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虎门启诚洗染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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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虎门启诚洗染厂
东莞市虎门启诚洗染厂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
东莞市虎门启诚洗染厂
评价单位:
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完成时间:
2010年4月
1、建设项目概况
东莞市虎门启诚洗染厂于1993年建成,主要从事牛仔服装洗水服务,服务客户包括以纯、苹果等著名牛仔服装品牌,项目自建成以来经过多次扩建,生产规模不断扩大,2004年经东莞市环保局审批核准(东环建〔2004〕802号),设有洗水机41台、板机10台、燃煤锅炉2台、备用发电机1台,废水排放量900吨/日,项目年洗水加工成衣约16万打,项目迁建前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北栅仁和里工业区。
随着2005年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东莞市重点污染企业整治方案的通知》(东府[2005]123号),东莞市开展了辖区内重点污染源的综合整治工作,整治思路是对重点污染企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定点,集中建设、集中治污、集中管理,实现工业布局的优化调整。
为此,东莞市在虎门镇设立了虎门环保专业基地,以承接本镇电镀、漂染、洗水业务以及经限期治理仍不达标的配套电镀、漂染、洗水车间。
本项目属于东莞市政府整治的重污染项目,根据东莞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东环建〔2008〕1057号),项目在2009年3月3日经营到期后必须搬迁入虎门环保专业基地。
为此,项目经营方根据市环保部门的要求,于2009年4月搬迁入虎门环保专业基地,项目迁建后位于虎门镇路东连升南路信义玻璃厂斜对面。
项目迁建后经营范围不变,但生产规模有小幅度增加,迁建后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万元,迁建后项目年洗水加工成衣(主要为牛仔服装)20万打。
迁建前后职工人数不变,为260人,工作制度为全年生产270天,每天24小时,分三班。
迁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可提高该项目综合效益,为当地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同时可以通过此次迁建的契机,解决好项目原有的环境污染问题,具有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工程分析结论
从本迁建项目工程概况与生产工艺流程可知,项目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
(1)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2)锅炉烟气、发电机尾气及食堂油烟、火烟;(3)生活垃圾,污泥,煤渣和脱硫除尘煤灰;(4)车间各设备和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噪声。
迁建项目总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见表:
迁建项目总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表单位(t/a,风量除外)
污染源种类
污染物
名称
产生量(t/a)
削减量(t/a)
排放量(t/a)
大气污染源
锅炉废气
废气量:
10400m3/h
SO2
65.32
48.99
16.33
NOx
29.16
13.12
16.04
烟尘
139.97
135.77
4.2
发电机废气,
废气量:
3736m3/h
SO2
0.1256
0
0.1256
NOx
0.1614
0
0.1614
烟尘
0.1344
0.0269
0.1075
煤场粉尘
(无组织排放)
粉尘
7.0
0
7.0
食堂油烟废气量:
67×104m3/a
油烟
0.008
0.00666
0.00134
废水污染源
生产废水
产生量:
1742m3/d
排放量:
858m3/d
CODcr
282.2
268.3
13.90
BOD5
94.07
91.75
2.32
SS
164.62
157.67
6.95
生活污水
产生、排放量:
52m3/d
CODcr
2.81
0.56
2.25
BOD5
2.11
0.71
1.4
SS
2.81
0.7
2.11
氨氮
0.56
0.14
0.42
固体废物
化工原料包装袋(桶)
53
53
0
污水处理站污泥
18
18
0
煤灰渣
880
880
0
生活垃圾
70.2
70.2
0
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从监测结果分析可知,各监测点的NO2、SO2日平均浓度均处于较低水平,PM10、TSP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要求。
可见,本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能够达到相应的功能区要求。
(2)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纳污水体珠江口的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位置的各监测水质指标均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3类标准外,项目纳污水体水质尚可。
(3)声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昼夜间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所规定的3类标准(昼间:
65dB,夜间:
55dB),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由上述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排放情况下,排放的CODMn对珠江口受纳水体水质的影响轻微;当项目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情况下,其对受纳水体水质影响也非常有限。
考虑到项目纳污水体目前水质指标已接近三类水质标准限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为了杜绝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造成污染,从保护评价水域水质现状考虑,必须对迁建项目污水进行严格的管理,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排放标准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的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确保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保护好珠江口水资源。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从估算结果可知,本项目锅炉烟气的污染物浓度预测增值较低,叠加本底值后,仍能满足大气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添加活性剂)等高效处理设施处理后,由20米的烟筒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食堂厨房的烹调油烟废气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经20米烟囱排放,处理效率不低于85%,处理后的烟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油烟≤2.0mg/m3,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项目厨房火烟经水喷淋(添加碱)等高效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由20米高的烟道排放,经烟道排放后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营运后,生产设备噪声经过车间墙体的阻隔,声源影响预测值很小,厂址各边界噪声叠加预测值后维持现状,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原料包装袋(桶)具有一定的回收利用价值,由供应商回用利用。
项目产生的办公生活垃圾委托镇区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项目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成分较为复杂,污泥中含有洗水过程中脱落的染料、树脂,因此,废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厂方拟将其交有资质的危险废品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同时项目应加强固体废弃物在堆放、运输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不能随意堆放,以免随地表水流入附近水域造成污染,并应搞好边角废料、污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办公垃圾运堆场的处置,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5、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虽存在发生风险事故的可能,但概率很低,且由于其不属于重大危险源,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后果较小,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通过加强防范措施及配备相应的应急预案,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意见风险事故发生时造成的对环境和人身安全的伤害。
6、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性结论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根据前面章节分析可知,采用该工艺可以废水处理后可低于排放标准,则项目选用的废水处理方法可行,具有较强的技术可行性。
项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珠江口。
(2)废气
建设单位采取旋流式麻石脱硫除尘治理措施处理锅炉废气,经处理后35m烟囱高空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项目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添加表面活性剂)等高效处理设施处理后,由15米烟筒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项目厨房油烟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由15米高处达标排放,处理效率不低于85%,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厨房火烟经水喷淋(添加碱)等高效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由20米高的烟道排放,经烟道排放后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的影响。
项目选用的废气处理工艺在技术上能够确保达标,具有较强的技术可行性。
(3)噪声
发电机房噪声治理:
建议发电机房采用全封闭隔音,墙体采用厚240mm的实心墙体,机组底座设置减振垫及防振沟,门采用100mm隔声防火门;发电机进、排风系统采用专用进、排风消声通道;发电机废气排放应配套两级阻抗结合式消声器处理。
其它噪声源治理:
对车间生产设备、排风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锅炉引风机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放置于锅炉房里面,锅炉房建议采用实心墙体。
如建设单位选用以上的噪声处理措施,能够确保达标,具有较强的技术可行性。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原料包装袋(桶)具有一定的回收利用价值,由供应商回用利用。
项目产生的办公生活垃圾委托镇区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项目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成分较为复杂,污泥中含有洗水过程中脱落的染料、树脂,因此,废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厂方拟将其交有资质的危险废品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7、清洁生产评价结论
据类比、对比分析,项目从生产工艺、原材料、产品、资源和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基本执行了清洁生产的基本要求,综合衡算基本达到国内清洁生产的先进水平。
8、达标排放符合性结论
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9、产业政策符合性结论
迁建项目主要从事纺织、洗水加工活动,不属于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中规定的限制、淘汰禁止的产品目录。
因此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
10、选址可行性结论
迁建项目选址位于东莞市虎门环保专业基地,符合《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2004)、虎门镇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前期研究》的相关要求。
同时,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排入珠江口,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贡献值不大;本项目不设排污口,没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禁止设置排污口区域的规定;环境空气属于二类功能区,项目投产后所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大的影响;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属于3类区,建设项目投产的环境噪声维持现关,对敏感点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考虑该项目选址合理。
11、公众参与结论
公众调查显示多数对本项目建设项目持认可态度,无反对意见,但也提出要将污染防治措施做到位,建议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特别是建成投入使用后应注意。
12、总量控制指标结论
本项目CODcr排放量为13.9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6.33吨。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环保专业基地准入条件的通知》(东环办〔2009〕31号),环保专业基地内单个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只计算在基地的总量指标,单个项目不实行总量前置审批。
由于本项目位于虎门环保专业基地(路东片区),属东莞市9大环保专业基地之一,其排放总量纳入基地的总量指标内。
因此,本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及可达性。
13、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东莞市虎门启诚洗染厂位于东莞市虎门环保专业基地,迁建项目建设性质、规模,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是可行的,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据表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废气、废水均配套了治理设施,污染物能达标排放。
并且建设单位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修保养,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4、建议
(1)保持燃用低硫份的燃煤,严格控制SO2的排放浓度。
同时加强脱硫除尘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尽快安装废气在线监控系统。
(2)加强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废水回用率。
(3)做好废水处理工作,维护好废水处理设施,保证其运行正常,并尽快安装废水在线监控系统。
(4)加强噪声的污染防治,对各类噪声设备视噪声影响程度和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5)加强环保管理体系的落实,设立专职环保专业管理人员,作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保证环保设备的可靠运行。
同时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防止事故排放和超标排放现象。
项目地理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