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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导出版

项目编号:

黄岛区2017020B

渣土车采购

采购文件

采购人:

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市政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代理机构: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编制日期:

2017年06月15日

第一章采购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市政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渣土车采购项目以(?

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渣土车采购

2.项目编号:

黄岛区2017020B

3.采购内容

包号

预算价(万元)

数量

规格描述

第一包

232

8

中型渣土车4辆、重型渣土车4辆

4.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232万元,其中:

第一包232万元。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6.供应商资格条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合法提供本次采购产品及相关服务(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6.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投标车辆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开标时提供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4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6.5出具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2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公告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和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采购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凭数字证书登录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采购文件”中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和其他资料。

9.投标保证金

9.1缴纳金额:

20000元。

9.2缴纳方式:

供应商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详见采购文件第八章“投标保证金收退平台流程说明”。

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情况由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开标后签字确认提交评审委员会。

户名:

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

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

地址: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路

电话:

10.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详见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公告

10.2供应商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登陆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11.1采购人:

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路756号

联系人:

庄强

联系电话:

11.2代理机构: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06室

联系人:

孙睿

联系电话:

12.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

适用范围

项目编号:

黄岛区2017020B

项目名称:

渣土车采购

1.3.1

采购人

名称:

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路756号

联系人:

庄强

电话:

1.3.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06室

联系人:

孙睿

电话:

1.3.3

分包情况

详见“采购公告”。

1.4.2

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采购公告”。

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10.1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1.1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8)/

2.2.1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1)询问截止时间详见资源交易网采购公告,在提出澄清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以不署名方式在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网上投标-网上询问”中提交。

逾期不予受理。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等文件将在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答疑补充”栏发布,文件一经发布,采购人即认为本项目所有潜在供应商已经收到该澄清、修改等文件。

供应商应及时查看“政府采购-答疑补充”栏,否则责任自负。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06日09时30分

3.1.3

资格标书的组成

资格标书(即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包括: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4.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车辆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

1.供应商未提供上述1-6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2.资格标书可与商务标书合并在一起。

3.1.4

构成商务标书的其他材料

(10)/

3.1.5

构成技术标书的其他材料

(5)/

3.2.1

投标报价范围

投标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协助办理车辆上牌、协助办理车辆营运证、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

3.2.3

报价次数

?

1次,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报价是一次性的;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报价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次,以第2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第2次报价不得超过第1次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2.8

进口产品投标

?

不允许

□允许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3.4.1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方式和时间

1.缴纳金额:

20000元。

2.缴纳方式:

供应商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转账汇款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采购文件第八章“投标保证金收退平台流程说明”),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

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

地址: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路

电话:

3.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情况由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开标后签字确认提交评审委员会。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评审办法:

3.6.4

签字和盖章要求

电子版投标文件要求如下: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电子签名方为合法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机构数字证书签名和机构及法人数字证书签章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6.5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标书:

使用【黄岛区政府采购投标编制系统】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数字证书登录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以下文件:

1资格标文件,生成格式为.zctbz。

2商务标及技术标文件,生成格式为.zctbj。

3.6.6

是否需要投标人到现场

?

投标人必须到开标现场,否则投标无效

注:

1.投标人到现场的,需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到达,且同时提供:

(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否则投标无效。

2.电子投标文件只接受网上递交,不接受现场递交。

□投标人可选择到开标现场

注:

1.投标人到现场的,需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到达,且同时提供:

(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否则,投标人不得进入开标室。

2.电子投标文件只接受网上递交,不接受现场递交。

3.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详见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投标人若不到开标现场的可能会引起样品评分项按“0”分处理或投标无效。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文件无需加密。

如果投标人自行对投标文件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

4.3.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详见“采购公告”。

1.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即在“投标登陆-政府采购-网上投标-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采购公告

4.3.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采购公告”。

6.1

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构成:

5人。

6.3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7.1.1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备注:

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并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9

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实行实名制,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事实与理由,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投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教唆供应商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第9条。

10

其他

(2)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不执行节能环保、残疾人、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在评标过程中不做加分项处理。

(3)数字证书应提前登陆平台验证,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4)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版文档必须清晰可辨,否则由此引起的评审专家对投标人做出的不利判断,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依据2014年8月国家发改委《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交易平台可自主确定经营模式,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进行服务收费”相关要求,投标人登陆并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需向运营商缴纳服务费(160元)。

明”。

电子投标文件证明材料

?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证明材料为原件全部页扫描件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证明材料为原件盖章页扫描件

(注:

有特殊要求说明情况的除外。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词语定义

11.1.1

采购文件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的,在采购公告基础上进一步说明采购项目技术要求、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报价要求、评审标准和方法等的要约邀请。

11.1.2

投标文件

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并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的要约文件,包括招标方式的投标文件和非招标方式的响应文件、报价文件等。

其他词汇(如“投标”-“响应”、“无效投标”-“无效响应”、“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等)也按不同采购方式的理解对应。

11.1.3

原件

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11.1.4

书面形式

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5

类似项目

详见第三章商务标评审表

11.1.6

电子签名

通过数字证书签名对整个电子文件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认可和认证。

11.1.7

电子签章

对文件指定地方的可视化图形盖章。

11.2样品

样品

?

不需要

□需要,样品要求如下:

1.样品:

采购文件中带“※”标注的货物为供应商开标时应提供的样品。

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3.送样截止时间:

送样送达地点: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拒绝接收。

4.供应商提交样品时,需同时提供:

(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否则,样品不予接收。

5.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摆放样品并做好展示,样品不能有供应商的标识及品牌,样品将进行统一编号。

6.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电源线等),届时未能演示的,后果自负。

7.宣布评标结果前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许可,供应商不得将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样品进行整理、装箱或者移动样品的,供应商必须书面提出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移动样品。

评审委员会已经确定供应商投标无效或者废标的,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可以进行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但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其他供应商的样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宣布评标结果后,中标供应商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中标供应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

9.采购文件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检测或者测试的,且国家规定或者特殊行业有明确要求必须经检测或者测试合格后方能使用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全新的、尚未使用的且有产品合格证的样品,若属于破坏性检测或者测试的,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相同的两份样品,其中一份样品用于检测或者测试,另一份样品用于封样,不论检测或者测试是否合格其全部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说明:

1.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样品、不服从现场工作管理的,样品评分项将被扣分或按“0”分处理。

2.评审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样品、不服从现场工作管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1.3解释权

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资格审查和评审办法、采购需求、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1.4采购文件编制软件

本采购文件使用青岛市黄岛区政府采购招标编制系统编制。

11.5投标文件编制软件

电子投标文件使用“青岛市黄岛区政府采购投标编制系统”

11.6若采购文件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以下采购项目: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采购依据及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1.3项目概况

1.3.1本项目采购人: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分包情况: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合格供应商

1.4.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4.2供应商应当具备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当具备本章第1.4.2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1.5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简体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否则,视同投标人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1.8计量单位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时间单位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1.10踏勘现场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10.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10.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项目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11偏离

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否则其投标无效。

1.12网络信息发布

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资源交易网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2.1.1本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资格审查和评审办法;

(4)采购需求;

(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草案);

(6)纪律和监督;

(7)投标文件格式;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1.3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澄清请求,否则不予答复。

2.2.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报监督部门批准后,在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公告。

如果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非招标方式采购项目为3个工作日),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资源交易网“采购公告或开标安排”栏予以明确。

2.3采购文件的修改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报监督部门批准后,在资源交易网发布修改公告。

如果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非招标方式采购项目为3个工作日),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资源交易网“采购公告或开标安排”栏予以明确。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3.1.2投标文件由资格标书(即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标书、技术标组成。

3.1.3资格标书的内容包括: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营业执照副本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原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4

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

代理商授权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6

《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公告

《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公告(

3.1.4商务标书,主要内容包括: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包括报价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3)节能产品投标清单(若有);

(4)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若有);

(5)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投标清单(若有);

(6)监狱企业产品投标清单(若有);

(7)资格标书(即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

(8)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9)商务响应表;

(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或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3.1.5技术标书,主要内容包括:

(1)总说明;

(2)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3)技术响应表;

(4)投标产品合格证明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产品的合格性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印刷体)支持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者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4.2)证明投标产品与采购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

技术方案;投标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若是环保、节能产品须详细描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产品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和例外,则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填写清楚,并提供所偏离的具体参数以及要求等。

(4.3)供应商在详细阐述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和参照品牌以及文字说明,并无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可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者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

(4.4)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说明所提供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和例外,则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技术响应表格式填写清楚,并提供所偏离的具体参数以及要求。

供应商若采用欺骗手段提报虚假资料和承诺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5)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产品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供应商须全部承担。

(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或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3.2投标报价要求

3.2.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投标报价的范围: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供应商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报价,包中的所有内容必须全部编制报价,并列出明细,不得漏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2.3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次数: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2.5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报价表的各单项明细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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