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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最新最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录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三、安全环境检查制度与整改管理制度

四、安全生产列会制度

五、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六、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七、安全监护制度

八、安全用电定期检查及管理制度

九、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十、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十一、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十二、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一十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十四、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一十五、安全奖惩制度

一十六、事故调查报告制度

一十七、消防管理制度

一十八、应急预案制度及演练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Ⅰ、岗位职责

1、总经理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化工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2、总经理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方针。

3、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实施。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形成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网络,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充实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稳定安全专业队伍。

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5、定期主持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上级相关人员提出报告。

6、审定安全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

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

7、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8、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9、检查并考核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0、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企业发生事故时,总经理要立即组织指挥抢救,按规定及时、如实向相关人员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11、督促安全管理员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责任追究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总经理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1.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1.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1.3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1.4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本企业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总经理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2.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本企业事故的;

2.2伪造、故意破坏本企业事故现场的;

2.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3、未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劳动保护、健康检查等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进行处罚,总经理负管理责任。

4、未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5、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6、未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7、未按规定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的,总经理负领导责任。

8、未安排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或安排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上岗作业,总经理负领导责任。

9、在事故调查处理完毕后,未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未根据事故调查处理决定落实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的,总经理负领导责任。

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安全审查中,总经理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11、在安全管理员直接责任的事故中,总经理负领导责任。

12、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负责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保障单位员工安全生产。

3、按年度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人员按计划完成。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

6、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活动,督促隐患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7、参加重大人身、设备、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预防措施。

8、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保护的规定,做好女职工特殊保护工作。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切实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9、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参与研究有关人员在工艺改进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10、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1、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

12、监督检查全员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职业病防治技术、安全技术的研究工作。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单位的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如下:

1、监督检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

2、负责对新员工的单位级安全教育、工伤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外来施工人员入单位前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日常安全教育以及员工日常安全教育的监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和培训活动。

3、组织制定、修改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对车间的违章违纪行为按制度进行考核。

负责审查车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并监督执行情况。

4、督促和协助相关人员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中毒,作好冬、夏季“四防”工作。

5、负责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特级高处作业的审批及其管理工作。

6、负责单位各类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和医疗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组织和调查处理工作。

7、在单位各系统范围内有权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有权令其立即停工、停产:

明显处于危险状态的设备;违章检修、违章指挥、违章动火作业等一切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的作业;尘毒危害严重的岗位;严重危及周围生态环境的作业。

8、在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和医疗安全等工作过程中,对于应急救援过程中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和违章违纪情节严重的行使“一票否决权”。

9、有权对单位各系统每月的安全奖金进行分配;有权对各类事故(包括污染赔偿事故)、各类违章违纪(包括各级管理人员违纪)现象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对发生的各类事故,情节严重的,对相关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有任免建议权。

10、负责对单位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上报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安全评价工作。

11、负责单位员工劳动纪律、现场卫生监督检查,有权对违反劳动纪律者和不符合现场管理规定的进行经济处罚。

12、参与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工作。

13、负责单位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申请、入库验收、发放和公用劳保用品使用申请批复(价值1000元以内的)管理工作。

14、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单位消防队员的培训和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15、负责编制或修订单位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负责监督审查单位各级各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并监督其定期演练情况。

16、负责消防器材、安全防护器材的计划、配置、维护及管理工作。

17、对单位安全专项费用的使用有审批权。

仓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安全管理员领导下,安全生产责任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危险化学品、消防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制度,保证库存物质安全。

2、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搞好仓库防火、危险化学品、气瓶和贮运设施的管理工作。

3、各类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要分类存放,卸装物品时要保证安全,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4、凡验收入库的物资,严格按《物资管理规定》进行验收,检查、清点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是否与所需计划一致。

5、在验收中,如发现数量不符、质次、损坏等情况,应及时向经办人员反映,要求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及时处理。

6、库区内要整洁,达到无灰尘、杂物,无积水,无污垢。

7、负责发货员、装卸工和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岗位职责

1、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及工、器具是否齐全完好。

3、遵守纪律,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法。

记录清晰、真实、整洁,并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防护、消防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责任追究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操作工警告、或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1违章、冒险作业的;

1.2对其他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1.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1.4拒不执行上级安全监察指令的。

2、发生安全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警告、调离原岗位或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1不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的;

1.2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1.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不积极参加单位的安全培训和班组安全日活动的,导致自己安全意识或安全技能不高的,负直接责任。

4、因违章作业,导致别人受到伤害的,负直接责任。

5、未按时巡回检查、未严格交接班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负直接责任。

6、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内部罚款根据情节,罚款10元-200元)、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项目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各项目部根据如下原则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部门通报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2、项目部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规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种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发证。

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三级安全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由工程处会同质安部门对新入公司的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对经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时间累计为20学时。

职工“三项”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并将考核内容列为工人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并附考试卷;

3、特殊工种培训:

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塔吊司机、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由培训中心(或培训班)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上述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经市劳动部门考试发证,持证上岗。

无证上岗者,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罚款;

4、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各项目部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5、调换新工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

6、本制度由项目部实施,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

三、安全环保检查与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立安全环保检查的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安全环保工作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保隐患,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促进华戈集团化学品事业部安全环保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龙东煤矿6KV开关站安全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

3.职责

安全环保部是安全环保工作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环保检查制度的起草、监督检查及指导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安全环保部对6KV开关站电器安装安全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形式可分为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检查流程为:

检查—隐患汇总—上报安全环保部门、及项目部。

4.1.1定期安全检查

由安全环保部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出的安全环保隐患分别责成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1.2定期安全检查内容

4.1.2.1各类文件的签发、三项制度、安全责任状、安全承诺书、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4.1.2.2废水、废气排放情况是否合格;固废及危险废弃物存放处理情况。

4.1.2.3安全活动是否认真开展,各种记录资料是否齐全;安全培训情况。

4.1.2.4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不按操作程序动作标准执行、违章作业现象。

4.1.2.5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安全文明生产、标志是否齐全,是否做到照明充足,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安全标志醒目,现场有无安全生产隐患。

4.1.2.6对职工工伤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中是否坚持了“四不放过”的原则。

4.1.2.7查作业环境及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查原材料使用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气体等引发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照明、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作业环境,劳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安全防护的标准。

4.1.3专业性安全检查。

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除尘、噪声、护罩、栏杆、护套、人孔等安全装置等。

4.1.3.1起重设备检查:

对吊车的吊钩、钢丝绳等。

4.1.3.2电气检查:

电气设备是否防爆;电气设施的金属外壳保护接地、临时线、配电及停送电装置、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4.1.3.3机械安全防护装置:

如轴头应有套、轮应有罩、台应有栏、坑应有盖等。

4.1.3.4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各种气瓶、特殊工种及用具,检查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表、安全阀、防爆片等安全附件。

4.1.3.5易燃易爆场所安全检查:

主要对危化品罐区、防火防爆重点车间、部位等。

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防静电接地、防雷接地、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1.3.6库房检查:

消防标识、消防设施、门窗、灯具等是否完好、有效。

4.1.3.7检查工艺操作、跑、冒、滴、漏、堵、串等。

4.1.4不定期检查可参照定期检查内容进行。

4.2隐患整改

4.2.1事故隐患范围:

4.2.1.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4.2.1.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4.2.1.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4.2.2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管理、实施、验收:

4.2.2.1对隐患项目是否定责任人、定措施、定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定验收人。

4.2.2.2是否整改完毕,投入资金数额。

4.2.2.3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

公司里无力解决的,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

4.2.2.4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各车间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安全环保部门执行。

4.2.2.5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4.3安全检查的形式和注意事项。

4.3.1针对检查的项目内容,要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规、政策、技术、业务知识,提高法规、标准和政策水平。

4.3.2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根据检查记录进行整理和分析,采取整改措施。

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4.3.3制定和建立安全环保档案。

收集基本数据,掌握基本安全情况,实现安全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源点的动态管理,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潜在危险因素)提供数据,同时为以后的安全环保检查奠定基础。

 

四、安全生产列会制度

一、安全生产是当天的第一目标,从这个目标出发,必须使人人知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二、班组长应根据当日工作内容,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三、应检查操作岗位周围的安全生产环境,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四、应检查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及其他不安全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制止进入施工现场。

五、应检查劳动使用工具,材料,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

六、下班前进行总结评比,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对不同作业部位,不同作业内容,进行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签字。

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三、班组长每天的班前会根据当天的施工任务、特点,做好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并要有书面记录。

四、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六、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第一条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和变电所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结合电网建设关于安全施工作业票的要求,特制定本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承担施工的6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的新建工程,其中改建、扩建施工作业除执行一、二种工作票制度外还应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

第三条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

1.全施工作业票A4纸型、一式两张,签发人一张,工作负责人一张。

2.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队长填写,项目或班组技术员审查,专兼职安全员签发,作业项目工作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执行。

3.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可用计算机打印或手工填写。

4.手工用钢笔(黑)色或黑色炭素笔填写,需复写时用蓝(黑)色复写纸复写。

无论手工还是计算机打印,相关人员必须签字齐全,严禁代签。

5.手工填写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出现错字和漏字(最多不允许超过3字处)需要修改时,必须保持清晰。

在错字上以“-”横线划掉,填加字以“∨”符号填写,并由修改人在修改处盖章。

6.填写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当一项内容当前页写满时,可增加续页。

该份安全施工作业票的编号为第一页编号,签名人员在第一页上签名。

第四条安全施工作业票的编号

安全施工作业票的编号为六位阿拉伯数字,其中前两位数为年度编码,第三、四为月份编码,后两位为安全施工作业票顺序号。

安全施工作业票顺序号的原则是每月从01开始编号,一个项目部或班组月内不能有重复编号。

例:

130301,13为年度编号,03为月份编码,01为安全施工作业票顺序号。

第五条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使用

1.一名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作业票,作业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作业位置为限。

开工前作业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完成。

2.在工作期间,作业票应始终保留在工作负责人手中。

3.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必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在对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进行工作。

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一次。

并提前一日预先送达工作负责人手中。

4.开工前作业负责人必须对参加作业的人员宣读作业票,在作业票未办理完毕现场安全措施,作业人员未接受安全交底前,施工人员不得进入作业现场。

5.在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负责人、危险点、安全措施不变的情况下每票使用时间为五天,严禁跨月使用。

6.安全施工作业票由填写人按工作项目的内容,遵照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技术措施和安规有关规定进行,票上应写清施工内容、人员分工情况和安全施工措施,标明主要危险点及控制措施,确立责任人。

7.每天开工时,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现场,核对安全措施无误后方可开工。

8.作业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

9.施工中,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应经常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按安全施工作业票上所列安全要求进行作业。

10.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做好现场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在作业票上填明工作结束时间。

表示工作终结。

已终结的作业票应保存一年,按月装订。

第六条在安全施工作业票填写或实施中若发现下列行为和现象时,属违章行为,安全施工作业票作废票处理。

1.安全施工作业票上填写缺项、漏项,安全措施不详细。

2.安全施工作业票未按规定程序执行或未经签发使用。

3.安全施工作业票超期使用。

4.工作负责人在每日工作前未召开站班会,未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

第七条本作业票适用范围:

1.送电施工:

线路基础、组塔(按基填写)、架线(按耐张

段填写)。

特殊作业:

包括跨越公路、铁路、河道及带电线路

作业;临近带电作业及其它危险性作业。

特殊跨越架搭设(带电搭设、超30米跨越架搭设、线路交叉角小于30度跨越架搭设、宽、长在

20米跨越架搭设)。

2.变电所施工:

基础开挖和浇制(按规格填写)、主控楼施工、路面、围墙、脚手架搭设、构架组立(按规格)、接地施工、主变施工、设备安装(按隔位或按设备名称)、母线安装、电缆敷设。

本制度从2013年4月1日实施,原制度废止。

 

七、安全监护制度

一、总则

1.1在施工作业面(点)实施安全监护制度,使每个施工人员的作业活动处于受监护状态之中,是制止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有效措施。

1.2工作负责人在每天分工时,应对每个作业点指派一名安全监护人。

对重要工序和特殊服务面(危险性大、地形复杂、施工条件差等)的作业点,必须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工作负责人若未指派安全监护人,作业点一旦发生事故,应首先追究工作负责人的责任。

二、必须设立安全监护人的施工项目:

本工程土建工程设立安全监护人的施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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