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施工方案最新 施工疫情防控方案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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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施工方案最新施工疫情防控方案3篇

疫情防控施工方案最新施工疫情防控方案3篇

  全面贯彻****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xx、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坚决防止疫情在建筑工地输入、蔓延、扩散,切实保障全市建筑施工领域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疫情防控施工方案最新施工疫情防控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疫情防控施工方案最新施工疫情防控方案1

  为坚决贯彻xx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1月25日常委会会议精神,切实落实省住建厅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科学、规范、有序推进工作,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在建房屋市政工地及燃气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的疫情防控通知如下:

  一、复工的时间要求

  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和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的相关项目之外,我市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复工或新开工时间不早于2月10日24时。

如需提前复工的房屋市政工程,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申请提前复工实施报备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办理。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复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我市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并经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

  

(一)建立健全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已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贯彻落实防控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成立由总承包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并报送属地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项目管理人员已到位,已落实防控措施,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二)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

各责任主体按照防疫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重点加强食堂、宿舍和厕所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并适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切实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三)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对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措施,并在工地的各个区域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确保复工人员熟悉疫情防控知识。

对目前在疫情重点地区休假的人员,在疫情解除之前不得返回,由所在企业负责逐一联系,明确相关要求,并确认相关人员的动向。

对其他省份、外市来湛的人员,要严格把控、提前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对于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严禁来湛。

  (四)施工现场实施全封闭管理。

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工作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

项目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接入"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前端采集和考勤设备正常联网运行,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来去方向、时间及体温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并做好记录台账,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无特殊情况,严禁工人外出,确有需要应先请示报告。

  (五)设置体温测量点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在施工作业区、生活区设置体温测量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测量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台账。

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消毒酒精等医疗物资;每天按时配发口罩,严格落实工人佩戴口罩的规章制度。

  (六)做好工地食堂安全卫生管理。

确保工地食堂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佩戴医用口罩;改善盥洗条件,为施工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

严禁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饭堂,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

  (七)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提前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采取医学健康监测,并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医院上报,确保及时送院诊治。

  (八)落实安全生产要求。

各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六个一"的工作要求,制定1份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制定1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1次安全检查,在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务必做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复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复产、隐患问题不清零不复产。

  三、复工申请流程

  

(1)建设单位需提前3天向辖区住建主管部门提交复工申请表,按要求统计填报涉及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人防、消防等复工人员(含管理人员)名单,并提供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资料。

未进行申请或申请不批准的房屋市政工程一律不准复工,未登记上报的工人一律不准进入工地。

市管项目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申报复工手续。

  

(2)住建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申请后,要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并填写复工检查表,经核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复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委托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市管项目复工申请的审核工作。

  四、复工后应采取的防控措施

  各责任主体单位要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严格落实《公众预防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南(企业年后返工人员)》的要求,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输入、传播,保障工作现场人员生命安全。

  

(一)强化进场人员管理。

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一次准确的体温检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如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不得允许进入集体宿舍等区域,要安排独立隔离场所进行健康监测,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误工费用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变通。

  

(二)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各责任主体单位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从业人员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地,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督导从业人员外出时做足防疫措施,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允许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或进入会议室、食堂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在食堂就餐应实施错峰分餐制,减少人员聚集,避免围餐和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并每天对食堂进行一次清洁、消毒;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以上;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三)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安排专人每天了解员工健康状况,每天对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建立体温测试记录。

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采取健康监测,送院诊治,坚决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措施。

同时,要配合辖区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四)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

各责任主体和各项目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

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每日要按规定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五、疫情防控的监督管理

  住建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以企业自查自纠、上报视频材料等为主,辅之以抽查的方式,组织开展专项复工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对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等问题的,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条件,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住建主管部门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施工方案最新施工疫情防控方案2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在工地的发生和蔓延,指导和规范工地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工人及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工地正常的施工秩序和工地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工地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工地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组织机构工地必须成立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分工,明确职责要求。

  1、应急领导小组:

  职责:

领导小组应根据工地情况制定本工地的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决定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领导、组织、指挥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队伍和资源的调动,安排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救助工作,及时控制和科学有效的处置工地内因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产生的各类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工人健康与安全,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控制事态发展,把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2、应急工作小组

  

(1)通讯联络组(由负责)

  职责:

负责情况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

  现场,迅速拨打120与医院取得联系,引导医务人员和设施进入救助现场;负责向上级部门请示和报告现场抢救处置情况。

  

(2)现场救护组(由负责)

  职责:

对病员进行紧急抢救处理,配合医院工作人员对患者进行救助。

  (3)后勤保障组(由负责)

  职责:

保障抢救机动车辆、物资、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必需品供应。

  (4)善后处置组(由负责)

  职责:

负责工人及工人家属的思想工作,做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与取证,恢复正常的施工秩序;联系保险公司,对伤亡工人进行理赔。

  二、安全预防措施

  

(1)充分认识工地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工地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人的思想教育,使全工地了解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特征和正确的预防方法,提高工人的防病意识和自救能力。

  

(2)制定防控预案,完善应急机制。

  (3)项目部和上级主管部门保持联系,随时了解和掌握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突发情况并及时向工地领导汇报;项目部人员要积极参加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掌握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临床特征、个人防护措施、消毒隔离技术、疫情处置等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性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应急能力。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健康教育会、班前教育会、宣传栏、网络、电视、广播等形式开展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预防等科普知识宣传;根据季节的特点和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流行规律加强对工人的疾病预防教育,减少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感染和传播;教育工人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切实落实各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预防措施,抓好工地卫生工作,消除卫生死角;后勤部门要加强对食堂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定期对宿舍、厕所、伙房等人群密集地进行消毒,消除有可能导致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传播的各种隐患。

  ①对项目部的食堂、宿舍、厕所、会议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经常通风换气。

  ②工地在公共卫生场所应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或消毒肥皂等。

  (6)后勤部门要准备好必备的医疗和防疫物品,以应对突发性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发生。

  (7)严格工地门卫管理,在疫情高发期,坚持来访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和来访人员的体温监测制度,争取将病源隔离到工地大门外。

  (8)建立健全工地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疫情监控和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

做好晨检工作,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人异常增多应及时

  报告县疾控中心及县建设局相关科室,主动协助疾病控制部门进行调查分析。

  三、应急处置措施

  

(1)一旦疫情发生出现非典、流脑、麻疹、流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

  性疾病的工人,应及时向工地应急领导小组或班组长上报,不得带病上岗。

经医院诊断排除,治愈后才能回到工地上岗作业。

  

(2)工人或班组管理人员在工地出现新型冠状肺炎疫情,要在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采取一定措施,进行救援活动。

要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患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工地隔离室休息,并由通讯联络组拨打120,通知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医院进行救治。

  (3)工地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病人所在班组宿舍、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人密切接触的工人、班组管理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4)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感染人群迅速扩大和蔓延,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请示县建设局和县卫生防疫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工地停工。

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

  ①封锁疫点。

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组全体人员及工作过的场所,暂停工

  地一切活动。

停止工地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建设局应急领导小组的处理意见。

  ②疫点消毒。

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此项消毒可请防疫站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③疫情调查。

工地项目部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工友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工地出现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病例后,领导小组迅速向全体工人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工人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工地稳定,树立战胜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信念。

  (6)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工地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保证疫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上报。

  (7)根据情况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动,必要时工地减少或停止组织工人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并切实加强对工地人员出入的管理。

  (8)加强工地环境的清洁及消毒工作

  ①对餐厅、食堂、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人群聚集的场所按照相关要求,

  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消毒、保证空气流通。

  ②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人或疑似病人住所和活动过的场所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进行消毒。

  (9)严格考勤制度:

对缺勤的工人要逐一进行登记,并立即与其取得联系,查明缺勤的原因。

如发现工地工人有身体异常,工地则迅速切断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传播途径,采取隔离。

工地在县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发病工人(包括与发病工人有密切接触的工人)采取隔离措施。

严格实行患病工人休班制度,工人经医院诊断确实病愈后方可上岗。

  (10)建立工地停工上报审批制度。

发现多个班组有工人感染,上报请示建设局批准后,工地方可停工。

工地停工放假期间,工地领导及各班组正常上班,加强与工人及家属的联系,掌握疫情事态。

  (11)加强宣传工作与舆论导向,工地在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科学防治知识的同时,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工地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信息,使工地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信息公开、透明,稳定工人的情绪、心态,消除工人员工紧张和恐惧心理。

  (12)善后处理:

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做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四、注意事项

  1、预防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信息报告的途径与预防要求:

凡出现发热、呼吸道新型冠状肺炎疫情

  人的,要立即了解患者病因,一般在2小时内以书面信息报县建设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其中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报,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

  2、事发过程对外发布消息,必须由工地领导小组统一发布,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发布消息,以免报道失实,造成混乱。

  3、实行责任追究。

在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4、奖励。

在重大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工地项目部将予以表彰、奖励。

  疫情防控施工方案最新施工疫情防控方案3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省市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建设工地出现、扩散和蔓延。

  方案要求各区县、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参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各建设工地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项目负责人牵头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主要责任,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现场防疫专员和工作职责。

专业承包、分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直接责任。

项目监理单位要将疫情防控情况纳入重点监理范围,项目总监负责落实。

项目现场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场设置疫情防控公示牌,内容涵盖项目防疫领导小组成员、防疫专员信息和相关防疫工作要求,将防疫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一、加强施工从业人员源头管控

  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三类人员实施严格管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对建设工地实行封闭管理。

所有建设工地只留一个专用通道,门卫24小时值班在岗;严格人员进出场管理,建立施工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台账,项目现场所需的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安排专人接收和装卸。

二是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对施工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培训。

通过现场悬挂宣传图片、警示标语、微信等形式,使每名从业人员了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措施,提高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是建立项目现场施工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制度。

所有建设工地必须配备专业体温检测仪器,每日检查不应少于2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相应口罩方可进入现场,检测结果建立台账,逐个登记,留存备查。

凡发现体温37.3℃、咳嗽等疑似症状或有与疫区、疑似病人接触史者,所在建设工地必须立即停工,及时报告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采取隔离措施。

四是严格疫情信息报告。

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天将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措施检查有关情况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

  三、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消毒防疫工作

  一是对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厕所和浴室等公共场所经常通风换气,每天消毒不得少于2次,消毒记录逐一登记,存档备查,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二是工地食堂要注意食材安全,每天要落实晨检和个人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装、戴一次性手套、佩戴防护口罩。

食堂原料用品要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肉类采购点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对食材采购渠道每日进行记录,杜绝生食和野味品种的供应。

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要采用分段分餐进食,避免人员聚集,餐桌座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必须进行高温消毒。

三是改善员工居住条件,宿舍必须具备通风、消毒等必要措施,督促从业人员勤晒衣服和被褥。

四是项目现场要准备充足体温计、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防护服、消毒酒精、84消毒液、消毒器材、急备药品等防护物资;要明确划定专门区域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室;确保个人防护、环境消毒及突发情况应对及时到位。

各项物资要建立台账,明确位置,加强维护,保证随时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四、明确责任分工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市市政、园林绿化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质安站牵头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牵头负责全市燃气、热力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复(开)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

各区县和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五、严格控制开复工时间

  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迟市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相关建设项目外,全市所有建设领域续建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及新建扩建项目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期间擅自开工或复工的,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停工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六、严格管控程序合理实施复工

  续建项目复工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工前,除报送相关满足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等资料外,还需报送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范措施检查表》和《建设项目从业人员花名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对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质量、安全、扬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现场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复工或开工,未经批准同意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或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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