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井揭8煤瓦斯治理措施2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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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井揭8煤瓦斯治理措施2doc

河兴煤矿关于风井筒揭穿C8煤层的报告

恒鼎富源能料部:

我矿风井筒即将揭露C8煤层,根据《富源县墨红镇河兴煤矿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说明书》、综合1984年10月云南省198煤田地质勘探队《恩洪矿区老书桌井田详查地质报告》、2006年7月云南地质工程勘探有限公司《富源县河兴煤矿勘探地质报告》及邻近井田地质资料,河兴煤矿C8煤层瓦斯含量为9.18m3/t,大于8m3/t,为此风井揭穿C8煤层时具有突出的危险性,为确保该井筒揭煤安全,我矿制定了抽(排)相结合的揭煤防突措施,本措施共设计了49个抽(排)孔,实行先抽后排确保效果达标安全揭煤,并对相关钻孔进行了详细设计,妥否,请批复!

 

报告单位:

河兴煤矿

2010年4月17日

 

附:

风井揭穿C8煤层瓦斯防治措施

 

风井揭C8煤层

编制:

朱奇

编制日期:

2010年4月13日

矿审批意见

 

会审单位及人员签字

生产科:

通安科:

机电科: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总工程师:

矿长:

第一章概况

根据《富源县墨红镇河兴煤矿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说明书》、2006年7月云南地质工程勘探有限公司《富源县河兴煤矿勘探地质报告》资料,河兴煤矿C8煤层一般厚度0.16~2.45m,平均1.19m;煤层倾角5-15°,煤瓦斯含量为9.18m3/t,大于8m3/t。

回风井:

a=90°,倾角19°,设计斜长913m,净断面10.5m2,半圆拱,截止2010年4月12日已施工698M。

2010年4月11日18时30分揭露C8煤层时发生瓦斯动力现象,为确保揭煤安全,特制定如下揭煤瓦斯治理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管理措施

揭煤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瓦斯治理工作,有效预防突出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成立揭煤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揭煤全过程的指挥、协调、检查、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赖作炳

副组长:

但召立、巴贵兴、

成员:

陈国胜、刘志远、马其彬、刘世贵、赵加红、卓可榜、、阙祖庭、朱奇、赵怀玉、赵振兴、颜会全、冯兴华、刘兵。

二、领导小组及部门责任

1、煤矿矿长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瓦斯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负责解决瓦斯治理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确保防突工作和措施的落实。

2、矿井的技术负责人对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组织编制、审批、检查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3、安全矿长负责对瓦斯治理措施执行的监督检查及指导工作,负责现场措施的实施落实把关。

4、)生产矿长负责瓦斯治理措施现场落实实施,对所分管的防突工作负责。

5、机电矿长对瓦斯治理所需设备、设施、仪器、管路安装及质量负责。

6、技术科负责工作面现场地质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及时探明构造并进行地质预测预报;负责绘制相关图纸;监督揭煤措施的落实执行;揭煤过程中全程观测地质情况,发现异常时立即下达停头通知单。

7、机电部门负责供电系统的维护,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维护好机电设备,杜绝失爆、失保,确保通讯畅通,

8、通风科要注意瓦斯传感器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9、调度室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工作,收集信息并设台帐,及时将信息向有关领导汇报。

10、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措施等的落实执行,把握安全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停头整改。

1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区(队)、班组长对管辖范围内防突工作负直接责任;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

12、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及本揭煤措施组织施工,负责按规定停电、撤人;施工过程中因条件限制难以执行相关措施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汇报,并及时修改措施;掌握现场安全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撤人并汇报。

第三章瓦斯治理方案及步骤

工作面从掘进至距C8煤层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底板2m(最小法向距离)的过程均属于揭煤作业,必须按揭煤措施规定执行,首先对现在的工作面进行支护,其次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若无突出危险就采取远距离实行全井撤人停电在地面放炮的方式揭穿C8煤层。

若未能一次揭穿至C8煤层底板,则仍必须按照上述步骤执行,直至完成揭C8煤层底板作业全过程。

如果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有突出危险,就必须按设计先打抽放钻孔进行抽放,五天后进行措施效果检验,无突出危险后方能进行前掘。

第四章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

一、突出危险性预测及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

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及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

主要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

二、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步骤是:

从工作面向前方煤体施工5个直径42mm、孔深8~10m的钻孔,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标和钻屑量。

钻孔尽可能布置在软分层中,一个钻孔位于掘进巷道断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钻孔的终孔点位于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4m处。

钻孔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采集一次孔口排出的粒径1~3mm的煤钻屑,测定其瓦斯解吸指标K1值。

三、揭煤工作面钻屑瓦斯解吸指标的临界值暂定为: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

(mL/g•

钻屑量S

(kg/m)

干煤样

0.5

6

湿煤样

0.4

如果所有实测的指标值均小于临界值,并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则该工作面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否则,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当预测有突出危险时,必须采取第五章所述的防突措施。

在经工作面预测或措施效果检验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可按远距离放炮措施规定揭穿煤层,每一循环必须再采用工作面预测的方法进行一次验证。

若经验证仍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方能继续采取远距离放炮揭穿C8煤层;否则,必须采取补充工作面防突措施。

第五章瓦斯治理设计

因风井揭露C8煤层时具有突出的动力现象,为确保该井筒揭煤安全,根据我矿实际采取“先抽后掘”的瓦斯治理措施。

地面工业广内建有瓦斯抽放站,安设二套30m3/min的瓦斯抽放泵,采用直径250mm的铁管作抽放主管,一吋铁管做封孔管,一吋半胶管连通主抽放管进行临时抽放瓦斯。

一、从工作面向C8煤层打瓦斯抽放钻孔进行抽放。

抽放钻孔布置及参数详细设计如下:

详见附图:

抽(排)钻孔布置剖面图

详见附图:

抽(排)钻孔开孔位置图

详见附图:

抽(排)钻孔终孔位置图

采用一寸铁管做封孔管,一寸半胶管连通主抽放管。

封堵孔深度岩石5米、煤层8米,水泥砂浆或马立散封孔。

二、当揭煤工作结束后,在井筒煤层处两帮分别掘钻场布置钻孔进行顺层抽放。

抽放钻孔布置及参数详细设计如下:

顺层钻场钻孔参数表

采用一寸铁管做封孔管,一寸半胶管连通主抽放管。

封堵孔深度岩石5米、煤层8米,水泥砂浆或马立散封孔。

第六章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1、检查所实施的工作面防突措施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和满足有关的规章、标准等,并了解、收集工作面及实施措施的相关情况、突出预兆等(包括喷孔、卡钻等),作为措施效果检验报告的内容之一,用于综合分析、判断;

2、在实施钻孔法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时,分布在工作面各部位的检验钻孔布置于所在部位防突措施钻孔密度相对较小、孔间距相对较大的位置,并远离周围的各防突措施钻孔或尽可能与周围各防突措施钻孔保持等距离。

3、对揭煤工作面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时,检验孔数均不得少于5个,分别位于石门的上部、中部、下部和两侧。

方法和预测相同。

4、如检验结果的各项指标都在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则措施有效;反之,判定为措施无效

5、效果检验孔布置如下图,但在实际工作中视现场抽(排)孔施工实际情况而定。

第七章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一、通风系统

1、建立独立的通风系统,在井口安装2×22KW对旋局扇两台(一台运行,一台备用)联接φ800mm风筒向工作面供风,迎头风量不少于400m3/min,通风系统如下:

进风路线:

新鲜风流→局扇→风筒→工作面

回风路线:

工作面→风井井筒→地面

2、风筒吊挂必须整齐,固定牢靠,不得脱节。

接头要严密不漏风,风筒到迎头距离不超过5m。

3、施工单位应设专人管理局扇,确保局扇正常运转。

二、监测监控

在以下地点必须设置瓦斯监测传感器。

工作面探头T1距工作面迎头5-10m,回风探头T2安设在距井口以下10~15m位置;探头悬挂距顶粱不大于300mm,距侧壁不小于200mm。

因瓦斯超限或故障出现断电,必须采用人工送电。

探头

报警浓度

断电浓度

复电浓度

断电范围

T1

≥1.0%

≥1.0%

<1.0%

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T2

≥1.0%

≥1.0%

<1.0%

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三、供电系统:

现有自补木变电所至矿10KV供电线路,一台1250KVA、一台400KVA变压器。

另外一条墨红至矿10KV供电线路,供矿井生产、生活用电。

地面临时变电所→迎头。

四、压风系统:

风源来自地面压风机房,进入风井井筒迎头,分别用4寸、2寸铁管和1胶管接至迎头。

地面风压为0.7Mpa,迎头风压最小为0.35Mpa。

五、排水系统:

根据现场实际涌水量选择4寸、2寸无缝钢管,采取风泵、排沙泵、多级泵分级排水至地面。

六、运输系统:

井筒施工采用JTK--1.6×1.2,电机功率130KW绞车进行提升,提升采用箕斗,回填工业广场和矿区内的公路.

七、防尘、防火系统:

防尘水源来自地面→风井井筒迎头,分别用4寸、2寸铁管和1寸胶管接到迎头,每50米设三通一个,迎头外设四道喷雾。

在迎头50m内设一道能封闭全断面的常开水幕,扒装自动喷雾,冲刷岩帮,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防尘系统:

地面水→风井井筒→迎头。

→侧式供水钎子

→巷道内水幕

→扒装洒水

→装水炮泥水针

八、通讯系统:

地面调度室到风井掘进工作面电话处.

九、远距离放炮技术措施

一)一般规定:

1、远距离放炮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总指挥由揭煤领导小组组长担任,现场指挥由总指挥任命。

揭煤前一天,由揭煤领导小组组长召集有关人员召开揭煤专题会议,落实揭煤期间每次放炮矿跟班人员及揭煤有关事项。

2、每次揭煤放炮前,由矿调度室通知领导小组及有关人员,到调度室集合并贯彻措施。

3、参加揭煤人员在入井前必须由技术人员贯彻措施,并签字备查。

入井后,由安检员、瓦斯检查员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及工作面准备情况,检查完毕后向矿调度室汇报。

4、打眼时,岩(煤)炮眼的眼位和眼深应该严格按爆破图表施工,并根据围岩(煤)情况适当调整。

巷道采用钻爆法渐进式揭煤,炮眼布置及装药参数:

按《风井井筒掘进作业规程》执行,但进入煤层时不得使用震动性较大的凿岩机打眼,施工炮眼必须改用风煤钻。

5、瓦斯探放钻孔不得作为炮眼使用,放炮前所有不装药的眼孔要用黄泥等不燃性材料填堵实,由安检员、放炮员、瓦斯检查员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落实。

6、炸药选用三级煤矿许用水胶炸药,规格ø32×200g,重量0.02kg/卷。

雷管选用1-5段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超过130ms,不准跳段使用。

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炸药。

一次放炮使用的电雷管,一定是同厂、同期生产的铜脚线电雷管,使用前应严格对每个电雷管进行导通检查。

7、装药应采用正向装药结构,严禁采用反向装药。

装药前,井下一切电源由施工单位安排2名专职电工负责检查、停电,并由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分别向矿调度室汇报,在得到矿调度室的同意后方可进行装药工作。

严禁打眼、装药平行作业。

8、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只有检测迎头及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0%时,才能装药放炮。

9、装药由取得资格证的放炮员进行,联线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操作,要使接线清洁并用胶布缠好,雷管和母线在联线前必须处于短路状态。

联线方式:

大串联。

放炮母线入井前采用爆破网络导通仪进行导通试验。

联线后必须由放炮员检查确认无误后,才能与母线接线。

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

10、装炮后巷道内所有施工设备都要保护好,班(队)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由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分别向矿调度室和揭煤小组组长汇报,进行撤人。

二)停电、撤人范围:

1、放炮前30分钟由当班瓦检员负责将三条井筒井下作业人员和地面井口前方50m及两侧20m范围内全部停电撤人,向调度室汇报并负责在井口50M外进行警戒,揭示警标,由现场指挥落实。

2、施工单位必须派专人在警戒位置设置放炮警戒,安排专职电工对井下和井口20m范围内一切电源进行检查,放炮前切断掘进巷道内所有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电铃、电话、挡车栏)的电源,施工单位队长负责落实,并向矿调度室和揭煤小组组长汇报。

三)放炮规定:

1、放炮位置:

为了确保揭煤安全,进入揭煤状态时,放炮地点必须设在地面距井口50m以外。

2、放炮时间:

正常时间为每班一炮,具体时间为早班15:

30;中班23:

30;夜班7:

30。

放炮员只有接到揭煤小组组长的放炮命令后,方可发出放炮警号,至少再等5秒,才能起爆。

采用MFB-500型起爆器放炮,放炮把手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爆破后,必须立即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3、放炮30分钟后,当瓦斯自动检测报警系统检测井下瓦斯浓度小于1.0%时,揭煤小组组长安排揭煤小组人员及瓦斯检查员、放炮员、班(队)长进入工作面检查,最后由揭煤小组现场指挥向矿调度室汇报现场情况并请求恢复送电,只有接到矿调度室总指挥的恢复送电命令后方可恢复送电,最后施工人员进入施工。

4、如出现拒爆、残爆,处理拒爆、残爆等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违章操作、冒险作业,同时放炮时间顺延至拒爆处理完后,处理拒爆时警戒、停电等严格执行本揭煤震动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章加强过煤层段巷道的支护及其他措施

一、过煤层段巷道的支护措施

揭煤过程中必须加强对过煤层段巷道的支护,在岩石巷道与煤层连接处前后10M范围内的支护方式为:

锚网喷+U型支架联合支护;其他地段支护方式仍按各自作业规程执行。

预计本次揭煤过程需要支护U型支架的巷道长度为35M,U型支架棚距定为500MM,共需U型支架70架,请加工单位尽快根据井巷断面参数设计U型支架的规格并提前加工好材料。

二、其它管理措施

1、瓦斯管理

①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掌握突出预兆。

当发生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员有权停止工作,并协助班队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同时报告矿调度室。

②专职瓦检员经常性检测瓦斯,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及“现场交接班制度”,同时在距工作面迎头小于5m处上方悬挂一台瓦斯便携仪,若迎头瓦斯浓度大于1.0%,二氧化碳浓度大于1.5%时,立即撤出现场所有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③过煤层期间,严禁使用风镐刷帮和净底,严禁使耙渣机出货。

如需敲砸,必须用铜锤,严禁使用铁器或其他对煤体有激励作用的器具。

2、所有下井人员均必须配带隔离式自救器。

3、完善井下压风自救系统,各揭煤工作面均必须在距迎头25-40m的巷道内及回风侧每隔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5-8人使用,平均每人的压缩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0.1m3/min。

4、电器管理

①远距离放炮揭煤期间,值班电工每天对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局扇自动切换试验一次,并有记录可查,确保灵敏可靠。

②严禁电器失爆、失保,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含电缆)。

③井下各种电气设备的保护必须齐全,并灵敏可靠。

电气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并应每周检查一次防爆性能,严禁使用防爆性能不合格的电气设备。

5、过煤层出矸及顶板管理

①揭煤期间出矸采用人工出矸,严禁使用耙矸机出货。

②够使用前探梁时严格使用前探梁超前支护。

③过煤层期间,采用打超前护顶锚杆管理顶板,锚杆长2.2m、间距不大于0.4m。

④出矸、过煤层、立架、喷浆支护等各工序施工时,现场均应有专人检查瓦斯、顶板情况。

观测工作面围岩以及温度变化情况,如发现工作面岩性特别破碎,片帮或压出,瓦斯浓度忽大忽小,温度突然下降或发出声响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撤退人员升井。

6、在打钻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按避灾路线撤出人员。

避灾路线如下:

工作面→风井联络巷→副井→地面

贯彻落实情况

主讲人:

学习时间:

学习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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