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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死刑制度的演变

西方国家死刑制度的演变

  【摘要】奴隶制时期的死刑最后是为了祭奠神灵,古罗马皇帝以杀人取乐,腓尼基人发明了十字架刑,那个时期有五花八门的死刑执行方式。

到了欧洲中世纪,英国有了有关死刑的立法,有花招百出的死刑执行方法,引进和改造了断头台,杀人示众使刑场成了〝死亡剧场〞。

近现代西方国度死刑制度的发作了革新,从20世纪50年代末尾,西欧与北欧各国陆陆续续地全部废弃了死刑。

  【关键词】死刑;死刑执行;限制死刑;废弃死刑;革新启示

  【注释】

  当今世界,废弃死刑曾经成为不可阻挠的历史潮流。

最新资料显示,截止2001年底,完全废弃死刑的国度已有75个,占各国总数的39%;废弃普通立功死刑的国度有14个,占各国总数的7%;此外,在法律上依然保管死刑,但在过去10内没有执行过死刑,可以视为在理想上废弃了死刑的国度有34个,占各国总数的18%;保管死刑并继续执行死刑的国度和地域只剩下76个,占各国总数的37%[1].在废弃死刑的大潮中,欧洲各国一直站在前列,并且成为倡议在全球废弃死刑的领头羊。

  但是,西方各国的死刑制度原本是十分惨酷的。

例如,直到18世纪的末期,英国可以适用死刑的罪名竟有200余种,而事先采用的死刑执行方法也极为残酷。

曾几何时,西方各国的死刑制度就发作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可见人类法制文明的停顿是何等迅速。

为了跟随它的历史轨迹,我们回过头来看看西方国度死刑的演化进程。

经过这样的回忆,可以协助我们探寻死刑由发生到收缩再到限制最后消亡的规律。

  一、奴隶制时期的死刑

  原始社会末期,由于商品交流的开展,出现了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商业从农业与手工业中分别出来,促进了商品消费与商品交流的开展。

此时的社会财富愈加集中,奴隶人数增多,阶级分化与统一日趋严重,促使氏族社会解体,发生了由奴隶主占居统治位置的国度。

  在现代奴隶制国度,国王和贵族们的威望至高无上,他们统一功行为的惩罚极端复杂,大约只要两种:

要么是处死,要么是奴役。

  

(一)最后的死刑是为了祭奠神灵

  奴隶制时代动辄将罪人处死,还有一个重要缘由:

现代迷信技术不兴旺,对很多自然现象无法解释,便发生了许多迷信观念,人们普遍信仰神灵。

在不同民族和不同国度,人们信仰各式各样不同的神灵,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

为了祈求歉收和祛病,人们经常会向神灵供献各种祭品——牛、羊、猪以及各种有生命的活体。

当贡献了这些祭品却依然得不到歉收和未能祛病时,便以为是自己的内心还不够忠诚,以为神灵们欲向人世的信徒索要少量的供奉,需求有活人作祭品。

在这种状况下,还有什么人能比凶犯和窃贼更适宜付出这种终极的代价呢?

于是,犯了法的人便自然会成为牺牲品被处以死刑——当权者以为用这种方法最有希望取得歉收和治愈疾病。

  古希腊作家兼天文学家斯特拉堡曾记叙了一些事先祭奠杀生的方法:

〝(凯尔特人)经常用剑把预备用作祭品的人从面前砍倒,然后依据其困兽犹斗的状况停止占卜活动,从死者的剧痛中获取有关未来的暗示,最后反省死者的肠子以验明某种征兆。

〞[2]凯尔特人还有其他的做法,比如用箭射死被用作祭品者,或在选定的神圣场所把他们钉死或烧死。

许多罪人被装进一个外形像神怪的庞大柳条笼内,然后和笼子一同放火烧掉。

经常会有几十个年轻人被硬挤着塞进一个神像里,看着下面的柴堆被扑灭[2]11.

  在黑暗的中世纪,窃贼和凶手通常会被处以死刑。

那时的死刑有双重含义,一方面是为了惩罚罪犯,一方面是为了停息神的怒火。

犯人经常被当作祭奠的牺牲品被处死,其手腕极端严酷和野蛮。

即使到了基督教义传遍世界的时分,血腥的刑罚也没有一点改观的迹象。

罗马人和他们周围的野蛮民族竞相运用新式的愈加令人痛苦的死刑方法,殉难者不可胜数。

难怪在那个年代,罪犯这一身份会被人们称作〝血污浸透的符号〞。

  

(二)古罗马皇帝以杀人取乐

  古罗马一向被视为奴隶制时期文明、哲学和艺术的中心,但帝国时代的罗马也留下了纵欲过度和刑罚众多的恶名。

  公元14年,56岁的提比利乌斯成为罗马帝国的皇帝,他经常疑心一些重要人物对自己不忠,动辄将他们处死。

提比利乌斯最宠信的大臣叫赛亚努斯,由于他的挑唆和一连串的揭发,使不少家族遭到灭顶之灾。

有时内行刑时,孩子们被逼着先杀死自己的父母,接着自己也被杀死。

  提比利乌斯的统治很严酷,但后继王朝的状况更糟。

继位的卡里古拉更是一位优待狂。

传说有一天卡里古拉在进餐时,突然一阵大笑。

周围的人问他:

〝有什么幽默的事情?

〞他答道:

〝我突然想起,只需我一声令下,你们的脑袋就都会被砍掉。

〞卡里古拉杀人并不需求什么理由,他把最残酷的刑罚当成一种文娱,有时他宣布处死最亲近的顾问和弄臣,从他们被拖走时的惊慌神色中取乐。

他曾说:

〝罗马城里住着的就是一群等候我砍头的人。

〞卡里古拉喜欢把刑场当成繁华的剧场,刽子手们失掉指示,要把各类死刑作为欣赏节目来执行,行刑的进程拖得越长越好——先要把人的胳膊和腿逐一劈掉,或把舌头割掉,然后才杀死。

甚至他的情人们也不能因娇弱而幸免。

他时常嘀咕着:

〝什么时分我一发话,就把这颗美丽的头砍上去。

  罗马帝国为处死基督教徒,发明了种种残酷的行刑方式,例如:

  火刑。

残酷的统治者经常应用火的威力来制造痛苦,让犯人在临死前饱受火烧的折磨。

火刑的实施方法虽略有不同,但目的都是让受刑人不得好死。

有的是先逼迫犯人将握着香的手伸进炭火里,有的那么是逼迫犯人从熄灭的煤块上走过去,随后又被抛入熄灭的火坑里,或许被架到烧红的炭火上,伸展的四肢还要用钉子钉住,直至最后被活活烧死。

在人们的记忆中,尼禄是一位〝在罗马熄灭时弹琴的皇帝〞。

这个暴君曾一边弹琴一边眺望火海中的罗马。

那场大暴躁虐了六天之久,毁掉了大片城区。

依照某种荒唐的逻辑,他把火灾归罪于基督教徒(虽然有人疑心他才是真正的纵火者),并展开报复。

大批基督教徒被丢入饿狗群中。

最令人发指是,他居然给基督教徒身上泼上沸腾的沥青,然后把包着沥青的人体当火炬给他的宫室照明。

  下油锅。

有的人葬身在滚烫的油锅里或盛有铅水的大锅里。

有些人那么是被活着放进酒桶里,在他们身上绑上浸过油的绳子,一经扑灭就可以烧进肉里。

还曾造出很大的煎人锅,把犯人放入锅内,下面架上炭火,似乎煎肉普通把犯人渐渐烤死。

  铁床刑。

把犯人绑在铁床上,床下点着火,让犯人活着忍受灼烧。

有时施刑者用一件铁衣固定住殉难者,然后像给马匹上蹄铁一样,给他们穿上烧红的铁鞋,脚上的肉会立刻被烫得剥落上去。

  (三)腓尼基人发明了十字架刑

  腓尼基帝国是现代地中海东岸北部地域一系列小城邦的总称,其历史可以不时追朔至公元前30世纪。

腓尼基人曾是地中海沿岸最著名的商人、主要从事航海和贸易活动,其对人类文明的最大贡献是发明了字母文字。

大约在公元前1000年,腓尼基帝国到达鼎盛时期。

后来该国陆续被亚述人、巴比伦人、波斯人和亚历山大大帝降服,公元前64年并入罗马的叙利亚行省。

  腓尼基人的一大发明,就是把人钉在十字架上处死。

其后,这种方法由腓尼基人传给了希腊人、亚述人、埃及人、波斯人和罗马人。

当罗马人把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分,这种死亡方式被视为是最屈辱的。

罗马人以为:

只要奴隶和最坏的罪犯才可以被这样处死,对普通的罪人那么采用别的方法处死,而不用接受这种欺侮下的痛苦。

  这种严酷的刑罚来源于一根木桩。

后来是把犯人绑在木桩上,令他因饥渴而死,既复杂又残酷。

后来木架被引入,有十字架、T形架和X形架。

X形架又被称为〝圣徒安德鲁之架〞,由于这位圣徒就是死在X形架上。

虽然各地行刑的细节略有不同,但大致情形都一样:

犯人先被鞭笞,然后自愿背着木架走到刑场。

有时木架很重,一团体很难搬得动。

行刑前,犯人被剥去衣服,只剩下一块缠腰布。

犯人的手掌和脚下面有一块楔形木,防止身体因重力而滑落。

然后把十字架插进地上预备好的固定口内。

为了减速死亡,有时犯人的四肢会被打断。

犯人的耐受力越强,受折磨的时间就越久。

无情的烈日炙烤着他们暴露的皮肤,苍蝇叮在他们身上吸食汗液,空气中的沙尘令他们窒息。

十字架刑通常是成批执行,所以在一个地点常会同时立起假定干个十字架。

犯人被处死后要继续挂在十字架上示众,示众之后,按惯例要将十字架和罪犯一同埋掉。

十字架刑后来又阅历了一些改良,比如把犯人头朝下固定在木架上,这样能使犯人很快失掉知觉,实践上减轻了犯人的痛苦。

  罗马皇帝康斯坦丁在公元4世纪废止了十字架刑。

但在法国,十字架刑仍被沿用,直至1127年〝正直的查尔斯〞被杀的案例中,凶手伯特霍德还是被十字架刑处死的。

在法国用十字架处死的犯人中,以犹太人和异教徒为多。

  后来,十字架刑又传入了日本。

日自己为了添加被处死者的痛苦,在钉死犯人时,刽子手带着很多轻巧的矛,不慌不忙地把它们一根一根扎侵犯人身体里。

只要重金贿赂,才干够让刽子手快速将矛扎入心脏,否那么他们会在下矛时准确地避开一切重要器官,让犯人不能马上死去。

通常,日本的刽子手均以此技巧为荣。

  (四)五花八门的死刑执行方式

  除了火烧、油炸和十字架刑外,现代的西方人还发明了许多残酷的行刑方式。

例如:

力气刑。

有些基督教徒会被吊死。

有时是头朝下,单脚或双脚上系着绳子悬挂起来;再就是单臂或双臂悬挂,脚踝上系着重物。

其中最不幸的一些人在吊着的时分还要遭受火烤。

  石刑。

石刑是一种新鲜的行刑方式。

其法是直接用棍棒或石头把人打死。

有时是选择很重的石头把犯人压烂,也有的是用特制重物将犯人整死。

断肢。

这也是可供选用的一种行刑方式,有的刽子手甚至把把人切成两半。

用尖桩、箭、斧和矛都可致使犯人毙命。

  沉崖。

有的殉道者被扔下悬崖或大海,其中有些事前被绑在一个木轮的外沿上,再推下去,或许把他装进一个铅盒子里沉入河中,有些那么被扔进石灰窑里。

有一种惯例曾不时沿用到中世纪,即把判了死刑的人和毒蛇、野狗或猴子一同封在口袋里,然后把袋子沉入深水中。

西方的史书记载了不少关于基督教徒被当作饲料去喂猛兽(包括野狗、狮子和公牛)的事例,有时行刑前还用兽皮裹住他们,以便更能激起猛兽的野性。

  摔死。

犯人被反绑双手,捏着手段吊到空中,然后将其扔下,跌落到一张钉板床上摔死。

有的犯人被捆绑后,又在其身上涂上蜜以招引成群的蜜蜂,最后被活活叮蜇而死。

这种方法比其他刑罚更能显示优待狂的本性。

  撕裂。

假设左近能找到两棵基本长成的小树,刽子手会把两棵树向相对的方向拉成水平,把犯人绑在两树中间,再把挂弯的树松开,树就会像弹簧般猛地各自弹回,把人撕裂。

  一切这些仁至义尽的死刑执行方式,在16世纪的教廷文献中都有记载。

  二、欧洲中世纪的死刑

  自从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消亡后,欧洲进入了封建时代。

这一时期也是古典文明复兴的时代,史称〝中世纪〞。

中世纪的欧洲构成了大大小小的许多封建制国度,实行〝政教合一〞。

代表着君主和教皇的执法者们心如铁石,以法律的名义折磨囚犯,而对犯人的任何惨痛无动于衷。

〝生命并不珍贵,人的痛苦更不值得在意〞,这是中世纪欧洲权贵们的基本信条。

忠实的酷吏们无条件地专注于自己的职业逐一他们实施折磨的目的是让一切被指控有罪的人认罪,而一旦被定罪,通常都会判处死刑。

中世纪的欧洲,因其滥施刑讯和野蛮的死刑而显得十分恐惧。

  

(一)英国有关死刑的立法

  英国现代刑法一向以严酷著称,直到在18世纪,英国议会还经过立法,采用大批屠杀群众的方式竭力维护权贵们的财富,可以适用死刑的罪名竟有200余种,凡是犯有伪造文书罪、偷盗财富罪、烧毁干草堆罪的人,甚至仅是砍倒一棵装饰用的灌木,都会被判处死刑。

有一段时间,在伦敦威斯特敏斯特桥上乱画乱涂也会被判死罪,许多人因此被绞死。

1729年经过的沃尔瑟姆〝黑色法案〞规则,站在高速公路上的任何人,只需他的脸被熏黑,就可以被判处死刑。

致使被判死刑的人数急增,死囚人数到达了高峰。

正如一位英国学者所说:

〝总的来说,这个国度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度的死刑执行次数要频繁得多,刑法也严重得多。

这是我们自己都不能够隐瞒的理想。

〞[2]164

  也正是这个无节制地乱开杀戒的沃尔瑟姆〝黑色法案〞,惹起了人们的反感,不只是受益者,甚至包括陪审团、法官在内的一切人,都以为不能只需发现某人有庞大的过失就被处以死刑,纷繁要求增加死罪,后来终于促使英国的死刑政策和死刑立法逐渐有所松动。

  

(二)花招百出的死刑执行方法

  欧洲中世纪的封建统治者,进一步发明了各种奇巧的死刑执行方法,例如:

  活煮。

英国国王亨利八世以暴虐凶残知名,公元1531年,他发布了一项法则,令将犯有投毒罪的人活活煮死。

法则公布当年就有一个女子被沸水煮死。

1532年4月15日,罗切斯特主教的厨师理查德·鲁斯因在汤里下毒而被处以异样的刑罚。

亨利八世死后,他的儿子爱德华六世即位,废弃了活煮犯人的法律。

  转轮。

它是法国和德国是常用的死刑工具,能给受刑人带来无比的痛苦。

行刑时,犯人被带到公用的行刑架上,衣服被剥光,只让他留下一条短裤。

行刑架上摆着一个木轮,犯人被绑在轮的一面,四肢伸展,身体平放在辐条和轮轴上。

随后刽子手挥起粗大的铁棒,把受刑人的四肢接连砸碎,每条胳膊和腿都要被折断好几处。

一个熟练的刽子手不用弄破犯人的皮就能把他的骨头打碎。

最后,转轮被立起来,以便让观众能看清犯人临死前的痛苦情形。

  最后,人们以为四肢的重伤足以让犯人很快死亡。

后来发现不行,于是刽子手在最后还要猛击犯人胸部使其毙命。

转轮在修缮后可以重复运用。

有时,转轮可以悬挂起来,放到火上或落到钉床上。

不论哪种方法都让犯人剧痛难忍。

  绞刑。

绞刑来源于旱期的公家复仇,只需在仇人的脖子上打一个活结,把他吊到树干上,就可使其被勒窒息而死。

这神原始的方法经过几个世纪的开展,成了一种专门的技术。

英国在盎格鲁—撒克逊时期,采用在马车上安上一种特制的木制绞刑架的方式行刑,死囚们先被押上一个梯子登上绞架,然后把梯子拿开,这样他就被吊离空中最后被勒死。

16世纪出现了三角形的绞刑架。

从1749年到1758年,在伦敦和中塞克斯郡被绞死的犯人中,大约有70%(约365人)是被吊在绳子下摇晃而死的[2]157.在英国伦敦,行刑的地点选在泰伯恩河边,河两边的榆树被用作绞刑工具。

据记载,1196年,威廉·菲兹伯特因宣布怂恿性言论而被吊死,这是在泰伯恩行刑场实施的第一次绞刑。

1220年,在泰伯恩行刑场装置了一对绞刑架,后来又经过精心设计,在泰伯恩刑场培植了一棵有着三极树杈的树,每个树杈有三米长,从1571年起将这种三树杈用作绞刑架,称为〝泰伯恩行刑树〞,它能同时吊死24个囚犯。

直到1759年,这棵行刑树成为公路边的阻碍物时才被废弃(理想上是由于行刑时的暴乱才促使政府废弃了泰伯恩行刑树)。

这时,机动绞刑架出现了,并不时运用至1783年。

是年7月,约翰·奥斯汀成为在泰伯恩行刑场被吊死的最后一名囚犯。

尔后群众绞刑才告终结。

  转柄绞刑。

最后,欧洲的刽子手们是用转柄绞杀的方法来结果转轮上垂死的人。

到18世纪时,欧洲的立法者们决议把缓慢的转柄绞杀单列为一种刑罚。

最后的刑具只要一根立柱,下面钻有一个横穿立柱的孔。

让犯人站在或坐在立柱前的木座上,脖子上套一根带,带的两端穿过孔伸到立柱的后侧。

刽子手只需用力扭着带子的中间,渐渐地把犯人勒紧就可致其死亡。

后来发明了更复杂的绞杀装置:

用两个金属套卡住犯人的脖子,用螺钉把一个套向立柱推,另一个向外推,使犯人颈椎折断当场死亡。

另一种装置那么是运用一个尖利的小刀刃割断犯人的脊髓,西班牙常用这种方式执行绞刑。

从行刑前一天末尾,要停止一些使受刑人肉体麻木的仪式:

将其带出囚室,由神父(通常两人以上)为他做一夜的祈祷。

天亮后,犯人要停止忏悔。

西班牙法律规则,在神职人员让犯人完毕忏悔之前,刽子手不得入手行刑。

  槌击。

这是意大利习用的一种行刑方式,刽子手只需用一把木槌和一把刀。

犯人被牧师带到耸立在洼地上的行刑台上,面前是穿着黑衣的刽子手和行将盛放尸体的棺材。

犯人被布置在面向人群的位置,然后刽子手用大木槌从犯人面前猛击,犯人被击昏倒地,经常是头盖骨粉碎,这时刽子手再用刀割开他的咽喉。

在教皇统治时期,这种死刑很普遍,直到爱国英雄加里波第一致意大利后,才永世废弃了这种做法。

  斩首。

在欧洲,斩首是为贵族设置的公用刑,它是由古希腊和古罗马创立的,后因由〝降服者威廉〞引入英国。

1076年,诺森伯兰郡的一个伯爵成为英国第一个被斩首的人。

其后,用刀斧行刑很快就在英国盛行起来,并且盛行了很长时间。

对下层社会人士执行死刑时也可用剑行刑,由于剑的刀刃比拟薄,用剑施刑干脆拖拉,所以死亡也是瞬间的。

  需求说明的是:

斩刑与绞刑相比,显然所受的痛苦更甚。

因此在封建时代,人们都把斩、绞视为两种完全不同的刑种。

不过,在西方人看来,由于斩刑使受刑人的身首异处,而绞刑那么可为死者保管一具完整的尸体,这触及死后能否升上天狱的效果。

于是,在中国封建时代,对贵族普通不适用斩刑,通常是由皇帝赐予他三件东西(绳索、毒酒与刁首)令其自尽,死后保管完整尸体,灵魂还可升上天狱,这算是十分严惩的恩德。

但西方人的观念与西方人大不相反,英国和欧洲大陆国度普通都以为对下层人物处死时应当采用斩刑。

对君主斩首为法国赢得了佳誉,英国一名女士被斩首也赢得了这种佳誉。

在16世纪到17世纪,英国王室的血迹染红了断头台的垫头毡子。

罪犯被斩首后,普通不允许收尸,而要将他们的头颅用长钉钉在众所周知的集会点示众。

在伦敦,这些头颅被挂在12世纪伦敦桥的南出口处,以便让从南边来的游览者都能看到那些狰狞的面孔。

有一位法国医生在16世纪周游英国时这样写到:

〝在这个国度,你遇见到的任何一位贵族,他们的亲戚都能够是被砍头而死的。

〞[2]127

  (三)断头台的引进和改造

  用刀斧砍头时,作为刽子手的助手也会有风险,由于需求由他们按住犯人,当刽子手的剑或斧头砍下时,他们有能够被误伤。

为了防止令人忧伤的潜在性损伤,那种用斧或剑处死罪犯的方法终于被断头台所取代。

  当断头台被引进法国时,法国人甚至以此向世人炫耀。

但是,断头台并不是法国的发明,它最早来源于古罗马时代,它的原型也旱己在英格兰和苏格兰运用。

罗马人曾用一种相似的装置来处决耶稣12个徒弟之一的圣马太。

在这种装置中,一把繁重的斧头被装置在沿着两条竖直的柱子滚动的凹槽中,被刽子手的棒槌敲打后向下滑动。

早期的断头台从1286年到1650年在英格兰的哈利法克斯不时被运用。

1307年就有人描画过爱尔兰人曾经运用一种叫做〝默科特〞的断头台。

依据教区记载,从1541年3月20日到1650年4月30日,至少有49人死在这个断头台上。

哈利法克斯断头台建在两条竖直的约长约5米的柱子上,刀刃重35公斤,长约25厘米,被放置在一块木头的底部。

当刀刃下落时,系在一段绳子上的钉子就使它落在最恰当的位置上,它能以十分快的速度使受刑者的头和身体分别,以致于头有时会滚落到围观的人群里。

  苏格兰伯爵默顿看到哈利法克斯断头后,以为应该在爱丁堡建造一个相反的断头台。

这个断头台于1566年投入运用,因被命名为〝苏格兰少女〞而知名。

它的初次运用,是将杀害瑞兹欧(他苏格兰女王最喜欢的大臣)的筹划者处死。

总共有120人死于这个〝少女〞之手,包括建议引进这一装置的默顿伯爵。

他被指控为谋杀苏格兰女王丈夫的同谋而在1581年被砍头。

另外一个受益者是阿盖尔伯爵,他支持蒙默思公爵詹姆斯成为英国君主。

刀刃砍了五下才完毕了他的生命。

  法国有一位名叫约瑟夫·伊格内斯·吉勒汀的医生,出于减轻死刑犯的痛苦残酷愿望,敦促法国对有关死刑的法律停止修正,不再实行把穷人绞死,把穷人砍头,把犯了宗教罪行的人放在转轮或火刑柱上折磨的制度。

吉勒汀医生终于压服了法国制宪会议的其他议员,于1791年5月3日经过了一部法律,规则对一切死刑犯都应斩首。

推进这项革新的还有外科医生路易斯,他从英国的哈利法克斯断头台中失掉启示。

路易斯称,运用这种装置行刑时,犯人很少能发觉到死亡来临的痛苦。

他建议吉勒汀医生对海峡此岸的死刑方式停止调查。

于是,吉勒汀在调查之后,便委托一名德国工匠建造了一架新型的死亡工具。

这架机器最后被称为〝路易斯蒂〞,并将吉勒汀的各字铸在了机器上,由于它的问世得益于这两位善心医生的推进。

随后,人们又给这架机器冠以其他许多称谓,如〝白色剧场〞、〝人民的复仇者〞、〝国度的剃刀〞,等等。

  吉勒汀断头台设有两根约20厘米厚、313米高的垂直立杆,之间相距约40厘米。

刀具位于两根立杆之间,嵌在滑槽里。

刀具上固定着33公斤的铁块,以添加下落时的冲击力。

下面有一个铁质的弧形颈套把犯人固定住。

不论犯人多么虚弱或恐惧,行刑的进程都不会受搅扰。

而在英国,死刑犯不得不在惊慌中跪着受刑。

  历史似乎总是爱同人们开玩笑。

现在发明这部断头台推进者,哪能想到假定干年后,它的创制者伊格内斯·吉勒汀医生的堂弟约瑟夫·吉勒汀医生(他也是一位外科医生,也是制造这部新型断头台的推进者),便目击了自己心爱的女人惨死在这部断头台下。

1824年他自己也被当作叛徒遭到审讯,成了这一可怕发明的牺牲品——发明者最终失掉了不曾料到的报应。

  (四)杀人示众使刑场成了〝死亡剧场〞

  在封建时代,杀人示众是一种普遍的做法。

在统治者看来,行刑当然需求召唤人们前来观看。

假设没有观众,就很难说行刑的目的曾经到达。

法国把处死罪犯搞成了一种特意展现的有目共睹的活动,目的是让围观的人遭到震动。

著名的法国哲学家米切尔·弗考特把刑罚描画为〝一场国王与罪犯间的战争〞,为炫耀国王的成功,罪犯就要被示众,转轮上的尸体经常被打上烙印。

  死刑执行会引来不可胜数的观众,成为另类群众节日。

人们成群结队去观看受刑人被绞死前痛苦挣扎的局面。

英国在泰伯恩刑场执行死刑时,人们会看到从纽盖特监就至泰伯恩行刑场长达两个小时的游街局面。

当罪犯被押下行刑台的时分,假设他是一个官方英雄,他会失掉人们的喝彩。

假设他是因不品德的丑行被判罪的话,他会遭到人们的唾弃和嘲弄。

人们把渣滓、粪便或许植物的尸体扔到他的身上。

小贩们也会参与到围观的人群中去叫卖他们的商品,其中包括吃的食物和喝的饮料。

  在欧洲历史上,当众行刑的传统占据很长的时间,古罗马帝国时代就有团体投石的习俗,在16世纪的英国那么有泰伯恩绞刑树下的酣酒狂欢,稍后在法国更有用红酒浇染断头台的群众节目。

  著名的英国作家查理斯·狄更斯曾描画过他在罗马目击的一次行刑进程:

那是在1845年3月8日,他在当天一早抵达刑场,〝那里是一派乱糟糟、灰蒙蒙、野蛮的、荒唐的现象。

断头台有2113米高,顶端装置着由一堆铁做成的刀,那些刀随时预备落下,在太阳的照射下,那些刀闪着寒光。

当行刑的时间一到,一群人马上涌了过去。

一个烟贩子和一个面包师举着他们的商品用力地挥舞叫卖着。

当教堂的钟声敲了11下之后,一队战士齐步走了过去,那个囚犯跟在一队背着十字架的修道士前面。

他的衣服早已被剥掉,光看脚,手也被反绑着。

一到断头台前面,他就立刻跪下去,好让他的脖子能正好卡在斩首的装置中。

仅几秒钟后,他的人头就落地了。

刽子手拎着被斩下的头,绕着断头台游行了一圈,然后把那血淋淋的头挂在预先备好的杆子上。

最后,一个侍者用水冲掉了那留在空中上的血淋淋的龌龊的东西。

〞[2]146—147作家亲临其境的感受,使他感到极大的震撼。

  (五)五花八门的刽子手

  中世纪欧洲各国动辄把犯人处死,由于经常要执行死刑,便发生了一个特殊的行当——以杀人为专业的刽子手。

而这份任务并不是什么人都无能的,由于在断头台下汇成〝血的池塘〞,腥味令人作呕,血流还沿着铺着鹅卵石的街道流淌下去。

普通人都厌恶那种环境,只要身强力壮、心慈手软且毫无同情心与怜惜心之人,才干胜任刽子手的职业。

  在法国,刽子手这项任务简直成了一门世袭的手艺:

父亲把砍头的技艺传给儿子,儿子又娶其他刽子手的女儿为妻。

从1688年到1899年,桑森家族延续6代都在法国担任刽子手。

他们家族中的查理斯·亨利·桑森,就是法国大革命时期大名鼎鼎的刽子手之一。

桑森情不自禁地对他的任务感到满意。

有一天,他仅在36分钟内就砍下了22颗人头,这确实显示了他任务的高效。

最恐惧的一次,桑森在三天内共砍了300个男女的头。

他很清楚地知道。

假设他不砍他们的头,他自己也会被送上断头台。

  在爱尔兰一个叫科恩奥特的中央,有一个特别的女刽子手,名叫〝贝蒂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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