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教学大纲教材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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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教学大纲教材版
《民法学》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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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任务和地位
民法学是高等政法院校学生的必修课程,为法学专业的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
民法学课程体例可分为总论和分论两个部分。
总论部分为民法中的共性问题,主要包括民法概述、民事权利、民事主体、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和诉讼时效。
分论部分为民法具体制度,主要包括人身权、物权、债权、继承权和侵权民事责任。
其中,债权制度又可分为债法总论与债法分论。
由于《合同法》为独立开设的一门必修课程,因此,债法分论部分只讲授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
此外,由于继承部分的内容与婚姻法合并讲授,所以本课程不含该部分内容。
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为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具有广泛性,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
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民法不仅为基本法律,而且是学习其他相关实体法如经济法、行政法、婚姻法、劳动法等,以及相关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等的基础。
2、能力要求
民法的性质为私法和权利法。
通过《民法学》课程的学习,学生应当掌握民法在私法体系中的地位及其对公法制度的影响;对社会关系中的民事法律纠纷,能够运用民事法律及民法原理,准确定性和适用法律;全面了解民事权利的体系;准确把握各种民事违法行为的构成及其后果,以充分救济民事权利。
3、先修课程:
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法律逻辑学、政治经济学等。
4、教学安排:
本课程总课时72课时,4学分。
5、选用教材:
郭明瑞主编:
《民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6、教学手段:
讲课与案例分析及讨论相结合、板书与多媒体相结合。
7、考核方法:
考试
8、教学进程安排表:
周次
学时数
教学主要内容
教学环节
备注
1
4
第一章民法概述:
民法的概念、性质、沿革、调整对象、我国的民法渊源、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民法适用范围等。
讲授
2
4
第二章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概念、特征、功能、具体基本原则等。
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主体、客体、内容、民事法律事实等。
讲授
3
4
第四章自然人:
自然人的能力、监护、住所、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等。
讲授
4
4
第五章法人:
法人的概念、特征、分类、成立条件、能力、民事责任、变更、消灭和清算等。
讲授
5
4
第六章民事主体的特殊形式:
合伙的概念、能力和责任,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概念和特征等。
讲授
6
4
第七章物:
物的概念和特征,动产和不动产、特定物和种类物、主物和从物、原物和孳息、货币与有价证券等。
讲授
7
4
第八章法律行为:
律行为的概念、特征、成立与生效,无效的民事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等。
讲授
8
4
第九章代理: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复代理,无权代理的种类,表见代理,代理关系的消灭等。
讲授
9
4
第十章诉讼时效:
时效的概念和种类,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期限的确定和计算等。
讲授
10
4
第十一章人身权的概述:
人身权的概念、特征、种类及内容,人身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
讲授
等。
第十二章人格权:
人格权的概述,一般人格权等。
11
4
第十二章人格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第十三章身份权:
身份权的概述,亲权,荣誉权等。
讲授
12
4
第十四章物权总论: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法,物权的效力、分类、变动和民法保护等。
讲授
13
4
第十五章所有权:
所有权的概述、种类和取得,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相邻关系等。
讲授
14
4
第十六章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的概述,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第十七章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的概述,抵押权等。
讲授
15
4
第十七章担保物权:
质权,留置权等。
第十八章占有:
占有的概述,占有的效力,占有的保护等。
讲授
16
4
第十九章债的一般原理:
债的概述、履行、保全、担保、移转、消灭等。
第二十章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
讲授
17
4
第二十一章侵权责任概述:
侵权行为的概念和分类,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等。
第二十二章特殊侵权责任:
职务侵权责任,产品缺陷责任等。
讲授
18
4
第二十二章特殊侵权责任:
高度危险作业致害责任,污染环境致害责任,地面施工致害责任动物致害责任,被监护人致害责任等。
第二十三章侵权损害赔偿:
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侵权责任的抗辩等。
讲授
第一编民法总论
第一章民法概述
学习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民法的地位、发展历史及我国民法的发展历史、民法的内容。
掌握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方法。
了解民法的性质和民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掌握民法的渊源和适用范围。
了解民法的解释和适用。
课程内容
第一节民法的含义
一、民法的概念
二、民法的词源
三、民法的性质
四、民法的分类
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民法的调整对象
二、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三、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第三节民法的沿革
一、民法的产生和发展
二、我国民法历史及发展
第四节民法学体系
一、民法的地位和作用
二、民法的内容
三、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区别
第五节民法的渊源
一、概说
二、我国的民法渊源
第六节民法的适用范围
一、民法适用范围的概念
二、民法在时间上适用范围
三、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四、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重点、难点提示和教学手段
一、重点
1、民法的性质。
2、民法的调整对象。
3、我国的民法渊源。
4、民法的适用范围。
二、难点
1、民法的历史及发展。
2、我国的民法渊源与国外通常的民法渊源的区别。
3、民法的逆及力问题。
三、教学手段
板书及多媒体。
思考与练习
1、民法与商品经济的关系。
2、外国民法发展史上有代表性的民法典。
3、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
4、民法的性质是什么?
5、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6、我国民法的渊源。
7、如何理解民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民法基本原则
学习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民法基本原则的种类。
掌握民法各项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
了解基本原则对民法的作用。
课程内容
第一节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二、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三、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第二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二、自愿原则
三、等价有偿原则
四、公平原则
五、诚实信用原则
六、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七、公序良俗原则
重点、难点提示和教学手段
一、重点
1、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及功能。
2、我国民法具体基本原则的内容。
二、难点
1、自愿原则的适用与限制。
2、公平原则的理解。
3、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体现与在民事活动中的运用。
三、教学手段
板书及多媒体。
思考与练习
1、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有哪些?
2、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是什么?
3、试述民法各项基本原则的内容。
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
学习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掌握民事法律事实及事实构成。
课程内容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节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三、民事法律事实构成
重点、难点提示和教学手段
一、重点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3、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特征。
二、难点
1、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3、民事法律事实构成。
三、教学手段
板书及多媒体。
思考与练习
1、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2、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3、民事法律事实主要有哪些分类?
4、什么是民事法律事实构成?
第四章自然人
学习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自然人与公民的区别。
掌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
掌握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了解监护人的设立与职责。
掌握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的条件与法律后果。
了解自然人的住所及其规定。
课程内容
第一节自然人的能力
一、自然人的概念
二、自然人的权利能力
三、自然人的行为能力
第二节监护
一、监护的意义
二、监护人的设立
三、监护机关
四、监护人的职责和权限
五、监护的终止
第三节住所
一、住所的意义
二、自然人的身份证、户籍
第四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二、宣告死亡
三、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关系
重点、难点提示和教学手段
一、重点
1、自然人的能力。
2、监护人的设立、职责和权限。
3、自然人的户籍与住所的关系。
4、宣告死亡制度。
二、难点
1、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区别。
2、我国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标准和结果。
3、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关系。
三、教学手段
板书及多媒体。
思考与练习
1、简述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关系。
2、简述我国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标准和结果。
3、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条件有何不同?
4、简述监护人的设立。
第五章法人
学习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了解法人的分类。
掌握法人的成立条件。
掌握法人的能力。
了解法人的设立方式。
掌握法人变更、终止的原因、程序及法律后果。
了解法人的机关。
课程内容
第一节概述
一、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二、法人制度的历史沿革
三、法人的分类
第二节法人的成立
一、法人成立的条件
二、法人成立的程序
第三节法人的能力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第四节法人的机关和民事责任
一、法人的机关
二、法人的民事责任
第五节法人的变更、消灭和清算
一、法人的变更
二、法人的消灭
三、法人的清算
重点、难点提示和教学手段
一、重点
1、法人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2、法人成立的条件。
3、法人的民事能力。
4、法人的民事责任。
5、法人的变更与消灭。
二、难点
1、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2、法人的机关与部门的区别。
3、法人的清算。
三、教学手段
板书及多媒体。
思考与练习
1、简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2、简述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3、简述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4、简述我国企业法人的设立条件及程序。
5、法人的设立方式有哪几种?
它们分别适用哪些法人?
6、简述企业法人的合并、分立及其法律后果的承担。
第六章民事主体的特殊形式
学习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合伙、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民事主体地位。
掌握合伙的概念、特征与债务承担。
掌握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承担。
课程内容
第一节概述
一、“两户一伙”的共性
二、“两户一伙”的民事主体地位
第二节合伙
一、合伙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伙的成立
三、合伙的能力和责任
四、合伙的变更、终止和清算
第三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
重点、难点提示和教学手段
一、重点
1、合伙的概念和特征。
2、合伙的能力和责任。
3、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和特征。
4、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和特征。
二、难点
1、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
2、两户的债务承担。
三、教学手段
板书及多媒体。
思考与练习
1、两户的债务如何承担?
2、个人合伙有哪些特征?
其债务如何承担?
第七章物
学习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物的概念和特征。
掌握物的主要分类。
了解货币和有价证券。
课程内容
第一节物的概念和特征
一、物的概念
二、物的特征
第二节物的分类
一、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二、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三、动产和不动产
四、流通物、限制流通物和禁止流通物
五、特定物和种类物
六、可分物和不可分物
七、主物和从物
八、原物和孳息
九、可消耗物和不可消耗物
十、单一物、结合物和集合物
第三节货币和有价证券
一、货币
二、有价证券
重点、难点提示和教学手段
一、重点
1、物的概念和特征。
2、动产和不动产。
3、特定物和种类物。
4、主物和从物。
5、原物和孳息。
5、货币的法律特征。
二、难点
1、民法上的物与物理学上的物的区别。
2、民法上的物对民事行为效力的影响。
3、物的种类特征及法律意义。
4、有价证券的法律特征。
三、教学手段
板书及多媒体。
思考与练习
1、民法上的物的特征是什么?
2、简述物的分类标准及其结果。
3、有价证券的法律特征有那些?
第八章法律行为
学习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掌握法律行为的主要分类及其意义。
了解法律行为的形式。
掌握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掌握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掌握无效的民事行为与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种类及后果形式。
课程内容
第一节概述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二、法律行为的分类
三、法律行为的形式
第二节法律行为的成立
一、法律行为成立的概念
二、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第三节法律行为的效力
一、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二、无效的民事行为
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四、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第四节法律行为效力的限制
一、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三、附负担的法律行为
重点、难点提示和教学手段
一、重点
1、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2、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3、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4、无效的民事行为。
5、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6、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7、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二、难点
1、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2、无效的民事行为与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区别。
3、无效的民事行为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区别。
4、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与附负担的法律行为的区别。
三、教学手段
板书及多媒体。
思考与练习
1、简述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2、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3、简述法律行为的分类及其意义。
4、举例说明延缓条件与解除条件及其主要区别。
5、简述无效的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种类及后果。
6、你认为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之间应当是什么关系?
第九章代理
学习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代理的概念、特征、适用范围。
了解代理的分类。
了解代理权的限制。
掌握无权代理的种类与后果承担。
掌握表见代理的构成及后果承担
。
了解代理关系消灭的原因。
课程内容
第一节概述
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二、代理的种类
三、代理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代理权的行使
一、代理权的概念和性质
二、代理权行使的限制
三、复代理
第三节无权代理
一、无权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二、无权代理的种类
三、无权代理的法律效果
四、表见代理
第四节代理关系的消灭
一、代理关系消灭的原因
二、代理关系消灭的效果
重点、难点提示和教学手段
一、重点
1、代理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2、复代理的特征。
3、无权代理的种类及法律效果。
4、表见代理。
5、代理关系消灭的原因
二、难点
1、代理权行使的限制与复代理的关系。
2、狭义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区别。
3、被代理人死亡与代理关系终止的关系。
三、教学手段
板书及多媒体。
思考与练习
1、简述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2、简述代理的适用范围。
3、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哪些代理?
4、简述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
5、举例说明滥用代理权、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6、为什么被代理人死亡不必然引起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
第十章诉讼时效和期限
学习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时效的概念和种类。
掌握诉讼时效的种类、期间及其适用范围。
掌握诉讼时效的开始、中止、中断和延长。
了解期限的概念和意义。
掌握期限的确定和计算。
课程内容
第一节概述
一、时效的概念和种类
二、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种类
三、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起算
二、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三、诉讼时效完成后的法律效果
第三节期限
一、期限的概念和意义
二、期限的确定和计算
重点、难点提示和教学手段
一、重点
1、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种类。
2、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
3、诉讼时效完成后的法律效果。
二、难点
1、诉讼时效期间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2、诉权与胜诉权的区别。
3、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的区别。
4、期限的确定和计算。
三、教学手段
板书及多媒体。
思考与练习
1、简述诉讼时效届满后的法律后果。
2、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哪几种诉讼时效?
期限分别为多长?
3、试比较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4、试述期限的确定和计算。
第二编人身权
第十一章人身权概述
学习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人身权的概念、特征、种类及内容,了解人身权的主体、客体及其保护。
课程内容
第一节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人身权的概念
二、人身权的法律特征
三、人身权与人权
第二节人身权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
一、古代人身权法律制度
二、近代人身权法律制度
三、现代人身权法律制度
第三节人身权法律关系
一、人身权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重点、难点提示和教学手段
一、重点
1、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
2、人身权的内容。
二、难点
1、人身权与人权的关系。
2、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教学手段
板书及多媒体。
思考与练习
1、试述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三者的相互关系。
2、人身权有哪些特征?
3、简述人身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
第十二章人格权
学习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人格权的概念与性质。
掌握一般人格权的概念、特征和内容。
了解生命健康权的种类和内容。
掌握姓名权、名称权与肖像权的内容。
掌握名誉权的内容及其保护。
掌握肖像权的民法保护。
了解隐私权的内容与民法保护。
课程内容
第一节人格权概述
一、人格权的概念
二、人格权的性质
第二节一般人格权
一、一般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一般人格权的产生与意义
三、一般人格权的内容
四、一般人格权的民法保护
第三节生命健康权
一、生命权
二、身体权
三、健康权
第四节姓名权、名称权
一、姓名权
二、名称权
第五节肖像权
一、肖像权的概念和内容
二、肖像权的民法保护
第六节名誉权
一、名誉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名誉权的内容
三、名誉权的民法保护
第七节隐私权
一、隐私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隐私权的内容
三、隐私权与其他权利的关系
四、隐私权的民法保护
重点难点提示和教学手段
一、重点
1、一般人格权的特征、意义、内容和民法保护。
2、姓名权与名称权的区别。
3、肖像权侵权的民事责任。
4、名誉权的民法保护。
二、难点
1、一般人格权的立法模式。
2、肖像权侵权构成中以营利为目的的理解。
3、名誉感与名誉权的区分。
4、隐私权从名誉权中独立问题。
三、教学手段
板书及多媒体。
思考与练习
1、简述人格权的性质。
2、简述一般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
3、民法确立一般人格权的意义是什么?
4、姓名权与名称权的区别有哪些?
5、简述肖像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6、名誉感与名誉权如何区分?
7、隐私权从名誉权中独立的理由是什么?
第十三章身份权
学习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身份权的概念、特征及其与人格权的区别。
了解亲权的概念、特征以及其与相关权利的区别。
掌握荣誉权的内容以及其与名誉权的区别。
课程内容
第一节概述
一、身份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身份权与人格权的区别
第二节亲权
一、亲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亲权的内容
三、亲权与相关权利的比较
四、亲权的行使
第三节荣誉权
一、荣誉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荣誉权与名誉权的区别
三、荣誉权的内容
四、荣誉权的民法保护
重点、难点提示和教学手段
一、重点
1、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
2、亲权的概念和特征。
3、荣誉权与名誉权的区别。
二、难点
1、亲权与相关权利的区分。
2、荣誉权的性质(人格权还是身份权)。
三、教学手段
板书及多媒体。
思考与练习
1、简述身份权的概念和特征。
2、身份权与人格权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3、简述亲权的概念和特征。
4、亲权与相关权利的联系与区别。
5、简述荣誉权的概念和特征。
6、荣誉权与名誉权有哪些不同?
第三编物权
第十四章物权总论
学习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掌握物权的效力。
了解物权的分类标准和分类结果。
了解物权变动的原因、物权行为。
掌握物权公示的方法。
掌握物权的民法保护方法。
课程内容
第一节物权概述
一、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物权法
第二节物权的效力
一、物权的支配效力
二、物权的排他效力
三、物权的优先效力
四、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
第三节物权的分类
一、自物权与他物权
二、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三、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四、本权与占有
五、普通物权与准物权
第四节物权的变动
一、物权变动的概念
二、物权变动的原因
三、物权的公示
四、物权行为
第五节物权的民法保护
一、请求确认物权
二、请求排除妨碍
三、请求恢复原状
四、请求返还原物
五、请求赔偿损失
重点、难点提示和教学手段
一、重点
1、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2、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3、物权的效力。
4、物权的公示方法。
二、难点
1、物权法定原则的理解。
2、从物权的效力看物权与债权的区分。
3、交付的理解。
4、物上请求权的性质。
5、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比较。
三、教学手段
板书及多媒体。
思考与练习
1、简述物权的基本特征。
2、简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3、简述物权的效力。
4、试述物权的公示方法。
5、简述物权的民法保护。
第十五章所有权
学习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和内容。
了解所有权的种类。
掌握所有权的取得。
掌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内容。
了解业主自治管理。
掌握共有的概念、特征及两种基本形式。
了解相邻关系的特征和处理原则。
课程内容
第一节概述
一、所有权的概念
二、所有权的本质
三、所有权的特征
四、所有权的内容
第二节所有权的种类
一、国家所有权
二、集体所有权
三、私人所有权
第三节所有权的取得
一、原始取得
二、继受取得
第四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
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四、业主自治管理
第五节共有
一、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