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广州市第二期笔记本批量集中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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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广州市第二期笔记本批量集中采购项目
2017年度广州市第二期笔记本批量集中采购项目
采购人需求
本项目包括以下4个子项目,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子项目分别投标,可兼投不可兼中,中标顺序按子项目、子项目、子项目、子项目。
子项目1:
便携式计算机台;
子项目2:
便携式计算机台;
子项目3:
便携式计算机台;
子项目4:
便携式计算机台.
一、采购范围
(一)便携式计算机采购。
(二)政策要求:
★1.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计算机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注: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详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如本招标文件公告后国家有关部门再发布新一期的节能清单,则两期清单中的产品都接受。
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须填写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
★3.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交货时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产品还须同时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
4.按投标子项目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若中标供应商在供货完成后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供货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二、配置参数
广州市批量集中采购基本配置标准(便携式计算机)
子项目
子项目1
子项目2
子项目3
子项目4
配置类别
B1
B2
B3(小屏机)
B4
★单价最高限价
4000元
6000元
6000元
5000元
显示器
★尺寸
≤14"
≤14"
11.5"至13.3"
≤14"
屏幕类型
TN/VA普通视角屏幕(软屏)
TN/VA普通视角屏幕(软屏)
TN/VA普通视角屏幕(软屏)
TN/VA普通视角屏幕(软屏)
背光
WLED
WLED
WLED
WLED
分辨率
≥1366*768
≥1366*768
≥1366*768
≥1366*768
CPU
★核心数
≥I3,双核
≥I5,双核
≥I5,双核
≥I5,双核
主频(Hz)
≥2.1GHz
≥2.3GHz
≥2.3GHz
≥2.2GHz
三级缓存
≥3MB
≥3MB
≥3MB
≥3MB
热设计功耗TDP
≤15W
≤15W
≤15W
≤15W
制程工艺
≤14nm或
≥22nm
≤14nm或
≥22nm
≤14nm或
≥22nm
≤14nm或
≥22nm
主板芯片组
CPU集成
CPU集成
CPU集成
CPU集成
内存
★容量
≥4GB
≥8GB
≥4GB
≥4GB
规格
1600MHz
1600MHz
1600MHz
1600MHz
扩容
预留扩容内存槽
预留扩容内存槽
/
预留扩容内存槽
显卡
类型
核芯或独立显卡
核芯或独立显卡
核芯或独立显卡
独立显卡
端口
数字端口
数字端口
/
数字端口
独立显卡显存容量
1G
1G
1G
1G
独立显卡显存位宽
64bit
64bit
64bit
64bit
硬盘
容量
≥500GB
单SSD≥256GB,或
SSD+机械硬盘≥1120G
SSD≥256GB
≥500GB
转速
≥5400RPM
≥5400RPM
≥5400RPM
≥5400RPM
固态硬盘接口
SATA或mSATA接口或M.2接口
SATA或mSATA接口或M.2接口
SATA或mSATA接口或M.2接口
SATA或mSATA接口或M.2接口
外部接口
USB3.0≥2个
USB3.0≥2个
USB3.0≥2个
USB3.0≥2个
★光驱
配内置DVD-RW
配内置DVD-RW
配外置DVD-RW
配内置DVD-RW
★网卡
10/100/1000M
10/100/1000M
10/100/1000M
10/100/1000M
★无线网卡
802.11ac+蓝牙
802.11ac+蓝牙
802.11n+蓝牙4.0
802.11n+蓝牙4.0
★摄像头
内置,≥720P
内置,≥720P
内置,≥720P
内置,≥720P
电池
原装锂电池≥30Wh
原装锂电池≥30Wh
原装锂电池≥30Wh
原装锂电池≥30Wh
★整机重量(含电池)
≤2.2Kg
≤2.2Kg
≤1.85Kg
≤2.2Kg
机身材质
外壳(至少包含A面)材质为合金金属或纤维材质(碳纤维/玻璃纤维)
外壳(至少包含A面)材质为合金金属或纤维材质(碳纤维/玻璃纤维)
外壳(至少包含A面)材质为合金金属或纤维材质(碳纤维/玻璃纤维)
外壳(至少包含A面)材质为合金金属或纤维材质(碳纤维/玻璃纤维)
硬盘保护
具有重力传感硬件实现主动硬盘保护装置(单固态硬盘方案的机型)
具有重力传感硬件实现主动硬盘保护装置(单固态硬盘方案的机型)
具有重力传感硬件实现主动硬盘保护装置(单固态硬盘方案的机型)
具有重力传感硬件实现主动硬盘保护装置(单固态硬盘方案的机型)
★附件
原厂电脑包+鼠标
原厂电脑包+鼠标
原厂电脑包+鼠标
原厂电脑包+鼠标
辐射
GB9254-2008
GB9254-2008
GB9254-2008
GB9254-2008
★操作系统
可选(均要求带COA标签):
1.WIN7专业版(32位);2.WIN7专业版(64位);3.DOS。
可选(均要求带COA标签):
1.WIN7专业版(32位);2.WIN7专业版(64位);3.DOS。
可选(均要求带COA标签):
1.WIN7专业版(32位);2.WIN7专业版(64位);3.DOS。
可选(均要求带COA标签):
1.WIN7专业版(32位);2.WIN7专业版(64位);3.DOS。
★设备兼容性
供应商所响应便携式计算机设备需全面兼容和支持windows7专业版操作系统。
其他
1.CPU主频以基础频率为准,非睿频加速或智能超频时的数值。
2.电池质保期不少于3年。
3.颜色应为黑色、灰色、银色或相近颜色。
三、采购需求
(一)子项目1:
共台
配置参考
配置参考内容
操作系统
计量单位
计划采购数量
配置一
B1
windows7专业版64(套)
台
配置二
B1
windows7专业版32(套)
台
配置三
B1
Dos(套)
台
子项目2:
共台
配置参考
配置参考内容
操作系统
计量单位
计划采购数量
配置一
B2
windows7专业版64(套)
台
配置二
B2
windows7专业版32(套)
台
配置三
B2
Dos(套)
台
子项目3:
共台
配置参考
配置参考内容
操作系统
计量单位
计划采购数量
配置一
B3
windows7专业版64(套)
台
配置二
B3
windows7专业版32(套)
台
配置三
B3
Dos(套)
台
子项目4:
共台
配置参考
配置参考内容
操作系统
计量单位
计划采购数量
配置一
B4
windows7专业版64(套)
台
配置二
B4
windows7专业版32(套)
台
配置三
B4
Dos(套)
台
★1.各子项目中标供应商按《采购计划表》内容与各采购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2.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服务承诺书,承诺对本项目提供不少于3家本地服务商(列出具体服务商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为采购单位提供招标文件约定的服务内容。
3.初定送货地址:
见《采购计划表》。
(《采购计划表》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四、服务要求
(一)运维要求
★1.供应商在广州市必须设有长驻维修机构,制造商3年免费保修,硬盘不回收;
★2.质保期内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实行上门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并且保证每季度上门检修一次,不再向采购单位收取费用;故障修复过程中可能影响采购单位工作或对系统应用数据有影响的,要先咨询采购单位意见再处理;如果配件需要送修或更换,维修期间提供同档次的备用设备,并需要配合采购单位登记故障配件的型号和产品序列号,并由采购单位签字后再送维修;如果机器送修,需要保护好磁盘等存储设备,先将采购单位数据备份好,再送维修。
★3.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产品制造商推诿质量、服务责任时,供应商须承担终极责任并提供质量和服务保障。
(二)响应时间
★对采购单位的服务通知,供应商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
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单位临时使用。
(三)★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的服务须能通过制造商的服务热线(如400电话等)查证。
五、其他要求
(一)签订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与交易中心签署《广州市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协议书》。
(二)签订合同
中标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采购单位在交易中心批量集中采购系统确认带有二维码的电子合同。
中标供应商在送货的同时或送货后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合同送达采购单位盖章。
(三)送货收货
自采购单位确认合同(带条形码)之日起,供应商应在2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采购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在交易中心批量集中采购系统中确认送货。
采购单位在供应商确认送货后在规定时间内在批量集中采购系统中确认收货。
送货方式: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须由原厂包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运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安装现场。
送货地点:
以签订《供货合同》时采购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为准。
(四)安装调试
自采购单位确认收货之日起,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货物的安装调试,交付采购单位使用后在批量系统中确认安装调试。
1.由中标供应商送货上门并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采购单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安装调试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硬件组装连接、软件安装运行、应用环境配置、互联网接通测试。
3.中标供应商应为采购单位提供免费培训服务,主要培训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
硬件组装连接、软件安装运行、应用环境配置、互联网接通、安全操作及应急措施。
(五)验收
采购单位依照合同条款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采购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在交易中心批量集中采购系统中确认验收。
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中标供应商在验收时应出具CCC认证证书复印件、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以在设备外部加施认证标志作为验收依据之一。
3.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应为原生产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4.中标供应商在项目验收时将全部有关设备产品合格证(包括出厂试验数据)、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连同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采购单位,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验收不合格的,采购单位可将情况通过书面或在交易中心批量集中采购系统反馈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按照采购文件和框架协议规定处理。
(六)支付结算
采购单位凭双方签署的带有二维码的正式合同、带有二维码的成交通知书及发票,按财政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
中标供应商收到货款后在系统确认收款。
付款时间为采购单位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双方商定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支付货款:
1.纸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0%;全部到货并初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5%;全部货物终验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在验收通过满1年后1月内支付,如在验收通过后1年内,若1个月内故障率超过15%的,每次扣除质保金保证金的20%,扣完为止。
2.验收通过后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七)评价反馈
采购单位可以通过批量集中采购系统对供应商进行履约评价,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可以通过批量集中采购系统在线询问平台互相反馈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八)履约公示
交易中心将把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同步公示,接受监督。
采购单位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交易中心将进行核查并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九)相关责任
1、对于采购单位在评价反馈、验收书或书面反映的产品质量、服务问题,交易中心将及时组织核查。
中标供应商不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可按国家法律法规、采购文件及有关合同的约定追究中标供应商赔偿责任,交易中心可将中标供应商列入不诚信行为名单,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可依据相关规定将中标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2、中标供应商因出现以下所列情形而被采购单位投诉且投诉属实达到3次的(采购单位投诉为通过交易中心批量集中采购系统发起的投诉),交易中心除按有关规定处理责任方外,还将在下一期的广州市便携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招标活动中拒绝该供应商的投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2)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货物安装;(3)货物不能通过验收且未及时有效解决;(4)货物验收后发生故障且未及时有效解决。
3、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交货,受到采购单位通过交易中心批量集中采购系统投诉且投诉属实的,视为交货不及时。
中标供应商在任一子项目交货不及时达到3次的,交易中心不予退还中标供应商在该子项目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还将在下一期的广州市便携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招标活动中拒绝该供应商的投标
第三章合同格式
广州市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协议书
甲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乙方(中标供应商):
甲方依据“2017年度广州市第1期便携式计算机设备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CZ2017-XXXX)招标文件的约定,为保障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单位带来的各种损失,经与乙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约定有关事宜,签署以下协议:
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
1、“2017年度广州市第1期便携式计算机设备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CZ2017-XXXX)招标文件;
2、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一切承诺;
3、乙方中标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适用于代理商)
4、上述文件中的表述有冲突之处,按上述文件顺序执行表述为准。
上述文件中的表述与本协议有冲突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二、乙方为“2017年度广州市第1期便携式计算机设备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CZ2017-XXXX)子项目X中标供应商。
中标价款总额为元(大写元整),币种为人民币。
三、乙方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按照当期便携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确定的品牌、型号、价格、数量、服务、送货期限等事项,与当期便携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涉及的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按约交付货物使用。
服务要求:
(一)运维要求:
1.乙方在广州市必须设有长驻维修机构,制造商3年免费保修,硬盘不回收;
2.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上门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并且保证每季度上门检修一次,不再向甲方收取费用;故障修复过程中可能影响采购单位工作或对系统应用数据有影响的,要先咨询采购单位意见再处理;如果配件需要送修或更换,维修期间提供同档次的备用设备,并需要配合采购单位登记故障配件的型号和产品序列号,并由采购单位签字后再送维修;如果机器送修,需要保护好磁盘等存储设备,先将用户数据备份好,再送维修。
3.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产品制造商推诿质量、服务责任时,乙方须承担终极责任并提供质量和服务保障。
(二)响应时间:
对采购单位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
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
(三)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的服务须能通过制造商的服务热线(如400电话等)查证。
四、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在本协议期内,与当期便携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涉及的采购单位在合同签订、供货、验收、售后服务等方面问题。
五、乙方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若乙方在供货全部完成后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供货全部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六、乙方未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向采购单位交付货物使用,在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或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需赔偿的,则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或赔偿金,由甲方核实后,根据具体违约情况予以扣除。
七、相关责任:
1、对于采购单位在评价反馈、验收书或书面反映的产品质量、服务问题,交易中心将及时组织核查。
中标供应商不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可按国家法律法规、采购文件及有关合同的约定追究中标供应商赔偿责任,交易中心可将中标供应商列入不诚信行为名单,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可依据相关规定将中标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2、中标供应商因出现以下所列情形而被采购单位投诉且投诉属实达到3次的(采购单位投诉为通过交易中心批量集中采购系统发起的投诉),交易中心除按有关规定处理责任方外,还将在下一期的广州市便携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招标活动中拒绝该供应商的投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2)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货物安装;(3)货物不能通过验收且未及时有效解决;(4)货物验收后发生故障且未及时有效解决。
3、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交货,受到采购单位通过交易中心批量集中采购系统投诉且投诉属实的,视为交货不及时。
中标供应商在任一子项目交货不及时达到3次的,交易中心不予退还中标供应商在该子项目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还将在下一期的广州市便携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招标活动中拒绝该供应商的投标。
八、违约处理: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履行框架协议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协议规定处理,处理情况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催告文件或通过批量集中采购系统进行反映,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协调处理,必要时可不予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九、本协议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协议有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协议约定,协议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全部货物验收事宜届满之日。
十二、本协议签约履约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四、甲、乙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20年月日
签约日期:
20年月
广州市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供货合同
合同编号:
.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中标供应商):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2017年度广州市第1期便携式计算机设备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CZ2017-XXXX)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序号
子项目编号
品牌
型号
商品名称
操作系统
显示器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有/无
2
有/无
3
有/无
合计总额:
¥元;大写:
元。
注:
合同总金额为乙方提供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和其他质保期相关服务的全部含税价格。
二、服务要求
(一)运维要求
1.乙方在广州市必须设有长驻维修机构,制造商3年免费保修,硬盘不回收;
2.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上门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并且保证每季度上门检修一次,不再向甲方收取费用;如甲方在本项目中所采购的便携式计算机设备属于涉密设备,设备的维修维护服务按《广东省国家保密局关于涉密计算机、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定点维修维护管理的规定》执行;故障修复过程中可能影响甲方工作或对系统应用数据有影响的,要先咨询甲方意见再处理;如果配件需要送修或更换,维修期间提供同档次的备用设备,并需要配合甲方登记故障配件的型号和产品序列号,并由甲方签字后再送维修;如果机器送修,需要保护好磁盘等存储设备,先将甲方数据备份好,再送维修。
3.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产品制造商推诿质量、服务责任时,乙方须承担终极责任并提供质量和服务保障。
(二)响应时间
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
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
(三)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的服务须能通过制造商的服务热线(如400电话等)查证。
三、交货时间、地点
(一)交货时间:
年月日前交货。
(二)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四、验收标准
(一)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
(二)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三)验收时间:
乙方应于交货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安装质量符合国标要求。
甲方应于完成安装后10日内完成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将情况通过书面或在交易中心批量集中采购系统反馈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按照采购文件和框架协议规定处理。
五、质量保证
(一)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的、完整的、未开封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提供售后服务。
(二)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向甲方提供免费技术服务。
(三)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相关行业标准、本合同技术规范以及原厂商质量标准,并在出厂前通过原厂商质量测试和检验。
(四)如果乙方软件升级,在不增加新功能的情况下甲方将免费获得新软件的许可使用权。
乙方保证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准确、充足的技术服务及必要的技术培训,以满足本合同规定的安装、试运行、性能测试、运转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