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公布涉企收费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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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公布涉企收费doc
附件1ﻩﻩ
荆门市市级2016年度涉中小微工业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收费主体
收费项目
政策依据
备注
一
住房城乡建设
1.污水处理费
财综字[1997]111号,国发[2000]36号,计价格[1999]1192号,计价格[2002]515号,财预[2009]79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鄂价能交[2007]146,鄂价费[2015]123号
二
公安部门
2.证照费
(1)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1992]价费字240号,鄂价费[2015]123号,鄂价费[2005]4号
根据荆政办发[2011]105号文件对临时号牌费实行零收费(均不含补办证收费)
(2)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1992]价费字240号,鄂价费[2015]123号,鄂价费[2005]4号
根据荆政办发[2011]105号文件实行零收费(均不含补办证收费)
(3)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鄂价费[2015]123号,鄂价费[2005]4号
根据荆政办发[2011]105号文件实行零收费(均不含补办证收费)
三
法院
3。
诉讼费
财预[2002]9号,财行[2003]275号,国务院令481号,鄂价费[2008]5号,鄂价费[2015]123号
四
交通部门
4。
公路、桥梁路产赔偿费
鄂财综复[2002]442号,鄂价费[2003]100号,鄂价费[2015]123号
五
国土资源
5。
矿产资源补偿费
国务院第150号令,鄂财综发[2014]21号,鄂价费[2015]123号
不含煤炭原油天然气磷矿石
6.耕地开垦费
《土地管理法》, 财预[2002]584号,鄂政发[1995]52号,鄂价费[2015]123号
六
环保部门
7.排污收费
财综[2003]38号,国务院令第369号,四部委令第31号,发改价格[2014]2008号,省政府令第310号,鄂价费[2015]123号
七
民防部门
8。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财预[2002]584号,省政府358号令,鄂价费规[2013]80号,鄂价费[2015]123号,鄂价费[2015]123号
八
无线电委员会
9.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计价费[1998]218号,财建[2002]640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发改价格[2007]3643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13]2396号,鄂价费[2015]123号
附件2ﻩﻩ
荆门市市级2016年度涉中小微工业企业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序号
基金项目名称
征收依据
资金
管理
方式
征收主体
备注
1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国发[1992]66号,财综[2007]3
号,财综[2007]77号,鄂财综规
[2009]6号
缴入地
方国库
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2
森林植被恢复费
《森林法》,财综[2002]73号,鄂财
预外[2001]140号
缴入地
方国库
市林业局
3
教育费附加
《教育法》,国务院令第60号,国
发[1986]50号,国发明电[1994]2号、
23号,国发[2010]35号,财税
[2010]103号,财税[2014]122号
缴入地
方国库
市地税局
对小微企业免征
4
地方教育附加
《教育法》,财综函[2008]7号,财
综[2010]98号,鄂政发[2009]14号,
财税[2014]122号
缴入地
方国库
市地税局
对小微企业免征
5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令第488号、财综字[1995]5号、财综[2001]16号、省政府令第334号,鄂财综规[2012]5号、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财税[2014]122号
缴入地
方国库
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地税局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税费负担降低工业企业成本的意见》(荆政发[2016]3号)文件规定,招商引资中小微工业企业自工商设立登记之日起2年内,不纳入残保金审核征收范围;20人以下小微工业企业自工商设立登记之日起4年内,不纳入残保金审核征收范围。
6
水利建设基金
财综[2011]2号,财综函[2011]33号,财办综[2011]111号,财税[2014]122号,省政府令第353号
缴入地
方国库
市财政局
对小微企业免征
附件3ﻩﻩﻩ
荆门市2016年度实行价格管理的涉中小微工业企业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ﻩ
ﻩ
序号
收费
项目
行业主管部门
设立依据
收费
文件
收费范围和对象
收费标准
执收单位
备注
1
高速
公路
清障
施救
服务
费
交通运输部门
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2014号)
鄂价
费规[2012]109号
委托者
事故车辆清障施救作业费200元/小时,最高收费金额800元等,详见文件
清障施救单位
2
垄断性交易市场交易服务收费[含公共资源、排污权、碳排放、产权(含企业产权、农村综合产权、股权托管交易服务。
)]
环保
部门
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鄂政发[2012]64号)
鄂价环资规[2013]115号
交易双方
1、交易成交金额300万元及以下按3%、300万元至600万元(含600万元,下同)按2%、600万元至1000万元按1.5%、1000万元以上按1%收取。
单笔交易手续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ﻫ2、交易手续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有关交易机构
发展改革部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侯[2011]2601号)
鄂价环资规[2014]41号
交易
双方
1、对采取协商议价方式实施交易的,按不高于实际交易额的1%收取,由买卖双方各承担50%。
ﻫ2、对采取定价转让方式实施交易的,按实际交易额的4%向卖方收取。
省碳排放交易中心
国资管理部门
湖北省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第十九条产权交易机构从事产权交易业务可向产权交易双方收取一定的中介费,其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制定.
鄂价房服函[2004]23号
鄂价房服函[2008]113号
交易双方
产权交易鉴证费,按每宗产权交易资产总额采取分档累进法向交易双方收取,从以标的额100万元—5000万元以上,收费标准5000元至标的额千分之0.5累进。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国资管理部门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发改委关于规范开展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2〕31号),公司股权(股份)到股权登记托管机构办理集中登记托管,初始登记一律免费。
其他登记和股权托管、增值服务,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鄂价工服规[2012]147号
收费范围: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集中登记托管等服务。
收费对象:
委托方
登记托管费(分段收取)5000万股以下部分按总股本的1‰收取.详见文件。
湖北省股权托管中心荆门有限公司
3
建设
工程
施工
图设
计文
件审
查咨
询服
务费
住建部门
发改价格[2011]534号第二条规定,经认定设立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不高于上述上限的范围内确定。
鄂价
房服[2006]273号 鄂价
费规[2011]27号 发改
价格[2011]534号
收费范围: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审查咨询服务。
ﻫ收费对象:
委托方
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费以工程概(预)算(M)为基数,分档累进计算,深基坑工程设计审查咨询基坑造价≤500万元基坑造价的0.7%,基坑造价>500万元500万元以内按0.7%,超过500万元部分按0。
3%工程勘察审查咨询服务收费额低于300元的,应按300元收费;施工图审查咨询收费额低于500元的,应按500元收费,深基坑工程设计审查咨询收费额低于2000元的,应按2000元收费.对列入国家和省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的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咨询服务费基准价按附表标准的70%计取;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咨询服务费基准价按附表标准的50%计取。
详见文件。
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
4
防震
减灾
技术
服务
地震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鄂价
房服[2004]277号
收费范围:
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抗震设防技术服务、震害预测、抗震性能鉴定等防震减灾技术服务。
ﻫ收费对象:
委托方。
按照工作内容不同0.2万元-1。
5万元,如区域地震活动性分析0。
50—0.70万元。
详见文件。
地震安评机构
5
矿山
救护
服务
安监部门
《湖北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和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等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人员和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定期进行事故救援演练。
没有专门救援组织的单位,应当与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鄂价工服规[2013]156号
收费范围:
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协助消除事故隐患;协助所服务的矿山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职工现场急救知识的普及和培训工作;参加所服务的矿山企业应急预案或事故预防处置计划的审查。
收费对象:
委托方.
矿山救护服务收费标准为煤矿按《生产许可证》核定的年生产能力每吨不超过1.00元、非煤地下矿山按《生产许可证》核定的年生产能力每吨不超过0.50元、非煤露天矿山按《生产许可证》核定的年生产能力每吨不超过0.10元由协议双方协商收取。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6
安全
评价
服务
收费
安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鄂价
工服[2015]72号
收费范围: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的安全评价项目。
收费对象:
委托方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的安全评价服务,按鄂价工服[2015]72号附件所列标准收取服务费。
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税费负担降低工业企业成本的意见》(荆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