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安徽省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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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安徽省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安徽省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十二五”时期(二0一一年至二0一五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时期。

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变化新特点,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先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促进国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对于促进安徽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是我省卫生投入快速增长、卫生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

全省卫生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省上下共同拼搏,成功应对罕见冰冻雨雪灾害、阜阳手足口病、问题奶粉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夺取汶川地震医疗卫生救援的胜利,全面实施卫生民生工程,在全国率先启动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经过五年努力奋斗,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卫生改革取得新的进展,政府卫生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各项卫生事业取得新的进展,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为构建和谐安徽、加快奋力崛起、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了贡献。

——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创新。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因事设岗、全员聘用的用人机制全面推进,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深入落实,全省所有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及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偿新机制初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积极稳步推进。

——卫生投入幅度倍增,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改善。

“十一五”期间,全省投入卫生事业经费预计共192.3亿元,较“十五”期间64.6亿元增加127.7亿元,增长1.98倍;全省卫生事业费年均增长34.9%。

对卫生事业基础设施的总投入达39.8亿元,较“十五”期间增长3.68倍,共新改扩业务用房519.5万平方米,期间系统性的加强了14个重点中医院、7个精神卫生防治机构、81个县级医院基础设施,对1272所乡镇卫生院、14411所行政村卫生室、165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了标准化或规范化建设,并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配备了价值5.44亿元的医疗设备,改造后的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环境美观、舒适,布局更加合理、科学,功能更趋完善。

——卫生应急体系全面加强,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

在全国率先建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省级信息平台,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建立多部门卫生应急联动机制,构建起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省、市、县三级常态化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组建了以疾病控制、医疗救援、卫生监督为主体的卫生应急专业队伍;战胜了人禽流感、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疫情,并首次在全国发现嗜粒细胞无形体埃立克人感染疫情,为我国新发传染病防控填补了一项空白;取得了洪涝灾害及冰冻雨雪灾害的救灾防病工作全面胜利;圆满完成了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应急任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各项公共卫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乙肝疫苗补种、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等6个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人民群众享有均等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大大增加;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全面推进;疫情监测进一步加强,艾滋病疫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结核病防治工作连续5年完成以“三大目标”为核心的目标任务,疟疾发病率连续4年实现大幅度下降,血吸虫病的传播流行得到有效控制;全省持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连续24年未发现新发的地方性克汀病病例;妇幼保健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高,相关指标处于全国中上游水平;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取得进展,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高,卫生系统控烟活动取得一定进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建造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55万余座,在62个县(市、区)开展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卫生创建等工作成效显著。

——新型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初步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

至“十一五”末,全省有各级各类医院725所,较2005年增加3.72%,其中三级医院31家、二级医院240家(含中医),较2005年分别增加34.8%、3.4%;全省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786个,覆盖了89%的城市人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遍逐步转向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综合服务;农村实现每一个行政乡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每一个行政村有一所政府举办的村卫生室,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积极推进,一个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功能比较齐全的新型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大大提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全省农民,初步缓解农民看病贵问题。

提前于2008年实现中央和省政府提出的覆盖全省100%的县(市、区)的目标;全省96.6%的新农合统筹地区开展了门诊统筹;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现与周边县的即时结报,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已与90%以上的统筹地区开展即时结报工作;新农合补偿方案得到进一步完善,大病实行“分费用段保底补偿”、封顶线不低于8万元,20种常见慢性病门诊费用按50%补偿,9种特殊慢性病大额门诊费用直接比照住院补偿政策执行,全省开展了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十一五”期间累计参保农民***万人次,补偿收益农民**人次、报销医药费用补偿金***万元。

——中医药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中医药服务社会贡献率显著提高。

省委、省政府采取一系列扶持促进中医药发展的重大举措,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全省新增中医医院10所,中医医院床位增长54%,中医类执业医师增长44%;县以上中医医院诊疗人次增长67%,出院人次增长140%,床位使用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

全省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0%以上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以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为代表的一批国家重点中医药建设项目陆续上马,4项中医药科研课题列入“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与10多个国家开展了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

——加强重点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大。

89个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领域的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省立医院神经外科、血液科、安医大附院眼科、普外科、安徽省中医学院神经病学研究所、皖医弋矶山医院临床药理基地等一些学科的整体技术水平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针对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及重大疑难疾病的防治研究取得进展,先后获得省部级以上竞争性重点科研项目69项;卫生科技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35项;继续大力实施为乡镇卫生院招募医药卫生类大学毕业生,开展农村在岗卫生人员全面普及中专学历教育和成人大专学历教育试点,组织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和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通过人才招募、多种形式的学历教育、继教培训等,进一步提高了卫生人才素质,培养出一支具有较高水平、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卫生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初具规模。

先后完成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省级平台、全省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全省社区医疗信息系统、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及全省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应用系统等建设,医院信息化建设正由医院信息管理系逐步向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数字化医院和区域医疗协同系统转型,部分乡镇卫生院也开始了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

覆盖全省省、市、县、乡、村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已基本形成,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依法加大医疗卫生监管力度,行业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基本完成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逐步完善,卫生行政许可、卫生监督监测、案件查处、大型活动保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食品、职业、放射、环境、学校等五大卫生的监督执法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取得成效;制定并实施《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加大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力度,认真实施医师定期考核、护士定期考核,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治理和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初步建立了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在全国率先改革农村和城市基层卫生单位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深入开展创建“诚信医院”和“医院管理年”及“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普遍推行医疗机构价格公示制度、查询制度和费用清单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控制药品收入比重,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降低药品价格;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惠民医疗服务及单病种限价收费试点,建立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互认制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上涨势头。

截至2010年底,全省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岁(2005年73岁),比“十一五”期末提高****岁;婴儿死亡率由21.77‰下降到10.7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4.23‰下降到13.57‰;孕产妇死亡率由41.22/10万下降到23.62/10万;全省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207.965/10万,控制在较低水平;全省卫生厕所普及率由“十五”期末的52.49%上升到54.14%;各项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明显加大。

“十一五”计划目标的实现,促进了卫生事业的发展,为“十二五”卫生事业的加快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重大民生问题加以解决,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健全,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保健需求将不断增强,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新一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启动,六项重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建立和运行新机制,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推动力,卫生事业发展具备了比较坚实的基础;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继续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着力增强中心城市带动能力,促进城市人口与产业同步扩张,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共进、互动发展,推动了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卫生事业正处于前所未有的良好外部环境和难得的发展机遇,并为全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强大的保障作用。

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省卫生事业发展的速度和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资源配置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的局面仍未得到根本转变。

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不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新农合的管理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巩固。

二是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

三是传统重大疾病及新发传染病防控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不强,妇幼保健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发展不平衡。

四是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待于深化改革。

五是医学科技水平仍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存在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人才匮乏、队伍不稳定等问题。

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充分把握社会经济发展变化趋势,把卫生事业发展改革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合起来,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三、“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总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在新时期的卫生工作方针,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领卫生事业发展,以人群健康需求为导向,以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为核心,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目标,以推动卫生事业发展方式转变为着力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卫生事业同步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坚持医药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坚持从我省实际出发,全面总结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省医药卫生发展规律和主要矛盾;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挥地方积极性,探索建立符合我省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3.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

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4.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

从全局出发,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等各方利益,注重预防、治疗、康复三者的结合,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药企业、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确保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5.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

把改革与创新作为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重大任务,切实加强对影响卫生事业发展的重大、长远、战略性问题的研究,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实践,推动发展,努力在体制上、机制上、技术上、工作上进一步改革创新。

四、“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发展目标

到2015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公立医院改革取得进展,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皖北地区和皖江城市带承建产业转移示范区卫生事业有较大发展,医务人员积极性充分调动,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优先得到满足,居民就医费用负担有效减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切实缓解。

反映我省卫生事业发展及居民健康水平的主要指标达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城镇人口100%;千人口床位数增加5%以上;千人口执业医师数增长8%以上;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巩固和扩大防治成果,努力实现2015年消除疟疾的目标,力争至2012年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0/10万,婴儿死亡率降至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10‰,居民平均期望寿命比“十一五”末提高0.5岁。

(二)主要任务

1.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继续扩大新农合受益面,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建立动态增长的基本医疗保障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全面推广门诊统筹,实现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的县、乡、村;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实现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普通门诊报销比例达到30%,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40%以上;在开展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和纳入报销慢性病病种范围,提高保障待遇,有效缓解农民的因病致贫。

2.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进一步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血防、健康教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完善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应急处置装备,基本完成设区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建成全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

大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投入向老少边穷地区和民族乡(村)倾斜,全面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支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到2015年,全省每个建制乡镇均有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的村卫生室,实现3-10万人口或每个街道办理处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

合理布局公立医院服务体系。

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优化调整公立医院结构布局,打造政府举办的区域性医疗中心,探索建立公立医院之间、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与分级双向转诊机制,引导、鼓励和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加快老龄医疗卫生事业投入。

加强县以上医疗机构老年病科和老年病房(病区)建设,切实落实70岁以上老年病人免收普通挂号费、优先就诊政策,加强城市社区老年人健康管理,建立健全老年人健康档案,大力发展老年医疗康复事业,改善黄山、半汤疗养院基础条件,为老年医疗保障提供良好的基地。

3.全面加强重大疾病防控等公共卫生工作。

逐步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3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检查、孕产妇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血吸虫病血清学检查和抗病原治疗、老年保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实施居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项目,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全面控烟履约。

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疟疾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全面落实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进一步加大艾滋病高危人群(行为)干预措施的覆盖面,加强疫情监测和检测,深入持久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切实落实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防控策略,年完成查螺3.5亿平方米、药物灭螺6000万平方米,人群查病130万人次,治疗及化疗15万人次;继续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实现年度结核病防治“维持DOTS覆盖率100%、新涂阳肺结核患者发现率达70%以上、治愈率达85%以上”的三大目标;采取科学划片开展休止期人群服药和流行期扩大治疗,控制并逐年降低疟疾疫情;免疫规划工作得到加强,乙肝发病率和表面抗原携带率显著下降;各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进一步降低,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260/10万以下,确保重大自然灾害无重大疫情出现;继续加强碘缺乏病和地方性氟、砷中毒等地方病防治;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口腔卫生工作;适应人群疾病谱的变化,提高对心脑血管病、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的防治水平,加大人群行为干预措施。

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卫生监督执法功能,建立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省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4-5个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分中心;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等职业病防治网络,加强省级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生活饮用水监测能力。

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大力推进《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和《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的实施,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体系建设及等级评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广适宜技术,规范妇幼保健服务技术、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孕产妇和3岁以下儿童享有良好免费的基本保健服务,加大妇科病普查、婚前医学检查、托幼机构卫生管理力度,启动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继续实施“降消”等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强化对流动、留守、孤残妇女、儿童的保健服务,提高全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健全覆盖全省城乡的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及长效工作机制,省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县(市)覆盖率达100%,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70%;力争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1-2个、国家卫生镇(县城)4-6个、省级卫生城市2-3个;以市为单位,35%的县、45%的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55%的省新农村建设示范镇达到省级卫生村、镇(县城)标准。

全面完成“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大力开展健康促进工作,继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搞好卫生系统控烟活动,城市居民常见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农村居民知晓率达到70%以上。

4.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

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使用和监测等制度,合理确定我省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强省级医药集中采购信息平台建设,坚持实行以省为单位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确定全省基本药物包含配送费用在内的统一采购价格,招标选择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做好基本药物应急储备。

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包括县级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组织编制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的指导和监管,全面推进“规范药房”建设;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应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5.积极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以各级中医医院为主体、农村和社区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网络。

新建一所省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和省级中医“治未病”中心,每个市、县建设好一所政府举办的能够承担本区域中医基本医疗服务、代表本区域中医医疗水平的中医医院;50%的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7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85%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建设达到标准化,85%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规范化的中医药服务。

制定并实施中医药人才政策,完善师承教育制度,大力开展中医临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才培养、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训工作。

大力推进国家和省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继续开展华佗医学和新安医学的整理和研究,加强中药制剂的研制开发与利用。

积极推动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基地建设。

6.切实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培训。

探索建立基层卫生机构吸引、稳定人才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计划和招募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对志愿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并已工作三年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由国家和省各级财政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纳入当地编制管理;继续实施完善基层卫生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或城市社区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开展城市对口支援农村工作,完善每个城市三级医院与3所县级医院(包括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长期稳定对口协作关系的制度,继续开展二级以上城市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

加强高层次科研、医疗、卫生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妇幼保健、职业病防治、健康教育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继续医学教育。

推进以全科培养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建设工程,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社区的高等医学本专科教育。

培育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

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

开展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试点。

开展与防病治病密切相关的科学研究,研发、推广先进适宜诊疗技术,加大临床医学和预防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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