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教育事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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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教育事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云阳县教育事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2011——2015)

  “十二五”时期,是我县教育事业抢抓机遇,奋力崛起,打造渝东北教育强县,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根据《重庆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重庆市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云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主要形势

一、教育改革发展对我县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

从国家层面看,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目标;今年7月,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确保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从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确定了到2020年的战略目标,对未来10年教育改革进行了系统设计。

党和国家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竭力推进教育公平的思想,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市级层面看,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稳步推进,成渝经济区建设即将实施,重庆市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重庆市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即将出炉,“一圈两翼”发展战略正在加速推进,建设长江上游的教育中心和西部教育高地正在提速,为教育大发展带来新一轮机遇。

当前,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正处于由普及走向提高的关键时期。

“十二五”期间,我们必须抢抓历史机遇,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步伐,推动教育事业均衡、优质、可持续发展。

二、云阳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教育提供智力支持与人才支撑

目前,我县积极推进宜居云阳、畅通云阳、森林云阳、平安云阳、健康云阳“五个云阳”建设,全面实施工业立县、农业稳县、旅游活县、开放强县、生态兴县“五大战略”,地方经济实力正在不断增强。

但我县经济总量仍然较小,发展水平仍然滞后,国家级贫困县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要推动云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力争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与城乡统筹发展中占据制高点,尽快融入“万开云”城镇群,必须依靠教育培养更多更好的人才,必须将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三、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优质教育需求越来越迫切,教育需求的层次越来越高,教育供求矛盾日趋突出。

要解决这一基本矛盾,必须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逐步实现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尽最大可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尤其是优质教育的需求。

 

第二章 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发展全局,以建设渝东北教育强县为目标,以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品质为核心,切实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方针,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协调发展、加快发展,努力构建结构优化、基础厚实、特色鲜明、社会满意的教育发展新局面。

第二节 基本思路

——坚持优先发展。

根据城镇发展规划、经济结构、区域布局、城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支持保障力度,调整优化教育布局结构,加大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力度,着力提高综合办学效益,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发展。

——坚持均衡发展。

坚持城乡间、区域间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更加突出教育的公益性,更加关注弱势群体、薄弱学校和薄弱区域,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坚持统筹发展。

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教育发展观,实施中心提升、周边发展、城乡互动、优质均衡的发展策略,正确处理教育发展的速度、规模、结构、质量与效益的关系,促进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坚持内涵发展。

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提高教育发展水平上,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不断优化教育结构,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进学校特色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做强基础教育、壮大职业教育、协调各类教育”的发展思路,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初步形成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加大标准化建设力度,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办学标准化、教育均衡化、质量优质化的渝东北教育强县。

二、分类目标

(一)基础教育均衡化

——学前教育:

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积极发展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提高幼儿教育保教质量。

到2015年,学前一年教育入园率达95%以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80%。

——义务教育:

到2015年,全县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与校际差距显著缩小。

大力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建设,标准化率达80%,基本消化“大班额”。

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年辍学率控制在0.1%,毕业生合格率达99%以上;初中阶段入学率达98%以上,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毕业生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

——普通高中教育:

到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比例达9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7%。

全面普及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人数保持2.7万人以上。

优质高中教育资源达到60%。

——特殊教育:

 到2015年,在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学前教育部和职业教育部。

基本普及特殊儿童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发展学前一年教育和职业教育。

(二)职业教育市场化

普通高中与中职教育结构比例趋于合理,职业教育在校学生突破1万人,年培训农民、移民、新市民、下岗职工5万人次,职业教育高技能人才培养取得突破,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基本满足需求。

(三)民办教育规范化

按照规范办学秩序、发展优质资源、提高整体质量的原则,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引领2~3所发展势头好、办学质量高的民办学校创建成县域内示范性学校,建设1所优质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在校生突破1.5万人。

(四)继续教育终身化

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网络,实现成人教育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共同发展,初步形成终身教育体系,20%的从业人员要经常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年培训各类人员20万人次。

(五)队伍建设专业化

按国家和市里要求基本配齐各类教师,确保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高等教育学校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100%、100%、98%、95%、90%、85%。

校长岗培率达100%。

(六)办学条件标准化

全县基础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和市里规定标准,实现天网与地网有机统一的“校校通”、“班班通”。

全县生机比城区学校达15:

1、农村学校达20:

1,专任教师计算机比达2:

1。

(七)教育质量优良化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将素质教育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八)教育环境和谐化

依法行政全面推进,科学决策机制和教育行政监督机制更加健全,教育行政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政府、学校、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学校安全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更加健全,校园及周边环境显著改善,各类影响稳定的矛盾和冲突得到有效化解,学校安全稳定局面得到持续巩固,和谐校园建设呈现新局面。

 

第三章 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任务

第一节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构建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社会力量办园为补充,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园格局。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原则,积极发展公民办幼儿园。

严格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造、同步交付使用,扩大城镇学前教育资源。

实施农村幼儿园提升建设工程,基本完成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对部分中心小学附设幼儿园按照市级标准进行提升改造。

充分利用村校教育资源,改善村级幼儿园(点)办园条件。

采取利用现有小学资源、新建等方式,满足25个新农村建设居民点适龄幼儿入园要求。

积极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兴办幼儿园。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积极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的普惠性服务。

鼓励示范园开展名园办新园、名园扶弱园等集团化办园探索。

重视婴幼儿早教指导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重视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入园问题。

——严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持科学保教方法,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加强幼儿园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幼儿园资格准入和等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质量评估制度与年检制度,积极开展幼儿园定类升级和县级以上示范园创建工作,建立行业自律、教委主管、家长和社会监督的幼儿园质量监控体系。

落实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政策。

完善民办幼儿园资格准入、质量评估、年检和退出制度,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

建立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加强学前教育指导、管理与服务职能。

建立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定期培训制度。

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第二节 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把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为重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大力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在教育投入、教育设施、教师配置等方面继续向农村倾斜,加大对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扶持改造与排危力度。

以学生接受更加均衡、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为目标,率先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在教育投入、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达到基本均衡。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团化办学试点。

——完善并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

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控制学生辍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建立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深化课程、教法与评价制度改革,大幅降低城镇学校大班额比例,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

推动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切实减轻中小学尤其是城镇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深入推进城乡学校对口帮扶工作,逐步建立一体化发展机制。

第三节 全面普及普通高中教育

——继续实施高中扩容建设,加大对薄弱高中学校的扶持力度,积极推进高中信息化建设,大力实施普通高中对口帮扶战略,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均衡发展。

江口中学力争创建市级重点中学。

——深入推进新课程改革试验。

探索重点高中生源基地建设工作。

鼓励普通高中教育引入职业教育资源,探索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课程互设、学分互认、学生互转的普职结合发展模式。

主动对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大力促进普通高中学校管理水平、教师素质、学生自主发展能力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

积极推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完善高中教师定期继续教育和提高培训制度,通过招聘、调配、培训等方式基本实现教师总量达标、学历配置合理的目标。

加强对民办高中的扶持、管理和引导。

探索普通高中多样化办学模式,注重普通高中内涵发展和特色建设,形成城区高中与区域高中协调发展格局。

第四节 发展壮大职业教育

——围绕产业结构升级和规划布局,规划新建1个综合性实训基地、1个职业教育重点实训基地、2个专业性实训基地和2个农民工培训基地。

职教中心基本完成南区第二实训实作楼、中短期技能培训中心、学生公寓、生活用房、塑胶田径运动场及附属工程建设。

云阳师范学校进一步办好以师范专业为主的中等职业教育,基本完成音美教学楼、综合楼、学生公寓、400㎡标准运动场建设。

启动职业教育学院建设。

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创建幼教专科学校。

大力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新建民办职业中学1所。

——根据国家、西部大开发及重庆未来发展人才需求,加强专业的建设与开发,重点培育3~5个骨干专业,打造1~2个特色专业。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加强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

改革中职办学模式,努力增加中职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构建县—乡镇—村三级培训网络。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

促进学校职业教育与职业技能鉴定的互通,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第五节 积极发展特殊教育

——将特殊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与随班就读质量,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延伸。

——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

支持慈善机构和社会力量举办各种类型的康复、教育机构。

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逐步启动对中度智力障碍残疾和综合残疾儿童少年实施康复教育。

第六节 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建设,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化、开放式教育网络。

积极推进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村镇建设。

到2015年,建成市级示范性社区继续教育指导站15~20个,创建市级继续教育示范县。

——建立学校和社会教育资源双向开放制度,推动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终身教育网络和全员终身教育体系。

将继续教育纳入各行业总体发展规划,建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指导全县继续教育发展。

第七节 合理调整学校布局

根据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进程,坚持“幼儿园、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高中统筹发展”的原则,按照人口流动与教育需求发展趋势,综合采取撤、并、改、建等多种方式,分步实施布局结构调整工作。

——学前教育:

新建幼儿园39所,改建2所幼儿园,扩建25所幼儿园。

——小学教育:

新建5所小学;扩容10所小学;搬迁、扩容2所小学;逐步撤销、整合部分布点不合理、缺乏生源的村级小学。

——初中教育:

新建2所初中;搬迁、扩容1所学校;对7所初中学校进行扩容;逐步取消部分九年制学校建制并更名为小学;逐步撤销部分小学附设初中。

——普通高中:

完成3所高中扩容建设;新建1所普通高中。

——职业教育:

基本完成职教中心南区建设和教师进修学院建设任务;新建中等职业高中1所;力争完成4个实训基地建设。

——特殊教育:

完成特殊教育学校扩建,成立特殊教育中心,开设学前教育部和职业教育部,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成为我县特殊教育的实验基地、资源中心、培训中心和教学研究中心。

第八节 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

——以“数字校园”建设为核心,完善我县教育信息化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设备设施标准化建设。

到2015年,城区及部分乡镇学校实现“数字校园”和设备设施标准化,农村学校实现“班班通”和“校校通”。

全县师生计算机配置基本达标。

计划新增100间中学理科标准化实验室和小学科学实验室,创建市级乡镇图书中心20个,50%的学校完成县级图书中心建设,生均图书达10册以上。

中小学体艺、卫生设备设施配备标准化配置率达80%。

——完善教育装备增补、运行、维护长效机制。

加强教育电子政务、基础数据库等建设,开展学校数字化教学平台部署试点,建设覆盖小学、初中、高中所有年段主要学科的教案库和部分学科的标准课件库,开发在线教学教研平台,开展远程教学研究。

建立健全评价体系与激励机制,促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

第九节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一、切实加强德育工作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教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公民意识教育、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注重学生意志品质磨砺和团结协作精神培养,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加强校内外德育资源的开发、整合和利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深化文明礼仪进课堂和感悟教育,深入开展“唱读讲传书”活动和丰富多彩的德育实践活动。

建立学生道德素质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完善德育工作督导制度。

关爱留守儿童,建立针对留守儿童特点的教育培养模式,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

加强德育骨干队伍培养,逐步构建中小幼相衔接、家校社协作的德育工作体系。

二、积极推进课程改革

——以提高校长的课程规划与领导力、教师的课程开发与执行力和改善学生的发展状态为重点,继续深化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

加强课程改革的跟踪评估和检查指导,建立科学的促进学生发展评价机制和教师评价体系。

——积极有序地推进高中新课程实验,重点在优质、内涵上下功夫,推进国家课程二次开发,努力实现国家课程校本化、选修课程多样化、校本课程特色化。

深入开展“有效教研与有效教学”活动,积极推进评价体系改革,加强教学质量过程监测与管理。

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学校协作,实现教育资源共享。

三、全面深化素质教育

——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宗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实施课程计划,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和大课间活动,深入推进“2+2”项目试验,加强书法、美术、音乐学科教学与艺术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建立完善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制度、教育质量目标管理制度和提高教育质量的保障机制。

四、努力提升教育品质

——以内涵发展、铸造品牌为目标,继续开展示范校(园)创建活动。

到2015年,创建1~2所市级示范幼儿园、1所市级重点普通高中,力争创建1所幼儿专科学校,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级特色普通高中学校创建力争实现突破。

启动实施“一校一品”计划,加快“五个校园”建设,培育学校办学特色。

第十节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制定并落实学前教育及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标准,普通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师资配置比例实行城乡统一标准,并向农村地区倾斜。

坚持教师凡进必考和招考(聘)师范类毕业生补充教师队伍制度,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继续执行教师进城选调制度,重点加大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及音乐、体育、美术等薄弱学科教师配置力度。

——将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教师继续教育纳入统筹规划。

坚持把师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地位,以岗位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专业素养培训为重点,实施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逐步推进“综合型”和“双师型”教师培养。

加强教师教育基地校与示范校建设,全面实施管理队伍专业培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探索教育家型校长和教育家型教师的成长路径,加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校长、专家型校长队伍建设,重点打造10个“名师工作室”、5个“名校长工作室”。

到2015年,培养1~3名“国家级”骨干教师,5~10名在全市有知名度的名教师、名校长,市级骨干教师达到120名,县级骨干教师达到2000名。

——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建立城乡学校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间教师、校长合理、科学、有序的流动机制。

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

对长期从事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实行倾斜政策。

逐步提高教师编制标准,提高中、高级教师职务岗位设置比例。

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和人事代理制度。

加强退休教职工服务管理。

第十一节 不断深化教育改革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提高基础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巩固和完善基础教育学校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完善“市县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落实民办学校在教师职称评定、土地征用、税费减免、资本运作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推进小学小班化教学改革试点。

扩大高中阶段学校在办学模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

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办学主体和教育投入多元化。

规范民办学校准入条件,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建立动态的岗位调节机制。

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分配原则,建立完善激励机制。

——深化内部管理改革。

推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校长任用制度,完善校长负责制、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依法办学、发展自主、决策民主、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管理格局。

加大农村学校尤其是村级小学管理“治薄”力度。

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

 

第四章  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措施

第一节 突出优先发展战略地位

——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思想,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知识产业和关键的基础工程,纳入战略重点和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

树立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深入推进科教兴云、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推动落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城市基本功能建设和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优先安排教育项目建设,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的政策,确保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坚持教育工作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健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

将学校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城区及集镇中小学规划要与总体规划接轨并优先安排建设用地。

对于非政府性开发的住宅和住宅区,开发者应向教育部门交纳教育设施配套费,并按规划留足和征好教育用地及时交付教育部门使用。

第二节 加强教育工作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各类教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

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对中小学和街道(乡镇)、部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制度和考核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于学校党组织活动始终,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把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力度。

重视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

第三节 建立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强化政府办学的主体地位,实事求是地确定云阳教育投入政策,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

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当年安排不足的,次年予以补足并列入增长基数。

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

以改造薄弱学校和加强学前教育建设为重点,加大经费投入和保障力度。

实施农村学生营养工程。

加快落实公办学校债务偿还机制,尽快化解学校建设债务。

——坚持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投入机制。

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

加大对农村教育倾斜扶持力度,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全面落实教师绩效工资政策,落实并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补贴标准,提高教师教育经常性经费比例。

建立课程改革专项基金。

建立校园安全双基投入持续增长机制。

尽快化解原有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

建立依法确保财政性教育投入增长的监督、检查机制,建立财政性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

——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给予资助。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的资助政策,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增大高中贫困学生资助比例。

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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