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百货大楼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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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综合百货大楼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范本
商业大厦世纪广场工程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所以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现场勘测:
商业大厦世纪广场工程位于太平路商业大厦西侧,西牡丹街与长安街之间。
建成之后与原商业大厦连成一个整体。
建筑长64。
5米、宽24米、高12层45米。
总建筑面积----------米。
现场临时用电电源引自工地南侧380V低压供电线路,三相四线制引入后,按规范要求重复接地后,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
根据规范要求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原则,总配电箱采用自动空气开关作为总开关,下分四个回路分别给三个分配电箱送电及一个备用回路,每个回路设一个刀闸一个漏电断路器,作为第一级配电。
将现场分三个回路,分别用三个分配电箱供电做为第二级配电装置。
第一个分配电箱塔吊和搅拌机,第二个分配电箱电焊机、切断机、弯曲机和调直机,第三个分配电箱塔吊、搅拌机和木工电锯。
内设一个总开关,及各分设备的开关。
在每台设备三米内设一操作箱做为第三级配电,安装一个刀闸及一个漏电断路器,作为第二级保护。
本系统利用桩基础主筋经过测试,符合规范要求作为重复接地的接地体。
本用电系统主配电室设于建筑物南侧,-----
用电负荷计算:
设备
数量
额定容量
备注
混凝土搅拌机
一台
5.5kw
混凝土振捣器
四台
4×1.5kw
塔式起重机
两台
2×15kw
2×3kw
2×2.8kw
卷扬
转向
前后
钢筋切断机
一台
2.2kw
钢筋弯曲机
一台
2.2kw
钢筋调直机
一台
2.2kw
木工电锯
一台
3.0kw
电焊机
两台
1×30kw
照明
20kw
计算负荷
1、混凝土搅拌机k=1cosφ=0.65tgφ=1.17
2、混凝土振捣器k=0.7cosφ=0.7tgφ=1.02
3、塔式起重机k=0.7cosφ=0.65tgφ=1.17
4、钢筋切断机k=0.5cosφ=0.7tgφ=1.02
5、钢筋弯曲机k=0.5cosφ=0.7tgφ=1.02
6、钢筋调直机k=0.7cosφ=0.65tgφ=1.17
7、木工电锯k=0.6cosφ=0.65tgφ=1.17
8、电焊机k=0.45cosφ=0..45tgφ=1.98
9、照明k=0.35cosφ=1tgφ=0
总负荷量计算:
对于低压干线可取
=0.9
选择干线导线截面
查表后选用:
VLV-4×70↑电力电缆载流量为160A,直埋满足要求
选择总开关:
用DZ20-250/330160A
第一分配电箱设备选择:
1塔吊一台:
2混凝土搅拌机k=1cosφ=0.65tgφ=1.17
总:
=0.9
查表选择VLV4×10平方电缆直埋、
额定电流塔吊48+6.8+6=60.8A
搅拌机11A
I=60.8+11=71.8A
选DZ15LE–100/4902-100A漏电断路器作为第一级保护
第二分配电箱设备选择:
切断机:
P1=1.1Q1=1.12
弯曲机:
P2=1.1Q1=1.12
调直机:
P=1.54Q=1.8
电焊机:
P=13.5Q=26.73
查表选择VLV4×10平方电缆直埋
选DZ15LE–100/4902-60A漏电断路器作为第一级保护
选择DZ20–100/33010A自动空气开关作为切断机开关
选择DZ20–100/33010A自动空气开关作为弯曲机开关
选择DZ20–100/33010A自动空气开关作为调直机开关
选择DZ20–100/33050A自动空气开关作为电焊机开关
第三分配电箱设备选择:
1塔吊一台:
2混凝土搅拌机k=1cosφ=0.65tgφ=1.17
3木工电锯
P=1.8KWQ=2.1KVAR额定电流I=6A
总:
=0.9
查表选择VLV4×6平方电缆直埋、
额定电流塔吊48+6.8+6=60.8A
搅拌机11A
电锯6A
I=60.8+11+6=77.8A
选DZ15LE–100/4902-100A漏电断路器作为第一级保护
选择DZ20–100/33080A自动空气开关作为塔吊开关
选择DZ20–100/33016A自动空气开关作为搅拌机开关
选择DZ20–100/33010A自动空气开关作为电锯开关
单机选择:
1塔吊操作箱
k=0.7cos1φ=0.65tgφ=1.17
P=14.56kwQ=17.35kvar
I=48+6.8+6=60.8A
选用VLV-4×16平方电缆
选择DZ20–100/33080A自动空气开关作为塔吊开关
选漏电断路器DZ15LE-100/80A4901
2搅拌机操作箱
k=1cosφ=0.65tgφ=1.17
P=5.5kwQ=6.4kvarI=11A
选择DZ20–100/33032A自动空气开关作为搅拌机开关
选用VLV-4×4平方电缆满足要求
选漏电断路器DZ15LE-40/25A4901
选择熔断器熔体20A
其它设备同上法计算(略)
作为第二级保护的漏电断路器漏电动作选小于45mA.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3s作为第一级保护的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选小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15s。
绘制电路图: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1、对于各种用电设备必须做好保护零线的连接。
2、明确安全电压操作范围,对不同的特殊场所应使用不同的安全电压。
3、适当选择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设置两级漏电保护,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匹配,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第一级漏电保护器设置在开关箱中,在设备负荷首端,并且开关箱作好保护接零。
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
4、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1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2配电箱、开关箱采用厚1.5mm以上铁板制作,箱体与保护零线作良好的连接,保护零线端子板与工作零线端子板必须分开,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与箱体作良好的绝缘,
5、电气设备的安装防护应符合规定。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
施工时各种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当外电线路的电压为1KV以下时,其最小安全生产操作距离为4m,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6、电气设备的操作与维修人员必须符合要求,必须持证上岗。
7、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修:
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专业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
维修所有电气设备时必须按照规定做到停电、验电、并悬挂标志牌等措施,严禁代电作业。
在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要有专人负责,严禁非电气人员操作电气开关。
停工时配电室、配电箱及开关箱要停电并上锁。
8、施工现场的导线及电缆线路应严格按照电气规范要求敷设,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室外不得低于3m。
9、建立安全用电组织和技术措施:
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检测制度、电气维修制度、工程拆除制度、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安全用电责任制。
各项制度要有专人负责,有记录定期检查。
10、建立电气防火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附件:
工程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及安全保证措施
一、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
在本项目部领导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原则。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依照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4、预防为主,防止结合原则。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坚持突发事件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重点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常态下风险评估、应急准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项工作。
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编制目的
1、应急预案应针对那些可能造成企业、系统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设备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的突发性灾害,如触电事故、泥石流灾害、火灾、环境破坏等。
2、应急预案是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补充,应急预案应以完善的预防措施为基础,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应急预案应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防止人员伤害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设备和环境的防护,尽量减少灾害的损失程度。
4、应急预案应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5、应急预案应经常检查修订,以保证先进科学的防灾、减灾设备和措施被采用。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领导,进行系统化、网络化管理,项目部成立应急预案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常务副经理、安全总监、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安全员、各施工队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队长为组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对施工现场突发性情况进行技术、资金和设备支持,在施工现场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以最快的时间达到现场,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风险事故级别,负责分部和有关地方管理部门、组织、机构联络和报告事故情况,制定抢险救援的方案措施,领导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确定紧急状态的解除,协助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在上级和有关地方部门进入的情况下,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措施,做好应急抢险救援配合工作。
四、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
1、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当发生事故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专项安全负责人,并应马上组织人力现场抢救伤害者,根据伤情需要,协助医务人员运送伤者到医院或拨打“120”,请求协助抢救。
1.1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保镇静及冷静,切实负起本身责任,主动控制局面。
要有组织、有指挥和结合实际进行妥善处理。
1.2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人员,对必须在现场进行紧急抢救的,应采取应急方法如止血、人工呼吸等进行施救。
否则必须立即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截出租车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同时应采取有效措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3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及善后工作。
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并划出保护区禁止闲人进入。
1.4因抢救受伤(害)人员,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2.1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积极抢救伤者及使用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工作。
2.2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
在拨打119时,做到镇静拨号,说清火灾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能等。
2.3报警后,派专人到约定的路口迎接消防队。
2.4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
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工具。
2.5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3、利用一切可行的通讯工具按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情况进行层级上报。
4、发生事故层级上报时限。
4.1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和基层工会组织。
4.2重伤事故,一般情况下,事故单位应在24小时内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XX市有关部门。
对涉外有影响的,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
4.3重伤3人或死亡1至2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XX市有关部门。
4.4死亡3人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XX市人民政府,同时报上级主管单XX市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公安部门。
4.5发生急性中毒、中署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XX公司安质部、办公室)外,应同时XX市卫生行政部门。
4.6发生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除报报上级主管单XX公司质安部、办公室)外,应同时XX市公安部门。
5、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安全规定
5.1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复工换岗的人员未经岗位安全教育,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岗位进行操作。
5.2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及佩戴超过使用年限(2年半)的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5.3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4严禁酒后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5.5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5.6不得攀登脚手架。
5.7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专业上岗操作证,不得上岗操作。
5.8脚手架及所有机械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
5.9电源开关箱不准一闸、一漏电、一箱多用。
5.10未经指派批准,未经作业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不清和无安全防护设施,不得盲目操作。
5.11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作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12对各种安全检查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及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有意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