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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目录

前言2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员工守则2

第三章员工薪酬制度3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第五章人事制度4

第一节员工的招聘4

第二节员工的录用5

第三节员工手续办理5

第四节员工培训5

第五节人员调动5

第六节考勤规则5

第七节请假规则6

第八节员工投诉规则6

第九节奖励种类6

第十节惩罚种类6

第十一节辞工制度7

第十二节解除劳动关系条款7

第十三节奖惩处理程序7

第十四节厂服管理规定8

第十五节员工福利待遇8

第十六节优秀员工评比9

第十七节员工违纪罚款9

第六章车间管理制度10

第七章仓库管理制度11

第八章公共生活区管理制度12

第九章员工住宿管理细则12

第十章安全操作规程13

第十一章消防制度13

前言

 为了保障劳资双方的合理利益,加强公司的治理工作,维护和保障正常生产,提高生产效益,结合我厂实际情况,要求每位应聘者必须具体了解和自觉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管理机制,使内部管理走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可究,从而督导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保障公众生活及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章程。

第二条本厂最高领导权力属于总经理,并由以总经理为首的办公室领导机构开展具体工作,聘用职工解雇职工和开除职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由总经理批核。

第三条凡属本公司仓库职员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关条款,同时享有本章程所规定的一切权益。

第四条凡违犯本章程的职员,由有关部门依有关制度为准绳,按程序公正处理。

第五条各部门可依据本章程有关指导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细则,报公司审核批准生效。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管理章程。

第七条对违犯本管理章程的行为者,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投诉的权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颁发之日起生效,凡与之相抵触的旧条款,一律作废。

第九条本章程经公司总经理签署生效,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本公司。

第一十条本章程于二零一一年七月十日正式颁布实施。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员工守则是职员在公司从业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和分工,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

第三条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犯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第四条树立关心、互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工友的处世作风,严禁拉帮结派、损人利己、破坏公司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

第五条热爱公司、忠于公司、忠于事业,以厂为家,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贫”的正确创业观念,反对“淘金”庸俗思想,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积极为厂的各项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六条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按时、保质、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做公司出色员工。

第七条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偷窃公司和同事的财物,以及聚众赌博的一切道德品质败坏的行为。

第八条遵章守纪、服从大局。

严禁任何人以个人理由抗拒、威胁、恐吓、殴打执行公务人员。

第九条积极配合公司各项管理工作,要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吐乱扔,并服从执勤门卫人员的检查、监督,自觉维护公共区域整洁环境。

第一十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自觉遵守签到制度。

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亲友和外宾。

第一十一条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看报纸杂志、闲谈、窜岗、打闹、大声喧哗,不得长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有事应长话短说,以免扰乱工作秩序。

第一十二条公司提倡勤俭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不损坏公共财物、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一十三条每天生产操作之前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

操作之后或下班后收好各种文件、资料、工具、零件、产品、关好门窗、水、电、气源。

按规定位置摆放工具及物品。

每个星期三、五、日为清洁日,搞好个人及集体卫生,经主管检查后合格方可下班。

第一十四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委。

严格按照安全规格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第一十五条在厂员工必须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动,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领导商议,无理由不服从主管调动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一十六条各部门主管,必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与公司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热情,团结协作精神。

第一十七条本厂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保守本厂经营秘密,维护本厂利益,未经领导书面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厂所有秘密,否则作盗用和侵权行为论处,本厂将追究违反者的经济责任。

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人员到处参观。

第一十八条任何员工在其上班时间及厂内出现突发性的个人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受伤均与本厂无关的疾病一律不负任何责任与费用。

本厂工人与外人打架,在厂外偷窃等犯罪行为,均属刑事犯罪,本厂不负任何责任。

第一十九条违犯本章第五、九、十、二十条有关规定者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并做开除出厂处理。

第二十条本厂不有任何的歧视行为存在,即;

本厂在雇用、薪酬、升迁、训练机会、解雇或退休事务上,不可存在或支持任何基于种簇、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本厂不可干涉员工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残疾、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政治需要的权利。

本厂不可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

第三章员工薪酬制度

第一条公司采用28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午8:

00-12:

00,下午13:

30-18:

00,需晚上加班的均为18:

30-21:

00。

第二条公司薪酬发放采用隔月结算制,即当月18日发放上月工资,一般情况下厂方及时发工资,特殊情况需延时的,最多不能超过15天。

第三条每月加班时间平均不能会出36小时。

工厂加班薪酬按照薪酬制度给予:

月工资

——————————=加班薪酬(元/小时)

30(天)×8(小时)

如果,公司因出货紧急必须加班时,部门主管会提前通知员工加班,希望员工配合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则。

第二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所使用的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条作业员应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安全性能正常稳定。

第四条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私自使用机电设备;非专业机电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安装机电设备。

第五条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六条各机电操作者在作业前,要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否齐整牢固,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第七条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部门负责人及时维修,禁止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第八条严禁安排带有妨碍安全性疾病的人员从事机电操作作业、酒后人员及过度疲劳者、精力不集中的状况下操作机电设备。

第九条严禁任何人或单位私自拆卸、破坏各种安全标识和其它安全设施。

第一十条各部门机电设备应制订安全检查制度,指定安全维护人员和实行安全监护责任人制度。

第一十一条安全监护人有权依章监督作业,对本安全区域内的违章作业人员不听劝告者,监护人应向人事部申报执罚和当即中止违章者作业。

第一十二条安全监护责任人发现员工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安全监护责任人失职者,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一十三条员工违犯本章有关条款,造成他人伤残的视情节《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第一十四条如发现有遗失情况,必须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经理部作处理措施。

第五章人事制度

第一节员工的招聘

第一条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增员时,应由部门组长口头申请或者填写《增员申请表》,报部门主管核定生产量情况批准后,再经公司核准,由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

第二条普通员工由人事部按规定核实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已便安排适当的工作,再进行技能测试。

第三条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人员的招聘,除进行上述普工程序合格后,报总经理或经理面试批准。

第四条年龄不满18周岁的为童工,本厂不允许招请或使用童工和不支持招请或使用童工。

第五条凡来应聘人员须真实填写应聘申请表,本厂会先对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才可录用。

第二节员工的录用

第一条凡被我厂聘请的职员工必须有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不良嗜好,清楚了解我厂的厂规并无任何异议后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第二条被录用的员工,到人事部安排住宿等上班手续

第三条新录用的员工一律采用试用制,普通员工、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职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工资留取部分作为押金。

第四条试用期满合格者,员工可继续留厂工作者,必须工作满一年才能拿回相应的押金。

第五条被公司开除的员工,未得到公司总经理的特许,一律不准重新录用。

第六条辞职员工要求重新回厂工作的,由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公司或人事部批准,并按程序重新办理入厂手续;从本厂辞工次数达两次及两次以上者一律不得录用。

第三节员工手续办理

第一条员工进厂后试用、正式录用等手续由人事部统一办理。

第四节员工培训

第一条凡经录用的员工,统一由人事部发放此规章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必须根据情况对刚上班的员工进行岗位责任、安全规程、产品质量基础知识进行岗上辅导培训,造就一支工人纪律观念强的职工队伍。

第三条试用培训期内的员工享有正式员工同等待遇。

第四条在职员工必须按人事要求,参加各种培训,促进公司管理不断升级进步。

第五节人员调动

第一条公司因工作需要对人员进行调动时,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第二条部门主管可根据本部门的生产需要对所属进行班组调动,组长、员工必须服从安排,并报人事更改人事资料。

第三条跨部门调动,必须填写《人员调动申请表》,经双方部门负责人同意,再报公司批准,呈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

第六节考勤规则

第一条员工必须自行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下班因公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第二条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在《员工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同意,主管人员外出由考勤员签名确认。

第三条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要在《员工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部门主管签名同意;部门主管需经厂级领导签名同意。

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第四条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的情况,发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主管或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

如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情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责任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第六条员工迟到或早退者给予警告,警告无效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凡无故旷工一天者,通知后仍未到岗,作警告、检讨教育处理,连续旷工十五天者通告后仍未到岗的作自动离厂处理,若有意外事故不能到岗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第八条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第七节请假规则

第一条员工请假需经该部门主管批准后,再通知人事部进行登记,给予放行,部门主管级请假需通知人事部进行登记,再到人事部办理签名确认手续(可事后补签名);假期七天以上者,一律需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有效。

第二条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同样可享受公司假期。

第三条任何人在上班期间请短假外出,必须经人事部相关程序和放行手续。

第四条员工请病假,未提前提出请假,第二天可补假或电话请假。

时间较长者须持医生证明补假。

第五条员工试用期满合格转正可请婚假,婚假期要和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协商,婚假期满回厂需到人事部消假。

第六条在厂工作满两年的所有女性员工享有20天的产假。

第八节员工投诉规则

第一条员工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可用书面形式向公司或人事部投诉,任何人都有投诉的权利。

第二条员工投诉书可直接递交有关部门负责人受理,也可交与公司领导。

第三条接诉部门原则上二日作出调查处理答复,对特大事件二日内无法落实,可以另议。

第四条对滥用职权、损害公司集体利益、徇私儛弊、盗窃他人财务事件的举报者,一经调查证明举报属实,由人事部向公司申报给予举报人重罚。

第五条接诉部门必须为投诉人进行保密,泄密的有关人员将由人事部或公司从严处理。

第九节奖励种类

1、口头书面通报表扬2、颁发奖品、奖金3、提级提薪

第十节惩罚种类

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批评或罚款3、辞退或开除

第十一节辞工制度

第一条任何员工辞工需提前一个月(30天)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如无特殊情况),详写辞工原因交到部门主管审批,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再交人事部备案,由人事部与当事人进行协商,适当安排时间办理辞工手续。

离厂时应上缴个人工具及钥匙清点无误后15日内结算个人全部工资,否则不予结算工资。

第二条员工在厂方接受辞工期间,仍需遵守厂纪和各项制度,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如发现盗窃工厂财物或宿舍同事财物,立即无条件开除,不计工资,严重者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第四条员工如受到第十节所规定的制度被开除或辞退的,由部门组长上报部门主管审批呈交人事部办理离厂手续(结清所有工资)。

第五条如有违反第十节所规定的制度主动要求辞职的,则按照第十一节第1条的规定,上缴个人工具及钥匙清点无误后,15内日结算个人全部工资。

第十二节解除劳动关系条款

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务关系,但是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指导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者有违反第十节规定或出现对公司构成危害的行为时。

第二条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15日向职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的意见,算清工资后,可以裁减人员。

公司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三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按以上两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劳动者解除劳务关系,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务关系:

1、在试用期内的。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未按照劳务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三节奖惩处理程序

第一条由部门把事实的经过报人事部,人事部再对该部门呈报人事项进行调查审核。

第二条属第八、九节1、2项由人事部直接处理。

第三条属第八九节3、4、5项由人事部核实后呈报公司,按照公司指示执行。

第四条违纪人接口头批评后,顶撞主管的、态度不好的,人事部可在公开通知批评,态度较为恶劣者由人事部可向公司申报执罚违纪人。

第十四节厂服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厂服的管理,使其制定、发放、领用纳入程序化管理轨道,确保提高此项工作的有效性与合理性,更好地树立公司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厂服的面料、颜色、等级、样式、数量、品种、发放的时间、范围、条件所有标准由总经理决定,由人事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条本厂建议所有员工着厂服上班,厂服由工厂统一发放:

冬装:

两件,夏装:

两件提供给员工。

第三条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厂服款式,颜色等。

第四条发放标准:

公司员工每人发放冬装两套,夏装两套;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才可领取厂服(临时工均不发),按季节发放夏装2件或冬装2件。

第五条厂服领用程序

1、厂服发放由人事部人员负责,员工领取厂服须登记领取数量、类型、日期、领取人签名;人事部人员需将记录备案存档。

2、工作服的使用期限:

夏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一年,冬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二年;按员工领用之日起算。

如公司统一换款式将另行通知。

3、厂服使用期到期后,若员工需要再领取厂服,须填写《厂服领用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审批后,方可到人事部重新领取新的厂服。

4、如在厂服使用期限内,如属人为破损或丢失需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核准后,并照人事公告价自行补买(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如因公破损可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核准,至人事部补领厂服。

第六条每年换发厂服发放时间根据每年实际情况而定。

第七条超额领取的厂服的成本费用均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八条从领用日期算起,夏装领用满一年后可以领换一件新厂服,冬装满二年后可以换一件新厂服,换装后不再扣除厂服成本费。

但必须提前三天向人事申请,并填写厂服领用申请表。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不扣厂服费用:

工作服发放之日满3个月后,员工离职,可带走工衣,离职时不扣厂服费用。

第一十条有下列情况,离职扣回厂服费用:

1、入厂不满一年的新员工,领取厂服之日起不满3个月,如员工离职,厂服由员工带走。

扣回厂服费用。

2、人为损坏或丢失,烂工作服由员工带走,扣回厂服费用。

3、试用期内的,把厂服带走的,扣回厂服费用。

第一十一条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须保持整洁,不得遗失或损坏,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厂服,假日可以不穿。

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第一十二条本规定自首次发放厂服之日起施行。

第一十三条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第十五节员工福利待遇

第一条公司为每位员工提供免费用餐和住宿。

住宿费、水、电费全免。

第二条公司每月放假2天。

第三条因工受伤的,公司承担责任内医疗费用。

第四条员工工作1-5年的可享有5天有薪假期,工作6-10年的可享有7天有薪假期,工作11-20年的可享有10天有薪假期。

第五条在公司生产超标盈利的情况下组织员工外出旅游。

第六条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员工,可享受正式员工级工资待遇,不需要继续交纳押金。

第十六节优秀员工评比

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产品质量以及对工作的热爱与积极性,经厂部研究决定现推出评选优秀员工奖励活动,奖励方法为两种:

月奖金与年终奖金。

月奖金、年终奖金评比标准:

奖励评比实行积分制由工厂规章制度与厂部管理者评定构成,每人每月30分,遵守工厂规章制度者即可得到20分。

另厂部管理人员拥有10分权力,对工作积极能够提高工作效率的员工应给予加分奖励。

月奖金评分

类别

分数

奖金(元)

优秀员工

27分-----30分

50.00

良好员工

24分-----26.5分

30.00

及格员工

21分-----23.5分

0

注明:

1、当月请假超过10天者,不给予参加评分。

2、当月评比分数,当月发放奖金。

年终奖金评定

类别

分数

人数

奖金(元)

一等奖

最高分者

一名

总奖金×30%

二等奖

次之

两名

总奖金×40%

三等奖

再次之

三名

总奖金×30%

注明:

1、总奖金金额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

2、进厂不足三个月试用期者不予参加一等奖的评比。

3、进厂不足两个月(含试用期)天者不予参加任何奖励评比。

第十七节员工违纪罚款

处罚是对有过失员工的一种教育,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目的是为了使他人引以为戒,遵章守纪,特制定此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予以警告:

1.不服从上级领导安排的,且态度蛮横者扣20元/次。

2.越权、越级或不按流程干涉其他部门工作者,首次予以书面警告,再犯者扣10元/次。

3.由于工作疏忽,延误产品交期的,扣10元/次。

4.虚假、瞒报数量的,扣10元/次。

5.未准确核实出、入库相关内容的,扣10元/次;

6.未及时上报产品低于安全库存或发货量不够之情况的,扣5元/次。

7.监督人员未履行监督职责,造成产品出库不符合客户要求的(包括打包要求,产品件数问题等等引起客户意见之问题)当事人扣20元/次,监督人扣30元/次。

8.货物不妥善保存,影响产品品质的,扣10元/次;造成产品丢失的,按产品价值全额赔偿(400元封顶)。

9.因工作疏忽而造成产品损坏的,按原材料费的20%罚款(400元封顶);故意造成产品损坏的,按产品价值全额赔偿,并追究其责任。

10.盗窃公司物品的,按产品价值全额赔偿,并追究其责任。

11.仓库内脏、乱、差、标识不明确,没有遵循先进先出原则、摆放不合理的,扣5元/次。

12.未积极配合出、入库工作,态度不积极、不主动的,扣5元/次。

13.在仓库内吸烟的,扣10元/次;未制止他人在仓库内吸烟的,罚5元/次·人。

14.有打架、谩骂、非工作应酬原因酒后上班,扣30元/次。

15.下班时未及时锁上库门、窗的扣5元/次。

16.迟到、早退、旷工等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17.其他不利于公司、影响公司形象和信誉的行为,根据情节的轻重进行处罚并追究其责任。

18.以上各项涉及到主管监督不力,管理不善的,主管本人按下属员工罚款金额的1.5倍处罚;包庇隐瞒的,按下属员工罚款金额的2倍处罚。

第六章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共同维护车间生产秩序井然,遵守劳动纪律,确保生产正常运作。

第二条上班后,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到岗位做好班前安排工作,员工应准时进入岗位,并禁止未到点离岗下班,违者一律以早退论处。

第三条上班期内应规范并严禁穿拖鞋、短裤、赤裸上身上班。

第四条严禁私自带音响、点心、零食、果点、香烟、火种进入车间。

第五条上班时严禁看书报、窜岗、闲谈、瞌睡。

不准以打开水、上厕所等其它理由为名变相怠工。

第六条严禁乱扔乱放废料、杂物、工具等,当本区域内有材料或杂物、工具落地时应随手捡起并规范放整齐。

第七条因货源不足中途下班或不加班的,由组长填写《停工休息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报公司核准。

第八条保证车间环境、机械台桌面整齐、清洁,货物放置规范,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第九条严禁将工厂工具、纸张和任何生产材料与产品带出厂区,违者将按偷盗论处

第一十条下班前各部门主管应检查本区域内门窗、水、电总制掣,并做好必要的防火防盗工作。

第一十一条严格遵守、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程作业,及消防制度,确保公司生命财产安全。

第一十二条违犯本章条款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关处分,情节严重者视情节轻重按《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另行处理。

第七章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加强成本核算,进一步规范物资和产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

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定本制度。

第一条库管员职责

1、准确详细地做好各种物资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

2、严格按照产品的验收要求,做好产品验收工作。

3、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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