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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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前言

节能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由之路,是甘肃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转型跨越的必然选择,更是兰州市发挥中心带动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支撑。

搞好兰州市节能减排,不仅对兰州市、乃至甘肃省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而且对全国重化工业型的大城市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兰州是甘肃省省会、黄河上游最大的中心城市,在西北地区处于“座中四联”的位置,自古以来就是西北地区的战略要冲、交通要道和商埠重镇。

解放以后,是国家重点建设的重化工业和交通枢纽城市,成为全国重要的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能源电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基地。

改革开放以来,兰州在推动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技术、文化交流合作、联动发展和西部大开发区域中发挥着“承东启西、联南济北”的纽带作用、重点突破作用、先行示范作用。

进入新世纪后,兰州步入转型跨越的快车道,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区域、西北地区的经济增长极、国家重要产业基地、国家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示范区、向西开放的重要平台、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最重要的中心节点城市、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最强最大的区域支撑城市。

国家对兰州市节能减排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兰州视察工作时,多次对兰州市转型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做出重要指示。

经国务院批复的《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使甘肃省成为全国唯一的以省域为单元的循环经济示范区,兰州市是示范区的核心组成部分,在节能减排方面一直走在全省前列。

2011年,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确定兰州市的红古区为国家第三批资源枯竭型转型试点城市,给予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

2014年3月,国家发改委将兰州七里河区列入国家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第一批试点。

2014年,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古园区被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确定为第5批国家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2014年,甘肃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以节能减排为重要内容的“457”行动计划,把兰州列为全省节能减排率先转型跨越区域给予扶持和指导。

兰州市委、市政府坚持转型跨越和节能减排双轮驱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对节能产业、减排产业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工作力度,取得明显成效,今年环保部在兰州召开了十四个重点城市大气污染治理现场会,进行大范围推广。

国家实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的创新举措,是整合国家现有财政政策对试点城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全方位支持,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重大战略行动。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的通知》(财建[2014]56号)下发后,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除向省政府领导及时汇报外,迅速成立了由市委常委、主管副市长任组长,财政、发改、工信等相关部门“一把手”任副组长的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并邀请甘肃省级厅局和专家学者参与指导,完成了《兰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总体实施方案》和各专项方案的编制工作。

在深化市情认识、突出创新驱动、吃透政策集成、注重实施成效的基础上,《总体实施方案》和各专项方案经过反复论证和多次认真修改,明确了综合示范工作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推进机制等,能够整合全市力量和省上的各种支持,共同推动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各项工作积极有效地展开,并有信心、有能力在重点领域有所突破,取得示范效应。

兰州市决心全力推进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理解好、把握好、运用好国家给予的各项政策支持,全面完成示范期的各项目标任务,在节能减排发展上探索出新路子,总结出新经验,取得新成效。

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15—2017年。

 

摘要

本方案共分十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兰州市自然地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兰州市国土面积13068平方公里,辖五区、三县、一个国家级新区——兰州新区(规划控制面积821平方公里)、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重要的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能源电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基地。

201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776.83亿元,增长13.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4.52亿元,增长20.04%。

第二部分是能源消费、污染物排放现状与节能减排工作基础。

近年来,兰州市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解,逐项落实任务,实行“一票否决”制,以企业为主体,强化循环经济理念,提升节能减排层级,完善监控统计体系,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3年,兰州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1.59吨标煤/万元,能源消费总量为2595.60万吨标煤。

能源消费总量中,一、二、三产业的比重分别为0.6%、84.6%、8.24%,居民生活用能占6.56%。

第二产业中,工业能源消费量2159.37万吨标准煤,占能耗总量的83.2%,其中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六大高耗能行业占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96%。

2013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含工业源、城镇生活源)7.96万吨;全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0.43万吨(含工业源、城镇生活源、机动车排放源);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含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4.6221万吨;全市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0.8318万吨;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634.72万吨,综合利用及处置量为633.07万吨,处置利用率为99.74%;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1.91%,优良天数达到299天,历史性退出全国十大重污染城市之列。

第三部分是“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面临的问题。

兰州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和新型城镇化加速阶段,随着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总量规模不断扩大,经济结构逐步优化,但也存在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不合理、环境承载力弱等问题,以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为主要特征的产业结构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特别是受“两山夹一河”的城市形态制约,空间环境容量有限,中心城区人口密度过大,加重了区域生态环境负荷,冲抵了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正向效应,兰州市结构调整,节能减排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挑战。

第四部分是兰州市创建示范城市的主要示范意义。

一是在城市结构调整带动产业结构调整上提供实践经验;二是在重工业城市加快建设“两型”社会上提供实践经验;三是在构建低碳城市推动机制上提供实践经验。

第五部分是总体思路、实施原则及主要目标。

总体思路是: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加快建设国家规划的兰(州)、白(银)主体功能区的重点开发区域,兰(州)、白(银)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兰州新区的历史机遇,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的重要精神,叠加整合节能减排综合政策,推进创新驱动,全力整合资金,以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为主体路径,以重大建设项目为载体,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兰州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进程,确保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在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方面发挥带动作用。

实施原则:

一是坚持节能减排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二是坚持存量提升与增量转型相结合;三是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四是坚持市场推动与政策引导相结合;五是坚持硬性约束与多元激励相结合。

主要目标:

依据甘肃省委省政府的整体部署,结合《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通过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到2015年,超额完成“十二五”年均节能减排目标的25%左右,2016年、2017年均超额23%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年均目标。

在节能方面,到2015年,“十二五”期间GDP能耗年均下降4%,超额完成“十二五”年均降低目标3.2%的25%,达到国家要求。

2016、2017年,分别超额完成“十二五”年均降低目标3.2%的25%,超过国家要求;“十三五”后三年完成兰州市“十三五”平均节能目标任务。

在减排方面,2015年超额完成“十二五”减排年均目标的25%,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0.61万吨、7.75万吨、4.57万吨和0.84万吨;2016年、2017年均超额完成“十二五”减排年均目标的23%,即到2017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9.90万吨、7.18万吨、4.32万吨和0.79万吨;“十三五”后三年完成兰州市“十三五”平均减排目标任务。

第六部分是主要任务。

围绕兰州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建设进程的实际,从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出发,兰州市的综合示范工作将以产业低碳化和主要污染物减量化为重点,从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业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规模化等六个方面,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项目为载体,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技术升级,重点解决能源、资源高效利用和生产生活污染物排放问题,全面推进节能减排的各项工作,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七部分是重点项目。

围绕节能减排试点工作,结合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业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规模化六大主要任务,实施重点项目121个,计划总投资572亿元。

在此基础上,按照项目实施后有明显节能减排效果的标准,提出典型示范项目48个,计划总投资188亿元,其中拟申请国家支持资金20亿元,地方配套20亿元,企业自筹148亿元。

第八部分是示范成效分析。

通过实施重点项目等措施,兰州市2015—2017年预期年节能量140万吨标煤;减排方面,2017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9.90万吨、7.18万吨、4.32万吨和0.79万吨。

通过示范项目的实施,保障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进生态修复和治理的进程,显著改善人居环境,对于兰州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及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第九部分是保障措施。

主要做法有: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健全财政政策体系、构建技术支撑体系、强化节能减排监测、建立市场化运行体系、提高社会认同率。

第十部分是组织实施。

分三个阶段完成示范城市建设,建立四项工作机制:

建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目标考核、梯次推进项目建设。

兰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

总体实施方案

(2015-2017年)

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的通知》(财建〔2014〕56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兰州市节能减排各项工作,实施政策集成、资金整合、项目支撑,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自然地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兰州现辖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红古5个区和永登、榆中、皋兰3个县,市域总面积1.31万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1631.6平方公里。

截止2013年末,全市总人口440万人,其中常住人口361.6万人。

2012年8月,国务院批复设立了第五个、西北第一个国家级新区—兰州新区,面积821平方公里。

2013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776.83亿元,增长13.4%。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9.12亿元,增长5.80%;第二产业增加值820.42亿元,增长13.50%;第三产业增加值906.74亿元,增长13.60%。

三次产业比例为2.76:

46.19:

51.05。

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753亿元,增长23%,占全市GDP的比重为42.4%。

固定资产投资1623.71亿元,增长31.0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43.87亿元,增长14.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4.52亿元,增长20.04%;进出口总额40.6亿美元,增长19.6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767元,增长12.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114元,增长14.29%。

兰州市地图

 

兰州新区规划图

区域位置优越。

兰州位于祖国大陆陆域版图的几何中心,凭借“秦陇锁钥、东西咽喉”、座中四联、关通八方的区位优势,成为中国西部重要的交通要道和商埠重镇,也是新亚欧大陆桥和我国面向中亚、西亚开放的战略通道。

兰州是全国9大综合性交通枢纽和全国12个主干交通枢纽之一,西北最重要的交通枢纽,陇海、兰新、兰青、包兰4大铁路干线以及正在建设和即将建设的兰渝铁路、兰成铁路,京藏、连霍等高速以及6条国道、4条数字化光缆交汇于此,56条航线直通全国各主要大中城市,并已开通直飞台北、香港、吉隆坡、首尔、济州、大阪等地的旅游包机和国际航线。

兰州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节点城市,是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西气东输、西油东送、西电东送的主干线均经由兰州转输内地。

产业基础雄厚。

兰州是“一五”和“三线”时期国家重点布局建设的12个工业城市之一,仅国家“一五”时期全国156项,重点工程中在兰州就布局了8项,占甘肃布局项目的一半,从而构成了兰州的工业主体,也奠定了甘肃现代工业的基础。

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已形成以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能源电力、生物医药、农产品加工为支柱的工业体系,是国家重要的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能源电力和装备制造产业基地。

截止2013年底,全市规模以上企业390户,实现工业总产值2416.2亿元,增长17.5%;全市工业增加值614.45亿元,增长14.1%,占全市GDP比重的34.5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575.1亿元,增长14.2%;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到306.3%,提高32.02个百分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708.18亿元,增长35.3%。

总体上看,兰州工业呈现“五个主导”,即:

重化工业主导、能源原材料产业主导、传统产业主导、国有及国有控股主导和中央省属企业主导的格局。

商贸物流畅通。

兰州是古丝绸之路上的商埠重镇和著名的“茶马互市”,新中国成立后被确定为全国32个物流中心之一,现已成为全国9大物流区域、10大物流通道和21个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是国家重点建设的区域商贸中心和现代物流基地。

以国家级展会“兰洽会”(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为代表的经贸交流品牌,是西部地区主要的投资贸易洽谈会之一,已与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26个国家建立了经贸联系。

国家批准的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正抓紧建设,争取明年上半年封关运行,兰州国际物流区即将获批,国际铁路集装箱陆路口岸正争取批准。

目前全市拥有各类商业服务网点10.78万个,各类商品市场258个,物流企业1785家,100多个大类40余万种商品吸纳辐射全国各地,与全球127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贸合作关系,形成了大商贸、大市场、大流通、大服务的发展格局。

矿源、矿产丰富。

境内已探明各类矿床156处、矿种35个,主要有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稀土和能源矿产等9大类。

兰州境内煤炭保有储量为9.05亿吨,主要开采地位于窑街和阿干镇。

兰州市是西部能源大通道的重要枢纽,石油、天然气管道和成品油途经我市安宁区、红古区、西固区、七里河区、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7个县(区)20个乡镇街道(详见表1-1)。

国家原油储备库布局在兰州新区,原油储备能力达580万吨。

表1-1:

支撑兰州油气管线

管道类型

管线

年输油、气能力

原油

西部原油管道

2000万吨

石空-兰州原油管道

500万吨

兰州原油管道

1000万吨

成品油

兰成渝成品油管道

700万吨

乌兰成品油管道

1000万吨

兰郑长成品油管道

480万吨

天然气

涩宁兰天然气管线

67亿立方米

西气东输兰引支线

35亿立方米

可利用水资源充沛。

贯穿市域的黄河及其支流湟水,以及大通河、庄浪河等入境水资源丰富,入流量达317.6亿立方米,且水量稳定,冬季不封冻,可满足城市工农业用水和生活用水的长远需要。

水电资源充沛,是黄河上游最大的水电发电中心之一,黄河上游甘肃段积石峡至黑山峡8个梯级电站和湟水及其支流大通河可供开发,电价便宜,是全国工业用电成本较低的城市之一。

科技人才集聚。

兰州拥有以中科院兰州分院、兰州近代物理研究所、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兰州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为代表的各类科研机构1200多家,以我国建造的第一台大型重离子加速器为代表的国家重点实验室10个,以兰州大学为代表的高等院校30多所,“两院”院士21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近30万人,人才密度和综合科技实力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

二、能源消费、污染物排放现状与节能减排工作基础

(一)能源消费现状

2013年,兰州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1.59吨标准煤/万元,能源消费总量为2595.60万吨标准煤。

能源消费总量中,一、二、三产业的比重分别为0.6%、84.6%、8.24%,居民生活用能占6.56%。

第二产业中,工业能源消费量2159.37万吨标准煤(电力折标系数为3.03),占能耗总量的83.2%,其中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占28.49%、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6.6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9.06%、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16.6%、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20.26%、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14.64%。

(二)污染物排放现状

1.大气污染物。

2013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含工业源、城镇生活源)7.96万吨,其中工业源占90.69%,城镇生活源占9.31%;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含工业源、城镇生活源、机动车排放源)10.43万吨,其中工业源占76.61%、城镇生活源占1.82%、机动车排放源占21.57%。

2.废水。

2013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含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和废物处置场)4.62万吨,其中农业源、生活源、工业源排放量分别占15.13%、74.47%和10.4%;氨氮排放量为0.83吨,其中生活源、农业源和工业源排放量分别占61.66%、5.3%和33.04%。

3.工业固体废物。

2013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634.72万吨,综合利用量为608.37万吨,处置量为24.7万吨,贮存量为1.65万吨,无排放量,处置利用率为99.74%。

4.生活垃圾处理情况。

2013年,市区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113.80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7%。

5.城市环境质量。

2013年,空气优良天数达到299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1.91%。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4.7分贝、68.5分贝,达到国家考核标准。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节能减排工作基础

兰州市通过完善政府引导、企业推进、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截止2013年底,兰州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累计下降11.54%,年均下降4%,超额完成“十二五”年均下降目标的25%;2013年底兰州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下降了17.76%和41.88%。

1.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

坚持从源头抓起,从规划、立项抓起。

先后制订出台了《兰州市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兰州市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实施方案》、《兰州市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实施方案》、《关于支持中央和省属在兰州市区工业企业向兰州新区拓展的实施意见》、《2014-2015年循环经济发展计划》、《2013-2017年工业倍增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推动节能减排工作。

二是健全组织协调机制。

兰州市委、市政府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经济转型发展的重中之重,成立了以市政府市长为组长的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节能减排工作全局,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工作约谈制和问责制度,调离和调整不作为、少作为的领导干部。

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配合,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

三是搭建技术创新平台。

充分发挥现有工程技术中心的作用,倡导科研团队和研发装备资源共享,使其成为产业低碳化的重要支撑。

在重点耗能、高污染行业中,加大节能技术推广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和管理经验。

支持重点用能行业及用能企业积极开展合同能源管理。

充分利用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和税收扶持政策,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重点推广双良集团节能模式,采用三种方式推进煤粉锅炉改造工程,合同能源管理,

(1)企业自行购买设备,双良集团提供技术进行改造;

(2)企业首付30%设备款,改造完毕后逐年付款;(3)由双良集团提供资金和技术,对天然气锅炉节能设备进行改造,在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等。

四是加强节能减排能力建设。

依托政府信息平台,健全生活垃圾信息化管理平台和运输监测系统,将甘肃驰奈生物能源系统有限公司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兰州中铺子垃圾焚烧发电示范工程纳入平台,建立从收集到运输再到处理厂全过程均以封闭方式进行,不断完善产生登记、定点回收和收运管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建立兰州市环评能评100名专家库及30家专业节能评估服务公司,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

建立兰州市能源管理平台系统,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统计数据网上直报,对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情况从区域、类型、行业等不同角度进行能耗指标进行汇总分析。

对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单位产值综合能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建立预警指标体系,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用能情况实现对标预警,实现全方面的能耗监控。

2.突出重点领域,明晰主攻方向。

工业领域,大力推动电机系统改造、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等十大节能工程,在石化、钢铁、有色、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开展能效监测达标工作,着力降低产品单耗,提高能源利用率。

强化年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费控制,下达了企业的产品单耗及节能量指标,对86家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核查。

在建筑行业严格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和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100%的要求,完善节能设计审查制度,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同时在市政道路照明、公共场所照明,推进节能灯具和风光互补离网照明系统,被住建部评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

交通领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公务车、私家车限号出行,大力拓展公共自行车租赁项目,倡导绿色出行;整合公交线路,完成了公交“油改气”工程,加快建设轨道交通、“上跨下穿”、水上巴士、BRT快速公交等重点工程,总量上减少尾气排放,推动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能源管理,开展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推进在兰中央、省、市级行政中心节能改造。

3.大幅降低污染排放,大力改善环境质量。

2012、2013年两年来共引导投入近10亿元,对火电、石化、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的13家重点工业排放源企业实施了83项除尘、脱硫、脱硝深度治理,并对182家砖瓦企业和16家铁合金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重点对三家火电企业实行了湿式电除尘、脱硫增容和脱硝深度改造。

推动工业向产业园区集中、企业向兰州新区集聚,目前已启动了兰石集团等78户工业企业的搬迁改造。

另外,还有15户企业向远郊县区产业园区搬迁。

市区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既“腾笼换鸟”腾出环境容量,也使企业通过搬迁改造转型升级。

通过以上措施,2013年共减排二氧化硫5812吨、二氧化氮16516吨、工业烟粉尘5210吨,分别占全年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14.5%、27.5%和18%。

同时,积极探索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引导企业将排污量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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