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管理办法V30.docx
《奖惩管理办法V30.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奖惩管理办法V30.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奖惩管理办法V30
奖惩管理办法V3.0
编制:
审核:
审批:
日期:
奖惩管理办法V3.0
1总则
1.1目的
为明确奖惩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措施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丰胤祥投资有限公司集团运营管理部及各子公司运行部。
2奖惩等级及措施
2.1奖励等级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视表现优异情况,员工奖励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
表扬通报。
二级:
EAS集团门户表扬通报、奖励50-100元。
三级:
EAS集团门户表扬通报、奖励100-1000元、计入月度绩效考核。
四级:
EAS集团门户表扬通报、奖励1000-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计入月度绩效考核。
注:
以上奖励均需填写《奖励申请单》(见附件1),二级以上奖励需编写案例,报至集团运营管理部审批。
2.2处罚等级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员工处罚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
警告、诫勉谈话、书面检讨。
二级:
书面检讨、EAS集团门户处罚通报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处罚结果计入本人当月绩效考核。
视情节轻重,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三级:
降级、调整岗位、留岗查看等,工资按相应薪级薪档核发;书面检讨、EAS集团门户处罚通报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处罚结果计入本人年终绩效考核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四级:
辞退,予以解雇,并追究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处罚结果计入主管领导年终绩效考核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3奖惩标准
3.1奖励标准
3.1.1员工有以下表现之一者,给予一级表扬:
3.1.1.1接到用户电话表扬者。
3.1.2员工有以下表现之一者,给予二级表扬:
3.1.2.1接到用户电话表扬者,根据用户反馈,完成工作过程中具有标杆作用、可编写案例的服务事件等。
3.1.2.2接到其他公司或个人以锦旗方式表扬者,根据案例描述情况及回访结果通过集团运营管理部评审。
3.1.2.3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认为表现突出者,且事迹可以成为标杆典范。
3.1.3员工有以下表现之一者,给予三级表扬:
3.1.3.1接到所在经营区域政府部门电话表扬者。
3.1.3.2接到所在经营区域政府部门以锦旗方式表扬者。
3.1.3.3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实际成效者,例:
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资源、降低成本。
3.1.3.4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富有主人翁意识,得到社会或集团的认可。
3.1.3.5为公司挽回损失,数额区间在1-10万之间者。
3.1.4有以下表现之一者,给予四级表扬:
3.1.4.1为公司挽回损失,数额区间在10-50万之间者。
3.1.4.2维护财产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3.1.4.3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
3.1.4.4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的组织或个人。
3.2处罚标准
3.2.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一级处罚一次(受三次一级处罚等同一次二级处罚):
3.2.1.1上班时间未按规定着装、仪表、仪容、礼节、礼貌不符合规范。
3.2.1.2上班时间公话私用,做与工作不相关的事(特殊岗位在岗接打私人电话)。
3.2.1.3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上班后不到位工作或聚堆聊天;上班时间私自外出等。
3.2.1.4随便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杂物;不保持办公区、营业厅环境的整洁等。
3.2.1.5浪费物品,损坏公物等。
3.2.1.6不经批准私自接待外人参观。
3.2.1.7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
3.2.1.8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者或者公司活动。
3.2.1.9不履行督查责任,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汇报。
3.2.1.10按照规定休假,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调班、调休者。
3.2.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二级处罚一次(受三次二级处罚等同一次三级处罚):
3.2.2.1索取或接受用户的小费或物品。
3.2.2.2违反公司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隐患,但未造成财物损伤的行为。
3.2.2.3遗失公司贵重物品,照价赔偿。
3.2.2.4工作时高声喧哗或做骚扰用户的举动,导致用户投诉者。
3.2.2.5由于个人的原因而降低用户体验或超出服务承诺。
3.2.2.6对上司、同事、下属粗暴或不礼貌。
3.2.2.7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上司合理的工作指令。
3.2.2.8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发表有损公司声誉的言论。
3.2.2.9服务态度差,被用户合理投诉,尚未造成重大影响。
3.2.2.10拾遗不报,造成不良影响者。
3.2.2.11工作态度不认真及行为不检,如消极怠工等。
3.2.2.12因个人事情,影响到部门日常管理工作者。
3.2.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一次三级处罚(受三次三级处罚给予四级处罚):
3.2.3.1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
3.2.3.2损害用户利益,引起用户的投拆。
3.2.3.3泄露公司机密。
3.2.3.4散播其他员工的流言蜚语或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仁之间不团结者。
3.2.3.5犯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事项情节严重者。
3.2.3.6未经许可私自借出公司财物或严重浪费公司财物者。
3.2.3.7违章作业,造成一般事故,未对公司名誉造成影响者。
3.2.3.8为牟取自身利益弄虚作假,但未造成不良影响。
3.2.3.9其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3.2.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四级处罚:
3.2.4.1为维护自身利益弄虚作假、影响恶劣者。
3.2.4.2违章作业,酿成事故,影响服务质量,给公司造成严重名誉及经济损失者。
3.2.4.3用户发生争吵,或侮辱、袭击用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2.4.4利用公司财产谋取私利者,如:
壁挂炉配件、管件等。
3.2.4.5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贿赂或私自收取用户费用为自己谋取私利者。
3.2.4.6受三级处罚后仍无悔改表现;观察期间又出现违纪行为。
3.2.4.7不执行上级指令,抗拒完成指定时限完成的工作任务并造成恶性后果的。
3.2.4.8采用不正当手段解决公司内部问题。
3.2.4.9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或以强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罢工。
3.2.4.10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
3.2.4.11拒不签认具有充足证据证实员工犯过错《处罚处理单》态度恶劣者。
3.2.4.12其它影响公司正常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过失行为。
3.2.4.13经常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后无悔改之意者。
3.2.4.14疏忽职守,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者。
3.2.4.15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客户利益,影响公司声誉者。
3.2.4.16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者。
4.运行部处罚细则:
4.1员工对负责区域内的调压设备具有巡护的职责,若负责区域内调压设备出现以下问题扣除运行部负责人工资200元:
4.1.1调压设备出现漏气、损坏等问题,无法独自修复,同时未上报运行主管的情况;
4.1.2调压设备出现漏气、损坏等问题,可独自修复但未修复,同时未上报运行主管的情况。
4.2安检复检漏气的处罚规定:
4.2.1户内安检复检如出现漏气点,扣除运行部负责人100元/户,并修复;
4.3针对员工负责的区域内出现警示标识丢失或损坏且长时间未进行补充或修复的情况,将扣除运行部负责人工资10元/个。
4.4员工应遵循《入户服务六不准》原则(不准对用户不礼貌,不准以气谋私,不准要挟、刁难用户,不准要求用户代工代劳,不准乱收费,不准私接私改燃气设施),运营管理部对增值产品进行业务回访,若发现以权谋私、强买强卖等现象将严肃从重处理。
4.5若发现员工为销售增值产品而导致其负责区域内出现工单延期的情况,将取消员工销售增值产品的资格,并扣除运行部负责人工资100元。
4.6如回访中用户反馈员工未进行增值产品使用方法讲解,经核实无误后,将扣除运行部负责人工资10元/户。
4.7各子公司必须对当年安检(周期一年以上未购气、未安检用户优先入户)制定计划详细到月、落实到个人,未完成当月安检计划的,扣除运行部负责人工资200元。
4.8所有业务单据中故障说明、勘查明细、未置换原因、处理措施等信息填写不明确和字迹模糊的,扣除填写人工资5元/单、运行部负责人5元/单。
4.9第二天上午前未将前一天业务单据交至营业员处的,扣除当事人5元/单、运行部负责人5元/单。
4.10业务单据中无用户签字的,扣除当事人50元/单、运行部负责人50元/单。
4.11居民安检未按照制度要求录入售气系统的,扣除运行部负责人100元/月。
5.营业员处罚细则:
5.1如发现多个营业员共同使用同一个营业员账号进行操作,扣除当月工资500元。
5.2营业员对用户价位调整要求:
往低调价必须经过运营管理部审批,如无审批私自调价扣除当月工资200元/次;往高调价无需审批;集团将不定期对调价操作进行检查。
5.3营业员因操作失误需导致的问题,需要对系统进行调整的,情节严重的扣除当月工资200元。
5.4因用户原因导致的退气、退款操作的必须通过EAS流程进行审批,审批不通过扣除当月工资5元/笔;非用户原因导致的退气、退款操作无需进行流程审批,直接扣除当月工资5元/笔。
5.5如员工违反5.1至5.3项规定,每违反一条扣除运行主管当月工资100元。
6运营检查处罚细则
6.1对进入供气站的外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的处罚50元。
6.2站区外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站区设置的一级防火区警戒线不清晰醒目,处罚1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6.3灭火器未按期检验,有超欠压、漆体脱落1/3、罐体出现凹凸损伤、腐蚀、划痕等情况,处罚1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4消防水井内有杂物、有积水,处罚1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5消防水井无井盖及警示牌,周围有施工、取土、塌陷现象,井上有堆放杂物现象,井中设备有损坏情况,现处罚1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6消防水带有腐蚀、漏水现象的,处罚1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7消防水桶漏水消防铁锹等工具不能正常使用,处罚1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8站内避雷设施未按期检测的,处罚200元,并限期按时整改。
6.9站区储气设备、压力表、安全阀、流量计未按时校验,责任人处罚2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6.10站区员工未穿防静电工作服进入卸车防火区的,处罚5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11燃气泄漏报警器未按时进行自检并填写记录的,(公司要求平均10-15日用球胆进行检测一次,并在日志上进行记录),燃气泄漏报警器故障且未处理的,处罚2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12控制柜数值显示不清晰,不能正常报警,处罚1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6.13站内各站运行记录不按时填写、乱涂乱画的。
处罚1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14静电接地栓连接不牢固,接地螺母生锈,接地电阻大于四欧姆,处罚2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15站区燃气阀门锈蚀、开关失灵的,处罚200元,限期整改;
6.16卸车软管有起泡、裂痕,漏气现象、管道阀门漏气、快速接头漏气、设备接口有跑、漏气现象未采取措施的,处罚3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17燃气管道涂漆附着不佳,有脱皮、起泡和漏涂,漆膜厚度不均,或燃气设备粘贴标识等现象;处罚5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18槽车储气阀门、快装接头、瓶组导管有跑、漏气现象;处罚3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19LNG汽化器冰霜超过汽化器面积50%不及时清理的,处罚200元,并立即整改。
6.20抢险工具不能够满足维修和抢险使用,处罚1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21防暴手电筒不可以正常照明,处罚5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22电源线外露或防火区电器设施不防爆的用电存在安全隐患,处罚1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23员工违反一级防火区规定的,视违规情况严重程度对当事人处500元——1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6.24场站安检记录未按要求填写、后补、造假的,罚款200元/次,并要求立即整改:
6.25燃气外管网警示桩或标牌无特殊原因覆盖率低于80%,处罚2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26阀门井、调压箱无防火警示牌和抢修电话的,每个处罚5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27气外管线3米内有施工未发现和未记录的,处罚200元。
并要求立即整改。
6.28燃气管网阀门井内阀门开关失灵未发现的,每个处罚100,并要求立即整改。
6.29阀门井盖被占压、损坏、丢失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每个处罚1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30阀门井内有杂物,积水未及时清理的,处罚1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31燃气管线上有植树现象未及时发现采取措施的,处罚500,并要求限期整改。
6.32燃气管网标示桩或标识牌丢失未及时发现的,每个处罚100元。
6.33外管网每日检查少于一次的,早6:
00至晚6:
00前未检查完毕,没有如实记录检查结果的,处罚2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34燃气外管网有漏气现象未及时发现的,处罚200元。
6.35巡线记录、阀门井检查保养记录未按要求填写、后补、造假的,罚款200元/次,并要求立即整改:
6.36网格区域责任人未在小区张贴或公示的,处罚50元,并限期整改。
6.37小区调压箱体无警示标识和抢修电话的,每个处罚50元,并限期整改。
6.38外网调压箱护栏内有杂草,绿化草坪除外,处罚1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39调压箱内超过1个月未维护保养(每次保养调压箱内要有记录留存),箱内有杂物,调压器及箱内管路有灰尘及锈蚀现象的,处罚1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40调压器未按时进行压力检测,(每次检测要有记录留存放置在调压箱内)运行压力和检查记录不相符的处罚2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41调压器周围3米有动土、施工、塌陷现象,调压箱周围有易燃、易爆物,有堆放杂物现象,处罚2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42调压器有跑、漏气现象的,处罚2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43调压箱内压力表、安全阀失灵不准的,处罚1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44燃气管道安装缺少管卡固定或固定不牢固,处罚1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45安检记录(民用户安检记录、工商业用户安检记录、调压箱检查记录、)未按要求填写、后补、造假的,罚款200元/次,并要求立即整改:
6.46用语不文明,说话不注意语气、分寸,对用户说脏话,被用户投诉的;处罚3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47用户安检记录填写不符合规范,无特殊情况超过半个月未进行回访,处罚1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48记录没有用碳素笔或者钢笔填写,且填写不详细、不清楚,处罚1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49入户安检复查发现漏气的,处罚直接责任人200元
6.50置换通气未按规定放散、取样点火的(户内置换必须用胶管引入室外,球胆取样点火),处罚直接责任人2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51室外引入管有油漆脱落、锈蚀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处罚1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52燃气站输出燃气未按规定标准加臭的,处罚2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6.53以上处罚针对各子公司运行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
7申报及申诉流程
7.1申报
7.1.1在服务过程中,发现奖励范围内的行为,由所在单位按照流程填写《奖励申请单》(见附件1)递交至集团运营管理部,集团运营管理部负责审批并兑现奖励。
7.1.2申报流程:
运行主管/主管副总→子公司总经理→集团运营管理部经理→主管运营集团副总
7.2申诉
7.2.1对员工进行惩罚时,须主管领导先填写《处罚处理单》(见附件2),由被罚员工在《处罚处理单》上签字确认;
7.2.2被处分者如认为处分不合理,需填写《申诉受理单》(附件3),可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反映、申诉
7.2.3申诉流程
7.2.3.1经营单位
运行主管/主管副总→经营单位总经理→集团运营管理部经理→主管运营集团副总
7.2.3.2集团
运营管理部专员→运营管理部经理→主管运营集团副总→集团总经理
7.2.4接到被处分者申诉后,立即展开调查,集团运营管理部3天内必须给予答复,并出具调查结果文件。
7.3责任人
7.3.1运营管理部专员是经营单位申报奖励、申诉受理的对接人。
7.3.2运营管理部专员是运营管理部实行奖惩管理办法的责任人。
7.3.3经营单位运行主管是子公司实行奖惩管理办法的责任人。
8附则
8.1本制度经集团审批后通过,自2018年12月26日执行。
8.2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原《奖惩管理办法V2.0》制度自动废止。
9附表
附件一:
奖励申请单
员工姓名
时间
事件描述
奖励方案
运行主管/主管副总意见
子公司
总经理意见
运营管理部
意见
主管运营
集团副总意见
附件二:
处罚处理单
员工姓名
时间
事件描述
处罚结果
运行/客服
副主管处理意见
运行主管/主管副总处理意见
子公司
总经理意见
员工签字
附件三:
申诉受理单
员工姓名
时间
申诉原因
客服/运行
副主管意见
运行主管/主管副总
意见
子公司
总经理意见
运营管理部
意见
主管运营
集团副总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