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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村委会的职责和义务

 

村委会的职责和义务

整理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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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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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村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情,严格按《村民自治章程》中的规定程序操作。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青年、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村内相关工作人员、村小组长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良村村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村民委员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本村财务。

(二)巩固和发展村集体经济,管理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各类经济组织,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的合法权益。

(三)编制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按照规划推进本村建设,整顿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四)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困难户和军烈属,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调处理村民小组之间的关系;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计划生育等依法应尽的义务。

(七)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八)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社会工作办公室职责及工作制度

社会工作办公室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主任负责制,采取定人员、定职责、定标准、定考核的管理办法,分工协作,做好各项工作。

一、工作职责

搞好村民小组、民兵、妇联、青年、工会等组织的日常管理以及村民自治、治安、征兵、计划生育、民政、司法调解、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外工管理、安全生产、文教体育、统侨、统计、保密、档案、信访、维稳、安全消防等工作职责。

二、具体工作任务

1、定期组织村民小组长活动,经常了解各村民小组内村民生产、生活、环境、建设、管理情况,安排各村民小组长协助管理的事宜。

2、经常组织民兵、妇联、青年、工会等组织的活动,并完成各项任务。

3、搞好村民自治工作。

采取多种形式,向村民广泛宣传“一法两办法”,按有关规定组织村民自治活动,完成村民自治的各项工作,及时了解村民对村民自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村民自治工作。

4、搞好治安工作。

根据本村实际制定治安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搞好治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引导村民搞好治安防范,管好治安队。

5、组织适龄青年进行兵役登记,完成征兵任务。

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任务。

搞好劳动就业、外工管理、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工作,并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

6、搞好民政调解工作,积极化解调和村内各种社会矛盾,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和侨务政策,开展多种形式尊老爱幼、邻里家庭和睦、社会公德等宣传教育活动。

7、按时完成上级安排本办的其它工作。

三、工作制度

1、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坚持“依法、公开、廉洁、便民、高效”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3、定期总结和汇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接受上级部门和村民的监督、检查。

4、加强与上级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与有关部门合作。

5、依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和会议,接受上级部门的考核和评议。

建设管理办公室职责及工作制度

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本办实行定人员、定职责、定标准、定考核,实行主任负责下人员的分工和合作,承担和完成办内所有的职责与任务。

一、工作职责

协助镇政府搞好建设管理,负责国土、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绿化等工作。

二、具体工作任务

1、根据上级的要求,修订并提出本村建设发展规划方案,按审定的建设规划方案进行本村的建设。

2、按政策和规划的要求,办理本村民房、厂房、商铺及学校等福利项目设施建设,以及办理其用地、证件的申领。

实施对建设项目的建设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3、按政策的规定办理村内旧房的拆建、改建及其拆建、改建后的证件更换,实施对旧房拆建、改建的过程监督和管理。

4、按有关政策和法规,指导、检查、监督村民和村内工商饮食等行业的环境保护、环保设施运行、排污达标。

处理和协助办理村内的环境投诉。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爱护和保护环境。

5、组织、管理、考核本村环卫队,开展村内区域的环境保洁和清洁。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村民和外来暂住人员,爱卫生、爱清洁。

6、组织、管理、考核专职和兼职绿化员,制定规划,开展植树绿化。

7、完成上级安排本办的有关工作。

三、工作制度

1、按规定的作息时间进行工作和休息,不迟到不早退。

2、坚持“依法、公开、廉洁、便民、高效”的原则。

3、定期总结和汇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本部门及上级安排的工作,接受上级和村民的监督。

4、及时与有关部门和上级的联系,密切与有关部门合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

5、依时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学习和会议,接受上级的考核和评议。

 

农业工作办公室职责及工作制度

农业工作办公室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主任负责制,采取定人员、定职责、定标准、定考核的管理办法,分工协作,做好各项工作。

一、工作职责

负责农业生产服务、农田基本建设、农田保护区管理和股份合作社管理、水利、防汛抢险及村民委员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具体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有关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在各时期的各项任务。

制定农业生产发展规划,指导全村的农业生产,提供农村经济发展所需的政策指导、市场信息和技术服务。

2、定期组织农户开展种植、养殖技术的交流和培训,传递产品信息,解决农户生产上的急需,为农户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3、搞好农田基本建设的规划和整治。

4、对本村农田保护区内的农地经营活动进行监护,维护农田保护区农业生产的正常经营。

5、加强农村股份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和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指导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建立公开透明的财务制度,收集、整理有关农村股份合作社材料。

按股东代表会议和理事会的决议,组织实施对股份社的经营及管理。

6、组织、培训防汛队伍,储备防汛物资,及时组织防汛队伍,调动防汛物资,实施防汛抢险。

7、按区、镇的相关规定,设立档案和制度实施对绿化树木、大树、古树的登记、管理及保护。

8、完成上级安排本办的有关工作。

三、工作制度

1、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坚持“依法、公开、廉洁、便民、高效”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3、定期总结和汇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本村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接受上级部门和村民的监督、检查。

4、加强与上级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与有关部门合作。

5、依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和会议,接受上级部门的考核和评议。

村民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村民委员会印章,是村级公共权力的象征,在办理公务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为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的制发、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公安部关于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制发使用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52号》的精神,建立如下制度:

一、村民委员会印章的制发

村民委员会的印章,由镇村民自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和留印鉴后发给使用。

如遇称谓变更的印章更换,须按镇的统一部署规定执行。

如遇印章丢失时须向制发单位报告并申请补发。

二、印章的保管

1、村民委员会印章由村民委员会文书人员或指定人员管理,保管人由村民委员会提名,经村党支部同意,并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2、严格按《村民自治章程》中的规定执行,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不直接保管印章。

3、如遇印章保管人因事请假,需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另行指定专人暂代保管。

三、印章使用的审批、登记和备案

印章的使用要列册登记;属带有经济和法律责任的事项用章要审批;印章使用登记册及其审批件每月由印章保管人收集送至档案室备案。

印章日常的使用按如下方案办理:

1、对村民办理户证、入学、就业等一般性所需印章的证明,需办证明人在登记册上登记并签名或盖指模后(如属不能自写的可由他人代写),由印章保管人给予办理。

合乎条件和规定的村民办理参军、婚姻、务工、就读等证明时,印章保管人不得拒绝办理。

2、村民委员会对财政、农办、计生、社保、民政等部门上送的报表,先由相关负责人在报表上署名后,交印章保管人直接用章。

3、村民的救济、低保等民政救助申请和村民建房(含拆改)等用章需经村委会负责人加具意见和署名后用章。

4、村民委员会的公文来往,办文人向村民委员会主任核批后方可用章。

5、村民委员会工程项目建设合同需经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署名后用章。

6、凡涉及贷款、贷款担保,承包、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事项需使用印章,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会议讨论通过后并经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方可使用。

四、其他

1、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在10天内向本届村民委员会移交印章。

2、如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在届内被集体罢免的,印章由镇暂时代管,在重新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印章发给新的村民委员会。

附:

村民委员会印章使用汇签表

良村村民委员会

2011年12月9日

关于资产管理办公室印章的刻制、使用和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村资产管理办公室的印章刻制、使用和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就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印章的刻制

1、各村资产管理办公室的印章要刻制三枚,分别为“顺德市乐从镇××村民委员会资产管理办公室”(公章);“顺德市乐从镇××村民委员会资产管理办公室合同章”(合同章);“顺德市乐从镇××村民委员会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

2、印章的刻制由镇农村工作办协助统一制发。

二、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1、在资产管理办公室内设的印章刻制后,由镇农村工作办留样备案发放至各村民委员会启用。

2、印章的使用

(1)资产管理办公室的公章,应用于资产管理办公室日常函件印证所需的行政事务和村贷款、村内企业及农户贷款的担保、村历史债务的清查、村债权函证、村集体资产合资或合作经营等事务。

(2)资产管理办公室合同章,应用于村资产的合同经营,如土地、厂房、铺位等资产和物业的对外租赁和承包的协议经营。

(3)财务专用印章,应用于财务凭证、收支票据、银行留存印鉴等财务事务。

3、印章的保管

(1)严格按《村民自治章程》中的规定执行,村资产办公室主任不直接保管印章。

可由村资产办主任委派专人保管。

保管人由村民委员会提名,经村党支部同意,并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1.财务印章由资产管理办公室的财务人员保管。

(3)印章的保管人要把印章存放在保险的地方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丢弃和损毁,在未经办理书面委托时,印章保管人不得把印章交由他人代管。

(4)村资产办三个印章不能由同一人保管,村资产办公室公章不能交由财务人员兼管。

4、印章的使用管理

(1)凡涉及贷款、贷款担保、债务清理、合资合作、资产或物业对外的租赁或承包经营、合资合作、法律诉讼、资质证明等涉及村内经济和法律责任的项目用章,都需办理使用印章汇签。

有关使用印章汇签的项目,各村民委员会可在上述项目的基础上作出面书的增加或作出书面更细致的明细分录。

(2)不涉及村内经济和法律责任的用章,由印章保管人直接办理使用印章。

(3)使用印章汇签的办法是:

在印章办理需汇签审定项目用章时,由办理人填写使用印章汇签表(见附表)。

在经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和村民委员会主任签核同意使用印章后由印章保管人对所签核同意用章的项目使用印章。

村民委员会主任在审定时,需对用章项目的具体内容核定清楚,如所审定用章的项目是要召开“支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确定的,应在会议有了决议或决定后才予签核。

印章汇签表由印章保管人收集并在年度结束时送村档案室设专档收存。

印章保管人应严格按规定办理、使用印章,并对汇签项目的用章负责,如有应办使用印章汇签项目用章导至村经济和政治损失的,将视情节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4)资产管理办印章的使用,由村民委员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

镇农村工作办实行定期检查。

三、如因各村资产管理办的撤换、更名、合并而停止使用或换用新的印章时,各村资产管理办将印章送镇农村工作办集中封存。

附:

印章使用汇签表良村村民委员会

2011年12月9日

良村村民委员会工程招投标制度

一、本村民委员会、村资产办的工程,必须参照顺府发〔2000〕55号印发《顺德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乐从镇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村民自治章程》中的规定进行操作。

二、本村民委员会投资的工程规模在15万元以上的按镇政府统一组织招标投标。

三、村民委员会投资的工程规模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村民委员会、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自行组织招投标,但须报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备案。

四、本村民委员会投资的工程规模在5万元以下的由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确定,施工由村民小组代表管理和监督。

五、其他工程有关的程序和结算等事项按顺府发〔2000〕55号印发《顺德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和乐从镇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行。

良村村民委员会

2011年12月9日

整理丨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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