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的特点与对策.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063647 上传时间:2023-01-28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4.3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群体性事件的特点与对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群体性事件的特点与对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群体性事件的特点与对策.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群体性事件的特点与对策.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群体性事件的特点与对策.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群体性事件的特点与对策.docx

《群体性事件的特点与对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群体性事件的特点与对策.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群体性事件的特点与对策.docx

群体性事件的特点与对策

吉林警察学院

治安学专业本科函授

毕业论文

 

群体性事件的特点与对策

 

姓名:

指导教师:

单位:

吉林警察学院

准考证号:

省别:

吉林省

字数:

6178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130117

地址:

 

摘要

近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快速转型,社会利益格局的巨大调整,一方面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另一方面,由于社会成份日趋复杂,各种新问题、新情况不继涌现,由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愈来愈多,诸如2004年万州“10.18事件”,2005年安徽池州“6·26事件,2008年贵州“瓮安事件”以及2008年云南“孟连事件”等一系列群体性事件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成为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

分析当前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研究、寻求解决对策,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切入点,也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司法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试从当前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主要成因、基本特点和应采取的对策进行初步探讨。

关键词:

群体性、利益、冲突、政府、法律

 

所谓群体性事件,是指某些利益要求相同或相近的群众或个别团体、个别组织,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或不能得到满足时,受人策动,经过酝酿,最终采取集会、游行,集体上访、集体罢课、罢市、罢工,集体围攻冲击党政机关、重点建设工程和其他要害部位,集体阻断交通,集体械斗甚至集体采取打、砸、烧、杀、抢等方式,以求解决问题,并造成甚至引发某种治安后果的非法集体活动。

一、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特点

当前,大多数群体性事件与社会转型、经济接轨、移民遗留问题和利益调整密切相关,根据有关资料及笔者对近年来群体性事件的调查,当前群体性事件主要呈现以下几个明显特点。

(一)形式多样,表现不一

现实中,群体性事件的方式多种多样,轻者主要表现为辩论、争吵、集结上访、静坐、抗议、在互联网等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重者主要表现为游行示威、围堵、围攻党政机关、阻碍执法;更为甚者堵塞高速公路、国道、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打、砸、抢、烧。

这类事件往往聚集几十人,上百人,上千人乃至上万人。

如贵州“瓮安事件”和甘肃陇南“11.17”事件是采取围堵、围攻政府机关的方式;云南“孟连事件”是采取殴打公安人员的方式;新疆乌鲁木齐“7.5”事件是采取对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和私人场所进行打、砸、抢的方式;重庆“出租车罢运事件”是采取阻塞交通、罢运的方式;万州2004年“10.18群体事件”是采取打、砸、抢、烧警车、政府机关办公楼的方式;开县外迁湖北移民集访事件是采取围堵、围攻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的方式。

(二)行为过激,暴力明显

大部分群体性事件暴力性和过激行为较明显。

如某县2008年发生的一起群体性事件。

2008年8月份,因黎某在该县运输木材时发生意外,其亲属以该县相关部门处理不当为借口先后聚集在该县公安局、政府等部门闹事,并采取撕扯、殴打、推搡等暴力方式打伤现场劝说的民警30余名。

又如某县一高速公路施工现场因承包商拖欠工人工资,建筑工人迅速云集施工现场并要求承包商如期支付工资,该县公安局接警后,组织干警在事故现场维持秩序、疏导群众,遭到数十名群众围攻和殴打,致使现场一片混乱。

(三)权益性比较突出,部分群体性事件的起因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从一些突出的群体性事件的起因分析,共性的问题都是与权益息息相关,有的涉及经济利益,有的关系民主权利。

人民群众非常重视自身的权益,当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或解决时,他们往往在信上不信下、信大不信小、信多不信少、信闹不信法的偏差思想支配下,聚集一起,群体上访,希望通过过激的行为来解决、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具有反复性。

矛盾的复杂性决定了矛盾的反复性

从群体自身来看,以聚众闹事的方法来达到某种目的,事实上确实促使一些问题得到了解决与落实,这难免会在一定程度上强化部分群众“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心理,从而造成群众长期缠诉闹事,处置难度加大。

(五)具有组织性,"台前"与"幕后"呼应,搞串联

群体性事件一般都有一个或几个"幕后"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或出自农村里的一些所谓"能人"、"大款"。

他们为谋取个人私利或为达到某种目的、筹划、指使、煽动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站在"台前"设置障碍,甚至制造事端,并且前后呼应。

比如开县外迁湖北移民集访事件就是几个移民以“移民款未如实发放”为由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多次返开集访问;又如开县襄渝铁路民工每次赴市进京上访前都会有"好事者"前去互相串联,互相通气。

(六)原因复杂,处置较难

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比较复杂,通常是参与者的合理诉求与表达方式的不合法交织在一起,参与者的不合理诉求与不理智的表达方式交织在一起,多数人的合理合法要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在一起,参与者的要求得不到满足,便借机闹事,致使现场处置困难,影响较大。

如贵州“瓮安事件”中,一名女中学生意外死亡,其家属对公安机关作出的死亡原因的鉴定结论不服,便在该县政府、公安局等部门聚集要求重新鉴定,而当地黑恶势力则利用瓮安地方政府工作中的不足,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打、砸、抢、烧。

又如某县某化工厂车间爆炸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中,因爆炸引发环境污染,附近群众要求赔偿和搬迁厂址无疑是合理的要求,而当地部分群众在个别别有用心者的煽动下,采取不理智手段表达愿望,致使群体事件发生。

再如万州2004年“10.18群体事件”中,万州某水果批发市场临时工胡权宗殴打“棒棒(搬运工)”余继奎,并冒充公务员,引起周围群众公愤,并由此造成近万名不明真相的人围观、示威,致使交通堵塞,持续数日,并发生极少数人趁机打、砸、烧毁政府办公楼、警车,打伤警察,抢夺公私财物等现象。

二、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主要成因

诱发群体事件的成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

概括起来说,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转型引发的矛盾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基础性根源

在社会转型期,社会整体结构、社会资源结构、社会区域结构、社会组织结构及社会身份结构都在发生着重大转变,导致部分群体心态失衡,这是产生群体性事件的深层次原因。

当前,改革正在向纵深推进,新旧体制矛盾交织凸现,体制机制转换、利益格局调整和社会财富的再分配,直接或间接影响部分人的利益。

在这样的新形势下,人们的旧思想和旧观念受到冲击,思维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

其中一部分人的思想观念难以适应形势发展,出现了因利益失衡而产生的心理失衡,这一失衡直接导致思想方式的失衡和行为规范的失衡。

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贫富差距的拉大,一些人对分配不公、对不正当致富,表现出强烈的不满情绪,当弱势群体的利益受到损害或忽视时,他们极易产生相对剥夺感,不满和对抗情绪往往以群体性事件的形式表现出来。

(二)各种具体的利益冲突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

由利益冲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因对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不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一些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方针政策时,由于执行者认识上的偏差和方法上的简单粗暴,使部分群众因利益受到损害而对政策产生不满,以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是因企业经营亏损、破产、转制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当停产、倒闭、被兼并企业的职工在工作安排和生活保障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时,很容易引发群体上访甚至闹事事件。

三是因征地拆迁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随着城市化过程的推进,农村土地特别是城郊农业用地被大量征用为建设用地后,由于土地征用补偿、征地后劳动力的就业和安置等相关政策不落实不配套,影响了村民的切身利益,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是因环境污染问题导致的群体冲突。

随着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个新的诱因,此类事件呈上升趋势。

(三)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私欲心强

通过普法教育,部分群众的法律、政策水平在整体上已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从各地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看,不少群众对法律法规了解不深、理解不透,有的甚至断章取义、“为我所用”、片面强调法律法规中有利于自己的一面。

也有一些群众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或不愿意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当群众与群众之间、群众与企业、政府之间出现利益摩擦或矛盾纠纷时,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心理,误以为聚众闹事、集体上访可以对领导造成压力,能较快解决问题,使本来能通过法律程序或者其他方式得到解决的矛盾演化成群体性事件。

(四)基层组织战斗力不强,社会控制弱化

基层组织社会控制弱化,社会权威结构失衡,是目前群体性事件产生的体制性根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基层组织的社会控制力呈明显的弱化趋势,威信相对减弱。

尤其是在农村,镇(乡)村基层组织对农民的行政控制严重弱化。

基层组织对群众的号召力、凝聚力和说服教育作用大大减弱。

由于基层政权的权威性受到民众的怀疑,国家权威就很自然地进入民众的视野。

加之一些地方的基层领导对本地区、本部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知之甚少或知之不管不问,致使一些本该在本地区本部门解决的问题难以解决或无法解决。

再就是有的基层干部在做思想政治工作或处理政策问题时方法失当,缺乏民主,办事透明度不高,群众误认为囊中有鬼,从而失去群众信任。

当群众利益与政府工作或政策发生矛盾时,个别群众在这种不满情绪的趋使下,把当地政府视作对立面,伺机闹事,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想方设法“把矛盾闹大”,导致群体事件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五)有关法律法规不尽完善,让动机不纯的人钻了空子

如国务院《信访条例》明文规定,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需采取走访形式的,应即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不得超过5人。

但超过5人(即群体性上访、集体上访)的具体处罚却没有明确规定,因而使部分法不责众心理的群众有恃无恐,几十人,上百人地到党委、政府去闹。

加上不少地方抱着花钱买平安或怕上面登记通报等想法,对少数上访群众的不合理要求予以变通,使之得到不应有的实惠,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鼓励群众去上访的负作用,助长了部分动机不纯者的嚣张气焰。

三、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对策

群体性事件是基层社会矛盾冲突的集中体现,妥善化解各类群体性事件,必须坚持预防、处置、善后三措并举,努力构建固本控源的长效机制。

(一)整合部门职能,及时解决疑难矛盾纠纷

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在镇乡、街道整合综治、公安、司法、信访、社保等部门的职能,按照主体不变、职能整合、联动运作、化解矛盾、方便人民、维护稳定的要求,理顺和完善以综治牵头协调,信访接待归类,司法依法调解,部门各负其责,归口处理的联访、联调、联动运作机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和预测纠纷形势和特点,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报告重大社情和难点、热点问题,受理重大复杂疑难纠纷,组织实施调解,组织处理辖区群众来信来访,努力预防和控制集体上访、群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等重大信访事件的发生,维护本辖区的稳定。

同时,认真开展“结穷亲”、“大下访”“三进三同”活动,机关干部要走出机关、走到田间、走进困难群体,找有“疙瘩”的群众交心谈心,收集民意、体察民情、积聚民智、排解民忧、疏通民怨。

(二)协调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努力实现社会公平与公正

一是建立系统规范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福利网络,努力解决收入低和贫困问题,以释放社会成员所承担的社会风险。

二是下大力气营造让每个社会成员、社会细胞、社会单元“各得其所”的公平社会环境,政府必须对改革过程中的公正性给以足够的重视,无论是在所有制形式、分配机制、社会管理体制上,还是在生产、流通、交换、分配等重要环节上,都要注意统筹兼顾,切实避免部分群体的利益损失过大。

三是对改革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利益调整,应当形成有效的补偿机制,使改革中利益相对受损者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以保证改革过程中利益调整的相对优化状态。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

当前许多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多年的普法宣传流于形式,收效甚微,普法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

在普法宣传工作中,应将重点放在守法和用法上,教育公民不仅要模范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而且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敢于揭发各种违法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

依靠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有关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的配合,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到热点问题比较多,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地区和单位,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严防一时冲动造成不良后果。

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一要把开展依法行政同健全基层组织结合起来,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强化监督机制。

实行上下互动,官民互约的治理;既要依靠法律的约束、惩罚性的治理,又要运用教育说服的疏导作用;既要体现法治精神,又要运用民主的方式;既要管理群众,更要约束干部。

二要加强廉政勤政建设,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不搞特殊化,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甘当人民公仆、树立在群众中的威信,一旦发生问题,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要把提高基层工作战斗力作为当前基层组织建设的头等大事,注意选拔和培养农村工作带头人,永葆基层工作活力;坚持民主集中制,注意抓好村级班子的团结、统一和协调;大力支持党员干部敢于讲公道话,敢于碰硬,敢于与歪风邪气作斗争,努力增强党员干部的正义感。

(五)坚持惩办与教育相结合

处理群体性事件,必须准确把握事件的性质,严格区分不同类型的矛盾。

对农村集体上访,群众有充分理由的要予以坚决支持并做好相关工作;对于反映情况不属实的或不合理、不合法的要予以劝导或严肃的批评教育。

对广大不明真相的群众要加强教育,说明真相,做好疏导工作,使其主动、自觉支持国家和集体事业建设。

对少数目无法纪挑动群众闹事,破坏、干扰国家和集体事业建设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以儆效尤。

(六)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善后工作

一是切实依法解决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使相关群体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维护。

对于群众的不合理要求,应该向他们讲清楚相关的政策和法律,做好思想工作,使他们心服口服。

二是坚持回访,在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后,要及时到群众中了解情况,摸清相关群体的思想动向,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早做工作。

三是及时总结反思工作中暴露的问题,依照信访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及时查漏补缺,认真予以解决,避免前紧后松,有头无尾,影响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并努力从中探求具有规律性的东西,以避免类似事件的重复发生。

综上所述,首先,经济利益的矛盾是群体性事件出现的一个主要根源,因而经济利益的协调是解决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途径;其次,群体性事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许多群体性事件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才会采用这一极端行动,但也确实有一部分群体属于自身利益补偿期望值太高,对政府政策不能理解,而频繁的采用极端方式为本群体谋求更多非法利益;再次,并不是所有的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都是被迫的,也确实存在一些心存不轨的人利用部分群众“唯上唯大”的心理,参与群体性事件并收受财物;最后,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及消解都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其产生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得到彻底的解决。

社会的发展不可能不产生社会矛盾,不可能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但我们也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我们的党委和政府能够合理的认识这些问题对现存体制的警示意义,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其得到公平、合理、有效的治理,最终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与良性运转。

 

学位论文复旦大学2008作者:

曲建平篇名:

《和谐社会建设中群体事件应对的理论与实践》

学术期刊《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年2期作者:

刘丽玉篇名:

《新形势下如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学术期刊《社科纵横》2013年5期作者:

徐金超篇名:

《农村群体性事件的成因与对策》

学术期刊《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年5期作者:

彭赛美篇名:

《突发事件的成因分析与对策研究》

学术期刊《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9期作者:

殷向阳篇名:

《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分析》

学术期刊《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3期作者:

尚学忠篇名:

《浅析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成因及法律对策》

学位论文上海交通大学2009作者:

陈轶峰篇名:

《论警力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地位与作用》

学术期刊《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4期作者:

傅恩来篇名:

《加强公共危机管理预防群体性突发事件——以天津市为例》

学位论文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08作者:

常宁宁篇名:

《基于多智能体的群体性事件仿真研究》

学术期刊《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7年5期作者:

岳华东篇名:

《社会转型期群体性事件的成因》

学位论文同济大学2007作者:

唐承沛篇名:

《中小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与方法》

学术期刊《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年2期作者:

刘轶篇名:

《浅谈社会性弱势群体聚众闹事的防治》

学术期刊《前沿》2009年1期作者:

姜胜洪篇名:

《从舆情视角论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及其预防和处置》

学术期刊《贵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年1期作者:

管仕廷篇名:

《我国群体性事件的一般特点与规律初探》

学位论文中南大学2011作者:

杨洋篇名:

《基层组织权威缺失与农村群体性事件——基于巴纳德“权威接受论”的成因分析及其对策》

学术期刊《岁月(下半月)》2010年11期作者:

张大利篇名:

《论群体性治安事件的综合治理》

学术期刊《政法论丛》2005年4期作者:

刘炳君篇名:

《农村群体性事件成因的法社会学求证》

学术期刊《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6年3期作者:

赵林平篇名:

《试论公安机关预防与处置涉农群体性事件的对策》

学位论文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09作者:

邓海鸥篇名:

《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处置机制研究——以湖南省为例》

297%[详细↓]来源:

学术期刊《管理学家》2012年10期作者:

伍应德篇名:

《对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思考》

307%[详细↓]来源:

学术期刊《经济研究导刊》2010年21期作者:

吴兵团篇名:

《科学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策略研究》

学术期刊《攀登》2007年4期作者:

马晓岗篇名:

《对妥善解决青海省群体性事件的思考》

学位论文武汉科技大学2009作者:

王鑫篇名:

《民转刑及群体事件的机理探析》

学术期刊《政府法制》2007年8期作者:

陈新玲篇名:

《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分析》

学位论文山东大学2006作者:

曹孔超篇名:

《群体性事件研究——以公安机关预防处置为视角》

学术期刊《决策与信息(下旬刊)》2012年8期作者:

何惠敏篇名:

《探析群体性事件及源头防控体系的构建》

学位论文复旦大学2008作者:

周衍篇名:

《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成因与对策——以公安机关预防和处置为视角》

学术期刊《理论月刊》2015年2期作者:

赵波篇名:

《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分析与防治路径研究》

学术期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3期作者:

刘晓梅篇名:

《建设和谐社会进程中群体性事件的法社会学思考》

学术期刊《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3期作者:

屈明篇名:

《公安机关疏导与化解群体性矛盾的对策初探》

学术期刊《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14年1期作者:

中共怒江州委党校课题组篇名:

《新形势下怒江州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探究》

学术期刊《唐都学刊》2008年3期作者:

权小虎篇名:

《和谐社会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

学位论文湖南大学2010作者:

全洲篇名:

《我国转型期群体性事件及其防治机制研究》

学术期刊《法制与社会》2008年1期作者:

邹长峰盛风亮篇名:

《浅谈群体性事件》

学位论文东北大学2007作者:

教立营篇名:

《我国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解决对策研究》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