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轻工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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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轻工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轻工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前言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轻工行业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预防、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组织编写了《轻工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该手册结合了机械行业企业的安全特点,针对易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生产作业场所、环节、部位和作业行为,依据国家、行业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通过吸取相关事故教训,运用对照经验法、类比法、事故分析法等方法,提出了机械行业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的主要内容及其防范措施,供有关企业在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及制订防范措施中参考,供监管部门作为重点执法检查内容参考。
由于轻工行业门类众多,企业差别较大,加之编写时间和水平所限,本手册中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欢迎大家在参考使用的同时,多提宝贵意见,以便于及时改进完善。
一、谷物磨制、饲料加工………………………………………………………………………
(1)
二、植物油加工…………………………………………………………………………………(3)
三、制糖业………………………………………………………………………………………(6)
四、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蔬菜加工、水果和坚果加工、速冻食品制造、冷
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7)
五、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10)
六、方便食品制造………………………………………………………………………………(13)
七、乳制品制造…………………………………………………………………………………(14)
八、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酱菜腌制………………………………………………………(19)
九、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24)
十、白酒制造……………………………………………………………………………………(28)
十一、啤酒制造…………………………………………………………………………………(32)
十二、葡萄酒制造………………………………………………………………………………(34)
十三、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37)
十四、皮革鞣制加工……………………………………………………………………………(39)
十五、人造板制造………………………………………………………………………………(42)
十六、家具制造业、地板制造…………………………………………………………………(44)
十七、造纸和纸制品业…………………………………………………………………………(46)
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9)
十九、玻璃制品制造……………………………………………………………………………(51)
二十、陶瓷、搪瓷制品制造……………………………………………………………………(53)
二十一、金属制日用品制造……………………………………………………………………(55)
二十二、自行车制造……………………………………………………………………………(58)
二十三、照明器具制造…………………………………………………………………………(61)
二十四、电池制造………………………………………………………………………………(63)
二十五、公共部分………………………………………………………………………………(64)
轻工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一、谷物磨制、饲料加工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一)储存
1
粮仓(筒仓、平房仓)
(1)清仓或维修作业中易发生物料坍塌。
坍塌
(1)在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清仓、维修作业流程。
(2)作业前应配带安全绳、安全帽等防护用品,配备应急呼救工具,并在粮仓上部出口设系留装置。
(3)应白上而下进入,不得从下部进入、作业。
(4)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配备监护人。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1206)
(2)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二氧化碳等)积聚。
中毒和窒息
(1)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清仓、维修作业流程。
(2)有限空间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合格后进行监护作业。
(3)进入仓内作业时应正确佩戴安全绳、安全帽及防毒用品。
监护人员到位,并配备急救用品和正压呼吸器。
(4)在白然通风不良的环境内作业时,应采用机械通风置换空气,在作业过程中不得停风。
(5)有限空间的吸风口应设置在下部。
当存在与空气密度相同或小于空气密度的污染物时,还应在顶部增设吸风口。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T707)
(3)立式筒仓未按规定的种类和容量充装,产生爆裂掩埋危险。
容器爆炸
(1)按照筒仓的设计能力和种类充装,不得超装,不得存放非允许类的其他粮食、物品。
(2)应设置料位指示装置并设置超限报警装置。
(3)建立仓内存放物品通风、检测措施,并做好记录。
(4)立式仓周边禁止无关人员停留并设置提示标识。
《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GB50322)
(二)制粉
1
制粉机、磨粉机及物料输送
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易引起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1)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装置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
(2)应在制粉、磨粉前设置金属磁选设备,并规范使用。
(3)使用皮带、绞龙、刮板等输送设备时,应防止机械转动部位摩擦与碰撞,定期润滑,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4)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
(5)制粉、磨粉设备设施运行巾应密闭,防止粉尘扩散。
(6)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2
车间
车间粉尘扬起后引发爆炸,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
其他爆炸
(1)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对车间进行设计,应设泄爆口,并达到相应的泄爆面积。
(2)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易爆粉尘建筑结构。
(3)建立粉尘清扫制度。
应及时清扫附着在地面、墙体、设备等表面上的粉尘,避免粉尘堆积。
(4)易产尘地点应设置负压除尘措施,禁止采用正压吹扫。
设置岗位粉尘扩散后应急处置措施。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3
除尘系统
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1)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设置监控装置,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
(2)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
(3)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4)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得有火花进入,风管内不出现厚度大于1mm积尘,风管的设计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25%计算。
(5)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滤料制作,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
二、植物油加工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一)储存
1
筒仓
(1)清仓或维修作业中易发生物料坍塌。
坍塌
(1)在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清仓、维修作业流程。
(2)作业前应配带安全绳、安全帽等防护用品,配备应急呼救工具,并在粮仓上部出口设系留装置。
(3)应自上而下进入,不得从下部进入、作业。
(4)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配备监护人。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1206)
(2)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二氧化碳等)积聚。
中毒和窒息
(1)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清仓、维修作业流程。
(2)有限空间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合格后进行监护作业。
(3)进入仓内作业时应正确佩戴安全绳、安全帽及防毒用品。
监护人员到位,并配备急救用品和空气呼吸器。
(4)在白然通风不良的环境内作业时,应采用机械通风置换空气,在作业过程中不得停风。
(5)有限空间的吸风口应设置在下部。
当存在与空气密度相同或小于空气密度的污染物时,还应在顶部增设吸风口。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T707)
(3)立式筒仓未按规定的种类和容量充装,产生爆裂掩埋危险。
容器爆炸
(1)接照筒仓的设计能力和种类充装,不得超装,不得存放非允许类的其他粮食、物品。
(2)料位应能够被有效的计量,并设置超限料位。
(3)建立仓内存放物品通风、检测措施,并做好记录。
(4)立式仓周边禁止无关人员停留并设置提示标识
《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GB50322)
(二)浸出
1
正己烷等有机溶剂储存和使用场所
(1)溶剂泄漏,违章动火、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引起爆炸。
容器爆炸
(1)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采用防爆型,线路穿金属管防护,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
使用防爆型通讯设备。
(2)静电积聚危险的生产装置应采用控制流速、消除静电等措施,大于0.03欧姆的法兰应进行跨接。
(3)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密封及润滑良好并做好记录;设备应避免撞击、摩擦和无润滑运行。
(4)正己烷储罐接地装置每半年至少检查、测量一次。
(5)输送管道严禁与热力管道、电力电缆敷设在同一管沟内,
不得穿过与其无关的建筑物。
跨越道路的输送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及易发生泄漏的管道附件,除需要采用螺纹、法兰连接外,均应采用焊接连接。
(5)静电危险场所的工作人员,外露穿着物(包括鞋、衣物)应
具防静电或导电功能。
(6)溶剂罐的呼吸阀终端和浸m系统废气排出口处应装阻火器。
(7)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SBJ04)
《食品主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6号)
(2)浸出车间通风不良,爆炸性气体积聚。
其他爆炸
(1)应配有防爆排风机,并设为二级用电负荷。
固定式排风管出口宜高出层面至少1.5m。
(2)应配置固定式溶剂蒸气检测报警器并与报警、排风机联动。
《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SBJ04)
2
豆粕库、仓(平房仓)
(1)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容易引起豆粕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1)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装置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
(2)使用皮带、绞龙、刮板等输送设备时,应防止机械转动部位摩擦与碰撞,定期润滑,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3)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
(4)粉碎设备设施运行中应密闭,防止粉尘扩散。
(5)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2)豆粕粉尘扬起后引发爆炸,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
其他爆炸
(1)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对车间进行设计,应设泄爆口,并达到相应的泄爆面积。
(2)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易爆粉尘建筑结构。
(3)建立粉尘清扫制度,应每天及时清扫附着在地面、墙体、设备等表面上的粉尘,避免粉尘堆积。
(4)易产尘地点应设置负压除尘措施,禁止采用正压吹扫。
设置岗位粉尘扩散后应急处置措施。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应有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演练。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三)成品
1
油罐区
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引起油罐爆炸。
容器爆炸
(1)爆炸危险场所应设置相应的可靠避雷设施并定期检测。
(2)在爆炸危险环境,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
(3)安全操作规程应置放在作业场所。
(4)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三、制糖业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一)结晶、粉碎、包装
1
粉燥机、包装机
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容易引起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1)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装置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
(2)使用皮带、绞龙、刮板等输送设备时,应防止机械转动部位摩擦与碰撞,定期润滑,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3)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
(4)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
2
车间
车间粉尘扬起后引发爆炸,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
其他爆炸
(1)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对车间进行设计,设泄爆口,并达到相应的泄爆面积。
(2)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易爆粉尘建筑结构。
(3)建立粉尘清扫制度。
应及时清扫附着在地面、墙体、设备等表面上的粉尘,避免粉尘堆积。
(4)易产尘地点应设置负压除尘措施,禁止采用正压吹扫。
设置岗位粉尘扩散后应急处置措施。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
3
除尘系统
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1)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设置监控装置,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
(2)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
(3)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4)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得有火花进入,风管内不出现厚度大于1mm积尘,风管的设计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25%计算。
(5)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滤料制作,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
四、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蔬菜加工、水果和坚果加工、速冻食品制造、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一)制冷
1
制冷机房
液氨储罐、压缩机、阀体、调节站等液氨泄漏。
中毒和窒息
(1)必须根据制冷压力管道设计图纸巾的制冷工艺设计说明,确定储氨单元的存氨量。
(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备案等。
(3)贮氨器、低压循环桶、气液分离器和中间冷却器均设超高液位报警装置,并应设有维持其正常液位的供液装置。
(4)系统应设冷凝压力超压报警装置。
(5)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上部均应安装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当空气中氨气浓度达到lOOppm或150ppm时,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制冷机房内的防爆事故排风机。
(6)制冷机房内事故风机及应急照明均应采用防爆型。
(7)贮氨器上方宜安装水喷淋系统。
(8)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消火栓,并采用开花水枪。
(9)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至少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2套,其他防护器具应满足岗位人员一人一具。
非重大危险源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至少配备1套隔离式防沪服、防毒面具及岗位人员一人一具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10)制定落实液氨泄漏现场处嚣方案,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应急演练。
(11)每半年对避雷设施进行一次检测。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
《冷库安全规程》(GB280091)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1)
2
液氨管线
液氨管线超压破裂造成液氨泄漏。
中毒和窒息
液氨管线禁止穿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
3
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
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中毒和窒息
人员较多的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不得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应用其他介质进行二次换热或采用单独的环保型冷媒空调系统。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
4
快速冻结装置
快速冻结装置液氨泄漏。
中毒和窒息
(1)快速冻结装置应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不得超过9人。
(2)快速冻结装置上方的回气集管在车间吊顶上方应单独隔离或移至车间外。
(3)在快速冻结装置的出口处的上方应安装氨气浓度传感器,在加工间内应布置氨气浓度报警装置。
当氨气浓度达到lOOppm或150ppm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事故排风机,自动停止成套冻结装置的运行,漏氨信号应同时传送至机房控制室报警。
(4)热气融霜用的热气管,应从制冷压缩机排气管除油装置以后引出,并应在其起端装设截止阀和压力表,热气融霜压力不得超过0.8MPa(表压)。
如果需要采用热氨融霜工艺,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止产生超压、液击的控制装置。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
5
冷库
冷库液氨管线超压破裂造成液氨泄漏。
中毒和窒息
(1)制冷剂泵设置液泵断液自动停泵装置。
泵的排液管上装设压力表、止逆阀。
泵的排液总管上加设旁通泄压阀,防止蒸发器超压。
(2)库内风机线路按额定负荷一机一线,设置断路器、缺相保护和热保护等电器保护装置,并接地。
(3)穿过冷间保温层的电气线路应相对集中敷设,且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和防止产生冷桥的措施。
(4)冷间内动力、照明、控制线路应根据不同的冷间温度要求,选用适用的耐低温的铜芯电力线缆,并宜明敷。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
6
融霜作业环节
违反操作规程,融霜作业间隔时间短,液氨回抽不彻底。
中毒和窒息
(1)热氨融霜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压,待系统内液氨回抽完全(压力降至零)后,方可向蒸发器管道供热氨。
(2)水冲霜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待蒸发器管道压力降至零后,方可用水喷淋,严禁关闭回气阀。
(3)不得将热气直接注入低温液体中。
(4)使用热氨融霜的制冷系统宜采用自动化控制进行融霜,避
免手动操作。
(5)避免多个大型蒸发器共用一套除霜方案
《制冷空调作业安全技术规范》(AQ7004)
《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全要求》(GB9237)
五、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一)浸泡
1
玉米浸泡罐
亚硫酸浸泡形成二氧化硫积聚产生中毒危险。
中毒和窒息
(1)在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作业流程。
(2)车间设置通风措施,防止气体在低洼及生产区的边角处积聚。
(3)有限空间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作业应先通风,再检测,合格后进行监护作业。
(4)人员操作及观察时,应防止正对设备、容器的孔洞。
(5)清罐作业前30分钟,应再次对有限空间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做好记录,达标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并配备监护人员。
(6)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不能少于3~5次/h,并满足安全作业的条件。
不能满足安全作业时,不得停止机械通风。
(7)作业人员和监护、救援人员,应能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具。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T707
(二)干燥
1
输送设备、干燥机
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引起粉尘爆炸危险。
其他爆炸
(1)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装置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
(2)应在干燥前设置金属磁选设备。
(3)使用皮带、绞龙、刮板等输送设备时,应防止机械转动部位摩擦与碰撞,定期润滑.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4)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
(5)干燥设备运行中应密闭,防止粉尘扩散,并设置超温预警监测报警装置。
(6)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2
车间
车间粉尘扬起后引发爆炸,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
其他爆炸
(1)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对车间进行设计,设泄爆口,并达到相应的泄爆面积。
(2)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易爆粉尘建筑结构。
(3)建立粉尘清扫制度应及时清扫附着在地面、墙体、设备等表面上的粉尘,避免粉尘堆积。
(4)禁止采用正压吹扫。
易产尘点应设置负压除尘措施,设置岗位粉尘扩散后应急处置措施。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3
除尘系统
(1)除尘系统内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容易引起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1)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
(2)设备、机架、管道的每段金属外壳间应采用跨接等方式,形成良好的电气通路,不得中断。
(3)吸风口应能有效控制和收集粉尘,其风速应根据粉尘特性合理选择,避免管道堵塞或不能有效吸尘。
(4)建立回收尘的收集、储存、处置的密闭措施,防止二次扬尘。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2)除尘系统各吸风口相互连通,存在伤亡扩大酌危险。
其他爆炸
(1)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除尘系统按工艺分片(分区)相对独立设置,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各除尘系统管网间禁止互通互连。
(2)应采取预防粉尘爆炸在除尘系统之间扩散的隔爆措施。
一个除尘系统同时存在多个粮(料)仓设有多个吸风口时,则各个吸风口应分别设截止阀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
4
污水处理池清理
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甲烷、硫化氢等)积聚。
中毒和窒息、其他爆炸
(1)在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作业流程。
(2)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程序,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
(3)作业前,应先通风,现场作业人员在佩戴好防毒面具、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前提下,排净池内的物料:
再检测,对池内硫化氢、氧气含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
池口至少设两人进行监护,并能正确使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品。
(4)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不能少于3~5次/h。
通风换气应满足稀释有毒有害物质的需要。
作业时,操作人员所需的适宜新风量应为30~50ffl3/l1。
(5)监护和救援人员应能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具。
(6)作业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进行池内气体检测。
(7)作业结束后,清理干净池内工具、杂物,作业和监护人员签字保存记录。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T707)
六、方便食品制造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一)油炸
1
油炸机
温控及保护装置和油烟排放系统失效,违规操作等造成油料过热,存在爆炸危险。
火灾、其他爆炸
(1)安全操作规程应设置在作业现场,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
(2)油炸机应有油温过热自动保护和预警装景,严禁员工离岗、脱岗。
(3)油烟排放系统应建立现场可视监控、监测报警系统和定期清理制度,并确保执行到位。
(4)作业完毕应及时关闭加热设备,确保降温措施执行到位。
(5)油炸锅配备二氧化碳自动灭火装置。
(6)车间物理隔离严禁使用易燃材料。
《肉类加工机械油炸机>(JB/T11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