浒溪还房小区一期地下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7827161 上传时间:2023-01-26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0.1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浒溪还房小区一期地下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浒溪还房小区一期地下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浒溪还房小区一期地下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浒溪还房小区一期地下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浒溪还房小区一期地下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浒溪还房小区一期地下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docx

《浒溪还房小区一期地下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浒溪还房小区一期地下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浒溪还房小区一期地下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docx

浒溪还房小区一期地下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房屋出租合同

甲方:

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为了在浒溪还房(一期)设立农贸市场,同意将滨江新城浒溪还房小区一期B1栋一层出租乙方,唯一用于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特订立

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基本情况及用途限制

1.1租赁房屋座落位置:

滨江新城浒溪还房小区一期B1栋一层。

1.2租赁房屋建筑面积:

1043.06平方米(其中管理用房使用面积:

61㎡、非住宅面积982.06㎡),以此1043.06平方米计算租金。

1.3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乙方只能用于浒溪还房(一期)农贸市场,不作其他任何用途。

乙方亦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农贸市场以

外的其他任何用途,必须全部用作浒溪还房(一期)农贸市场。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房屋租赁期限为5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第三条房屋租金、履约保证金、相关费用、支付方式和期限

3.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5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及第一年的房屋租金及相关费用,每年的相关费用包括

,随每年房屋租金支付时间一并支付。

3.2租赁合同正常履行期满,乙方没有转租他人经营等违约行为的,在乙方交清各项费用且甲方收回农贸市场后应将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返还给乙方,但乙方按照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合同期满,若甲方招租,乙方又中标的,甲方不再返还已收取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直接转为冲抵下一轮租赁期的履约保证金的相应金额,但若履约保证

金发生扣除、没收情形的,只限于履约保证金尚有剩余的部分。

第四条租赁房屋交付

4.1租赁房屋现状乙方已在签订本合同前自行现场考察了解,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即视为乙方已了解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甲方交付完成。

甲方确保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即可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自行

使用。

第五条乙方租赁期间的经营责任

5.1由乙方完成农贸市场的分区建设方案和租金方案,经报甲方审查同意后由乙方予以实施,一切建设费用和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负

责。

5.2乙方需开通水电气等的,自行到水电气等有关部门咨询、办

理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3乙方须自行完善租赁房屋的消防设施并报消防验收部门备案。

凡租赁期内所涉及的水电气费、税费、各种设备添置及其他费用,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经营项目如需报有关部门审批的,乙方须自行完善相关资质、设备、设施等要求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营业,

如未完善有关手续强行开展经营,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4乙方在租赁期内,根据乙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实行自主

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

5.5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做到文明服务,合法经营。

因乙方经营中产生的各种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可予以协助,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若事态严重,情况恶劣,影响到甲方声誉,甲方有权视其严

重程度进行索赔损失,直至解除合同。

5.6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因经营需要而添置或维修设

施设备,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7乙方租赁经营期间应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本合同约定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证照办理及税、费管理

6.1乙方自行办理工商、税务、消防、治安及卫生许可证等证照,

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6.2乙方在经营期间按照税务、工商、农产品、食品、消防、公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经营,服从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6.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相关部门税费。

乙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税费及管理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乙方自行向消费者提供正式发票。

6.4如乙方违规、违法经营,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若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对第三人承担的违约金、补偿金、补偿金,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甲方承担或发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交通费、误工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的,应由乙方赔偿,并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甲方损失总额30%的违约

金。

6.5乙方在经营中所产生的水、电、气、闭路、卫生、物业管理、通讯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且每月按时缴纳,不得拖欠或拒付。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护

7.1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尽到合

理的爱护义务,并承担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义务。

7.2因乙方不当使用而造成房屋或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或赔偿损失。

并由乙方按照甲方前述损失的30%另行支

付违约金给甲方。

7.3租赁期间乙方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需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尽力补救,并赔偿甲方损失;造成房屋灭失的,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

并由乙方按照甲方前述损失的30%另行支付违约

金给甲方。

7.4租赁期内,乙方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不得拆除墙体。

乙方因经营需要进行装修时,需提前与物管公司沟通协商妥当,并将装修图纸交甲方建设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经审核确定装修不会对房屋的主体结构造成改动、不会对房屋结构安全造成影响的,方可进行施工。

如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装修装饰或施工不符合有关标准的,乙方须立即停工,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否则,甲方有权解除租

赁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已交租金。

7.5甲方有权对房屋进行不定时检查,以保证房屋安全并按合同约定在使用,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拦。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对租赁房屋的装修、装饰、安装等活动是否会对租赁房屋造成损害,监督乙方在租赁房屋的使用上不得违反浒溪还房一期整体规划设计要求。

乙方无故阻拦或发现乙方在租赁房屋的使用上可能存在不当或违反规划设计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乙方拒绝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已交租金,若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对第三人承担的违约金、补偿金、补偿金,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甲方承担或发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交通费、误工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的,应由乙方赔偿,并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甲

方损失总额30%的违约金。

7.6租赁期内,租赁房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以及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若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对第三人承担的违约金、补偿金、补偿金,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甲方承担或发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交通费、误工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的,应由乙方赔偿,并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甲方损失总额30%的

违约金。

第八条物业管理

8.1乙方须主动联系物管公司,明确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的缴纳事宜等。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与浒溪还房一期小区物管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在租赁期间服从浒溪还房一期小区物管公司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安全、卫生、停车的各项规定并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等。

物管费收取的标准由物管公司依据有关物业管理的收费规定执行,承租方如有疑问可向物管公司咨询了解或到有关

物业管理部门咨询。

第九条租赁房屋收回

9.1租赁期满,或乙方中途退租经甲方书面认可的,或合同被解除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附合在租赁房屋之上的装修装饰物归甲方所有,甲方并有权拆除乙方附加租赁房屋之上的装修装饰物、丢弃乙方遗留在租赁房屋内的一切物资等,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在不损坏甲方房屋的前提下,乙方自己购置的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需自行处置,若乙方在合同终止之日起5日内不拆除的,

视为乙方遗弃。

9.2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合同终止之日是指租赁期满之日、乙方中途退租经甲方书面认可之日、甲方送达解除合同通知给乙方之日、双方约定合同解除之日)后5日内搬离房屋,将租赁房屋完整交还甲方;若乙方逾期未搬离的,乙方应赔偿逾期占用租赁房屋期间甲方的经济损失,并由乙方同时支付甲方前述经济损失30%的违约金,乙方逾期占用租赁房屋期间甲方的经济损失的计算方式如下:

按照逾期占用租赁房屋当年租金标准的3倍计算逾期占用租赁房屋期间的租金损失,计算公式为乙方逾期占用租赁房屋期间甲方的经济损失=逾期占用租赁房屋当年日租金标准×3×乙方逾期占用租赁房屋的天

数。

第十条续租与租赁房屋处分

10.1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甲方提出的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0.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包括抵押、转让

等处分。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1.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租赁房屋达30日的。

11.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且不补偿乙方任何费用,履约保证金及已付租金亦不退还,并由乙方按照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的通知

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生效:

 

(1)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

转让或转借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或犯罪活动的;

(3)乙方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10天以上的;

(4)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

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

(5)乙方对租赁房屋的使用、收益有违本合同目的或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的;

(6)乙方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整体或租赁房屋的任何一部分

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

(7)欠缴各项费用达2000元的;

(8)乙方违反了合同其他约定,致使甲方合同目的落空的。

11.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

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

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与国家政策相违背的,本合同可解除。

11.4双方约定:

对解除合同的异议期间,为收到对方约解除合

同通知之日起3日内。

第十二条合法经营及安全责任

12.1乙方向甲方承诺和保证:

(1)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任何违约或违规或违法或犯罪活动,若有违反,由乙方按照本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若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对第三人承担的违约金、补偿金、补偿金,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甲方承担或发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交通费、误工费及其他一

切费用)。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人员、财产和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安全。

若租赁期间因乙方过错发生火灾或其他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租赁房屋毁损、灭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其他一切法律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对第三人承担的违约金、补偿金、补偿金,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甲方承担或发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交通费、误工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的,应由乙方全部赔偿,并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甲方损

失总额30%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

13.1消防安全:

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应对本经营场地的消防安全负责,是该租赁经营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各工作岗位消防管理职责及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抓好此项工

作。

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13.2治安管理:

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应加强对经营场地的治安管理,处理好日常治安事件,严防消费客人在经营场地内打架斗殴,

协助治安管理主管部门处理治安案件。

13.3消费安全:

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应对本经营场地的农贸市场经营产品的安全负责,严防假冒伪劣、过期霉变商品等一切不合格

产品出售。

13.4如果发生13.1、13.2、13.3条款及其他条款的安全事故,由此发生的人身损害(伤、残、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其他一切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若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对第三人承担的违约金、补偿金、补偿金,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甲方承担或发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交通费、误工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的,应由乙方赔偿,并由乙方

另行向甲方支付甲方损失总额3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本合同其他条款有违约责任约定的,从其约定。

14.2甲方逾期交付租赁房屋给乙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当

年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14.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履约保证金或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

日,按照逾期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逾期违约金给甲方。

第十五条免责条件

15.1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

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5.2因政府征收、拆迁、其它国家政策或法律上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互不承

担责任。

租赁房屋的征收、拆迁补偿均归甲方。

15.3因15.1、15.2款所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

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16.1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

商的原则解决。

16.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其他条款

17.1对乙方的通知方式:

甲方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通知乙

方:

(1)短信通知,通知内容自短信发送乙方手机之日即为送达日,

乙方确认接收甲方短信的手机号码为:

(2)传真通知,通知内容自传真到达乙方传真系统之日即为送

达日,乙方传真号码为:

(3)电子邮件通知,通知内容自发送到乙方电子邮箱之日为送

达日,乙方电子邮箱为:

(4)邮寄通知,通知内容自甲方邮件寄出之日起的第5个工作

日为送达日,乙方的通讯地址为:

联系人。

17.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方盖公章、乙方盖公章之日生效。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