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标准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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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标准程序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
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与受理程序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及标准
第三章工程质量鉴定(评定)工作程序及标准
第四章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附件有关文书范本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
工作程序及标准》
一、总体思路
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四化”建设要求,在工程质量监督任务繁重、人手有限的情况下,解放思想,开拓思路,推行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突出政府监督的宏观管理职能,实现质监工作“三个转变”,即监督重心由工程实体向管理行为转变;由注重微观监督向宏观监督转变;由注重技术向行政执法转变,有针对性地解决质量监督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使监督工作的开展更加有章可循,有序运作。
二、主要目标
1、规范监督工作程序,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明确监督检查人员职能权限,在职权范围内行使监督执法职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2、规范监督工作标准,统一量化监督执法工作标准,保证监督执法公正公开,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在有效指导各参建单位参建行为的同时,更便于各参建单位对监督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3、规范监督基础工作,提出监督工作文书范本和检查记录的格式、目录,做到内容全面,结果量化统一,便于汇总、统计、分析,提高质量分析建议的科学性和指导性,体现监督检查的严肃性和鉴定检测的客观性,树立监督部门权威性。
三、具体内容说明
1、关于监督申请及受理
(1)明确监督申请材料的内容和要求,通过监督人员对照填写审查意见表,保证申请材料的完整、齐全。
(2)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质量监督工作计划范本,提出了常规工程的监督组织、监督内容、监督重点、监督方式、监督检查计划和监督检查控制点。
(3)初步提出了质量监督交底的工作要求和主要内容。
2、关于质量监督检查
(1)按照质量监督机构对具体项目监督工作“体现全过程、全方位,但不是全天候、全覆盖”的总体把握,确定以抽查的工作方式进行督查,明确了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三种主要形式:
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飞行检查以及具体程序和工作标准。
(2)督查前:
要求结合项目进度和监督计划合理制定项目督查计划目标,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计划性;统一监督执法标准,科学制定督查时间、次数和频率,提高督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督查中:
以检查质量薄弱环节,涉及工程结构安全性、耐久性、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指标或关键部位为主要督查内容,根据对质量状况判定的需要,进行验证性试验检测。
以结构物混凝土强度、路基路面强度和压实度、结构层厚度和主要原材料质量为关键检查指标;加大规范各参建单位从业行为力度,在综合督查中突出了对建设单位落实全面质量管理责任的各项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其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责任意识;明确检查频率和内容的基本要求,统一检查记录格式及内容,提高督查工作的时效性和严肃性。
(4)督查后:
规范督查情况通报格式,提出相关问题处理意见及建议,数据整理体现信息化要求,便于汇总统计分析和核算检测费用;建立存在问题跟踪落实制度,督促参建各方及时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踪回访,实现监督工作闭合,提高督查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根据《交通基础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为防范有关廉政风险,规定《质量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发出的同时,项目质量监督组应将本次督查检查记录、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送交质量监督机构档案部门归档。
3、关于质量鉴定(评定)工作
(1)围绕质量鉴定(评定)工作的客观性、程序性、科学性、服务性要求,制定详细工作程序和标准。
(2)明确了质量鉴定申请的必须条件和核查标准,强调建设单位的初验及申请责任。
(3)详细规定了质量鉴定(评定)工作流程,通过鉴定工作方案的审查、修改、执行过程,保证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明确在质量鉴定检测工作完成后应向交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发出检查情况通报,使得项目法人能针对发现的问题在项目验收前组织整改,体现了质量鉴定工作的服务性和对工程质量负责的态度。
(5)细化了质量鉴定(评定)工作各项流程的时限要求,便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内、外部监督。
4、适用范围:
公路工程:
适用于四级及四级以上公路新建、改建工程的质量监督。
水运工程:
适用于五级以上航道新建、改建工程及沿海万吨级以上泊位、内河500吨级以上泊位的港口(码头)工程的质量监督。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
工作程序及标准
第一章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与受理程序
一、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与受理是指建设单位或者项目法人在办理施工许可或报备开工报告前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工程质量监督,质量监督机构对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签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并建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活动。
二、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到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时间:
建设单位或者项目法人在完成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之后,办理施工许可或报备开工报告之前30日内。
申报人及申报内容:
由项目业主组织申报,分阶段提供以下材料:
1、质量监督申请书及附件(格式见附件1)
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项目主要结构物工程一览表
项目施工合同段一览表
项目监理合同段一览表
2、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人员资格证书(含监理证书和培训证书)复印件、监理工作计划。
3、施工承包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含建造师证、造价工程师证等)复印件。
4、项目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基建程序批复文件复印件,工程实体进度计划及资金投放计划
三、质量监督部门在收到质量监督申请后,即组织审查资料是否按要求提供,是否齐全。
审查格式见附件2。
四、质量监督机构自收到质量监督申请资料20日之内,对审查通过的交通建设项目,出具质量监督通知书,对审查不通过的项目,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质量监督申请的理由(格式详见附件3),完整返还申请资料,并抄报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符合申请条件后,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应重新到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五、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通知书》(格式详见附件4)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组组成人员,质量监督组不少于2人。
2、明确监督内容、监督重点、监督方式、监督检查计划和监督检查控制点,监督检查可根据实际进度分阶段进行。
《监督通知书》由质量监督组组织编写,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审核批准,发至建设单位。
质监人员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应认真按照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质量监督机构须建立受监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档案。
六、监督交底:
质量监督机构在质量监督通知书下发后30日内,到工程现场与参建单位进行监督交底。
主要内容包括:
(一)根据合同文件核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人员、施工单位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
(二)核查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人员执业信息登记情况;
(三)实地抽查设备及人员资质情况。
(四)《质量监督通知书》主要内容解读。
七、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期为受理质量监督申请,出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第三章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及标准
一、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是指质量监督机构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有关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情况进行的抽查活动。
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目的:
评价工程质量状况和参建单位的质量工作状况;纠正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管理问题及质量缺陷;为质量鉴定积累部分数据。
三、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工程特点,以抽查的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督查。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检查质量薄弱环节,涉及工程结构安全性、耐久性、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指标或关键部位。
根据对质量状况判定的需要,进行验证性试验检测。
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主要包括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飞行检查三种形式。
综合督查是为掌握项目整体质量状况,对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的全面检查。
综合检查应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质量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
检查宜提前通知项目建设单位。
专项督查是为深入掌握建设项目的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状况,以及调查质量举报采取的有针对性检查。
专项检查通过查验资料或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
飞行检查是为动态掌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措施落实及实体外观质量、内业资料等情况采取的事先不通知受检项目而对其实施的快速现场检查。
飞行检查工作方式根据具体检查内容确定。
五、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工作程序
(一)检查前准备工作
1、掌握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监督组应对所监督项目控制性工程和关键施工工艺进行摸底并掌握相关基本情况,联系建设单位提供现场各标段可供检查的工程实体及现场施工作业面清单。
2、提交检查重点。
项目监督组应向检查组负责人提交检查的重点内容和初步计划,同时根据需要,报告上次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3、确定检查组成员。
综合督查由质量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检查组成员不少于8人,一般应根据检查内容邀请有关专家参加检查;专项督查一般由质量监督机构分管负责同志带队,检查组成员不少于6人,可根据需要邀请相关专家参加检查。
4、通知受检单位检查的时间、内容和参检人员。
5、根据检查内容通知相关检测单位配合检查。
(二)现场监督检查
1、根据检查的性质和时间,现场检查人员可以分为2~3组,但每组人员一般不少于2人。
2、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处理。
(1)对一般质量问题、质量缺陷,检查组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下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意见通知书》(样式参见附件7),《通知书》应载明工程名称、问题存在部位、问题描述、处理时限及要求等。
(2)对严重质量问题或者不合格工程,检查组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暂停施工,进行整改或返修,并对具体作业点(面)或同类性质的问题现场下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停工通知单》(样式参见附件8)。
如果涉及到一个标段全面停工,检查组负责人应请示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同意后执行。
3、监督检查过程中,一般应拍摄相关工程图片或影像资料,并对其进行说明。
(三)检查结果处理
1、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将检查意见整理好,再按照下列要求与项目参建单位交换意见。
(1)检查中未发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检查组可仅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交换意见。
(2)检查中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检查组须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一起参加交换意见。
2、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完毕后,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质量监督机构发文形式印发《质量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样式参见附件9)。
3、《质量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发出的同时,项目质量监督组应将本次督查检查记录、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送交质量监督机构档案部门整理归档,并负责追踪整改落实情况。
六、飞行检查工作程序
飞行检查检查组成员3人左右。
开展飞行检查应注意保密性、快速性和针对性。
(一)检查准备
由站领导临时确定检查组成员,参检成员应迅速做好相关检查准备。
(二)现场检查
到达项目施工现场后,通知项目建设单位配合检查,并确定检查的主要内容。
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综合及专项督查程序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检查结果处理
1、检查中没有发现严重质量问题以及违法质量管理行为的,检查组可仅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
2、检查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发现有违法质量管理行为的,检查组须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一起参加交换意见。
3、检查中没有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可采用签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意见通知书》形式通报检查情况,不另行文。
如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应以质量监督机构发文形式印发《质量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4、飞行检查结束后,项目质量监督组应将检查记录、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及时送交质量监督机构档案部门整理归档,并负责追踪整改落实情况。
七、整改反馈与跟踪
1、建设单位应当对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问题,组织逐条进行整改。
问题整改完成,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或主管单位核实认可后,由《质量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收文单位负责汇总、填写、报送《质量整改情况报告》及《质量督查整改反馈表》(样式参见附件10、附件11)。
《质量整改情况报告》及《质量督查整改反馈表》除整改情况说明外,还应附有关证明材料、检测报告或照片,确保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问题整改内容、程序闭合。
2、《质量整改情况报告》及《质量督查整改反馈表》必须在要求的时限内报送质量监督机构,原则上整改结果在收文后15日内反馈,情况特殊的,可适当延长。
3、对质量督查中提出的问题,建设单位或主管单位还应依据合同和《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通部交公路发[2008]116号)等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要求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进行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工序质量责任制度,确保质量责任落实到位。
有关质量责任单位及个人追究情况,应在《质量整改情况报告》中专门报告。
4、项目质量监督组应跟踪整改情况,督促项目参建单位落实整改要求。
根据需要,对建设单位上报的整改情况报告进行抽查或复核,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对未按规定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从业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进行处罚。
印发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停工通知单》的项目,复工前相应印发《复工通知书》(样式参见附件12)。
八、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标准
(一)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工作效果及频次要求
工作
项目
工作内容
工作效果
频次
备注
监督
检查
综合督查。
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质量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全面督查。
掌握工程总体质量状况,针对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问题,提出建议和整改要求。
1-2次/项目
由质量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检查组成员不少于8人,一般应根据检查内容邀请有关专家参加检查
专项督查。
通过查验资料或抽样检测等方式,对程序、行为和实体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地督查。
根据项目建设特点,掌握工程薄弱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状况,消除质量隐患。
1~2次/项目年
一般由质量监督机构分管负责同志带队,检查组成员不少于6人,可根据需要邀请相关专家参加检查
飞行检查。
事先不通知受检项目而对其实施的快速现场检查。
动态掌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措施落实及实体外观质量、内业资料等情况。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一般由站领导带队,检查组成员3人左右。
存在问题处理。
督促责任单位对一般质量管理问题和质量缺陷,限期整改;对不合格工程,责令限期返修。
要求责任单位整改、返修后,及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同时,对类似问题提出预防措施。
根据各类督查和核查情况确定
(二)根据项目年度进度计划安排及质量督查工作频次要求,项目质量监督组应制定项目年度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遵照执行。
在监督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督查总频次不得低于工作标准要求
(三)监督检查抽查标段数量:
综合督查,必须检查项目所有标段。
专项督查,每个项目抽查总合同段数量的70%。
。
飞行检查,根据检查内容由带队领导确定抽查标段。
八、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公路工程质量督查主要包括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三个方面工作内容。
具体检查内容及要求分别见下表。
质量管理行为:
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可供检测内容等实际情况,逐项对照质量管理行为检查表中所列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对每一检查条目内容抽查数量为每督查合同段1-3处,并详细记录检查资料文档号及检查情况。
施工工艺:
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可供检测内容等实际情况,逐项对照施工工艺检查表中所列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对每一检查条目内容抽查数量为每督查合同段1-3处,并详细记录检查位置及检查情况。
工程实体:
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可供检测内容等实际情况,对照工程实体检查表中所列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对每一检查项目抽查数量原则上为每督查合同段6-12处(点),原材料每督查合同段抽查1-3处(批)。
各指标的抽查数量应相对平衡,重点项目(带*号项目)的抽查总点数应不少于每次抽查总点数的30%。
检查情况应分标段及项目汇总统计分析。
具体督查记录格式见附件13。
表一
质量管理行为检查表
受检单位
检查内容及要求
建设单位
1.质量管理制度完善;质量管理责任人明确;质量工作运行有效
2.履行合同,无违规指定分包、指定采购、强令赶工
3.设计变更管理规范
4.质量事故及质量敏感部位(重大隐患)处理、控制到位
施工单位
1.质量管理制度完善;质量管理责任人明确
2.项目经理、总工、主要设备及工地试验室符合合同要求,及时进场
3.标准试验、配合比设计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4.进场材料自检、材料场地及堆放规范
5.工程原始记录和自检数据齐全真实
6.一线操作人员掌握工艺要点;主要技术人员熟悉本合同工程重点、难点及相关知识
监理单位
1.质量管理制度完善,责任落实到人
2.机构设置、主要监理人员与设备符合合同要求
3.对标准试验、配合比设计验证审批
4.独立抽查频率符合规范要求
5.旁站、巡视到位,记录真实完整
6.质量监理指令闭合、落实
设计单位
1.设计人员按合同要求驻施工现场,服务到位
2.勘查、设计深度满足工程要求,与实际相符
3.设计变更合理、及时
表二
施工工艺检查表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检查内容及要求
路
基
工
程
土方路基
原地面处理、填筑材料满足要求
分层碾压厚度符合规定
含水量适宜
表面平整
路拱适宜
临时排水设施完善
石方路基
填料规格满足要求
填筑厚度满足要求
填筑密实
砌体
砂浆配合比控制有效,砌筑材料规格符合要求
砂浆饱满,砌筑密实,勾缝牢固
排水符合设计要求
软基处理
施工符合相关要求
按要求进行沉降观测
路
面
工
程
沥青面层
拌合温度、沥青用量、级配和均匀性控制准确,材料满足要求
摊铺时自然环境条件满足要求
摊铺和碾压温度、碾压速度适宜
摊铺、碾压组合合理,碾压密实,表面平整
厚度控制严格
粘层油适量,层间无污染,联接牢固
水泥砼
面层
拌合设备精度符合要求,配合比控制严格,材料满足要求
砼运输无离析,振捣密实
模板安装规范、稳固
接缝、传力杆、拉力杆设置符合设计
养护方法得当
基层
底基层
施工时自然环境条件满足规范要求
混合料拌合均匀,含水量适宜,材料满足要求
混合料摊铺无离析,碾压密实,表面平整
施工组织合理,水泥稳定类延迟时间在允许范围内
碾压后进行保湿养生,养生期符合要求,施工车辆禁行
桥
梁
工
程
钻孔桩
钻孔记录及成孔检测记录真实可靠
钢筋笼定位措施可靠、不偏位
水下砼应连续灌注,记录真实准确
进行完整性检测
桩头处理工艺得当
砼工程
拌合配合比控制严格
砼运输无离析
续表二
对支架、模板、钢筋和预埋件及时检查校正
砼浇筑的震捣方法、效果满足要求
养护规范
钢筋
接头方式、所占比例符合要求
焊接规范、无烧伤
加工成型及定位准确
有防雨、防潮的措施,无锈蚀
预应力
确保不绞丝、绞束,无滑丝、断丝,张拉设备经过校核
张拉设备的张拉、持荷平稳、准确
张拉记录及时、真实、准确
孔道注浆质量合格
隧
道
工
程
隧道开挖
安全制度完善,通风、照明、防尘等措施得力
光爆效果良好
严格控制超欠挖
严格进行收敛观测
爆破后及时清理浮石,做好支撑
初期支护
锚杆设置及垫板安装符合设计
喷射砼配合比控制严格
分层厚度、时间间隔和喷射方式得当
喷射砼无空洞,表面平整,厚度符合要求
钢拱架、钢格栅,定位准确,背部喷填密实
土工布、排水板安装
避免防水层铺设破漏渗水
保证固定点密度
钉头平整无外露
防水板焊贴牢固
防水板有破损时应立即修补
衬砌砼
砼浇筑密实,背后无空洞
止水带定位准确;其他同桥梁砼工程
交通设施
标志
反光膜粘贴牢固、平整
安装过程中不能损伤标志面板
安装位置、角度正确
标线
标线喷涂或安装前应清洁路面
底漆刷涂均匀
反光玻璃珠应附着牢固,反光均匀
标线表面不得出现网状和断裂裂缝
防撞护栏
立柱打入长度符合设计要求
立柱顶部适当保护,无变形、开裂
埋入式立柱砼基座尺寸应符合要求
注:
小桥涵工程参照桥梁工程,隧道路面工程参照路面工程。
表三
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表
单位
工程
分部
工程
检查项目
单位
工程
分部
工程
检查项目
路
基
工
程
路基土石方
*压实度
桥
梁
工
程
下
部
结
构
*墩台砼强度
*路床弯沉
钢筋保护层厚度
灰剂量(灰土封层)
墩台垂直度
*软土地基处治
结构尺寸
排水
工程
断面尺寸
钢筋间距
铺砌厚度
高程及平面位置
小桥涵
*砼强度
上
部
结
构
*砼强度
钢筋保护层厚度
钢筋保护层厚度
结构尺寸
结构尺寸
钢筋加工及安装
钢筋间距
高程及平面位置
桥梁伸缩缝
支挡工程
砼强度
隧道
工程
衬砌
支护
*强度
断面尺寸
*衬砌厚度
路
面
工
程
面层
*沥青面层压实度
大面平整度
沥青含量
锚杆
*矿料级配
开挖
开挖断面轮廓
*沥青面层渗水系数
交通
安全
设施
标线
*厚度
*砼面层强度
标志
板厚
*厚度
标志板下缘至路面净空
平整度
砼强度
横坡
防护栏
横梁中心高度
基层
底基层
*压实度
护栏顺直度
*灰剂量
轴线横向偏位(砼护栏)
*厚度
砼强度(砼护栏)
*强度
*波形护栏钢材厚度及镀锌厚度
原材料
*路基填料CBR
原材料
*石灰
*钢材
*碎石
*水泥
*砂
*沥青
注:
1.各检查项目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现场主要施工分部工程要全覆盖,各指标的抽查数量应相对平衡,带*号项目的抽查总点数应不少于每次抽查总点数的30%。
2.外观质量检查宜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外观鉴定内容执行。
九、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标准
(一)水运工程质量督查工作效果及频次要求
工作
项目
工作内容
工作效果
频次
备注
监督
检查
综合督查。
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质量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全面督查。
掌握工程总体质量状况,针对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问题,提出建议和整改要求。
1次/项目年
委托检测单位,聘请专家3-5人。
专项督查。
通过查验资料或抽样检测等方式,对程序、行为和实体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地督查。
根据项目建设特点,掌握工程薄弱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状况,消除质量隐患。
1~2次/项目年
委托检测单位,聘请专家3-5人。
飞行检查。
事先不通知受检项目而对其实施的快速现场检查。
动态掌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措施落实及实体外观质量、内业资料等情况。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一般由站领导带队,检查组成员3人左右。
存在问题处理。
督促责任单位对一般质量管理问题和质量缺陷,限期整改;对不合格工程,责令限期返修。
要求责任单位整改、返修后,及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同时,对类似问题提出预防措施。
根据各类督查和核查情况确定
(二)根据项目年度进度计划安排及质量监督工作频次要求,项目质量监督组应制定年度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遵照执行。
在监督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督查总频次不得低于工作标准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