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黎路芙蓉南路先锋路道路工程安全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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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黎路芙蓉南路先锋路道路工程安全监理规划
黑黎路(芙蓉南路-先锋路)道路工程安全监理规划
目 录
一、工程项目概况„„„„„„„„„„„„„„„„„„„„„„„2
二、安全监理工作原则„„„„„„„„„„„„„„„„„„„„„2
三、安全监理工作依据„„„„„„„„„„„„„„„„„„„„„3
四、安全监理工作目标„„„„„„„„„„„„„„„„„„„„„4
五、安全监理工作范围„„„„„„„„„„„„„„„„„„„„„4
六、安全监理工作内容„„„„„„„„„„„„„„„„„„„„„4
七、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5
八、安全监理工作程序„„„„„„„„„„„„„„„„„„„„„8
九、安全监理工作制度„„„„„„„„„„„„„„„„„„„„„11
十、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成„„„„„„„„„„„„„„„„„„„12
十一、安全监理人员岗位职责„„„„„„„„„„„„„„„„„„13
十二、安全监理设施„„„„„„„„„„„„„„„„„„„„„„16
第一章 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黑梨路路(芙蓉南路~先锋路)道路工程。
2、建设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新井片
3、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1264.57m,路幅宽30m。
4、工程造价:
造价约为4000万元。
5、建设内容:
道路路基、排水、路面基层及面层、亮化、绿化、交通设施、管
线综合、地下通道排水泵站等工程。
6、工期要求:
实现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工期。
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工程竣工时达到优
良工程标准。
8、技术指标:
该道路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40km/h。
9、建设单位:
长沙市天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设计单位:
长沙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11、监理单位:
湖南湖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2、质监单位:
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3、安监单位:
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14、施工单位:
长沙园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章 安全监理工作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应提醒施工企业把“安全”始终放在“第一”
的位置,同时在审查施工方案或有关专项技术措施时突出“安全第一”的方针,不得以发生事故的概率小而去冒险。
在巡视、检查、旁站时也应注意发现隐患,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来达到预防的目的。
2、以人为本
监理人员在开展监理工作的过程中,要以人为本,注重保护 动者的人
身安全与身心健康。
一是要尽最大努力保护所有施工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体不受伤害;二是在安全生产中要特别发挥人的力量来提高安全度;三是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3、在“质量、进度、成本”中落实安全
工程监理质量是监理工作永恒的主题,应该注意没有安全的项目 本没有质量可言,监理人员在进行方案审查、质量检查、工序验收等工作中,要首先注意安全状态然后才是质量水平。
进度是监理工作的控制目标之一,进度的快慢与项目效益直接相关。
只有解决了安全问题之后,质量才由保障,不返工才有进度。
安全费用应该纳入项目的成本之中,没有安全,更没有经济效益。
第三章 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一、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
法规及方针、政策; 二、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 2.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2.2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设部248号令)
2.3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
2.4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3号令)
2.5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128号令)
2.6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
2.7 关于认真落实建设部颁发的《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意见
2.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监理工程师论坛
三、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文件及设计文件; 四、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其他建设工程合同等;
第四章 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一、安全控制目标
1、 杜绝因工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机械设备事故发生。
2、 负伤频率控制在6‟。
3、 不发生火灾、中毒、环境污染事件 二、安全管理目标
1、施工现场确保安全文明达标工地;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3、保持现场的环境整洁,施工道路无淤泥、无积水,并保持畅通; 4
、施工现场保持无噪音的天数达全部工期天数的90%。
第五章 安全监理工作范围
范围:
对该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过程中、竣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第六章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2、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格;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
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
6、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检查高危作业安全施工作业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
7、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等。
二、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施工指挥、施工作业;
2、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的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3、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将进一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5、参加或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6、检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7、监理人员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三、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在工程竣工或分项竣工签发交接书后,对未完成的工程和对工程缺陷的修补、修复及重建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七章 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⑴《营业执照》;
⑵《施工许可证》;
⑶《安全资质证书》;
⑷《安全生产许可证》;
⑸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⑹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⑻ 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⑼ 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⑽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⑴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①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②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③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④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⑤ 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
⑵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 土方工程:
A 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 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 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D 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 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F 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G 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②临时用电:
A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 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C 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D 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 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F 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 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③安全文明管理: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放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8.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①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②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③ 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④ 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⒑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2..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⑵.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⑶.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⑷.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⑸.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⑹.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⑺.出现安全事故时。
第八章 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1)监理部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要求,编制含有安全
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部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
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在施工阶段,监理部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
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部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部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监理部应检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压路机械、推土机械、挖掘机械、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4)工程竣工后,监理部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
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5)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图:
第九章 安全监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监理部要与监理人员签订《安全监理责任状》,明确安全监理绩效考核
制度;
(2)监理部每周巡查分项工序安全生产旁站和大型设备使用及现场环境安全条件,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及量化评分,每一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监理现场量化考核活动;
(3)公司总工办和项目管理部进行现场督察,对监理部进行安全监理绩效考核;
(4)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绩效考核;
(5)上述绩效考核与工资挂钩,奖罚分明,如实兑现,每月兑现一次;
二、方案审查制度
在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审查其安全方面内容;未通过安全审查,不得实施
三、巡视检查制度
所有监理人员在巡视时均要注意发现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时要进行记录与汇报。
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要巡视施工现场,并记录有关状况,督促处理有关安全隐患。
监理部每月组织进行一次业主代表、承包商项目经理、安全员、安监站领导或安监员等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书面指出施工现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四、安全监理教育培训制度
(1)进入项目监理部的任何监理人员均必须按规定接受公司和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教育培训,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监理人员不得进入现场开展监理工作;
(2)项目监理部对新进入的监理人员应进行岗前安全监理教育培训。
岗前培训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教育内容包括:
岗位生产任务、特点、安全监理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理规程、事故安全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3)项目监理部应根据项目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不定期的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的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水平和安全意识。
不按规定参加培训的监理人员,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与报告制度
(1)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应及时制止并书面通知施工
单位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施工令,并及时书面通报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拒不在限期内整改或者拒不暂停施工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
应当及时书面报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必要时,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章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一、 监理机构组织形式
第十一章 安全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一)工程专职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决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 协调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 审核签认部位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二)安全职责
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出审查意见;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4、参与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
5、组织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6、组织监理人员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7、检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8、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9、发现存在情况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行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10、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拒不停工的,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一)工程专职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动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工序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检查进场材料、设备、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查,合格时予以签认;
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量计算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二)安全职责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2、审查本专业专项施工方案,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3、审查本专业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4、组织本专业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5、检查现场安全物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安全防护用具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其情况;
6、检查并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监督承包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8、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9、督促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0、 每周例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等。
四、监理员职责
(一)工程专职职责
1、在本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算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二)安全职责
1、检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2、按设计图纸和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承包单位的施工生产进行检查记录,对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3、担任旁站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4、每日例行检查,发现现场人员违章操作,应要求其改正,并做好记录。
第十二章 安全监理设施
本项目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