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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201年月日

建设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通则

1井下作业一般规定

1.1入井前准备

1.严禁带烟入井。

2.严禁酒后入井。

3.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规范。

常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有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防毒面罩、焊接护目镜、防护服、绝缘手套等,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有工作鞋、工作帽、雨衣等。

(1)佩戴的安全帽要在有效期内,帽带系紧。

(2)穿带有反光条的工作服,系紧袖口、领口、衣口(爆破工要穿防静电工作服)。

(3)接触粉尘和噪声的人员佩戴防尘口罩和耳塞。

(4)根据工种不同穿所需的工矿用靴(变配电工穿高压绝缘手套和专用的高压绝缘靴)。

(5)高空作业,佩戴安全带。

(6)气焊作业,佩戴护目镜。

(7)携带电量充足的手电。

4.佩戴好电量充足的人员定位卡和入坑卡(人员定位卡绿灯闪烁表示电量充足)。

5.佩戴自救器,压力保证在要求范围之内。

6.特种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他从业人员携带由本单位核发的“操作资格证”。

7.在指定的候罐区域等待乘罐下井。

8.负责检测人员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仪,负责通风、测尘人员携带测风、测尘仪器。

9.携带好必备工具。

1.2乘罐须知

1.按照入井通道依次通过人员识别系统(刷卡)入井。

2.进入罐笼时请注意脚下的轨道和地挡,乘坐罐笼时,应站稳扶好。

3.罐笼运行时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和携带的物品伸出罐笼外。

4.罐笼停稳时方可上下。

5.上下罐笼及罐笼运行期间.严禁推搡、打闹。

6.同一层罐笼不应同时升降人员和物料。

7.升降爆破器材时,负责运输的爆破作业人员应通知中段(水平)信号工和提升机司机,并跟罐监护。

1.3井下行走

1.在运输巷道内,走人行道。

2.行走时注意上部的滑触线,预防触电。

3.遇到电机车通过时,请注意避让,横穿轨道时,确认两边是否有电机车通行,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4.经过溜井时,要快速通过。

5.人员在避让车辆通行时,应站在宽敞显眼的位置,并用手电筒发出信号,不要躲避到拐角的弯道处,以免发生危险。

6.在攀爬斜井、天井时,注意脚下台阶,抓好扶手。

7.通过风门后恢复原状。

8.严禁进入不熟悉及明令禁入的区域。

1.4常见安全隐患

  1.设备的裸露转动部分,没有防护罩或栅栏。

2.井下通讯终端不符合防水、防腐、防尘功能。

3.井下用电设备没有进行接地保护,接地网不符合要求。

4.使用不合格的连接装置(连环、销子、碰头等)连车运输。

5.溜井无警示灯、照明、警示标志、标牌,放矿机口无安全遮挡。

6.梯子、梯子间不符合规定。

7.消防设施不齐全(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沙、铁锹等),消防器材过期(压力不足、无检验标签)。

8.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没有保护罩及警示标志。

9.储存易燃、易爆仓库温度、湿度、储存量等参数不符合要求。

10.储存易燃、易爆仓库(硐室)灯具、线缆、开关不防爆。

11.空气开关、接触器等未进配电箱。

12.高压刀闸没有联锁保险。

13.台式砂轮机缺少托架,两个砂轮片磨损未同时更换。

14.起重钩无防脱钩装置,防脱钩装置私自焊接。

15.天车(竖井)无限位开关或开关失灵。

16.吊装绳套磨损严重且有多股断丝。

17.焊接设备未做到一闸、一箱、一漏电保护、一接地,一次线大于5米,二次线大于30米。

18.设备、电器自带设施缺失或损坏(如行灯变压器接线柱损坏等)。

19.两米以上平台无防护栏,井沟无盖。

20.提升系统的三图一制一规程(制动系统图、电气控制原理图、提升系统图、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未悬挂在提升机硐室室内。

21.变配电硐室没有安排专人值班时未关门加锁。

22.井巷的分道口没有路标。

23.上下分段同时回采,在下分层错动范围之内或超前距离小于20米。

24.工作面无撬棍(长、短两根撬棍)。

25.滑线高度、横担间距不符合规定。

26.井下作业地点缺少照明。

27.敷设电缆不符合标准。

28.铠装电缆每隔100m左右未接地一次,接线盒的金属外壳未接地。

29.主进风、回风巷道堆放材料、设备、杂物。

30.废弃巷道不封堵,封堵墙损坏未及时修复。

31.通风构筑物没有保持严密状态。

32.局部通风风筒口与工作面距离不符合标准。

33.井下堆积易燃物(废旧轮胎,油桶,编织袋,其它易燃物品)。

34.溜井放空;大块矿石、废旧钢材、木材、和钢丝绳放入井内,有水、油流入溜井中。

35.斜井缺少人行踏步和手扶绳

36.躲避硐室没有明显标志,存有障碍物。

37.斜井施工无阻车器、无躲避硐室,井下无电话(号码表)。

38.提升矿车的斜井上部和中间车场阻车器或挡车栏不关闭。

39.罐道钢丝绳的固定和拉紧装置未定期检查,未及时串动和转动罐道钢丝绳。

40.主要运输水平同时作业机车多于3台的情况下,巷道出口没有信号灯。

41.移动设备无刹车、灯光系统、警报系统、没门或门关不严。

42.井下铲运机没有废气净化装置、未配备灭火器。

43.电缆通过防火墙、防水墙或硐室部分没有使用金属管或混凝土管保护,管孔两面没有密闭。

44.水沟无盖板,盖板破损、晃动。

45.紧急撤离通道不通畅,无撤离标志。

46.移动式和携带式电气设备,未采用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接地、无漏电保护,未与接地干线连接。

47.直线段轨道的轨距误差超过+5mm和-2mm,平面误差大于5mm,钢轨接头间隙大于5mm。

护轨间隙大于30mm。

48.U型支架支护倾斜、充填不实,卡子松动或缺失。

49.串联局部通风设施间有空隙。

50.井下二次爆破放明炮。

51.防水门开启不灵活,日常维护不到位。

52.井下无常用急救器材或药品失效。

1.5违章警示

1.不戴安全帽,系带不牢,安全帽过期。

2.不带人员定位卡,定位卡失效,使用他人定位卡,入坑不刷卡。

3.不带自救器,自救器压力不足。

4.不带照明。

5.下井带烟,吸烟。

6.特殊工种不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证过期。

7.脱、串、睡岗,酒后上岗。

8.弯道处休息或停留。

9.临时作业不设警戒。

10.未经批准,进入禁行区域。

11.罐笼内打闹,身体任何部位接触或伸出安全门外;罐笼未停稳拉开罐帘。

12.穿过停止的车辆,不提醒司机。

13.斜井或安全距离不足的巷道,行车时行人。

14.扒乘矿车。

15.肩扛钎杆或其他长料乘坐罐笼或大巷内行走。

16.通过常闭风门后不关闭。

17.跨越运行中的钢丝绳,跨越运行中的皮带,不走专设过桥。

18.接尘岗位不佩戴防尘口罩;接噪岗位不佩戴隔噪耳塞。

19.有砂石碎屑伤害岗位场所不佩戴防护眼镜。

20.未出徒独立作业。

21.从事本工种以外的作业。

22.不能熟知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3.记录与实际不符。

24.进入气体检测数值不合格的区域。

(备注:

各类气体极限值:

氧气低于20%,一氧化碳超过24ppm,一氧化氮超过3ppm,二氧化氮超过2ppm,二氧化碳超过0.5%,硫化氢超过6ppm)

2工业厂区作业一般规定

2.1进入工业厂区前的准备

1.严格禁止酒后上岗。

2.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整齐。

常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有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防毒面罩、焊接护目镜、防护服等,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有工作鞋、工作帽、雨衣等。

(1)佩戴的安全帽要在有效期内,帽带系紧。

(2)穿带有反光条的工作服,系紧袖口、领口、衣口。

(3)接触职业危害的岗位要佩戴防尘口罩和耳塞。

(4)油库区域作业人员禁止穿铁钉鞋、化纤衣物。

(5)高空作业,佩戴安全带。

(6)气焊作业,佩戴护目镜。

3.特种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他从业人员携带由本单位核发的“操作资格证”。

2.2进入工作区域的安全注意事项

1.工作厂区有指定路线的要按照指定路线行走。

2.不得随意碰触带电设备。

3.严禁在起吊物料下行走。

4.出入重要站所应做好出入登记记录。

5.严禁上下垂直作业。

6.作业场所安全通道要畅通,不堆积杂物。

7.严禁在塌陷区内放牧、通行及非法生产等活动。

8.服从指挥,不冒险作业,不违章作业。

2.3常见安全隐患

1.设备的裸露转动部分,没有防护罩或栅栏。

2.消防设施不齐全(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沙、铁锹等),消防器材过期(压力不足、无检验标签)。

3.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没有保护罩及警示标志。

4.储存易燃、易爆仓库温度、湿度、储存量等参数不符合要求。

5.储存易燃、易爆仓库(硐室)灯具、线缆、开关不防爆。

6.空气开关、接触器等未进配电箱。

7.高压刀闸没有联锁保险。

8.台式砂轮机缺少托架,两个砂轮片磨损未同时更换。

9.起重钩无防脱钩装置,防脱钩装置私自焊接。

10.天车无限位开关或开关失灵。

11.吊装绳套磨损严重且有多股断丝。

12.焊接设备未做到一闸、一箱、一漏电保护、一接地,一次线大于5米,二次线大于30米。

13.设备、电器自带设施缺失或损坏。

14.两米以上平台无防护栏,井沟无盖。

15.提升系统的三图一制一规程(制动系统图、电气控制原理图、提升系统图、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未悬挂在提升机硐室室内。

16.敷设电缆不符合标准。

17.电缆通过防火墙、防水墙或硐室部分没有使用金属管或混凝土管保护,管孔两面没有密闭。

18.紧急撤离通道不通畅,无撤离标志。

19.移动式和携带式电气设备,未采用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接地、无漏电保护,未与接地干线连接。

20.消防器放置位置随意,不方便拿取。

21.机动车辆行驶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

22.车辆进入工作厂区未限速行驶。

23.进入施工现场未穿劳动防护用品。

24.领导或外来参观、检查人员进入现场不穿戴劳保用品。

25.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不全、数量不足、质量不良。

26.使用外壳、手柄损坏、破裂的手持电动工具。

27.坑边倒料时未减速行驶、未设置车轮止挡。

28.油桶露天存放。

29.施工现场电动工器具、照明设备的电源线未使用软橡胶电缆的。

30.乱拖乱拉电源线。

31.电气开关箱没有防雨、防尘功能的,没有门锁。

32.一般场所的室内照明灯具的高度低于2.4m,照明线路上搭晾衣物。

2.4违章警示

1.特殊工种不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件过期。

2.脱、串、睡岗。

3.酒后上岗。

4.未经批准,进入禁行区域。

5.接尘岗位、场所不佩戴防尘口罩。

6.接噪岗位不佩戴隔噪耳塞。

7.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8.不具备独自作业资格进行独自作业。

9.从事本工种以外的作业。

10.不能熟知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1.高空作业不佩戴安全带。

12.设备防护未做到“六有六必”。

六有六必:

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有台必有栏、有洞必有盖、有扎点必有挡板、有特危必有连锁。

13.带手套从事车床、磨削作业。

14.维修作业未设置警示标志及监护措施。

15.记录与实际不符。

3特种作业目录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规范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

1.电工作业

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等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

3.通风作业

指安装井下局部通风机,操作地面主要扇风机、井下局部通风机和辅助通风机,操作、维护矿井通风构筑物,进行井下防尘。

4.尾矿作业

指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巡坝、抽洪和排渗设施的作业。

5.安全检查作业

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督检查,巡检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督促处理相应事故隐患的作业。

6.提升机操作作业

指操作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提升设备运送人员、矿石、矸石和物料,及负责巡检和运行记录的作业。

7.支柱作业

指在井下检查井巷和采场顶、帮的稳定性,撬浮石,进行支护的作业。

8.井下电气作业

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

9.排水作业

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设备日常使用、维护、巡检的作业。

10.爆破作业

指在露天和井下进行爆破的作业。

4职业病禁忌

4.1下列病症患者,不应从事接尘作业:

1.各种活动性肺结核或活动性肺外结核。

2.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严重,如萎缩性鼻炎、鼻腔肿瘤、气管喘息及支气管扩张。

3.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如肺硬化、肺气肿、严重胸膜肥厚与粘连。

4.心、血管器质性疾病,如动脉硬化症,Ⅱ、Ⅲ期高血压症及其它器质性心脏病。

5.曾有接尘史,并已产生影响的。

6.经医疗鉴定,不适于接尘的其他疾病。

4.2下列病症患者,不应从事井下作业:

1.不应从事接尘作业所列病症。

2.听力已下降,严重耳聋。

3.风湿病(反复活动)。

4.癫痫症。

5.精神分裂症。

6.经医疗鉴定,不适合从事井下作业的其他疾病。

4.3下列病症患者,不应从事高空作业:

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恐高症、精神病、晕动症等。

5班前会及交接班一般规定

5.1班前会

1.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指示,交待作业任务,明确班前确认内容,明确分工,指定负责人和监护人。

2.确认人员精神状态、身体状况。

3.交待作业环境的情况,提醒员工作业应注意事项。

4.交待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器具的性能和操作技术。

5.交待可能发生事故的环节、部位和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必要时回顾与工作任务相仿的事故教训。

6.检查督促员工正确地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7.及时记录班前会记录,参会成员本人签名。

5.2交接班规定

5.2.1交班

1.传达上班次领导下达的工作安排和要求。

2.上班次遗留的问题、注意事项及处理意见。

3.设备运行情况及岗位应急器材状况。

4.岗位文明生产清理情况。

5.做好交接班填写记录,交班人签字。

5.2.2接班

1.接班人对交班人所交接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与实际情况相符。

2.接班人确认接班情况与交班内容相符后,接班人签字。

5.2.3交接班准则

交接班要做到“三交”、“四清”、“五不交”。

三交:

口头交、书面交、现场交。

四清:

讲清、问清、看清、点清。

五不交接:

1.给下班的准备工作未做好不交接(如开停机准备工作)。

2.当班发生异常情况或设备有故障未处理好不交接(如已采取措施,接班人掌握情况后可以交接)。

3.工具资料不齐全不交接(有关工具、钥匙齐全、图纸、运行日志、交接班记录等)。

4.清洁工作未做好不交接。

5.上级命令通知不明确不交接(上级命令通知内容意图要弄清楚);当发生异常情况一定要书面交接。

6违章指挥警示

违章指挥,是指安排或指挥职工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6.1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要求

1.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

2.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充分掌握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

4.熟知应急处置程序。

6.2违章指挥警示

1.安排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2.安排不具备相应资格人员作业。

3.擅自变更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4.越权指挥。

5.安排设备带“病”运行。

6.在运行操作过程中,随意更换操作人和监护人。

7.强令冒险作业,强令违规作业。

7事故报告程序及现场急救常识

7.1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

外包施工队伍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外包施工队伍项目负责人报告,外包施工队伍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如实地向发包单位报告。

7.2事故现场急救常识

7.2.1人工呼吸

人工呼吸适用于触电休克、溺水、有害气体中毒窒息,或外伤窒息等引起的呼吸停止、假死状态者。

人工呼吸前,应先清除伤员口鼻中的异物,把舌头拉出或压住。

呼吸道畅通,是有效进行人工呼吸的前提。

常用的人工呼吸方法有口对口吹气法、仰卧压胸法和俯卧压背法。

口对口吹气法是效果最好、操作最简单的一种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为:

1.使伤员仰卧,一手托起伤员下颌,并尽量使其头部后仰,另一手将其鼻孔捏住。

2.自己深吸一口气,紧对伤员的口将气吹入。

3.松开捏鼻的手,并用一手压其胸部,以帮助伤员呼气。

如此有节奏地反复进行,每分钟吹气14~16次。

7.2.2心脏复苏

心脏复苏操作主要有心前区叩击术和胸外心脏按压术两种方法。

心前区叩击术:

使伤员头低脚高,施术者以左手掌置其心前区,右手握拳,在左手背上轻叩。

一般可连续叩击3~5次,并观察脉搏、心音。

若恢复则表示复苏成功;反之,应立即放弃,改用胸外心脏按压术。

胸外心脏按压术:

(1)首先将伤员仰卧,解开其上衣和腰带。

(2)救护者位于伤员左侧,手掌面与前臂垂直,一手掌面压在另一手掌面上,双手重叠,置于伤员胸骨1/3处,有节奏地、冲击式地用力按压。

(3)按压后,迅速抬手使胸骨复位,每分钟按压60~80次。

7.2.3止血

常用的止血方法有指压止血法、加垫屈指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等。

1.指压止血法

四肢大出血时,可用指压止血法:

在伤口靠近心脏一端的动脉处,用拇指压住出血的血管,以阻断血流。

指压止血法是暂时性的止血措施,在指压止血的同时,应立即寻找材料,准备换用其他止血方法。

2.加垫屈肢止血法

当前臂和小腿动脉出血不能制止时,如果没有骨折和关节脱位,这时可采用加垫屈肢止血法:

(1)在肘窝处或膝窝处放入叠好的毛巾或布卷;

(2)然后屈肘关节或屈膝关节;

(3)再用绷带或宽布条等将前臂与上臂或小腿与大腿固定。

3.加压包扎止血法

静脉出血时,可用加压包止血法:

将干净的纱布、毛巾或布料等盖在伤口处,然后用绷带或布条适当加压包扎,即可止血。

压力的松紧度以能达到止血而不影响伤肢血液循环为宜。

7.2.4包扎

包扎可以保护伤口和创面,减少感染,减轻痛苦。

事故现场可就地取材,用毛巾、手帕、衣服撕成的布条进行包扎。

1.环形包扎法

该法适用于头部、颈部、腕部及胸部、腹部等,将布条做环行重叠,缠绕肢体数圈即可。

2.螺旋包扎法

该法用于前臂、下肢和手指等部位的包扎。

先用环形法固定起始端,用布条斜旋上缠或下缠,每圈压前圈的一半或1/3,呈螺旋形,尾部在原位上缠2圈后固定。

3.“8”字包扎法

该法多用于关节处的包扎。

先在关节中部环形包扎两圈,然后以关节为中心,从中心向两边缠,一圈向上,一圈向下,两圈在关节屈侧交叉,并压住前圈的1/2。

7.2.5骨折固定

骨折固定可减轻伤员的疼痛,防止因骨折端移位而刺伤邻近组织、血管、神经,也是防止创伤休克的有效急救措施。

操作要点:

1.骨折固定,应使用夹板、绷带、三角巾、棉垫等物品。

2.固定应包括上、下两个关节,在肩、肘、腕、股、膝、踝等关节处应垫棉花或衣物,以免压破关节处皮肤。

3.固定应以伤肢不能活动为度,不可过松或过紧。

7.2.6伤员搬运

现场常用的搬运方法是担架搬运法,操作要领:

1.伤员头部在后,以便后面抬担架的人随时观察伤员的变化。

2.抬担架时应尽量做到轻、稳、快。

3.上坡时,前面的人要放低,后面的人要抬高;下坡时相反。

现场如无特制的担架,也可用绳索、衣服、毛毯等做成简易担架。

第二部分井巷部分

1凿岩作业

1.1掘进工安全操作规程

1.1.1作业前的安全确认

1.按照《通则》要求,持证上岗、双人作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2.召开班前会,确认人员精神状态、身体状况,明确安全事项。

3.对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及使用工具进行安全确认。

(1)检测现场气体合格后,进入作业面。

(2)检撬浮石,拉接照明。

(3)检查风水管路、凿岩设备。

4.填写安全确认记录。

1.1.2作业中

1.清理作业面积渣,确认有无残炮,并处理。

2.架设凿岩设备,先开水、后开风。

3.凿岩作业过程中密切观察作业现场环境变化情况,随时注意观察透水征兆,若遇到有透水征兆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防排水措施,再进行探水工作。

探放水时,须专职人员现场指挥,要加强对有害气体的监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多机同时工作时,应注意周围环境和相邻凿岩机工作情况,避免相互干扰发生事故。

5.凿岩机严禁打干眼,严禁打残眼,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6.处理盲、残炮眼时,应用木制或竹制工具处理或在离盲、残炮至少300MM位置打一平行眼再装药起爆处理。

7.掘进工作面通过破碎带或断层时,必须随时支护,危险区必须做好超前支护工作,方可作业。

8.当两个工作面贯通相距15m时,必须停止一个掘进头,被停工的工作面,仍要保持正常通风。

9.凿岩作业完毕,先关风,后关水。

1.1.3收尾

1.凿岩完毕,应将机器和风带、水带放在安全地点,清理作业现场。

2.做好交接班。

1.1.4作业的必备工具

1.长、短撬棍。

2.竹签、炮棍、吹风管。

3.胶布。

1.1.5违章警示

1.进入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作业面。

2.单人作业。

3.浮石检撬不彻底或单人检撬。

4.底眼未揭露,未确认有无残炮。

5.打干眼、残眼。

6.骑气腿打眼、戴手套扶钎。

7.不戴防尘口罩、隔噪耳塞。

8.未使用36V照明。

9.未按设计进行探空探水。

10.使用金属工具处理残炮。

1.2掘进凿岩台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2.1作业前的安全确认

1.按照《通则》要求,持证上岗、双人作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2.召开班前会,确认人员精神状态、身体状况,明确安全事项。

3.对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及使用工具进行安全确认。

(1)检测现场气体合格后,进入作业面。

(2)检撬浮石,拉接照明。

(3)车辆点检,给台车加注润滑油及其它油品。

4.填写安全确认记录。

1.2.2作业中

1.启动发动机,检查灯铃闸、液压系统。

2.行走前、拐弯处、斜坡行车鸣笛。

3.严格执行“车让人”制度。

4.检查台车,确认台车四个液压支腿全部接地,车轮全部离地,且平稳。

5.连接水管,电缆及水管沿巷道侧壁放置好。

6.熄灭发动机,启动主电机及泵站。

7.在规定的各项数据压力值范围内进行钻孔作业。

8.布置潜污泵进行排水。

1.2.3收尾

1.收回推进梁、收回摆正大臂、断掉台车主电源。

2.启动发动机,收支腿油缸、电缆、水管及水泵。

3.开至停车位置,放下支腿油缸,车轮全部离地,大臂完全回收、摆正,推进梁前顶尖置于地面。

4.熄火后断开电瓶电源主开关。

5.冲洗大臂及推进梁工作部分,用高压风吹发动机及台车电气部分。

6.填写设备运行记录、爆破日志,做好交接班。

1.2.4作业的必备工具

1.长短撬棍。

2.灭火器。

3.绝缘手套。

4.测电笔。

5.炮棍。

1.2.5违章警示

1.起步、转弯、岔口不鸣笛。

2.运输易燃易爆品。

3.斜坡停车,熄火溜坡、空档溜坡。

4.单人作业。

5.用掘进台车推进梁前顶尖搂矿渣,用台车钎杆撬别浮石。

6.司机离开车辆,不熄火,不拔钥匙。

7.车辆长时间熄火支腿油缸未支地。

8.上下斜坡推进梁向下。

9.未配备灭火器或失效。

10.司机未佩戴防尘口罩及耳塞。

11.车辆运行时驾驶室内载有司机以外的人。

12.单人打残眼。

13.进入未经检测或检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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