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业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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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业务指南

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业务指南

(社区篇)

一、办理个人社会保险网上办事资格申请

(一)业务说明

社区受理参保人员提出的社会保险网上办事资格申请。

(二)办事程序

1、参保人员需提供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区经办人员审核相关资料后,点击“用户管理”办事菜单,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相关业务操作,打印密码条;

3、对需网上自助办理个人社保业务的灵活就业人员,签订《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承诺书》,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协议”办事菜单,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相关业务操作,分配网上办事权限。

(三)注意事项

1、社区经办人员应告知参保人获得网上办理资格后,尽快下载安装数字证书,并修改初始登陆密码;

2、社区经办人员应告知参保人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和数字证书,不要随意向他人透露;如用户名、密码和数字证书丢失请及时到社区重新领取;

3、社区经办人员须妥善留存相关资料并归档备查。

二、与灵活就业人员签订社区代办协议

(一)业务说明

灵活就业人员委托社区代办个人社保业务时,社区与其签订代办协议后,此社区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其代办各项个人社保业务。

(二)办事程序

1、参保人员需提供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个人社保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2、社区经办人员审核相关资料后,点击网上“社区代办协议管理”办事菜单,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相关业务操作;

3、社区经办人员须妥善留存相关资料并归档备查。

(三)注意事项

1、代办协议到期后,系统将自动终止该协议,如参保人员还需继续委托社区代办个人社保业务,则需续签代办协议;

2、参保人员与社区签订代办协议后,在协议有效期内,如需变更代办社区,要在原代办社区办理协议终止手续后,方可与其他社区签订代办协议。

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一)业务概述

未在灵活就业窗口参保的人员,社区可代为办理灵活就业窗口的新参保业务。

(二)办事程序

1、参保人员需提供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个人社保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需办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同时提供电子相片);

2、社区经办人员审核相关资料后点击“增员(续保)”办事菜单,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相关业务操作;

3、上述业务提交审核通过后,再点击“查询加办信息”办事菜单,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相关业务操作,并将“加办单号”及“月度缴费金额”抄录到《个人社保业务登记表》指定位置;

4、社区经办人员办理完成后告知参保人完成情况,经双方确认在《个人社保业务登记表》上签字并各自留存一份;

5、告知参保人员还需携带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加办单号到就近邮储银行网点办理相关代扣代缴业务(即邮储银行加办业务);

6、社区经办人员须妥善留存相关资料并归档备查。

(三)注意事项

1、网上办理首次参加养老保险的年龄范围为:

女年满16—40周岁、男年满16—50周岁,超过此年龄范围的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

医疗保险新增参保凡年龄达到16周岁均可办理。

2、网上办理新增及续保业务要求灵活就业人员未曾参保或原参保险种(含居民医疗保险)为停保状态;

3、社区办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0日(节假日除外);

4、应告知需申请制作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及时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制卡申请手续;

5、应告知参保人员将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于每月20日前足额存入缴费存折中,保证邮储银行月底进行正常划扣社会保险费。

四、代办灵活就业人员险种新增及续保业务

(一)业务概述

社区可为签订代办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灵活就业窗口的险种新增及续保业务。

(二)办事程序

1、参保人员需提供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个人社保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需办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同时提供电子相片);

2、社区经办人员审核相关资料后,点击“增员(续保)”办事菜单,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相关业务操作;

3、社区经办人员办理完成后告知参保人完成情况,并将“月度缴费金额”抄录到《个人社保业务登记表》指定位置,经双方确认在《个人社保业务登记表》上签字并各自留存一份;

4、社区经办人员须妥善留存相关资料并归档备查。

(三)注意事项

1、在网上办理养老保险续保业务,女不能超过55周岁,男不能超过60周岁,超过年龄范围请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

2、社区办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0日(节假日除外);

3、应告知需申请制作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及时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制卡申请手续;

4、应告知参保人员将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于每月20日前足额存入缴费存折中,保证邮储银行月底进行正常划扣社会保险费。

五、代办灵活就业人员险种的暂停缴费业务

(一)业务概述

社区可为签订代办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灵活就业窗口参保险种的暂停缴费业务。

(二)办事程序

1、参保人员需提供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个人社保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2、社区经办人员审核相关资料后,点击“暂停缴费”办事菜单,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相关业务操作;

3、社区经办人员办理完成后告知参保人完成情况,并将还需缴纳的“月度缴费金额”抄录到《个人社保业务登记表》指定位置,双方确认后在《个人社保业务登记表》上签字并各自留存一份;

4、社区经办人员须妥善留存相关资料并归档备查。

(三)注意事项

1、社区办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0日(节假日除外);

2、社区经办人员办理暂停缴费业务时,如参保人存在欠费,则不能办理。

需先为参保人员办理完成欠费补缴或欠费注销业务手续后,再为其办理暂停缴费业务;

3、社区经办人员应告知参保人办理暂停缴费业务后,从次月不再缴纳暂停缴费险种的社会保险费。

六、代办灵活就业人员欠费补缴业务

(一)业务概述

社区可为签订了代办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灵活就业窗口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欠费补缴业务。

(2)办事程序

1、参保人员需提供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个人社保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2、社区经办人员审核相关资料后,通过点击“欠费补缴”办事菜单,选择需要欠费补缴的险种,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相关业务操作,核定需补缴的金额;

3、上述业务提交审核通过后,再点击“生成欠费补缴单”办事菜单查询补缴金额及补缴凭单号,并将补缴金额及补缴凭单号抄录到《个人社保业务登记表》指定位置;

4、社区经办人员办理完成后告知参保人员完成情况,双方确认后在《个人社保业务登记表》上签字并各自留存一份;

5、告知参保人员携带补缴凭单号、缴费存折及个人身份证到就近邮储银行缴费网点办理缴费手续;

6、社区经办人员须妥善留存相关资料并归档备查。

(三)注意事项

1、社区办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0日(节假日除外);

2、应告知参保人员此业务需当月20日前办毕,否则会影响参保人员当月其它相关业务的办理;

3、应告知参保人员此业务一旦办理,邮局将不再通过月度划扣方式征收此笔欠费,请务必及时到邮储银行缴费网点办理缴费手续。

七、代办灵活就业人员欠费注销业务

(一)业务概述

社区可为签订了代办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灵活就业窗口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欠费注销业务。

(二)办事程序

1、参保人员需提供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个人社保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2、社区经办人员审核相关资料后,点击网上“欠费注销”办事菜单,选择需要注销欠费的险种及欠费时间段,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相关业务操作;

3、社区经办人员办理完成后告知参保人完成情况,双方确认后在《个人社保业务登记表》上签字并各自留存一份;

4、社区经办人员须妥善留存相关资料并归档备查。

(三)注意事项

1、社区办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0日(节假日除外);

2、社区经办人员受理此业务前需详细告知参保人办理欠费注销业务后的影响,提醒参保人需谨慎,一旦欠费注销成功将表示放弃了此段时间的缴费,将无法恢复;

3、应告知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欠费注销后,不能再次进行补缴,注销的时间段不记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将会影响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4、应告知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欠费注销后,注销时间段不记入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将会影响到养老保险待遇,若需再次补缴此时间段,将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重新核定补缴金额,补缴金额会高于注销金额。

八、代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业务

(一)业务概述

社区可为签订了代办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灵活就业窗口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业务。

(2)办事程序

1、参保人员需提供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个人社保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2、社区经办人员审核相关资料后,点击“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变更”办事菜单,选择调整后的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相关业务操作,并将养老保险调整后的缴费金额抄录到《个人社保业务登记表》指定位置;

3、社区经办人员办理完成后告知参保人完成情况,双方确认后在《个人社保业务登记表》上签字并各自留存一份;

4、社区经办人员须妥善留存相关资料并归档备查。

(三)注意事项

1、社区办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0日(节假日除外);

2、应告知参保人员新的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次月起生效;

3、应告知参保人将所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于每月20日前足额存入缴费存折中,保证邮储银行每月月底划扣社会保险费。

九、代办灵活就业人员一般信息变更业务

(一)业务概述

社区可为签订了代办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一般信息的变更业务。

(2)办事程序

1、参保人员需提供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个人社保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2、社区经办人员审核相关资料后,点击“个人一般信息变更”办事菜单,录入需要变更的信息项,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相关业务操作;

3、社区经办人员办理完成后告知参保人员完成情况,经双方确认后在《个人社保业务登记表》上签字并各自留存一份;

4、社区经办人员须妥善留存相关资料并归档备查。

(三)注意事项

1、社区办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0日(节假日除外);

2、如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等重点信息需要变更时,应告知参保人员携带本人户口、身份证、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

十、代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中断期补缴业务

(一)业务概述

社区可为签订代办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灵活就业窗口养老保险缴费中断期补缴业务。

(二)办事程序

1、参保人员需提供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个人社保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2、社区经办人员审核相关资料后,点击网上“养老保险中断期补缴”办事菜单,选择需要补缴的时间段,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相关业务操作,并将养老保险补缴时间段及需补缴的金额抄录到《个人社保业务登记表》的指定位置;

3、社区经办人办理完成后告知参保人完成情况,经双方确认后在《个人社保业务登记表》上签字并各自留存一份;

4、社区经办人须妥善留存相关资料并归档备查。

(三)注意事项

1、社区办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0日(节假日除外);

2、社区只能办理1996年1月1日以后的养老保险中断期补缴,如参保人员需办理1996年1月1日以前的养老保险中断期补缴,应告知参保人员携带有关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

3、社区应告知参保人员是按当前缴费基数确定需补缴的社会保险费;

4、社区应告知参保人员将所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于当月20日前足额存入缴费存折中,保证邮储银行月底划扣社会保险费。

 

个人社保业务登记表

参保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民族

公民身份

号码

籍贯

户口

性质

健康

状况

文化

程度

联系

电话

联系

手机

户籍所在地址

现居住地址

□委托社区代办个人社保业务

委托截止期:

□取消委托

委托代办个人社保业务

□新参保或续保业务

□暂停缴费业务

养老

保险

医疗

保险

养老

保险

医疗

保险

□欠费补缴业务

□欠费注销业务

养老

保险

起止

时间

养老

保险

起止

时间

医疗

保险

起止

时间

医疗

保险

起止

时间

□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

□养老保险中断期补缴

调整前档次

调整后档次

起止

时间

□个人一般信息变更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

以下由社区经办人员办理相关业务后填写

(1)加办单号:

月度缴费金额:

(2)补缴金额:

补缴凭单号:

(3)调整缴费档次后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金额:

(4)养老保险中断期补缴时间段:

及需补缴的金额

参保(代办)人签字:

社区所属管辖区:

代办人身份证号码:

社区名称:

代办人与参保人关系:

社区经办人签字:

填表日期:

经办日期:

填表说明:

本表由参保(代办)人填写,完成参保人基本信息填写后,请选择需代办的社保业务,在业务名称前的“□”内打“√”并填写相关办理内容,本表一式二份,参保(代办)人、社区各留一份。

如是代办人办理还需填写代办人身份证号码及代办人与参保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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