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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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

〔2015〕33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2017〕3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国有农场活力,促进我市国有农场经济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国有农场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理顺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激活国有农场经营机制,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有效整合资源资产,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不断增强国有农场内生动力、发展活力和整体实力,为深入推进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国有属性、以农为本。

围绕发挥国有农业经济主导作用,完善国有农业经济的实现形式,走规模化发展道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大做强国有农场经济。

二是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支持。

遵循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规律,切实保障国有农场平等享受国家普惠性政策,完善与国有农场履行使命相适应的支持政策,解决

国有农场实际困难,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注重国有农场管理体制、资源禀赋、发展水平的差异性,不搞“一刀切”和“齐步走”,采取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促进多样化发展。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

把握好改革的节奏和力度,从实际出发,平稳有序推进国有农场改革,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处理好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关系,确保干部职工队伍稳定、生产经营稳定和国有农场社会稳定。

(三)总体目标。

围绕把国有农场打造成现代农业示范区、乡村振兴先导区、美丽乡村样板区,加快改革发展。

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国有农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更具活力、更有效率,集体统筹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建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影响力的现代农业企业和企业集团。

——粮食、油料和茶叶等传统产业得到巩固和提升,有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效应强、品牌影响大、市场前景好的主导产业,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

——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民生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国有农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增强,职工收入和生活质量普遍提高。

二、主要措施

(一)推进国有农场企业化和集团化改革。

鼓励经济实力较强、优势特色主导产业较为明显的国有农场,积极探索组建区域性国有农场企业集团,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决策、执行、监管相配套的运行机制,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其他有条件的国有农场,要积极稳妥推进公司化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国有农场管理机关人员经批准允许到农场企业兼职,但应从严掌握,且须严格执行兼职不兼薪的政策。

(二)深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

坚持社企分开改革方向,推进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

西湖、西洞庭、东山峰、洋淘湖农场所在地的县级政府在巩固上一轮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要加大对国有农场政策支持力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配置。

2018年9月底前,鼎城区园艺示范场、鼎城区黑山嘴农场、澧县七里湖农场、安乡县一农场承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管理、司法、民政、人武、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三供一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移交地方,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按照人随事走、待遇同等的原则,妥善解决机构编制和人员安置等问题,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创新农业经营管理体制。

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股份制、公司制等农业经营形式,进一步发挥国有农场统一经营的优势,不断开拓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功能,完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国有农场和职工间合理的利益分享和风险共担机制,让国有农场职工分享更多增值收益,提高国有农场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能力。

构建权利义务关系清晰的国有土地经营制度。

加强承包租赁经营合同管理,职工承包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其退休年限,防止简单固化承包关系。

国有农场职工退休后,其承包租赁土地应交回国有农场。

在同等条件下,退休职工承包租赁的土地可由其在国有农场务农的子女优先租赁经营。

清理不合理土地承包关系,防止土地无序承包租赁等问题。

承包和租赁经营国有农场土地的,要依法规范

管理,严格承包和租赁收费管理,全面推行收支公开,加强审计监督。

(四)构建新型劳动用工制度。

健全职工招录、培训和考核体系,逐步建立以劳动合同制为核心的市场化用工制度。

除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外,对长期在国有农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职工子女、外来落户人员等从业人员,结合国有农场改革发展进程,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鼓励和引导职工子女扎根农场务农兴农。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展就业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国有农场企业失业人员及时进行失业登记,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国有农场企业人员,按规定纳入就业援助范围。

(五)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落实好国有农场职工的社会保障政策。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国有农场职工及场区居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

国有农场应统筹规划好经营田的租赁工作,积极组织国有农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单位部分资金,属于国有农场应缴未缴形成的单位部分欠费,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要按规定统筹解决。

与国有农场签订劳动合同的农业从业人员,按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参保缴费。

强化国有农场企业及其职工按时足额缴费义务和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将未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或中途断保的职工,按规定纳入参保范围。

(六)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按照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总要求,明晰国有农场国有资产权属关系,建立符合农场特点、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制。

全面开展包括土地在内的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国有产权登记要区分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强化分类监管。

加大对国有资本投向的专项监督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国有农场国有资产处置要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公开公正,切实加强监督,严格责任追究,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七)加强土地管理。

严禁擅自收回国有农场国有土地使用权,确需收回的要经原批准用地的政府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国有农场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所需工作经费按国家规定落实。

加快推进国有农场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创新土地资产配置方式。

对国有农场企业改革改制中涉及的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可按需要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用地等方式处置。

国有农场现有划拨建设用地,经批准办理有偿使用手续后,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改变用途。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

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有农场改革发展的重要性、政策、目标、要求等,增强国有农场职工改革发展信心,积极参与改革。

大力宣传改革发展先进典型,推介好做法、好措施和好经验,营造改革发展舆论氛围,让全社会理解、关心和支持国有农场改革发展。

(二)制定方案。

各地要对国有农场的基本情况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和核实,广泛听取包括国有农场职工在内的各方面意见。

在此基础上,按照隶属关系,以县为单位于2018年6月底前制定国有农场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主要内容及组织措施等。

(三)组织实施。

各地实施方案经批准后,要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抓好改革发展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扎实推进国有农场改革。

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国有农场改革发展全过程的指导,确保国有农场改革发展顺利推进。

(四)总结督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国有农场改革发展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改革发展动态。

对改革不到位或政策执行有偏差的应及时纠正;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研究探索解决的办法和途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农村改革专项小组负责全市国有农场改革发展的统筹推进和督导考核等工作,市农委承担具体日常工作。

相关区县(市)也要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确保完成国有农场改革发展任务。

(二)落实部门责任。

农业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做好统筹管理、调度协调等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选拔优秀、专业人才充实配强基层国有农场领导班子;发改部门要将国有农场改革发展纳入相关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国有农场企业化和集团化改革、农业基础建设、贫困和薄弱国有农场发展、土地确权等方面的资金扶持力度,对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债务进行甄别,凡属于政府应当承担的债务,按照政府债务统一要求规范管理,符合呆坏账核销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处理。

人社部门要帮助指导国有农场建立新的劳动用工制度,依法依规落实与各类人员身份相符的社会保障政策。

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在精准扶贫、新型城镇化建设、安全饮水、电网改造、公路改造、林业补贴、敬老院建设等方面依法依规落实支持国有农场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加大金融扶持。

鼓励国有农场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深化银企对接,探索以国有农场企业为核心的农业产业链“1+N”模式,以国有农场企

业为中心,将上下游利益相关者联系起来。

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农场企业综合运用公司债权、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加大对国有农场企业信贷扶持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农场企业上市融资。

XX市委办公室

201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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