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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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管理办法
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办法
1总则
1.0.1为了认真贯彻工程质量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抓好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实现集团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提高集团公司的社会信誉和建筑市场的竞争能力,确保集团公司能够持续、稳定、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
1.0.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项目部的质量管理。
2质量管理办法
2.1工程质量目标管理
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发展和市场定位,每年年初确定集团公司质量管理目标,并下发集团公司《质量目标管理和对策措施》;后续新承接工程根据需要,必要时下达补充质量目标。
各分公司、项目管理部、电力工程部依据公司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程情况,制定本单位《质量目标管理和对策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集团公司每年按照本年度的《质量目标管理和对策措施》、集团公司与各单位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和集团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公司下达的质量目标一般包括竣工工程质量目标、在建工程质量目标、TQC成果目标等。
目标管理确定的原则:
竣工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无严重、重大质量事故发生;以施工合同承诺的质量目标为本工程的最低质量目标;根据集团公司发展和质量品牌需要,确定的集团公司中长期创优规划目标管理等。
2.2工程创优实施细则
项目工程开工初期,项目部应组织相关人员编写《项目总体策划》。
规模在1亿元以上、质量目标为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或对于单位首次申报省(部)级以上质量奖的《项目总体策划》由集团公司组织进行,各单位在利用A8上报策划申请流程时,需要一并上传工程策划资料;其他工程由分公司、电力工程部、项目管理部组织进行策划。
《项目总体策划》应包含质量目标定位、工程特色和亮点、主要工艺措施等内容,策划时各项目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从公司相关专家库中选取部分专家参与策划,以提高策划的质量。
创优工程必须编制创优实施细则。
创优实施细则在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含水电安装)工程两个节点施工前分别进行编制,也可以根据现场施工情况编制单项创优实施细则。
创优实施细则一般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分解及质量标准,组织机构,工程亮点、特色部位和提高观感质量的二次设计内容,确保工艺创新、工程细部做法、工艺质量的技术措施,工程技术资料整理要求,强制性条文实施要求,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措施等内容。
创优实施细则编制时,应结合工程特点、过程质量目标分解情况、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和集团公司质量技术方面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制,以进一步完善施工工艺和工程细部做法。
集团公司建立创优实施细则审批制度。
创优实施细则的编制由项目工程师组织进行。
省(部)级以下优质工程的创优实施细由所属单位的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省(部)级及以上优质工程的创优实施细则由所属单位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国家级优质工程的创优策划活动公司派人参加。
2.3优质工程创建
为确保优质工程最终目标的实现,各单位必须将工程质量目标进行过程目标分解。
过程目标要落实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竣工后的各个环节。
集团公司对省(部)级及以上优质工程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汇总登记(见附件一),进行跟踪管理。
优质工程实现的途径如下:
电源工程、输变站工程:
工程验收合格→工程高水平达标投产验收→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
民用工程、工业建筑工程:
市级优质结构→省级优质结构(如:
结构中州杯)→工程验收合格→市级优质工程→省(部)级优质工程(如:
中州杯奖)→鲁班奖(建委管辖工程)
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结构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市及其以上行业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发改委管辖工程)
对于质量目标为“鲁班奖”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08]17号)”文件要求,获得本地区或行业结构质量最高奖(如:
河南省结构中州杯奖)、省(部)级及以上的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省(部)级及以上优秀设计、本地区或行业工程质量最高奖(如:
中州杯奖、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等过程奖项。
对于质量目标为“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稿)》”文件要求,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的设计奖和省、部级的工程(施工)质量奖(如:
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
其中参评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的工程,必须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省(部)级及以上的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对于质量目标为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的工程(建委管辖工程),应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标准》(DBJ41/T058—2004)、《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评审标准》(DBJ41/T057—2004)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豫建协〔2008〕32号)”文件要求,必须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设计奖(或市级及以上设计主管部门出具的优秀设计证明)、省“结构中州杯工程”奖、市优质工程奖等过程奖项。
其中省“结构中州杯工程”奖申报和评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南省结构中州杯(省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的通知(豫建建〔2005〕152号)”和“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加强对河南省结构中州杯工程申报、评审程序管理的函(豫建质函〔2008〕2号)”文件执行。
对于质量目标为“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发改委管辖工程),应严格按照《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设计奖(或市级及以上项目行业部门设计优秀认定证明)、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等过程奖项。
同时,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工作,争创“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结构工程”的通知(豫工建协〔2011〕2号)”文件和《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管理办法》,从工程开工起就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规定,积极申报参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争创“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结构工程”,为创“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打下基础。
对于质量目标为“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应严格按照《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2版)的要求进行过程控制和奖项申报,必须高水平通过“电力工程达标投产验收”。
在工程创优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无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市)节能、环保的规定。
同时必须积极开展各种奖项创建活动,如优质工程奖(含结构、装饰等专项奖),QC小组成果奖,省(部)级及以上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工法、科技成果、科技示范工程奖,专利、节能、环保专项奖等,提高工程的技术含量,为工程最终质量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
对于创优工程,各单位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的学习,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和监理单位、各类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要求做好工程施工质量优良评价工作。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创优资料和过程影像资料(照片、摄像)。
在各类奖项申报中,作为主申报单位时,申报资料、评审回复资料报出前利用A8管理系统,经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作为参建单位,在各类奖项申报中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并关注申报资料中施工单位排序名次。
同时做好现场消缺和工程技术资料整理工作。
外省(市)优质工程的创建参照当地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2.4施工过程质量管理
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分公司、项目管理部、电力工程部的职能部门和工程有监管和服务职能。
对质量目标为省优以上工程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其他工程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指导;分公司、电力工程部、项目管理部对质量目标为市优质及以上工程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其他工程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指导;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分公司、电力工程部、项目管理部要经常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和建设、监理单位会议纪要、检查通知单等掌握项目部在建工程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集团公司每季度组织对公司范围内的项目进行一次抽查,工程管理部每季度根据工程管理需要抽取有关单位质量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部分项目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分公司、电力工程部、项目管理部每季度对所管辖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项目工程师每月必须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现场质量、工程技术资料、信息化工作检查。
检查要有记录和整改反馈。
项目部应针对工程情况,制定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并做好实施记录。
在施工过程中,质检员应及时进行检验批的检查和验收。
每道工序施工后在施工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需隐蔽的由施工员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然后质检员进行现场质量检查、验收,并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在此基础上向监理(建设)单位报验进行验收,施工员对检查出的问题,组织施工班组认真整改,整改完毕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由项目工程师组织项目有关人员对分项工程所涉及的现场施工质量和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检查,问题整改完毕后,向监理(建设)单位报验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施工完毕后,由项目工程师组织项目有关人员对分部工程所涉及的现场施工质量和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和整改反馈,问题整改完毕后,由项目部向监理(建设)单位报验进行验收。
工程在竣工后交工验收前,由项目工程师组织项目有关人员对工程所涉及的现场施工质量和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和整改反馈,问题整改完毕后,项目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项目部应通过质量策划、质量预控、原材料进场检(试)验和施工过程检测(验)、样板制、三检制、隐蔽工程验收、报审制等手段加强过程控制,改进施工工艺,突出工程亮点和特色,确保工程整体质量水平满足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及合同要求。
工程创优的项目部应通过考察学习其它优质工程、质量策划和创优实施细则的实施、强化过程控制等,确保工程整体质量水平达到该地区、行业领先或先进水平。
对于住宅楼、写字楼工程,除关注结构安全外,重点关注工程观感、使用功能及实测项目的质量,如:
屋面、厨卫间、外墙、门窗、管道等渗漏水,室内净空高度,房间方正,墙面、地面、顶棚平整度、阴阳角方正、空裂、起砂等。
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围绕公司的管理方针和目标以及工程质量目标,按照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标准的要求,把贯标工作和工程质量、工作质量紧密结合起来,注重贯标的实效性和持续性,确保公司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
2.5QC活动管理
集团公司在年度《质量目标管理和对策措施》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明确各分公司、项目管理部、电力工程部和项目部的QC小组活动课题数量和要求,有针对性的下达部分指导性QC小组活动课题。
各单位其它QC小组活动课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并填写《QC小组活动课题注册登记表》(附表二),按照公司要求在3月底之前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后续新承接工程开展QC小组活动课题确定后,填写《QC小组活动课题注册登记表》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对于工程质量目标为省优质及以上的工程必须开展QC小组活动。
QC小组活动课题选择要求“小、实、活、新”,以创建优质工程、提高工程质量、消除质量通病、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开发新产品、提高经济效益、企业贯彻标准、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等为课题开展QC小组活动。
QC小组活动过程中要正确应用统计方法,根据工程施工特点、难点和影响工程质量的相关因素有针对性的进行原因分析,制定对策措施,并按照PDCA循环方法解决问题,要注重过程活动和实施效果。
每个QC小组活动结束后,应在30天内完成成果总结,在分公司、项目管理部、电力工程部审核的基础上上报工程管理部,上报成果时必须附带活动原始记录及证明活动效果的数码照片若干。
集团公司每年举行一次QC活动成果发布交流会,在此基础上推荐优秀成果参加市、省(部)、国家级成果发布交流。
2.6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项目部资料员负责按照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和监理单位、集团公司的相关要求进行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项目工程师为项目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全过程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负责制定项目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建立工程技术资料目录及责任人清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项目工程师督促相关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资料整理要求进行资料的填写、移交、整理归档,并做好跟踪检查工作,做到与工程同步,填写规范,分类清晰,收集齐全,确保工程技术资料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工程技术资料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的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份数,除满足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建设、监理单位要求外,必须向集团公司档案室移交一套完整的纸质原始资料。
工程技术资料向集团公司档案室移交必须在工程竣工交付后三个月之内完成,并办理工程技术资料移交签字手续一式三份,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档案室、移交单位各一份。
2.7工程质量信息报表管理
集团公司为了及时掌握项目部的质量技术状况,实行工程质量技术信息报表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技术管理报表(见附件三)以项目部为单位。
项目部的工程质量报表应在每月25日前整理完毕,通过NC录入质量管理的质量月报模块中。
工程质量技术报表要及时、规范、内容真实、字迹清晰、签字齐全,不能瞒报、漏报,报表中要如实填写所管辖工程的质量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尤其重点汇报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等。
工程管理部随机进行抽查,作为掌握项目部质量技术状况和改进工程质量技术管理的依据,为工程质量技术管理提供保障和基础。
工程竣工办理完竣工验收手续的,项目部向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上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交工验收证书原件一份,作为集团公司对项目部考核依据之一。
2.8质量投诉和质量不良行为管理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降低质量风险,要求各单位对工程质量投诉和不良行为记录引起足够重视,把质量投诉和质量不良行为记录消灭在萌芽状态。
公司建立工程管理部受理投诉清单(见A8知识管理-文档中心-单位文档-工程管理部)和质量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档案(附表四),进行跟踪管理,并作为对项目经理考核、聘任的依据之一。
若公司接到业主对项目部质量投诉的,第一次将对项目经理提出警告,并根据严重程度进行罚款;接到第二次对该项目质量投诉的,对项目经理和其分公司、项目管理部、电力工程部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并根据后果严重程度建议公司调整项目经理。
基层单位隐瞒不报质量投诉的,追究项目经理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为了杜绝质量不良行为记录问题的发生,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工程建设与建筑业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试行)(豫建建[2006]21号)”文件(外省工程按照当地文件)要求,做好各项质量管理工作。
若项目部被主管部门进行质量不良行为记录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被列入质量不良行为记录的,对项目经理进行处罚;被列入质量不良行为记录并影响到公司投标资格或公司资质时,对项目经理和其分公司、项目管理部、电力工程部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并建议公司调整项目经理。
2.9质量事故管理
2.9.1质量事故的分类
2.9.1.1重大质量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建(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超过规范规定的基础不均匀下沉、建(构)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严重影响结构安全;影响建(构)筑物使用年限;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2.9.1.2严重质量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影响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工程;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5-10万元。
2.9.1.3一般质量事故:
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5万元。
2.9.2质量事故快报
当工程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时,项目部应当在6小时内向分公司、项目管理部、电力工程部报告;分公司、项目管理部、电力工程部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3小时内向公司报告。
当工程发生严重、重大质量事故时,项目部应当在3小时内向分公司、项目管理部、电力工程部报告及公司报告。
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时,各有关单位不能隐瞒不报,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质量事故快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工程部位及初步原因分析。
2.9.3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成立质量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应包括:
工程概况;事故情况描述;质量事故发生经过;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对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工程师组织施工员、质检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由分公司、项目管理部、电力工程部负责人(或质量技术负责人)批准。
需报业主、监理单位的报其批准。
对严重质量事故,由分公司、项目管理部、电力工程部负责人(或质量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在分公司、项目管理部、电力工程部负责人(或质量技术负责人)审核的基础上,由公司工程管理部批准。
需报业主、监理单位的报其批准。
对重大质量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在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的基础上,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需报业主、监理单位的报其批准。
若事故责任不在项目部时,由业主、监理单位组织调查,形成事故报告。
调查分析工作应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9.4质量事故造成不合格品的处置
项目部由于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不合格品,必须制定处置方案,按照不合格品的性质、程度进行审批和处置。
对一般质量事故造成的不合格品,由项目工程师组织施工员、质检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制定处置方案,分公司、项目管理部、电力工程部负责人(或质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业主、监理单位批准。
需报设计单位的报其批准。
处置由项目部施工员负责进行,项目部质量技术部门组织验证。
对严重质量事故造成的不合格品,由分公司、项目管理部、电力工程部负责人(或质量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制定处置方案,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后,报业主、监理、设计单位批准,处置由项目部负责进行,项目工程师负责组织验证。
对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不合格品,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评审、制定处置方案,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报业主、监理、设计单位批准,处置由项目部负责进行,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验证。
2.9.5工程质量事故管理台帐
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均要建立工程质量事故管理台帐(附表五)。
一般、严重、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全过程技术资料(影像、记录、调查报告、处置方案、试验数据、工程图纸等)应妥善保存。
2.10工程专业分包管理
工程分包管理除严格按照公司上述质量管理办法要求外,还应遵循下列规定:
工程分包的施工队伍应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确定,施工队伍必须具有满足工程需要的资格和能力。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如防水工种操作证、焊工操作技能证等。
工程所用主要材料采购实行报批制度,采购前由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对采购材料质量和性能进行评价、批准。
材料进场后必须实行检验制度,除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明外,还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要求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工程质量实行目标管理,工程质量水平必须与合同、公司要求相适应。
过程施工质量严格实行验收制度,分部(项)、检验批工程施工完毕后,在自检、项目专检合格的基础上,报建设、监理单位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工程技术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组卷合理、清晰齐全、真实有效。
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项目部必须组织对分包工程质量和技术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工程质量和技术资料问题整改完毕后,将工程技术资料移交项目部。
3附则
3.1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2本管理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以便作进一步修订。
3.3本管理办法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附表一
集团公司省(部)级及以上优质工程汇总登记表
序号
工程名称
所属单位
工程规模/结构形式
总体质量目标/过程目标分解
质量目标确定方式
质量目标变更情况及时间
目标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
最终获奖情况
工程隶属行政主管部门
备注
附表二
QC小组活动课题注册登记表
单位: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序号
项目部
QC小组名称
课题名称
预期活动时间
组长
联系电话
备注
单位技术负责人:
质量技术部门负责人:
制表人:
附表三:
××年××月份在建工程质量技术动态管理情况报表(项目部)
项目名称
工程规模、结构
形式
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及联系电话
合同开竣工日期
工程承包方式
合同施工范围
合同质量
目标
公司内定质量目标
合同中质量目标完成与否奖罚措施
建设单位
管理代表及联系方式
监理单位
管理代表及联系方式
质量监督单位
当月工程
形象进度
序号
检查项目
执行、完成情况及效果(检查时间、问题、改进措施及效果情况)
1
本月工程实体质量状况评价,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
本月工程技术资料状况评价,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3
本月NC质量和技术模块、在建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系统录入状况评价,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4
本月项目工程师组织的现场质量、技术资料和信息化检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上级主管部门(内、外部)对工程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5
施组(方案)、创优实施细则审批及实施效果
6
创优工程开展情况及效果;QC小组活动情况及效果;基础和主体验收、交安、分户验收情况;新技术示范工程、工法、企业标准、技术总结等开展情况及效果;本月不同部位工程质量代表照片不少于6张(附件)
附表四:
质量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台帐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
公示时间
公示单位
不良行为记录
处理结果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