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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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煤矿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煤尘是采煤、掘进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有害粉尘、具有易燃易爆性,煤法灾害是生产过程中的一大安全隐患,煤尘爆炸事故主要与以下五各因素相关。

⑴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

⑵存在引燃煤尘的点火源(610—1050℃)或火花。

⑶悬浮煤尘浓度(45g/m3——2000g/m3)。

⑷空气中氧气浓度大于17%。

⑸管理缺陷。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井下发生煤尘爆炸事故后,救援人员要按照“紧急救灾、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抢险救灾。

⑴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入,本着“先活者后死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救险。

⑵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带有干粉灭口器村,发现火源及时扑灭。

确认火灾没有火源不再引起再次爆炸时,即可对灾区巷道进行通风。

应尽快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加大风量,排除爆炸后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

迅速排除这些气体,即有利于抢救遇难人员,减轻遇难人员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对井下其他人员的威胁。

⑶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于救人。

⑷寻找火源,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

⑸做好灾区侦察、寻找爆炸点、灾区封闭等工作。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煤尘爆炸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主要由通风、机电、安监等部门的人员及总工程师组成。

为了有秩序地迅速抢救遇难人员,处理事故,尽快地恢复生产,特成产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救援组、通风组、机电组、后勤保障组、安全监督组等。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煤矿发生重大水灾事故时,应参照综合预案的指挥机构设置,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

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和其它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

在矿长未到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⑴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

总指挥:

武金堂

副总指挥:

李永智张志强李保江李勇庭张学红

成员:

李彦云曲贵如陈瑞丰李玉华张宏兵郭维明郄应兵向利军

应急指挥部设在矿安全指挥中心。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5个小组

救援组组长:

李永智

副组长:

李玉华

机电组组长:

郄应兵

副组长:

李文兵

后勤保障组组长:

张学红

副组长:

李志清

通风组长:

陈瑞丰

副组长:

景小军

安全监督组长:

张志强

副组长:

张宏兵

⑵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职责:

①总指挥:

是处理灾害事矿的全权指挥者,在煤管局领导、矿指挥部其他人员、矿山救护队队长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②副总指挥:

是总指挥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总指挥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注视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③救护组组长:

按照总指挥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总指挥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向指挥部提供灾前采掘生产部署情况,具体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④机电组组工:

按照总指挥命令,负责矿井的供电系统运行,并执行与供电有关的其它措施。

⑤后勤保障组组长:

保证抢险救灾期间的材料、设备供应,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保证伤员的救护。

⑥安全监督组组长:

负责抢险救灾期间的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严格控制抢险救灾期间出入井人员的数量。

⑦通风组组长:

按照指挥部的命令,适时调整通风系统,并保证井下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完善通风设施。

⑧各科、队长、班组长:

负责查对岛国在本区哉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倍受组织地带领撤退至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并将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险和灾害处理任务。

⑨矿值班调度员:

负责记录事矿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及矿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进中下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掌握出入进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区域的人数。

3.2.2应急救援办公室及职责

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

办公室设在矿井调度室,主伤由安全矿长兼任,副主任由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副总工程师及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⑴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难情况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⑵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企业应急救缓近况命令。

⑶调动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⑷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⑸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⑹水灾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力量及设备增援。

⑺完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3.2.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结合水灾的实际情况,现场指挥部可投五个救灾小组:

供电通讯通风组组长:

郄应兵

副组长:

李文兵

后勤保障组组长:

张学红

副组长:

李志清李树兵赵君胡爱琴

地质测量组组长:

李彦云

副组长:

孙建伟

安全撤退组组长:

张宏兵

副组长:

李步高

安全保卫组组长:

杨扎荣

副组长:

郭敏

⑴机电通讯组

按照总指挥命令,负责矿井的供电系统运行。

并执行与供电有关的其他措施。

①熟悉井下各条供电线路,并绘制各采区变电所供电系统图。

②确保井下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瓦斯爆炸时,能保持正常联系。

③根据矿长命令,必要时对主扇进行反风。

⑵通风组

按照指挥部的命令,适时调整通风系统,并保证井下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完善通风设施。

①负责日常的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②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共它措施。

③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风设施,确保重点地段能进行局部反风。

⑶安全撤退组

①负责按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数等工作,并及时汇报。

②要求各施工单位撤退前将动力馈电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同时关闭供水阀门

⑷后勤保障组

保证抢险救灾期间的材料、设备供应,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保证伤员的救护。

①供应所需物资、设备,并且保质保量到位。

②负责救援人员的食宿安排工作。

⑸安全保卫组

①参加抢险救灾的过程,根据批准的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调配检查人员,对作战计划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确保作战计划安全顺利完成,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听取指令。

②负责整套入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闭杂人员逗留、围观,并保证井口附近无火源。

4、预防与预警

4.1.1危险源监控

认真对蟛下粉尘进行监测监控,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现代管理水平,努力提高抗御粉尘灾害的能力,防止煤尘爆炸事故,防止煤尘爆炸可采取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⑴不断完善矿井粉尘系统,保证防尘设施运转正常并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⑵湿式打眼,在掘进煤巷采煤工作面打眼时采用空心钻杆,将具有一定压力的水通过煤电钻送入钻孔孔底,冲钻孔中煤粉变成浆液流出,从而大大减少井巷空气的煤尘量,坚决杜绝干打眼现象。

⑶加强通风排尘,合理选择风速,即保证无煤尘堆积,又保证不将落尘扬起,风速控制在0.25—4m/s。

同时保证巷道断面,尽能多地排走煤尘。

⑷净化风流:

在巷道中安设净化水幕和在掘进巷道中安设除尘风机,提高风质,捕获粉尘,从而降低巷道内粉尘浓度。

⑸爆破喷雾和使用水泡泥,必须按规定在爆破时产尘点进行喷雾洒水,在炮眼内使用水泡泥降尘,在掘进工作面距工作面5-8M处安设一道放喷雾装置,放炮时打开喷雾闸门进行喷雾。

⑹装岩洒水和冲洗煤巷帮:

按规定装煤时先洒水后装煤,并定期对巷道帮、顶、支架等处上的煤尘全部清洗干净,不留空白区。

⑺设置岩粉棚和隔爆水袋:

按巷道用途不同分别设置岩粉棚和隔爆水袋棚,并保证按设标准和最小数量,从而达到阻止煤尘爆炸范围扩大。

⑻预防措施

①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防尘用水均应过滤。

井下防尘管路每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

管路要接口严密,吊挂牢固平直,不拐死弯,不得使用异径管和胶管连接。

②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距工作面50米以内、掘进工作面距掌子头50米以内,必须安设净化水幕净化风流;炮掘煤巷工作面在距掘进头20米处应安设放炮喷雾装置,并实现自动化,达到放炮时能自动喷雾。

③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规定,矿井的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应安设主要隔爆水袋;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均应安设辅助隔爆水袋。

4.2预警行动

4.2.1煤尘爆炸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煤尘,煤尘爆炸的必要条件:

⑴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

⑵空气中氧含量大于17%;

⑶煤尘必须悬浮在中并达到一定浓度45g/m3——2000g/m3,同时随着瓦斯浓度的升高,煤尘爆炸浓度下限可降低很多。

⑷存在引爆热源,在610——1050℃之间。

在一般的矿井条件下,氧浓度是满足的,只要悬浮煤尘达到爆炸浓度范围,同时具有引爆热源,就有发生煤尘爆炸事故的可能。

因此,矿井须加强对煤尘浓度超限的监测,一旦发现超标,就要发布事故预警,避免事故的发生。

4.2.2事故预警的条件:

矿井发生有以下事故征兆时,应当马上向矿值班调度室汇报:

⑴巷道出现不明烟雾或可视火情;

⑵监测仪器显示瓦斯浓度超过3%;

⑶感到有不明的、异常的爆炸并伴有冲击波震动的;

4.2.3事故预警的方式方法

⑴发生上述事故征兆时,发现人员要尽快向矿调度室汇报灾情,若矿井通讯系统正常应利用最近的电话及时汇报,如果矿井通讯系统遭到破坏要及时派人员上井汇报。

⑵汇报时一定要讲清事故地点、严重程度、目前的危及范围、事故的发展趋势等。

5、信息报告程序

信息站接到煤尘爆炸事故汇报后,立即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值班矿长的指示向矿救护队、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汇报,并向企业总调度室汇报。

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国籍、所属单位)等。

矿调度室在接到灾情汇报后,必须按照顺序立即召集指挥部有关人员,调度指挥台必须备有所召集人员和单位的电话号码及手机号码。

通知顺序为:

矿长武金堂、总工程师李彦云、生产矿长李保江、安全矿长李永智、中心主任张志强、通风科长陈瑞丰、及指挥部其他成员和各小组成员。

按上述顺序通知完毕后,由总指挥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全部或部分)通知以下有关单位:

①煤管局

②县政府

③救护队

④医疗救护单位

6、信息发布程序

⑴报警系统及程序

矿井事故发生后,矿应急指挥部应尽快查清事故类型、危害程度、人员伤亡情况、事故的发掌趋势并迅速制定救助处理措施,同时向矿属各有关单位通报。

并根据事故奕型决定是否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

⑵现场报警及向外求援方式

若矿井通井通讯系统正常应利用最近的电话及时汇报,如果矿井通讯系统遭到破坏要及时派人汇报或求援。

⑶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县安监局:

办公室:

7292307

安全科:

7291709

⑷报警内容

要讲清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人员伤亡状况,灾难的可控性、影响范围和我矿控制事态的能力。

7、应急处置

7.1响应分级

调度室接到水灾事故汇报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通知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立即到调度室,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别应急预案。

⑴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0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Ⅰ级响应;

⑵发生特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Ⅱ级响应;

⑶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为Ⅲ及响应;

⑷发生一般伤亡事故,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时为Ⅳ级响应。

发生Ⅳ级事故及险情,启动本预案由我矿自行开展救护,发生Ⅰ、Ⅱ、Ⅲ级事故及险情,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7.2响应程序

矿井重大水灾事故发生后,矿井调度为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单位。

当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汇报后,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有关人员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召请矿山救护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派救护队员进入灾区侦察灾情、救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止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发生事矿灾难时,要及时启动本预案,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⑴发生瓦斯超限事故时,调度接到汇报后,及时向矿长、总工、通风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通风矿长、技术矿长、机电科长、安全科长、详细汇报事故情况,并按瓦斯排放规定进行处理。

⑴发生透水的Ⅰ、Ⅱ重大、特重大事故时,发现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事故的性质、地点及遇难人员情况,调度室接电话后,应立即向矿应急指挥部汇报,矿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向县煤炭工业局及古韩镇政府报告。

⑵发生透水Ⅲ、Ⅳ级事故及险情,矿调度室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及其他成员报告,并让电话员按发生事故后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按顺序通知救灾指挥部全体人员迅速到调度室集合,然后在矿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分工负责,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工作。

各职能科室及各队主要负责人要在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好本单位人员积极参加救灾工作。

⑶总指挥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煤管局领导、矿指挥部其他人员、矿山救护队队长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⑷副总指挥:

是总指挥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总指挥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注视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⑸救护组组长:

按照总指挥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总指挥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向指挥部提供灾前采掘生产部署情况,具体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⑹机电组组长:

按照总指挥命令,负责矿井的供电系统运行,并执行与供电有关的其他措施。

⑺后勤保障组组长:

保证抢险救灾期间的材料、设备供应,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保证伤员的救护。

⑻安全监督组组长:

负责抢险救灾期间的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严格控制抢险救灾期间出入井人员的数量。

⑼通风组组长:

按照指挥部命令,适时调整通讽系统,并保证井下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完善通风设施。

⑽各科、队长、班组长:

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领撤退至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并将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险和灾害处理任务。

⑾矿值班调度员:

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及矿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区域的人数。

7.3处置措施

发生水灾事故后,矿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⑴采区封闭火区,工作面因煤尘爆炸产生火区,应对火区进行封闭,防止火区蔓延,并在巷道内开启喷雾洒水闸门,洒水降温灭火。

⑵采取从地面注惰气、注氮等方法降低封闭区氧浓度。

封闭时,发火区温度、C0浓度都很高,所以不能在火区附近工作。

此时可以从地面向火区注氮降低火源附近氧浓度和煤温,保证工作面安全。

⑶消灭火源高温点。

采取向发火区注凝胶等方法,使高温度降低到可引起瓦斯爆炸的下限温度以下。

⑷发生煤尘爆炸事故后,灾区人员要立即采取自救措施,位于灾区的人员应尽快撤离灾区,波及区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也要立即撤离。

救灾指挥部在指挥救灾时首先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遇难人员,同时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和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势及其它有害气体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

⑸采煤工作面发生事故时,受灾人员要以事故区为中心,分别由上下顺槽撤退,进入安全的进风巷道(下风侧人员要带自救器撤退)。

⑹避灾时,遇险人员要在班组长的带领下,戴好自救器,按避灾路线迅速地撤离危险区,在避灾过程中,要守纪律,听指挥。

撤离时,应两个以上编组同行,要互相帮助,互相照顾,不要单独乱跑,进入避难硐室后要发出呼救信号,或在硐口采取写字、遗留物物品等方式设置明显的标志,以便救灾人员跟踪寻找,撤退时,要注意风流方向,要尽快走最近的路线进入新鲜风流区域。

⑺避灾措施,在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及火灾事故无法撤离时,应考虑下述方法避灾:

①速转入独头巷道(最好是岩石巷道),关闭局部通风机,断开风筒,堵住口,防止有害气体侵入。

②暂时躲避到安全地点,不能撤离的人员要沉着冷静尽量减少动作,并要在躲避地点巷道口悬挂矿灯、工具或定时敲击铁管、轨道等发出呼救信号,等待救援。

③当发生煤尘爆炸事故,无其它巷道躲避或来不及撤离时,避灾人员要注意爆炸冲击波的方向,脸要朝下扑倒在不沟里,用湿毛巾堵住鼻子和嘴,以隔绝火焰或防止高浓度有害气体的伤害,待爆炸波过去后,要迅速迎着新鲜风流方向撤离到安全地点。

⑻停电措施:

①发生灾害时,由救灾指挥部根据需要下达停止向事故区域送电的命令。

②事故区域电工应立即将通往事故地点的电源切断(风机电除外)。

③恢复送电时,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送电区域有害气体浓度,确认不超限时,向救灾指挥部汇报后,指挥部按照先送风后送电的原则,下令向指定地点逐级送电。

⑼在证实确无二次爆炸的可能时,应迅速恢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除有害气体,清理巷道。

同时在处理瓦斯爆炸事故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⑴问清事故性质、原因、发生地点及出现的情况。

⑵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

⑶进入灾区时须首先认真检查各种有毒有害气体成分,确认没有爆炸危险时再进入灾区作业。

⑷侦察时发现明火或其它可燃物引燃时,应立即扑灭,以防二次爆炸。

⑸有明火存在时,救护队员的行动要轻,以免扬起煤尘,发生煤尘爆炸。

⑹救护队员穿过支架破坏地区或冒落堵塞地区时,应架设临时支护,以保证队员在这些地点的往返安全。

同时,在处理瓦斯爆炸事故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⑴问清事故性质、原因、发生地点及出现的情况。

⑵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

⑶进入灾区时须首先认真检查各种有毒有害气体成分,确认没有爆炸危险时再进入灾区作业。

⑷侦察时发现明火或其它可燃物引燃时,应立即扑灭,以防二次爆炸。

⑸救护队员穿过支架破坏地区或冒落堵塞地区时,应架设临时支护。

以保证队员在这些地点的往返安全。

8、应急保障

8.1应急物资保障

企业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局扇、水泵、风筒、水管、灭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沙)等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等。

8.2应急装备保障

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装备配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提请地方政府及时协调对事故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间。

⑴材供部门要备足地面抢险物资,建立应急物资专库,专人专管,24小时值班,确保险情出现时能及时供应救灾物资。

⑵没有指挥命令,应急物资不得转为它用。

⑶保管要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每周检查一次,确保每种物资数量充足、齐全有效。

⑷应急物资基本装备见“附件”中的“应急物资基本装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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