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绩效考核指标城建设和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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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绩效考核指标城建设和管理
附表12014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城市建设和管理
填表单位:
市建设管理委(盖章)年月日
类别
基础指标社会建设
一级指标
城市建设和管理
二级指标
核心指标
一般参考指标
重大工程建设
城市顽症治理
长效机制建设
--
--
--
指标解释或计算公式
落实市政府8号文要求,高效优质推进市重大工程建设,对区县政府承担本辖区内重大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征收腾地、市政配套、办证配合以及矛盾化解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四个遏止”、“8+2”问题和“五个周边”等重点工作。
如拆违、渣土、乱设摊、黑车、特定区域治理、群租、二次供水、大居配套、工地噪声治理等。
日常管养等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体制机制性工作。
如城维资金配套落实情况,养护作业市场化推进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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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权重
40%
5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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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备注
附表22014年度城市建设和管理考评指标体系(细化)
二级指标
序
号
分项
权重
考评部门
考评内容(三级指标)
重大工程建设(40%)
1
16%
市建设管理委
重大办
征收腾地
2
8%
市政配套
3
8%
办证配合
4
8%
矛盾化解
城市顽症治理
(50%)
1
10%
市建设管理委
渣土:
推进小组办公室运转1.5%,建筑渣土整治7.5%,投诉及媒体曝光1%。
市绿化市容局
2
8%
市建设管理委
工地噪声:
投诉量比2%:
投诉量与在建工程数比;处置比3%:
投诉案件处置数与总投诉量比;及时处置比3%:
前一月投诉案件处置数与当月总投诉量比。
3
8%
市建设管理委
大居配套:
项目年度完成、接管、开办情况3%;项目年度开工目标完成情况2.5%;动迁腾地推进1.5%,区县组织推进情况1%。
市住房保障局
4
8%
市绿化市容局
特定区域环境治理及市政市容联办工作:
推进情况2%,第三方实效测评6%。
5
8%
市绿化市容局
乱设摊及城市市容环境面貌管理:
加强城市无序设摊综合治理2%,景观提升和户外广告整治2%,道路和环卫保洁2%,绿化建设管理2%。
6
8%
市水务局
二次供水:
加快二次供水改造,提高供水水质。
7
0%
市建设管理委
拆违:
纳入重点专项考核。
8
0%
市住房保障理局
群租:
纳入重点专项考核。
长效机制建设(10%)
9
5%
市建设管理委
城市维护资金落实情况:
建立区(县)级城市维护专项资金及相关管理办法1.5%,年度城市维护资金增长水平1.5%,城市道路、排水、绿化、环卫等重点行业日常维护经费安排与定额匹配率2%。
10
5%
市建设管理委
养护作业市场化推进情况:
市场开放情况2%,政企分开2%,出台改革指导意见1%。
附表32014年度绩效考核指标——拆除违法建筑
填表单位:
市建设管理委(盖章)年月日
类别
重点专项—人口调控和管理服务
一级指标
人口总量控制目标
二级指标(拆除违法建筑)
核心指标
体制机制建设
在建违建处理
存量违建处理
督办案件完成情况
培训和宣传
工作创新情况
指标解释或计算公式
领导重视、党员干部带头情况;落实专门负责人、专门办公地点情况;制定工作制度的情况;联勤联动情况。
在建违法建筑拆发现、拆除情况
存量违法建筑拆除情况;存量违法建筑普查情况。
各类督办案件完成情况;市级挂牌督办案件完成情况。
业务培训和宣传情况;媒体报道宣传情况。
创新管理思路、管理机制、管理措施、管理方式,管理效能等情况。
二级指标权重
15%
30%
30%
15%
5%
5%
备注
附表42014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网格化管理
填表单位:
市建设管理委(盖章)年月日
类别
基础指标调查测评
一级指标
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城市网格化工作绩效
二级指标
核心指标
一般参考指标
网格化管理及处置总体评价
12345、12319热线投诉及时处置情况
落实“三个文件”情况
指标解释或计算公式
包括体制设置,网格化系统推进,问题的发现及处置效率等,包括巡查发现实效、处置解决实效和社会监督实效。
对12345和12319转发、派发任务单的处理及反馈情况。
主要包括处置解决率、投诉案件量和回访满意度等指标。
三个文件是:
1)《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办法》(2013年市政府4号令);
2)《关于完善本市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体制的意见》(沪编[2013]277号);
3)《关于深化拓展城市网格化管理,积极探索和推进综合性城市管理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4]27号)。
二级指标权重
60%
30%
10%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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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附表5
2014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城中村”改造
一级指标
权重(分数)
二级指标
权重(分数)
考评部门
考评内容
1、组织管理
10%(10分)
1、领导重视
5%(5分)
市建设管理委
区领导定期召开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会议等。
2、建立机构
5%(5分)
市建设管理委
成立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区牵头部门。
2、计划管理
10%(10分)
1、编制2014-2017年改造规划
5%(5分)
市建设管理委
编制2014-2017年“城中村”改造规划
2、编制2014年改造计划
5%(5分)
市建设管理委
编制2014年“城中村”改造计划
3、实施推进
60%(60分)
1、编制改造方案
20%(20分)
市建设管理委
编制改造方案需经区政府同意并报送市建设管理委为准,具体计分值取以下两者最大值:
1、编制方案数量/编制方案最多区的数量×20分;2、编制方案数量占本区改造地块数量的比例×20分。
2、启动地块改造
20%(20分)
市建设管理委
启动改造地块以居民开始签约为准,具体计分值取以下两者最大值:
1、启动地块数量/启动地块最多区的数量×20分;2、启动地块数量占本区改造地块数量的比例×20分。
3、制定配套政策
10%(10分)
市建设管理委
落实《关于本市开展“城中村”地块改造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区县配套政策。
4、建立实施机制
10%(10分)
市建设管理委
建立改造地块的组织管理、实施保障灯机制。
4、行业考评
10%(10分)
1%(1分)
市发展改革委
各有关部门按照行业分工开展考评
1%(1分)
市农委
1%(1分)
市财政局
1%(1分)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
1%(1分)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1%(1分)
市公安局
1%(1分)
市监察局
1%(1分)
市人社局
1%(1分)
市绿化市容局
1%(1分)
市金融办
5、其他考评
10%(10分)
1、村民参与改造
5%(5分)
市建设管理委
尊重村民意愿、引导村民参与改造等。
2、基础管理
5%(5分)
市建设管理委
及时报送信息简报、基础资料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