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行业分析报告.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7728389 上传时间:2023-01-26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417.4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证券行业分析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证券行业分析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证券行业分析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证券行业分析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证券行业分析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证券行业分析报告.docx

《证券行业分析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证券行业分析报告.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证券行业分析报告.docx

证券行业分析报告

 

2018年证券行业分析报告

 

2018年3月

一、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概况

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商品期货、金融期货、利率期货、期权等各类证券产品发行和交易的场所。

证券市场具有融通资金、资本定价、资本配置等功能,在金融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

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我国现代证券市场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如今,证券市场已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宏观经济的运行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1、我国现代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

(1)第一阶段:

我国证券市场的建立

我国证券业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国家国库券的恢复发行,一批国有企业开始进行股份制和企业债券的尝试。

1984年11月18日,飞乐音响向社会发行1万股,成为我国第一只公开发行的股票。

1986年9月26日,上海成立了我国第一个证券柜台交易点,即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分公司,开始代理买卖股票业务。

1987年9月27日,我国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成立。

1990年12月和1991年7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运营,标志着我国证券集中交易市场正式诞生。

(2)第二阶段:

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基本形成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宣告成立,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

1993年,国务院先后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一系列证券市场规章制度,证券市场的法规体系初步形成。

同时,股票种类由单一的A股,发展到涵盖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1998年4月,中国证监会与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合并,中国证监会成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也成为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

至此,集中统一的全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基本形成。

(3)第三阶段:

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调整和改革深化

1999年7月1日,《证券法》正式实施。

《证券法》是一部规范证券市场运行的根本性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主要成就之一。

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证券市场的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积极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和稳定发展。

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的试点工作。

同年9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我国的股权分置改革进入全面开展阶段。

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我国证券业迈入逐步规范、快速发展的轨道。

(4)第四阶段:

我国证券市场的创新发展时期

随着证券市场的竞争环境日益激烈、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需求不断升级,我国证券业正在从规范发展步入创新发展阶段。

2006年以来,新三板、创业板陆续推出,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逐步建立。

与此同时,证券公司传统业务转型升级,融资融券、转融通等创新业务快速发展,证券公司作为现代投资银行的基础功能不断完善。

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建设多渠道、广覆盖、严监管、高效率的股权市场,规范发展债券市场,拓展期货市场,着力优化市场体系结构、运行机制、基础设施和外部环境,实现发行交易方式多样、投融资工具丰富、风险管理功能完备、场内场外和公募私募协调发展”。

同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

中国证监会在积极推动证券市场创新发展的同时,始终贯彻“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精神。

2016年,中国证监会先后发布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法规,通过资本约束、调整风险控制指标标准、限制结构化资管产品杠杆倍数等一系列去杠杆政策,防范资本市场中的系统性风险,确保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规模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017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同年9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进一步促进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合规管理,实现持续规范发展。

随着我国监管机构对证券行业长期、持续的综合治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逐渐建立,新股发行机制、退市机制、监管体制逐渐完善。

2、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如下:

(1)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体系逐渐完善

经过二十多年的稳定发展,我国证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根据上交所和深交所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末,我国沪深两市(包括A、B股)共有上市公司3,485家,两市总市值56.71万亿元,流通市值29.53万亿元,较2001年末分别增长2.00倍、12.02倍和19.42倍。

截至2017年末,上交所股票平均市盈率18.16倍,深交所股票平均市盈率36.21倍。

目前,我国沪深两市市值位居世界前列。

根据世界证券交易所联合会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末,全球81个主要的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市值总额为85.47万亿美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值排名第四,占市值总额的5.95%;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值排名第八,占市值总额的4.24%。

同时,随着新三板分层管理逐渐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逐步形成,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扩展。

根据股转公司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末,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达11,630家,总市值4.94万亿元,股票平均市盈率30.18倍。

(2)市场活跃度明显提高

随着我国证券行业不断发展,证券市场活跃度明显提高,这主要体现在市场参与者数量和股票成交量两个方面。

市场参与者数量方面,根据中登公司公布数据,截至2017年末,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数量达13,398.30万,其中自然人投资者总数13,362.21万,非自然人投资者总数36.08万。

股票成交量方面,根据上交所和深交所统计数据,2017年度沪深两市股票全年成交量为8.85万亿股,较2001年增长27.07倍;2017年度两市股票全年成交金额为112.81万亿元,较2001年增长27.55倍。

根据世界证券交易所联合会统计数据,2017年度全球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金额合计82.74万亿美元,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位列第五和第四名。

此外,融资融券交易自2010年正式推出以来发展迅速。

根据证金公司统计,2011年至2017年各年末,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余额分别为383.00亿元、895.30亿元、3,465.47亿元、10,253.90亿元、11,741.83亿元、9,391.11亿元和10,261.00亿元。

(3)资金融通作用更加显著

随着我国证券业的稳定发展,股票市场在资金融通方面发挥的作用愈加显著,逐渐发展成为企业股权融资的重要渠道。

根据Wind资讯统计,2017年度沪深两市股权筹资金额合计17,223.86亿元,较2001年增长15.79倍。

2017年度,我国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合计2,301.09亿元,增发募集资金合计12,705.31亿元,配股募集资金合计162.96亿元,优先股募集资金合计200.00亿元,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合计602.72亿元,可交换债券募集资金合计1,251.78亿元。

(4)发展过程中的不足之处

尽管我国证券市场发展速度较快,但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较短,和成熟证券市场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①证券市场与宏观经济的相关性较弱

在欧美发达国家,股票市场通常能够反映宏观经济的运行情况,是一国经济的“晴雨表”。

我国股票市场却多次出现与实体经济的周期波动相背离的现象。

自2001年至2005年间,我国股票市场出现长达4年的熊市,上证综指一度腰斩,而同期GDP却从11.09万亿元增长至18.73万亿元,名义GDP增长率达68.96%。

②系统性风险较大,市场波动剧烈

我国股票市场是一个新兴市场,受利率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等多种系统性风险的影响较大,股价整体波动剧烈。

以沪深300指数为例,沪深300指数自2005年4月8日发布起至2017年末累计72次单日涨跌幅逾5%,累计21次单日涨跌幅超过7%,震荡的幅度和频率均远高于同期成熟资本市场的股票价格指数。

③市场参与者不成熟

我国证券市场处于发展初期,市场参与者以个人投资者为主,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中的占比较小。

根据中登公司公布数据,截至2017年末,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数量达13,398.30万,其中自然人投资者总数13,362.21万,占比达99.73%,以机构为主体的非自然人投资者总数36.08万,占比仅为0.27%。

相比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在专业技能、投资经验、抗风险能力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且较易受情绪影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证券市场出现波动剧烈的特征。

二、我国证券行业监管

1、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和国务院授权,中国证监会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等自律性组织实施自律监管。

(1)中国证监会

《证券法》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经国务院授权,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①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

②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

③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④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

⑤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

⑥依法对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⑦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督管理。

(2)中国证券业协会

《证券法》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①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

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③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

④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

⑤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⑥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

⑦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⑧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3)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由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

其主要职能包括:

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2、行业监管体系

我国证券行业的监管主要体现在行业准入与业务许可、业务监管和日常经营监管三个方面。

(1)行业准入与业务许可

从证券公司的市场准入条件、股东资格、业务范围、重大事项变更的审批程序、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等方面对证券公司实施行业准入与业务许可监管;从证券业务相应的从业资格、董监高任职资格管理、行为规范等方面实施从业人员准入监管。

(2)业务监管

从证券公司从事各项证券业务的经营资格、申请程序、业务规程、违规责任及处罚措施等方面对证券公司进行业务监管。

(3)日常经营监管

从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对证券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规章

我国已经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的证券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可分为基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三个方面。

(1)基本法律

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

(2)行政法规

主要包括《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等。

(3)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①市场准入与业务许可方面

主要包括《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

②业务监管方面

综合监管:

主要包括《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等;

证券经纪业务:

主要包括《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券公司开立客户账户规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境内及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管理暂行规定》、《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等;

证券自营业务:

主要包括《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关于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等;

资产管理业务:

主要包括《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等;

投资银行业务:

主要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优先股试点业务实施细则》等;

期货经纪业务:

主要包括《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关于建立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公司信息公示管理规定》等;

基金管理业务:

主要包括《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等;

其他业务:

主要包括《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等。

③日常经营监管方面

主要包括《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等。

三、我国证券行业的进入壁垒

证券业是知识和资本密集型行业,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主要包括行业准入管制、资本壁垒和人才壁垒三个方面。

1、行业准入管制

我国实行证券业、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制度,并设定了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

行业准入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

第一,设立证券公司需取得行政许可。

《证券法》规定:

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第二,证券公司经营各项证券业务需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

《证券法》规定: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证券经纪;

(二)证券投资咨询;(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四)证券承销与保荐;(五)证券自营;(六)证券资产管理;(七)其他证券业务。

2、资本壁垒

证券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证券法》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对证券公司从事不同业务的注册资本、净资本最低限额做出了规定:

《证券法》规定: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亿元;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

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3、人才壁垒

证券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证券公司从事相关业务需要大量的专业型人才,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此外,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顾问、保荐代表人等需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知识结构和专业能力,并取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任职资格。

随着证券行业进入创新发展时期,未来证券行业对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的要求将越来越高。

四、我国证券行业的特征

1、周期性

我国证券市场属于新兴市场,具有强周期特征。

我国证券市场的波动是经济结构调整中进行价值发现的过程,受到多种周期性因素影响,这些因素包括:

宏观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国家政策的周期性、货币流动性变化的周期性、上市公司各项信息披露的周期性、投资者交易行为的周期性等。

在上述周期性因素的合力作用之下,我国证券市场的运行呈现出峰谷交替的周期性特征。

2、风险性

证券市场属于风险密集型行业,其表现形式主要是有价证券收益的不确定性。

证券市场中的主要风险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两类。

系统性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市场风险等;非系统性风险包括经营风险、财务风险、信用风险、道德风险等。

3、资本密集性

证券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

一方面,监管部门已经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机制,证券公司各类业务的规模与净资本挂钩;另一方面,雄厚的资本实力有助于增强证券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提升证券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4、知识密集性

证券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

从业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着证券公司的服务质量。

因此,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是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未来证券业有竞争加剧的趋势,证券公司对人才的争夺将更为激烈。

五、我国证券行业的竞争情况

1、整体规模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国有131家证券公司,总资产合计6.14万亿元,净资产合计1.85万亿元,净资本合计1.58万亿元。

2017年,证券业全行业实现营业收入3,113.28亿元,实现净利润1,129.95亿元。

2、行业集中度

目前,我国证券行业的市场集中度较低。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2012年至2016年行业前五名证券公司的总资产集中度、净资产集中度、营业收入集中度如下表所示: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证券行业前五名证券公司总资产集中度为29.71%,净资产集中度为29.42%,净资本集中度为28.10%;2016年度证券行业前五名证券公司营业收入集中度为39.45%,净利润集中度为30.53%。

2012年至2016年,证券行业前五名证券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净资本集中度均在30%左右;行业前五名营业收入集中度从25.47%增至39.45%,净利润集中度从35.14%降至30.53%。

我国证券行业集中度较低,主要是因为我国证券公司的收入结构相对单一,同质化竞争严重,证券公司对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四项业务的收入依赖程度较高。

其中,证券经纪业务作为证券行业最主要收入来源,以赚取交易佣金和利差的通道业务为主,各证券公司之间服务差异较小,市场接近完全竞争。

近年来,市场股票基金平均佣金率不断下降,表明证券经纪业务市场竞争呈白热化趋势。

3、区域分布

我国证券市场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差异特征,主要原因是证券业的发展水平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程度高度相关,而我国各地存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平衡和运行机制相对独立的情况。

具体而言,东部沿海地区工业化水平较高、生产力发达,具备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经济基础;中、西部地区生产力相对落后,资本市场发展的经济基础也较为薄弱。

因此,东部沿海地区证券业整体发展水平高于中、西部地区。

我国证券公司营业部分布呈自东向西递减的态势。

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中(不包括未纳入统计的港、澳、台),证券公司营业部分布数量最多的地区分别为广东、江苏、上海和浙江等沿海省份。

沿海地区营业部分布相对密集,表明沿海地区资本市场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西藏、青海、宁夏、海南、新疆等欠发达省份的营业部数量较少,分布相对稀疏,表明欠发达地区证券业发展相对落后,市场竞争相对缓和。

为促进我国西南地区经济发展,多项产业政策陆续出台。

2013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等多个部门共同发布了《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场组织体系,培育发展金融市场,改善融资结构,提高金融规模和交易效率”,积极推动滇桂两省经济金融和谐发展。

同时,在“一带一路”的战略规划中,云南省凭借独特的区位优势,将发展成为面向东南亚、南亚的经济辐射中心。

未来,随着西南地区经济加速发展,我国东、西部地区证券业发展水平差距有望逐渐缩小。

六、我国证券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

我国证券行业的收入和利润对于证券市场行情变化的依赖程度较高。

十几年来,受宏观经济周期性运行、国家政策调控、货币流动性等因素的影响,我国证券市场表现出较强的周期性,我国证券行业的收入和利润水平随之发生了较大幅度的波动。

2001年6月至2005年6月间,我国股票市场出现长达4年的熊市,期间证券业整体亏损。

2006年,证券行业综合治理持续进行,股权分置改革顺利实施,证券市场步入景气周期,全行业实现净利润255亿元。

2007年,为期三年的证券行业综合治理顺利结束,上证综指大幅上涨,一度达到历史最高点6,124.04点,全年证券行业净利润增至1,320亿元。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我国证券市场深幅调整,上证综指一度触底1,664.93点,全年证券行业实现净利润482亿元。

2009年,我国资本市场首批创业板企业上市,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市场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

我国股票市场景气度回升,全行业实现净利润933亿元。

2010年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入学考试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