高工程款或自行停止施工等抵制行为。
6.5承揽商安全组成
6.5.1所有的承揽商都应制定一个有效的安全计画,并依国家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规定委任一名全职且有资质的安全负责人。
安全管理必须涵盖到所属协力厂商。
承揽厂商开始进行业主工作后,即担负起就其承揽部分安全卫生环保之责任。
而承揽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另一协力厂商承揽时,承揽商应再告知本管理规定并共同承担责任。
6.5.2承揽商项目经理:
承揽商项目经理及主管应担任整个项目的总安全负责人,应依法负责启动承揽商的安全计画,确保达到工地的生产安全要求与劳动保护的目的,负责其员工的安全培训,对正在进行的工作进行安全检查,每周与施工人员举行安全例会,每周向业主递交安全问题记录报告。
安全负责人还将负责对其工作进行持续的监察,确保可能造成伤害或事故的因素得到控制;运行设备、工具以及设施按照相关的安全健康条例使用、检查以及维护。
项目经理的安全管理必须涵盖到所属协力厂商于厂区内所有行为。
6.5.3承揽商安全员:
承揽商配备至少一名全职安全负责人。
被任命的安全负责人将负责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法规得到遵守恒加强。
如果在政府规章制度与安全法规之间有冲突之处,应以较严格的标目为主。
施工工地管理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管理人员的到位,整个工地的专职安全员人员按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建)2000年10月号文件要求配置,即职工人员超过50的工地,必须设置专门管理安全的人员。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地。
必须设置2–3名专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
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
组成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承揽商安全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也必须涵盖到所属协力厂商于厂区内的活动。
6.5.4工长职责
6.5.4.1主持现场每日开工前安全交底。
6.5.4.2随时检查作业安全,于现场必须佩带识别物以明白辨识工长。
6.5.4.3安排间用餐时间现场留守人员。
6.5.5一旦发生威胁人身或财产安全及等违规行为,业主有权停止工程的继续。
此类停工造成的任何费用以及时间的延误的损失均由承揽商承担。
若承揽商对于被发现的违规行为未能或拒绝纠正,合同可以被取消,并且/或对此负有责任者将被开除出工地。
承揽商应将承揽商工作期间的任何工地事故以及伤亡相关的政府委托机构或保险公司提交的报告做一份备份,提交给业主。
6.5.6安全负责人将与业主的安全工作组密切配合,并应成为工作组的一部分。
6.5.7承揽商必须依国家法规及市政府规定及程序向相关政府单位办理报监及完成其所有工作所需要的其它手续,并取得批文与答复或证明。
6.5.8此规范经在新建工程处工程起始会议上公布,经各承揽商无异议后生效实施。
相關告知單需同時簽署。
工程安全卫生环保告知单
7主题内容:
7.1开工前准备,起始会议及报监报检制度
7.1.1承揽商于开工前提出(a)项目经理(b)品质检验员(c)安全员名单及联络方式(TEL/e-mail)。
交由新建工程处建立现场安全卫生环保管理组织图。
此组织必须涵盖到所属协力厂商。
如承揽商未申报协力厂商资料,相关责任则由承揽商担负全责。
(填写ESH-023/ESH-024/ESH-025/ESH-026)
7.1.2各项目承揽商于进入工地施工前需提出安全卫生环保管理计划书,其中应包含
7.1.2.1承揽商管理组织,含紧急联络电话,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7.1.2.2工人进场前安全卫生训练,现场安全管理及每日,每周安全交底时间,地点。
安全交底实施内容及时机应包含(a)每日上工前(b)每日夜间加班前(c)新安全事项实施前(d)动线变更等管制行为施行。
7.1.2.3工人识别证管理计划。
7.1.2.4每日进场前施工器具,环境检查计划,施工后复原检查及安全交底计划。
7.1.2.5每日现场工地安全巡检计划
7.1.2.6工地违规处理计划及规定
7.1.2.7工人生活区管理计划(如无生活区则免)
7.1.2.8现场工程垃圾清理清除计划
7.1.2.9紧急事故应变计划(电话,医院资料及交通工具)
7.1.2.10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机具资格影本
7.1.2.11同意由新建工程处监督各项目承揽商,共同落实现场安全管理的安全协议书,所属人员于本公司现场必须遵循本公司现场工地安全规则。
如承揽商未交安全卫生环保管理计划书,新建工程处可暂停厂商入厂工作或暂停工程计款直至改善为止。
此规范经在新建工程处工程起始会议上公布,经各承揽商无异议后生效实施。
7.1.3依照市人民政府令,(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明确施工工地管理单位(新建工程处)需督促施工工地管理单位(各项目承揽商)办理安监手续,建立工地安全管理台帐。
7.1.4新建工程处与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完成工程的报监,监督和竣工的相关工作。
7.1.5新建工程处单位与工地中所有项目施工单位实施安全管理。
在实施安全管理前,新建工程处单位必须与所委托的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协议书中应包含安全防护设施费用的落实,奖励与惩罚措施等条款。
7.1.6新建工程处必须对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并根据工程特点,将动火,悬空,交叉,大型构件吊装,垂直运输设备拆装等作业,以及可能引发群体体伤亡事故的作业列入危险作业管理范围,。
危险作业必须建立申报,审批,许可制度,在明确安全监护人以及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后才准予施工。
7.1.7承揽商应在现场的工作开始之前向政府相关单位及业主提交下列文件:
7.1.7.1所有吊车/塔吊在工地使用的证书
7.1.7.2被任命操作吊车、叉车以及其它材料操作机器/设备的人员姓名
7.1.7.3被任命操作电动工具的人员姓名
7.1.7.4安全负责人的姓名
7.1.7.5向公安局等单位报送外来及境外人员名单。
7.1.7.6向安检,质检,及生产安全等及政府劳动保护等单位报准施工。
7.1.7.7向卫生局等单位报备外来与境外人员体检报告。
7.1.7.8如设食堂必须先向卫生单位报核食堂许可。
7.1.7.9向业主承报相关资质证明。
7.1.8所有雇用境外及外地人员都必须遵照市政府规定向公安部门申办与登记,并向卫生防疫机构完成应有的手续。
7.1.9厂商不得雇用未满16周岁以下童工,如有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劳动者)须向新建工程处说明工作内容及范围,经核可后始可入场工作。
7.1.10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讲习后,依规定申请工作胸卡后始得进厂工作。
相关申请表格及程序请参考厂商申请工作胸卡资料表(ESH-001)。
无工作证严格禁止进厂区内工作。
7.2设备材料进场,预制场及现场保安规定
7.2.1设备材料进场,施工入口
7.2.1.1业主将指定承揽商所使用的工地入口处设门房以及门卫。
门卫可控制承揽商人员的进出工地,并为送货到达时指定接收卸货点。
个人的驶入通行证则按照业主的规定发给特别授权的人。
必须持有效证件经查核后始得进入厂区,所有造成的损害将依规定及实际与以处罚。
7.2.1.2人员进厂含访客需于入口登记如厂商/访客出入厂区登记簿
7.2.1.3人员携带物品器材需于入口登记如厂商访客携带物品登记簿如属自备工具并填写BJSC厂商自备工具清单。
7.2.2材料的安全操作及存储
7.2.2.1在需要使用材料以及产品时,会产生风险。
应该采取措施以确保这些材料以及产品根据供货商/供货商的指令进行运输、储存以及安全使用。
并应在这些措施实施前事先向业主报备及审阅批复;
7.2.2.2所有的建筑材料应安全整齐的堆放或存储,使之不阻碍任何信道或工作地点。
材料/设备不应被存放或堆放在任何接近地板和平台边缘的地方以避免对下面工作的人员造成危险。
任何堆放在施工中的建筑物的材料不应放在离开起重机信道或楼板开口的1.8米以内的范围内,或在堆放高度较附近墙为高时,则必须离开该墙1米以外的距离;
7.2.2.3用于存储或存放材料的离地面3米以上高度的挑空平台应由专业工程师设计。
平台上应依法明显标示出安全/最大承载及设计与认可人员签名;
7.2.2.4不允许在楼梯、走道、走廊、靠近楼层开口处以及建筑物开口或边缘处堆放材料以及桩;
7.2.2.5所有电动工具的外露的电源配电盘应该锁在金属箱内;
7.2.2.6所有的操作都应根据供货商的指令进行并且还应根据当地的规定进行操作;
7.2.2.7根据供货商的指令对油进行适当的储存并且进行安全操作,同时还应满足当地的规定要求;
7.2.2.8固体易燃材料应该分开存放,并且存放在上锁的房间内或仓库;
7.2.2.9燃料应该存放在批准的安全的容器内。
7.2.2.10承揽商置于工地的工具、材料以及设施,设备自行负责看管,或自请保安负责看管。
以下物品必须喷漆或明显标示所属厂商,联络电话,所属主办工程师
7.2.2.11电盘箱,电焊机,焊机等用电器具
7.2.2.12位于管桥高架作业跳板,A字梯,作业平台
7.2.2.13材料堆置场,集装箱及临时施工材料加工场
7.2.2.14允许带入或带出现场而属于承揽商的物品(材料、工具、设备等),这些物品必须是进行指定工作所使用的物品。
7.2.2.15承揽商在所有属于承揽商的材料、工具、设备等上都应标有明显的承揽商公司的记号或标记。
7.2.3对于劳工所携带的属于劳工的私人用品例如收音机、汽车收音机等,在带入工地时必须经门警登记,可以存放在指定的地点。
但在带出这些物品时必须出示带入的登记证明,或出示物品所有证明或购买证明。
这些物品在进入或是携带出工地时应保安门卫处登记;使用表格:
BJSC厂商自备工具清单。
(ESH-005)
7.2.4违规危害化学品,未经许可,不得带入工地。
现场使用化学品有标明来源,品名,使用公司名称,负责人,化学品特性及紧急处理程序。
废弃化学品需交由合格废弃物处理商处理。
7.2.5不允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带入照相、胶片以及摄像设施设备以及手提电脑等器材;相关申请表格:
DataSecurityApplicationForm数据安全控制/PhotographyApplicationForm摄影许可申请。
(ESH-006/007)
7.2.6工具(包括个人使用的工具)在进入和离开现场大门时有义务接受检查。
7.2.7没有配带规定胸卡,不得随便进入工地,任何会客与洽公需要进入工地,必须在门警处依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妥当才可以进入。
7.2.8不得冒用他人的胸卡及其它证件使用及/或进入工地。
7.2.9厂区内不得检拾废弃物,所有废弃物未经新建单位核可不得清运出厂区。
工程余料需经过主办工程师核可后始得搬离厂区。
7.2.10每日施工前安全员及工长必须检查施工人员基本配备
7.2.10.1安全帽扣是否扣好
7.2.10.2示别证
7.2.10.3高架作业需安全带
7.2.10.4确认现场工地环境是否存在隐患,并立即反映进行防护或改善
7.2.11现场对讲机
对讲机需要入网许可证。
业主批示所使用对讲机系统。
承揽商应该负责获得必要得对讲机入网许可证以便在现场使用对讲机。
对讲机区分使用不同的频率避免干扰。
7.3施工区域限制
7.3.1业主将指定进场道路、停车区、储存区以及施工区的边界线。
承揽商不应进入未规划的区域内。
承揽商负责其人员不进入不属于承揽商使用得区域。
当在这些区域内有单独的工作或材料需完成时,可向业主提出申请,使用表格:
BJSC施工管制区临时门使用申请表(ESH-008)。
经业主同意后,特定的承揽商人员发布许可,使其进入这些区域完成工作。
7.3.2材料堆放或使用区域需按规定申请核可后始得放置,使用表格:
BJSC施工预制场,材料堆放区域使用申请表。
(ESH-009)
7.3.3承揽商作业区域
承揽商应在其作业区域内施工并且对作业区域进行维护。
所有由承揽商施工的道路应能够承受车辆的运行并且达到保护地下设施的作用。
所有的临时道路应该在完工前清除,除非业主特别要求指令保护这些临时道路。
7.3.4承揽商应该对其施工、存储、材料堆放,停车以及制作区域及工人吃饭,休息处所应规划妥善,并将计划提供给业主认可同意,同时要提供恰当及适当的排水措施,包括必要的连接到业主污水箱的管道。
临时排水设施应该在完工前清除,除非接到业主特别指令要求保留这些临时排水设施。
承揽商有责任提供并操作任何一排水泵以确保作业区域排水系统的运行。
承揽商应该采购并且放置必要的表层材料以避免由于污泥原因而造成时间的损失。
7.3.5现场不允许住宿或烹煮。
承揽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考虑这一点;
7.3.6在整个现场除了指定的吸烟地点外,不允许吸烟;
7.3.7不允许在作业区域或在任何指定吃饭的区域外吃饭;
7.3.8在工作时间内、在施工现场以及施工前休息时间内、午餐或晚餐时间不允许喝带有酒精的饮品。
如果发现任何劳工或员工在现场喝带有酒精的饮品或喝醉或正要喝醉,该员工或劳工将被立刻驱逐出施工现场,并且退还其工作证件给门卫人员。
个人及承揽商将被作出一定的罚款;
7.3.9现场禁止吸毒。
现场如发现已吸毒并受到影响的人员将被移交至收容所;
7.3.10不允许在现场发生打架。
凡打架的人员将被立刻驱逐出现场并将工作证退还给保安人员。
个人及承揽商将被要求一定的罚款;
7.3.11现场不允许推销,贩买物品或送礼;
7.3.12在没有获得业主允许的前提下,第三方以及承揽商人员,不允许将转播、订阅或收集信息;
7.3.13在没有获得业主书面许可得前提下,不允许举办及进行任何宣传活动;不论此宣传活动是出于何种目的。
7.3.14在现场周边的交通道路上,依政府规定其车速不得超过10km每小时;
7.3.15在没有获得业主,许可的前提下不得在现场停放车辆。
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以及类似的车辆应该停放在指定的专用停车区域。
7.3.16承揽商以及分包商应该在其作业区域、制作车间、办公区域以及仓库等外围提供带盖子的垃圾箱安装生活垃圾,并每天清运出厂。
7.3.17承揽商现场办公室
7.3.17.1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承揽商应在工地现场建立其办公室,办公室之建址必须经业主同意。
此办公室应成为所授权的接收图纸、指示以及其它来往文件的代表的总部。
所有递交给代表的或送至承揽商现场办公室的来往文件均被认为是递交给了承揽商。
7.3.18除非有特别宣告,所有进入厂区必须戴安全帽并扣上额带。
7.4场地整理整顿及污染控制
7.4.1工作区域必须保持整洁干净,垃圾和危险品必须及时清除。
7.4.2火灾危险品如垃圾、油耗、易燃的材料必须清除或采取其它恰当的行动以彻底清除。
7.4.3所有伸出的钉子和螺栓都应被扭弯或清除,其它所有危险的伸出物也应被拆除或防护。
7.4.4材料分类放置,并且堆放整齐,及依规定标示挂牌。
7.4.5施工现场保持道路畅通,及排水通顺,无积水现象。
7.4.6生活设施必须依规定办理,厕所及理境等必须做到卫生清净。
7.4.7承揽商应始终保持他们的工作区域的整洁、干净以及符合安全要求,并将由于承揽商施工而产生的垃圾废物从工地及其近旁清除并恰当的丢弃。
废弃材料或者剩余的材料不应暴露在现场。
不允许在现场进行垃圾焚化;
7.4.8承揽商应该提供一定规格和数量的废物箱,并且按时清理;
7.4.9承揽商有责任根据当地政府法规的规定对垃圾进行处理;
7.4.10工程结束后,承揽商应立刻将业主提供的而未使用之材料归还业主,并将承揽商的设备、材料、脚手架等从工地上运走,使工地与其附近清洁、安全,可以随时使用。
7.4.11如果承揽商未能使其工作区域达到上述的标准以及业主的满意,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仍未能立刻采取清理和打扫行动,业主将有权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替承揽商进行此项清理打扫工作,一切责任与费用开支由承揽商承担。
业主可以将其从工地上清除的物品存放在替承揽商选定的地方,责任与费用开支均由承揽商承担。
承揽商将被追讨该项清理、清除以及存储费用。
7.4.12尘土控制
7.4.13按照当地政府及业主的规定,在合同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