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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号三违界定标准及处罚标准

山西沁新集团新达煤业有限公司

“三违”界定标准及处罚标准

(2011)年第19号

各科室、各队组:

为了进一步约束和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避免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发生安全事故,不断提升矿井的安全防范与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一、指导思想

通过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手段,扭转各级人员固有的思想观念,改变工作作风,真正实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政令畅通,统一行动,严格执行”的安全管理理念,为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而努力奋斗。

二、遵循原则

坚持“严查重处、客观公正、不徇私情”的原则;坚持“抓不安全的事和处不安全的人”的原则;坚持按照惩处标准条款考核兑现的原则。

三、“三违”的概念

“三违”是指矿山企业职工在生产建设中所发生或出现的违章作业(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及行为。

1、违章指挥:

即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而盲目指挥生产的现象和行为。

2、违章作业:

就是违反《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不懂安全常识及技术规范或不听有关人员的劝告及阻止,冒险蛮干,进行操作及作业等现象和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

即违反集团及矿内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规章制度的现象和行为。

四、“三违”查处指标及查报、确认及追究处罚程序仍按《关于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查处各类“三违”行为的通知》及原相关程序执行。

五、本标准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六、本标准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

“三违”界定标准及处罚标准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三违”界定标准处罚标准表

类型:

违章指挥行为

序号

三违事项

责任人

处罚标准(元)

1

非正常作业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条款或汇报未经批准擅自更改相关条款

私自变更

责任者

100-1000停工培训调离原岗位

2

施工单位未将措施贯彻、传达至相关作业人员

队长、班长、技术员

3

新招工人到矿未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安排上岗

办公室主任

队长

4

井下一般员工未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且未经考核合格,被安排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

队长

班组长

5

休假、工伤(离岗3个月及以上)、转岗、调动未经培训上岗的

办公室主任、队长、班组长

6

无措施安排排放瓦斯、巷道贯通、探放水等作业

调度主任、队长

7

无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擅自组织生产

调度主任、队长

8

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明知作业场所存在危险因素,未告知现场作业人员或不采取安全措施而指挥工人进入作业场所工作)

现场最高职位指挥者

9

为超产量赶进度,简化作业工序存在事故隐患的

队长或班组长、当事人

10

新工人上岗或员工变换新工种,变换作业区域紧急上岗前不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风险提示、危险源告知

队长或班组长

11

随意安排工人构筑、拆除通风设施

安排指挥者

12

擅自安排工人开启、停用局扇

所涉人员、

瓦斯员

13

采、掘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超限时,不下令及时撤人,仍安排作业

队长、班长、

瓦斯员

14

井下停风后不及时断电撤人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撤出人员

队长或班长、

瓦斯员

15

掘进工作面主局扇发生故障不及时安排处理,继续组织生产

队长、班长、瓦斯员

16

安排员工进入微风、无风地段作业

现场最高职位指挥者

17

停电、停风区域未经检查瓦斯,擅自安排送电

安排者

18

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安排工作面作业

安排人员

通风科长

19

采、掘工作面炮后未进行瓦斯检查便下令撤警,安排工人进工作面

当班队长、

班组长

“三违”界定标准处罚标准表

类型:

违章作业行为

序号

三违事项

责任人

处罚标准(元)

1

未经相关部门同意,私自拆除、移动安全标志及警示标志

当事人

100-1000停工培训调离原岗位

2

对井下各类安全标志牌随意涂改,挪做它用以及用其它物体覆盖住,使其不能正常发挥作用

当事人

3

无风、微风、瓦斯超限作业

队长或班组长、瓦斯员、当事人

4

从事高空作业不佩带安全带或安全防护工具不齐全

当事人

5

无措施使用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

当事人

6

采煤工作面超前回柱

回柱组长

7

工作面空顶作业

班组长、

支护工

8

无措施进行浅眼、反向爆破,排放瓦斯及调节通风系统等特殊作业

队长、班组长、

爆破员、瓦斯员

9

非专职爆破工进行爆破工作

当事人

10

爆破作业不执行“一炮三检制”及“三人联锁放炮制”

瓦斯员、爆破工、班组长

11

爆破工不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爆破工

12

掘进工作面不执行全断面一次起爆;采煤工作面一组装药分次起爆(特批除外)

班组长、爆破工、瓦斯员

13

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班组长、爆破工、瓦斯员

14

炸药、雷管不使用专用爆炸材料箱分开存放且不进行加锁管理以及炸药、雷管乱扔乱放或者起爆药卷与炸药装在同一爆炸材料容器

火工品运送员

15

装配起爆药卷时,坐在爆炸材料箱上或电器设备附近2m内装配起爆药卷

雷管运送员

16

无封泥、封泥不足(不实)、使用块装材料,可燃物代替封泥或炮眼深度不达规定要求的炮眼,进行爆破作业

班组长、爆破工、瓦斯员

17

最小抵抗线不达规定要求(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0.3m)而进行爆破作业的

班组长、爆破工、瓦斯员

“三违”界定标准处罚标准表

类型:

违章作业行为

序号

三违事项

责任人

处罚标准(元)

18

巷道掘进时,使用固定爆破母线,不及时缠绕

爆破工

100-1000停工培训调离原岗

19

操作高压设备时不带安全防护用具及不使用专用工器具。

安全防护用具包括:

报警安全帽、绝缘鞋、绝缘手套等;专用工器具包括:

绝缘杆、高压接地线、高压验电笔等。

电钳工

电修工

20

瓦斯检查不达“三对口”(瓦斯检查牌板、瓦斯检查班报表、地面台帐数据不一致)

瓦斯员

21

瓦检员空、漏、假检。

(瓦检员空班、迟到或早退;不按分工区域和规定次数进行巡回检查;根本没有进行实地检查而填写假记录、汇报假情况;瓦斯员携带不合格仪器进行瓦斯检查作业的。

巡回员

瓦斯员

22

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开关、电机等电器设备时,上级控制开关停电不闭锁、未挂牌;检修电器设备时,不执行停电、验电、放电程序;检修机械设备时,控制开关不停电、不闭锁、不挂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电工绝缘靴或不站在绝缘台上。

当班队长、班组长、电钳工

23

矿井停电、停风后,井下独头巷道不按规定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瓦检队长、当班瓦斯员

24

绞车司机不按规定信号开停车、乱发信号、放飞车(无信号开停车;绞车不带电下放矿车、物料)或越位急停失效

绞车

司机

25

巷道坡度大于7‰时,人力推车(矿车在无外力的情况下,能够沿轨道滑行时,而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进行人力推车)

当事人

26

不按规定间距挂车或超限位点存放车辆

摘挂

钩工

27

使用小绞车提升运输时,不使用红灯、不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如:

护绳、铁尾巴等)

摘挂

钩工

28

使用胶带(刮板)输送机运送火工品

火工品

运送员

29

行人、运料时同时打开2道正向风门或通过风门不随手关闭风门

当事人

30

未经瓦检员现场检查瓦斯而进行检修电气设备

当事人

“三违”界定标准处罚标准表

类型:

违章作业行为

序号

三违事项

责任人

处罚标准(元)

31

掘进工作面放炮不执行停电制度,或指定非专职人员进行停、复电操作的

班组长

100-1000停工培训调离原岗位

32

排放瓦斯时,不执行逐级送电、逐级送风

电钳工

瓦检员

33

不按规定程序(或不按有关措施)进行巷道维修作业(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由里向外进行维护以及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撤掉原有支架前,不加固工作地点支架;倾斜井巷维修上、下段同时作业,维修点下部无防护设施阻止矸石滚落。

维修负责人

34

放炮母线、雷管脚线炮前未扭结成短路;或把雷管的脚线搭接在溜则等导体上

爆破工

35

放炮母线与电缆悬挂于同一侧间距不达30cm或者搭在电缆上

爆破工

36

随意停开局扇(无专项审批卡,无调度指令、非专职人员擅自停开局扇)

当事人

37

放炮母线长度不达有关规定或者存在破口、明接头以及未设立警戒、警戒不力而进行爆破作业

班组长

瓦检员

爆破工

38

采掘工作面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班组长、看帮护顶组长

39

刮板输送机无机头(尾)压柱(地锚)而启动运行或未经点动而直接启动刮板输送机;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压柱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或摩擦支柱

看溜工

40

皮带运行中更换托辊

当事人

41

掘进工作面爆破作业不使用水炮泥

装炮工

42

打眼时,手扶钻杆打眼或用铁器顶住钻头打眼

打眼工

43

在残眼、老眼或煤(岩)裂缝中打眼

打眼工

44

井下放糊炮、明炮,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31条之规定而进行装药、爆破的(不打炮眼,把炸药放置在爆破物体的表面上,用黄泥等物把药包盖上(或不盖黄泥)进行爆破;采掘工作面的空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而进行装药、爆破;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而进行装药、爆破;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断面1/3以上而进行装药、爆破;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而进行装药、爆破;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而进行装药、爆破。

瓦斯员

爆破工

班组长

“三违”界定标准处罚标准表

类型:

违章作业行为

序号

三违事项

责任人

处罚标准(元)

45

使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导通性;发爆器失爆使用

当事人

100-1000停工培训调离原岗位

46

不使用标定单体液压支柱顶溜、移溜;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时未制定安全措施的

当班队长、班组长、移溜工

47

浮煤、浮矸上架设支架(架设支柱时,不打柱窝;松软地板上架设支柱不穿柱鞋)

支护工

48

井下拆卸单体液压支柱或三用阀

当事人

49

推矿车过风门时,用矿车碰撞风门

当事人

50

矿车跳道、脱轨,用绞车牵引复轨

现场负责人绞车司机

51

不按规定程序停送电或约时间停、送电

当事人

52

领用矿灯后,拖拉灯头、灯线或用矿灯吊挂其它承重物

当事人

53

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运送爆炸材料不避开人群或运送物料时中途逗留

火工品运送员

54

采掘工作面爆破后附近20m不及时采取喷雾洒水降尘措施

班组长

55

采、掘工作面爆破后,附近20m不进行洒水降尘

班组长

56

现场人员不听瓦检员正确劝阻,炮后未经检查瓦斯而进入工作面或擅闯爆破警戒线

当事人

57

炮后未经瓦检员现场检查瓦斯并通知现场人员,班组长擅自下达撤警命令

班组长

58

使用无护罩的导链

当事人

59

联轴器使用木塞螺丝替代易熔塞、防爆片

看溜工

60

未闭锁刮板输送机、皮带在刮板输送机溜槽和皮带上行走或作业

看溜工、皮带工、当事人

61

掘进机、采煤机看护电缆工在掘进、采煤运行期间拖拉电缆不带绝缘手套

看护电缆工

62

在皮带和皮带、溜则和溜则、皮带和溜则、破碎机和皮带、除铁器和皮带搭接处,检修其中一台设备时,只断开闭锁一台设备的控制开关

检修负责人

63

检修采煤机(掘进机)或因故暂停采煤机(掘进机)时未将隔离手把拉开、断开隔离开关,并且上方电源未切断、闭锁、挂牌

检修负责人检修工

“三违”界定标准处罚标准表

类型:

违章作业行为

序号

三违事项

责任人

处罚标准(元)

64

皮带运行期间,在未挂护网且未设沿线急停的皮带侧清煤

当事人

100-1000停工培训调离原岗位

65

在绞车运行中绞车司机人工拔绳

绞车司机

66

移架工移架时不在操作台上操作

移架工

67

移架工移完架后没有及时把操作阀护罩复位,盖住操作阀

移架工

68

斜巷处理矿车跳道时绞车无专人看守或矿车未进行跑车防护的

绞车司机、现场负责人

69

运输作业完毕后,未熄灭红灯并切断绞车上一级电源的

绞车司机

70

人为造成安全设施失效的

当事人

71

绞车提升时更换司机的

当事人

72

推矿车过风门时人拉风门进行固定的

当事人

73

随意变动通风设施

当事人

74

掘进机运行期间站在二运皮带上攉煤

掘进机司机、当事人

75

施工锚杆时佩带手套等把钻

当事人

76

掘进机司机不在操作台上操作掘进机,掘进机不作业断电后截割头未落地,截割头不上护罩

掘进机司机

77

发现井巷测量存在漏洞和问题的

测量负责人

78

瓦检员携带不合格仪器入井

瓦斯员

79

在井下随意打开瓦检仪、发爆器检修

瓦斯员

80

擅自拆脱气动局扇气管,挪作它用

当事人

81

巷道维修、施工钻场时不按措施执行

队长、班长

“三违”界定标准处罚标准表

类型:

违章作业行为

序号

三违事项

责任人

处罚标准(元)

82

转载机、刮板输送机接大链时,不使用紧链器紧链,而使用倒链或液压支柱接链

看溜工

当事人

100-1000停工培训调离原岗位

83

检修掘进机时,未断电闭锁检修

检修负责人

84

皮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运行时无防护设施或未固定

皮带司机、班长

85

交叉刮板输送机无防护罩或防护罩不全

当事人、班长

86

无极绳运物料时停车装卸物料(未摘钩或未安设挡车设施)

当事人、班长、安全员

87

高压管路接头接头不使用专用U型卡及防崩脱设施;高压管路在加接、撤除时阀门为挂牌和安排专人监护或采取其他措施

班长、安全员

88

使用大铲清理渣石作业

当事人、班长、安全员

89

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设备设施工具

班长、当事人、安全员

90

班前检查岗前未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认真

班长、当事人、安全员

91

机头、机尾移设π型钢梁时未停溜、闭锁上方开关

当事人、

爆破工

92

人工直接回柱不使用倒链,长柄钩回柱或未执行远距离卸载

当事人、回柱组长、安全员

93

超规定牵引矿车数量、超规定装载运输物料

班长、当事人

94

非值班人员进入井下配电室休息

当事人、值班员

95

故意损坏通风设施、瓦斯牌板、测风牌板、洒水喷雾设施

当事人

96

不使用发爆器发炮,或放炮母线与接线柱压线不紧发生火花

放炮员瓦检员

97

火工品乱扔乱放,管理混乱造成火工品丢失现象

队长、班长、放炮员

98

火工品专用容器不上锁或容器内存放导电或其它材料混装现象

放炮员

“三违”界定标准处罚标准表

类型:

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序号

三违事项

责任人

处罚标准(元)

1

上班迟到、早退、脱岗、睡岗、窜岗,无故不到、旷工,不执行请销假制度。

当事人

50-500停工培训调离原岗位

2

A、迟到、早退①地面管理、运行人员不论参加任何有时间限制的各种活动而迟到10分钟,且没有主管单位书面说明或主管领导口头解释的都为迟到②井下所有作业人员超过规定考勤时间。

③上班时间,未得到主管领导同意私自离开

3

B、脱岗①地面管理、运行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15分钟以上,无正当理由的②地面管理、运行人员被上级部门及矿内查岗时,无人值班且无正当理由的③井下作业人员离开岗位后设备正常运行的或发生故障的④班、组长指挥离开的,责任人由指挥人承担。

当事人

4

C、睡岗①井下各队组人员入井后,未到达本队管辖范围内从事其它活动者,例:

聚集聊天、休息行为视为睡岗②井下各队组人员入井后,在队内管辖范围内不论从事何工种发生闭眼或睁眼躺、卧行为视为睡岗③检查人员走近身边而未觉察的

当事人

5

D、窜岗(未征得主管领导同意,私自换岗的)

当事人

6

E、无故不到、旷工①未征得主管领导同意而私自不上班的。

②征得主管领导口头同意事后未履行书面手续的。

③超过请假期间的。

④工伤后隐瞒不报,又私自不上班的。

当事人

7

上班期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值班期间擅离职守。

①上班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的。

②上班期间聚众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

③上班期间听音乐、玩棋牌。

④地面运行人员上班期间打毛衣、洗衣服。

当事人

“三违”界定标准处罚标准表

类型:

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序号

三违事项

责任人

处罚标准(元)

8

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以及酒后入井

当事人

50-500停工培训调离原岗位

9

井口、主要通风机20m以内以及其它禁止烟火场所吸烟。

A、无措施在井口、主要通风机20m以内电焊、氧焊。

B、在井口、主要通风机20m以内倒炉灰。

区域

负责人

当事人

100-1000停工培训调离原岗位

10

不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A、所有特殊人员都必须在规定地点交接班。

B、没有在规定工作地点交接班的人员。

当事人

50-500停工培训调离原岗位

11

入井不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不戴安全帽及穿化纤衣服入井者。

A、随身携带矿灯,但井下工作时不使用矿灯。

B、随身携带自救器,但入井后被查出自救器失效(开启封)。

C、不正确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帽护带。

当事人

12

扒乘皮带、矿车A、踩在运行钢丝绳上行走B、手敷着、牵着矿车行走C、躺、卧在皮带上。

当事人

100-2000停工培训调离原岗位

13

私拆栅栏进入盲巷A、未得到调度指令,拆栅栏进入盲巷B、非专职瓦检员拆栅栏进入盲巷。

当事人

14

在井下大巷、斜巷行走时,不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之规定A、当矿车停止运行,红灯还开着而行走运输巷B、未征得绞车司机和车场摘挂钩工同意,擅自行走运输大巷C、矿车在运行中,私自停止矿车运行,而行走运输大巷的D、处理矿车跳道时,绞车无专人看守。

当事人、

绞车司机

信号工

50-500停工培训调离原岗位

15

非专职人员,擅自开动、停止、拨弄电器设备A、无专职特殊工种证件人员,擅自开停电器设备B、有特殊工种证件,但不是指定人员而擅自开、停指定地点的电器设备C、专职人员擅自甩开电器设备保护装置。

当事人

“三违”界定标准处罚标准表

类型:

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序号

三违事项

责任人

处罚标准(元)

16

火工品入井后相关责任人不按相关程序进行清点、检查A、火工品相关人员清点未亲自签字或未清点而签字B、火工品相关人员的签字存在代签现象C、火工品存放位置不合适。

所涉

当事人

50-500停工培训调离原岗位

17

斜巷行走时,攀扶电缆

当事人

18

井下嬉戏打闹、吵嘴打架

当事人

19

不按规定时间出入井,无故不参加专项检查

当事人

20

参与赌博行为A、给赌博者提供赌博场所、工具或赌资B、未参与赌博却在赌博场所观看者C、给赌博场所观风者。

当事人

100-2000停工培训调离原岗位

21

特殊工种人员不持证上岗,无证上岗

当事人

安排人

50-500停工培训调离原岗位

22

矿车钢丝绳运行时,横穿绞车道或无极绳道A、在绞车道、无极绳道行走时,骑着钢丝绳行走B、矿车钢丝绳运行时,在道心行走。

当事人

23

在输送机巷道行走时,乘坐输送机或在机槽内行走

当事人

24

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

跟班队长

班组长

25

井下随意拆卸、敲打、撞击矿灯以及使用矿灯电池代替发爆器放炮。

当事人、

爆破工

100-2000停工培训调离原岗位

26

瓦检员不随身携带发爆器及光干涉瓦斯检定器(特殊情况除外)

瓦斯员

50-500停工培训调离原岗位

27

故意破坏矿井通风、监控以及安全设施或人为造成失效使用。

当事人

28

地面运行人员穿拖鞋或高跟鞋上岗:

地面运行人员包括:

主扇司机、主绞车司机、地面配电工、矿灯(自救器、便携式报警仪)发放员、检身员等。

当事人

批评教育

39

队组班前会无队级干部组织或未组织召开队组班前会

当班队长

50-500停工培训调离原岗位

30

不服从安全员、管理人员正确指挥,甚至谩骂

当事人

31

井下发生工伤事故、严重隐患、不安全事件、异常险情不及时汇报

安排人、安全员

“三违”界定标准处罚标准表

类型:

重大隐患

序号

“三违”事项

责任人

处罚标准(元)

1

无措施安排排放瓦斯、巷道贯通、探放水等作业

调度主任、队长

100-1000停工培训调离原岗位

2

采、掘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超限时,不下令及时撤人,仍安排作业

队长、班长、

瓦斯员

3

无措施在井口、主要通风机20m以内电焊、氧焊

当事人、区域负责人

4

空顶作业

当事人、班长、队长

5

携带烟火入井的

当事人、跟班队长、班长、安全员、检身员

6

酒后入井

当事人

安排人

7

人为破坏通风设施,私自损坏密闭、风桥

当事人

8

井下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跟班电钳工、当事人

9

从事高空作业不佩戴安全带或安全防护工具不齐全

当事人、

安排人

10

停送电,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不使用绝缘用具(配电室)

当事人

11

不严格执行挂牌作业(检修设备)

电钳工

12

采煤机、掘进机检修期间未切断电源、打开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及挂闭锁管理牌。

当事人、班长

13

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

班长、放炮员、警戒员、瓦检员

14

人为造成电气设备失爆现象

当事人、班长

15

斜井、斜巷、斜坡采用轨道运输时,防护设施不完善或不能正常使用

班长、安全员

16

任一作业项目没有《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且未经全面审批贯彻,擅自开工

调度主任、队长、班长

“三违”界定标准处罚标准表

类型:

重大隐患

序号

“三违”事项

责任人

处罚标准(元)

17

刮板输送机无机头(尾)压柱(地锚)而启动运行

看溜工、班长

100-1000停工培训调离原岗位

18

放飞车

当事人

19

人为造成跑车

当事人

20

扒乘皮带、矿车、溜则的

当事人

21

井下发生工伤事故、严重隐患、不安全事件、异常险情不及时汇报

安排人、安全员

22

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设施和工具(如绳、链、钩、环以及各种吊具)

班长、安全员、当事人

23

不按规定程序(或不按有关措施)进行巷道维修作业

队长、班长

24

干部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现场最高指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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