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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案例9结算

第六章工程价款结算与竣工决算

本章基本知识点:

1.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方法;

2.工程预付款及计算;

3.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4.工程价款调整方法;

5.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与扣留

6.竣工决算的内容与编制方法;

7.新增资产的构成及其价值的确定;

8.资金使用计划与投资偏差分析。

具体内容

第一节建设工程价款结算

一、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一)工程价款结算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一般执行按月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

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二)工程合同价款中综合单价的调整

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方式。

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

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外,允许调整。

调整方式、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

若合同未作约定,可按以下原则办理:

(1)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

(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负载在10%以外,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其综合单价以及对应的措施费(如有)均应作调整。

调整的方法是由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二、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

(一)工程预付款及计算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预付款仅用于承包人支付施工开始时与本工程有关的动员费用。

如承包人滥用此款,发包人有权立即收回。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与预付款金额相同,在发包人全部扣回预付款之前,该银行保函将一直有效。

当预付款被发包人扣回时,银行保函金额相应递减。

2.工程预付款的数额

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对于只包定额工日(不包材料定额,一切材料由发包人供给)的工程项目,则可以不预付备料款。

3.工程预付款的扣回

发包单位拨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预付款属于预支性质,到了工程实施后,随着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储备的逐步减少,应以抵充工程价款的方式陆续扣回,抵扣方式必须在合同中约定。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间结算)

1.已完工程量的计量

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形成的合同价中包括综合单价和总价包干两种不同的子目,应采取不同的计量方法。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算,总价子目的计量周期按批准的支付分解报告确定。

2.已完工程量复核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监理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监理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监理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监理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

(2)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监理人不予计量。

3.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

在工程量经复核认可后,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

4.进度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1)进度付款证书的签发

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

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

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2)进度款的支付时间

承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后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若未能按期支付,可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1)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1.保证金的预留。

监理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约定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

2保证金的返还。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

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四)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及其审查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发、承包人签字盖章后有效。

三、工程价款调整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将工程价格的调整归纳为两大类,一是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二是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下面分别论述。

(一)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一般情况下,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中的某一种计算。

1.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

式中:

△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

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此方式适用于使用的材料品种较多,相对而言,每种材料使用量较小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1)人工单价发生变化时,发、承包双方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文件调整工程价款。

(2)材料价格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幅度时应当调整,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发包人核对,确认用于本合同工程时,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已经认可,作为调整工程价款的依据。

如果承包人未报经发包人核对即自行采购材料,再报发包人确认调整工程价款的,如发包人不同意,则不作调整。

(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其规定进行调整。

(二)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在基准日后,因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增减时,监理人应根据法律、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商定或确定需调整的合同价款。

第二节施工阶段投资偏差分析

施工阶段投资偏差的形成过程,是由于施工过程随机因素与风险因素的影响,形成了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的差异,我们将它们称为投资偏差与进度偏差。

这些偏差即是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对象之一。

(一)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

由于时间-投资累计曲线中既包含了投资计划,也包含了进度计划,因此有关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的变量包括了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和已完工程计划投资。

1.拟完工程计划投资

所谓拟完工程计划投资是指,根据进度计划安排在某一确定时间内所应完成的工程内容的计划投资。

可以表示为在某一确定时间内,计划完成的工程量与单位工程量计划单价的乘积,如式所示:

拟完工程计划投资=拟完工程量×计划单价

2.已完工程实际投资

所谓已完工程实际投资是根据实际进度完成状况在某一确定时间内所已经完成的工程内容的实际投资。

可以表示为在某一确定时间内,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单位工程量实际单价的乘积,如式所示:

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实际工程量×实际单价

在进行有关偏差分析时,为简化起见,通常进行如下假设:

拟完工程计划投资中的拟完工程量,与已完工程实际投资中的实际工程量在总额上是相等的,两者之间的差异只在于完成的时间进度不同。

3.已完工程计划投资

从公式中可以看出,由于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和已完工程实际投资之间既存在投资偏差,也存在进度偏差。

已完工程计划投资正是为了更好地辨析这两种偏差而引入的变量,是指根据实际进度完成状况,在某一确定时间内已经完成的工程所对应的计划投资额。

可以表示为在某一确定时间内,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单位工程量计划单价的乘积,如式所示:

已完工程计划投资=实际工程量×计划单价

(二)投资偏差和进度偏差

1.投资偏差

投资偏差指投资计划值与投资实际值之间存在的差异,当计算投资偏差时,应剔除进度原因对投资额产生的影响,因此其公式为:

投资偏差=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

=实际工程量×(实际单价-计划单价)

上式中结果为正值表示投资增加,结果为负值表示投资节约。

2.进度偏差

与投资偏差密切相关的是进度偏差,如果不加考虑就不能正确反映投资偏差的实际情况。

所以,有必要引入进度偏差的概念:

进度偏差=已完工程实际时间-已完工程计划时间

为了与投资偏差联系起来,进度偏差也可表示为:

进度偏差=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

=(拟完工程量-实际工程量)×计划单价

进度偏差为正值时,表示工期拖延;结果为负值时,表示工期提前。

3.有关投资偏差的其他概念

在投资偏差分析时,具体又分为:

(1)局部偏差和累计偏差。

(2)绝对偏差和相对偏差。

所谓绝对偏差,是指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比较所得的差额。

相对偏差,则是指投资偏差的相对数或比例数,通常是用绝对偏差与投资计划值的比值来表示,相对偏差就能较客观地反映投资偏差的严重程度或合理程度,从对投资控制工作的要求来看,相对偏差比绝对偏差更有意义,应当给予更高的重视。

绝对偏差和相对偏差的数值均可正可负,且两者符号相同,正值表示投资增加,负值表示投资节约。

在进行投资偏差分析时,对绝对偏差和相对偏差都要进行计算。

(三)常用的偏差分析方法

常用的偏差分析方法有横道图法、时标网络图法、表格法和曲线法。

1.横道图法

根据拟完工程计划投资与已完工程实际投资,确定已完工程计划投资的方法是:

(1)已完工程计划投资与已完工程实际投资的横道位置相同;

(2)已完工程计划投资与拟完工程计划投资的各子项工程的投资总值相同。

【例题62.2】假设某项目共含有两个子项工程,A子项和B子项,各自的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和已完工程计划投资如表6.2.3所示。

表6.2.3某工程计划与实际进度横道图单位:

万元

分项工程

进度计划(周)

1

2

3

4

5

6

A

8

8

6

5

8

6

5

6

6

6

7

B

9

9

9

11

9

9

10

9

9

8

9

8

表6.2.3中:

表示拟完工程计划投资;

表示已完工程计划投资;

表示已完工程实际投资。

根据表6.2.3中数据,按照每周各子项工程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实际投资的累计值进行统计,可以得到表6.2.4的数据。

表6.2.4投资数据表单位:

万元

项目

投资数据

1

2

3

4

5

6

每周拟完工程计划投资

8

17

17

9

9

拟完工程计划投资累计

8

25

42

51

60

每周已完工程计划投资

6

15

15

15

9

已完工程计划投资累计

6

21

36

51

60

每周已完工程实际投资

5

16

16

15

8

已完工程实际投资累计

5

21

37

52

60

根据表6.2.4中数据可以求得相应的投资偏差和进度偏差,例如:

第4周末投资偏差=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37-36=1(万元)

即投资增加1万元。

第4周末进度偏差=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51-36=15(万元)

即进度拖后15万元。

横道图的优点是简单直观,便于了解项目的投资概貌,但这种方法的信息量较少,主要反映累计偏差和局部偏差,因而其应用有一定的局限性。

2.时标网络图法

 

【例题6.2.3】假设某工程的部分时标网络图如图6.2.4所示。

图中第五月末用▼标示的虚节线即为实际进度前锋线,其与各工序的交点即为各工序的实际完成进度。

因此:

3

4

5

6

3

4

5

6

月份

3

4

5

6

(1)

25

37

48

56

(2)

24

39

45

54

图6.2.4某工程时标网络图(投资数据单位:

万元)

注:

1.图中每根箭头线上方数值为该工作每月计划投资。

2.图下方表内

(1)栏数值为该工程拟完工程计划投资累计值;

(2)栏数值为该工程已完工程实际投资累计值。

5月末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累计值=48-5+1=44万元

则可以计算出投资偏差和进度偏差

5月末的投资偏差=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45-44=1(万元)

即投资增加1万元。

5月末的进度偏差=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48-44=4(万元)

即进度拖延4万元。

时标网络图法具有简单、直观的特点,主要用来反映累计偏差和局部偏差,但实际进度前锋线的绘制有时会遇到一定的困难。

3.表格法

适用性较强;表格法的信息量大,可以反映各种偏差变量和指标,对全面深入地了解项目投资的实际情况非常有益;另外,表格法还便于用计算机辅助管理,提高投资控制工作的效率。

4.曲线法

曲线法是用投资时间曲线进行偏差分析的一种方法。

在用曲线法进行偏差分析时,通常有三条投资曲线,即已完工程实际投资曲线a,已完工程计划投资曲线b和拟完工程计划投资曲线P,如图6.4.5所示,图中曲线a和b的竖向距离表示投资偏差,曲线P和b的水平距离表示进度偏差。

图中所反映的是累计偏差,而且主要是绝对偏差。

用曲线法进行偏差分析,具有形象直观的优点,但不能直接用于定量分析,如果能与表格法结合起来,则会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偏差形成原因的分类及纠正方法

(一)偏差原因

一般来讲,引起投资偏差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即客观原因、业主原因、设计原因和施工原因。

(二)偏差的纠正与控制

通常把纠偏措施分为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四个方面。

1.组织措施

是指从投资控制的组织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

2.经济措施

经济措施最易为人们接受,但运用中要特别注意不可把经济措施简单理解为审核工程量及相应的支付价款。

应从全局出发来考虑问题,如检查投资目标分解的合理性,资金使用计划的保障性,施工进度计划的协调性。

3.技术措施

从造价控制的要求来看,技术措施并不都是因为发生了技术问题才加以考虑的,也可能因为出现了较大的投资偏差而加以运用。

4.合同措施

合同措施在纠偏方面主要指索赔管理。

第三节竣工决算

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概念

竣工决算是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投资效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竣工决算的内容和编制

(一)竣工决算的内容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应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

其中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工程造价比较分析是对控制工程造价所采取的措施、效果及其动态的变化需要进行认真地比较对比,总结经验教训。

批准的概算是考核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

在分析时,可先对比整个项目的总概算,然后将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费和其他工程费用逐一与竣工决算表中所提供的实际数据和相关资料及批准的概算、预算指标、实际的工程造价进行对比分析,以确定竣工项目总造价是节约还是超支,并在对比的基础上,总结先进经验,找出节约和超支的内容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在实际工作中,应主要分析以下内容:

(1)主要实物工程量。

对于实物工程量出入比较大的情况,必须查明原因。

(2)主要材料消耗量,考核主要材料消耗量,要按照竣工决算表中所列明的三大材料实际超概算的消耗量,查明是在工程的哪个环节超出量最大,再进一步查明超耗的原因。

(3)考核建设单位管理费、措施费和间接费的取费标准。

建设单位管理费、措施费和间接费的取费标准要按照国家和各地的有关规定,根据竣工决算报表中所列的建设单位管理费与概预算所列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数额进行比较,依据规定查明是否多列或少列的费用项目,确定其节约超支的数额,并查明原因。

三、新增资产价值的确定

(一)新增资产价值的分类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运营后,所花费的总投资形成相应的资产。

按照新的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新增资产按资产性质可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四大类。

(二)新增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

1.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

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是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所增加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它是以价值形态表示的固定资产投资最终成果的综合性指标。

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计算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的单项工程为对象的。

单项工程建成经有关部门验收鉴定合格,正式移交生产或使用,即应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一次交付生产或使用的工程一次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分期分批交付生产或使用的工程,应分期分批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内容包括:

已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器具的购置费用;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费用。

在计算时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劳动条件、节约材料消耗、保护环境而建设的附属辅助工程,只要全部建成,正式验收交付使用后就要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2)对于单项工程中不构成生产系统,但能独立发挥效益的非生产性项目,如住宅、食堂、医务所、托儿所、生活服务网点等,在建成并交付使用后,也要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3)凡购置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应在交付使用后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4)属于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投资,应随同受益工程交付使用的同时一并计入。

(5)交付使用财产的成本,应按下列内容计算:

1)房屋、建筑物、管道、线路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

建筑工程成果和待分摊的待摊投资;

2)动力设备和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

需要安装设备的采购成本,安装工程成本,设备基础支柱等建筑工程成本或砌筑锅炉及各种特殊炉的建筑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投资;

3)运输设备及其他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家具等固定资产一般仅计算采购成本,不计分摊的“待摊投资”。

(6)共同费用的分摊方法。

新增固定资产的其他费用,如果是属于整个建设项目或两个以上单项工程的,在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时,应在各单项工程中按比例分摊。

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需安装设备价值总额作比例分摊,而土地征用费、勘察设计费等费用则按建筑工程造价分摊。

【例】某工业建设项目及其总装车间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需安装设备费以及应摊入费用如表所示,计算总装车间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分摊费用计算表单位:

万元

项目名称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需安装设备

建设单位管理费

土地征用费

勘察设计费

建设单位竣工决算

3000

600

900

70

80

60

总装车间竣工决算

600

300

450

解:

计算如下:

应分摊的建设单位管理费=

(万元)

应分摊的土地征用费=

(万元)

应分摊的勘察设计费=

(万元)

总装车间新增固定资产价值=(600+300+450)+(21+16+12)

=1350+49=1399(万元)

2.新增流动资产价值的确定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以及其他流动资产等。

3.新增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

我国作为评估对象的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生产许可证、特许经营权、租赁权、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勘探权和采矿权、商标权、版权、计算机软件及商誉等。

第五节保修费用的处理

一、建设项目保修的范围及年限

(一)保修的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

承包人在向业主提交工程竣工报告时,应向业主出具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中应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规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二、建设项目保修的经济责任及费用处理

(一)保修的经济责任

(1)由承包人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承包人负责修理并承担经济责任;由承包人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承包人应进行而没有进行试验或检验,进入现场使用造成质量问题的,应由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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