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5回风巷第二循环100220m消突评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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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5回风巷第二循环100220m消突评价
贵州大西南矿业有限公司
金沙县新化乡国照腾龙煤矿
掘进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效果评价报告
工作面名称:
运输斜巷(煤层段)
评价范围:
0m~70m段
循环数:
第一循环
编写日期:
2014年9月29日
评价结论
10905回风巷评价范围100~220m块段内瓦斯预抽率为55%>30%,最大残余瓦斯含量为6.7607m3/t<8m3/t,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第4.1条、4.2条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本次评价结论为:
10905回风巷100~220m段经采取顺层钻孔预抽条带煤层瓦斯措施后,该区域已消除了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性为无突出危险区。
在采取区域验证后无突出危险,保留20米的安全保护煤柱,掘进100米。
总工程师意见
通风矿长意见
生产矿长意见
安全矿长意见
矿长意见
总指挥意见
审批意见
目录
第一章前言4
一、评价范围4
二、评价依据4
三、评价过程简述4
第二章基本情况5
一、评价范围基本情况5
二、矿井瓦斯抽放系统7
三、其它8
第三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9
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9
二、区域防突措施9
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11
第四章最终评价结论14
附1:
区域防突措施钻孔现场施工验收表
附2:
区域防突措施竣工图
附3:
CJZ-70测量数据查询统计表
附4:
残余瓦斯含量实验测试报告单
附图1:
采掘工程平面图
附图2:
通风系统图
附图3:
瓦斯抽采图
第一章前言
一、评价范围
运输斜巷(煤层段)掘进工作面0m位置到70m预抽瓦斯块段煤层,即0~70m段(第一循环)。
二、评价依据
根据如下:
1、《煤矿安全规程》(2012版);
2、《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4、《煤矿瓦斯预测方法》(AQ1018-2006);
5、《10905回风巷专项防突设计》
三、评价过程简述
1、项目可行性分析
根据已采取的区域防突措施,其措施的控制范围及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的残余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达到《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进行评价。
2、成立评价、评审组织机构
腾龙煤矿分别成立评价组和评审组对运输斜巷(煤层段)进行评价。
1)评价组成员:
组 长:
李元雄
成 员:
赵朝亨、杨宇、孔桢、陈军、邓启华
2)评审组
组长:
矿长 王汝洪
成员:
总工程师 黄 坤
安全矿长 姜振峰
生产矿长 王显伦
总指挥 周应龙
3、项目分工
评价组:
李元雄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落实工作面钻孔的布置;防突队孔桢负责完善通风系统及防突设施;安全科赵朝亨负责措施贯彻并负责执行好安全防护措施;防突队孔桢负责区域防突措施和局部防突措施的实施;安全科赵朝亨负责监督各项措施的实施;总工程师黄坤负责组织评价报告的编制。
评审组:
负责审查报告,提出并落实报告中未完善的措施及资料,交组长审核后定稿。
第二章基本情况
一、评价范围基本情况
(一)、掘进工作面基本情况
运输斜巷(煤层段)掘进工作面,设计掘进长度为43m,巷道断面为矩形,宽4.2m,高2.6m,断面10.9m2,巷道掘进标高为+1072m~1067m,对应的地面最高标高为+1468m,最大埋深在401m之间。
其上部为寒棚岭山,地表为丘陵地形,无居民建筑物。
(二)、煤层瓦斯情况
评价范围内煤层平均厚度为2.1m,煤层倾角为6°。
根据2009年煤炭科学研究院重庆研究院出具的鉴定报告,本矿煤尘无爆炸性;煤的自燃发火等级为Ⅲ级,不易自燃。
依据2012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报告:
金沙县腾龙煤矿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3.78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1.65m3/min;采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72m3/min,掘进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7.78m3/min。
矿井瓦斯等级为突出矿井。
由贵州林东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龙凤煤矿现场取样测定,初始瓦斯含量为14.1497m³/t。
(三)、通风情况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通风;主通风机采用FBCDZ-№24/2×280型防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其额定参数为:
风量50-130m/s;风压范围:
4600~1600Pa。
电机功率2×280KW(10000V)。
反风方式通风机反转反风。
目前矿井总进风风量为5500m3/min,总回风风量5000m3/min。
运输斜巷(煤层段)采用压入式通风,具有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
局部通风机型号为FBD-№5.6-2×11型,功率2×11KW,风量400~200m3/min,风压680~4000Pa。
(掘进时采用串联通风方式,期间,必须停止其他掘进工作面作业,待施工完毕后方可恢复作业)
(四)、瓦斯赋存情况
区域抽放防突措施控制范围内瓦斯赋存量计算。
1、C9煤层原始瓦斯含量
C9煤层初始瓦斯含量为14.1497m³/t(由贵州林东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龙凤煤矿现场取样测定);
2、煤层储量
运输斜巷(煤层段)煤层储量按下式计算
Q煤=S·h·d
Q煤:
储量,单位t;
S:
面积,单位m²;
H:
煤厚,单位m;
d:
相对密度(容重):
单位t/m³,取1.45。
则:
Q煤=70×(15+4.2+15)×2.1×1.45
=7289.7t
3、瓦斯储量
根据地质煤炭储量,得出该煤层的煤层气资源量:
(1)、本循环70m条带的煤层气资源量
Q气=Q煤×W×K
=7289.7×14.1497
=10.3万m³
式中Q气——煤层气资源量,万m³。
Q煤——煤层资源储量,t。
W——煤层气含量,m³/t。
则、本次评价范围内的煤层气资源量为10.3万m3
二、矿井瓦斯抽放系统
掘进工作面的预抽,利用地面高负压抽放系统:
瓦斯泵工况点运行参数
高负压
瓦斯泵型号
抽气量
(m3/min)
压力(MPa)
功率
(kW)
备注
高负压
2BEC-40
115
0.016
160
二台
2BEC-52
235
0.016
280
二台
高负压抽放主管为PVC管¢377mm两趟,一台泵抽顺层区段煤层瓦斯,一台泵预抽掘进顺层区段和迎头条带煤层瓦斯(当每循环执行预抽迎头条带煤层瓦斯时,必须把掘进区段预抽分支管关闭,集中预抽迎头条带煤层瓦斯),选用¢250mmPVC管作为瓦斯抽放支管。
三、其它
1、防突机构及责任制
腾龙煤矿成立通防科作为专职的防突机构,共60人。
其中防突科长1人,钻探工46人、封孔工2人、检测工2人、通风工9人负责管路安装及维护。
2、防突管理
腾龙煤矿已建立《腾龙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在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生产作业计划同时制定防突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落实。
3、防突培训
防突工和瓦斯抽放工均由三级以上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防突考察工矿内的培训内容包括防突考察操作技能、防突基本知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规章制度、突出的危害及规律、区域和局部防突措施及突出预兆等。
4、突出事故应急预案
腾龙煤矿已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编制2014年度《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应急预案》,该预案符合有关规定,适用于全矿。
第三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根据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安监管办字【2007】345号《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见》,“本矿C9煤层曾经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施工钻孔时发生过喷孔、顶钻现象,因此,运输斜巷(煤层段)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为有突出危险区域,将直接采取区域防突措施。
二、区域防突措施
1、区域防突措施选择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五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第三十四条规定“突出煤层区域预测的范围由煤矿企业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
第四十五条规定,区域防突措施是指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前,对突出煤层较大范围采取的防突措施。
区域防突措施包括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两类。
根据本矿实际情况,将对运输斜巷(煤层段)区域防突措施采取:
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预抽煤层瓦斯可采用的方式有:
地面井预抽煤层瓦斯以及井下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顺层钻孔或穿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等。
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应当按上述所列方式的优先顺序选取,或一并采用多种方式的预抽煤层瓦斯措施”。
2、顺层钻孔预抽运输斜巷(煤层段)条带煤层瓦斯钻孔竣工资料
根据腾龙煤矿制定的《运输斜巷(煤层段)专项防突修改设计》,布置预抽条带煤层瓦斯钻孔21个,终孔间距为3m,孔径100mm,孔深最短17m,最长72m,控制巷道两帮轮廓线外为15m。
详见运输斜巷(煤层段)预抽条带煤层瓦斯钻孔竣工图及钻孔参数表。
附1:
区域防突措施钻孔现场施工验收表
附2:
区域防突措施参数表和竣工图及钻孔参数表
3、顺层钻孔预抽运输斜巷(煤层段)条带煤层瓦斯量资料
运输斜巷(煤层段)迎头和钻场施工的预抽钻孔于2014年8月25日早班施工,2014年8月27日夜班完成并接抽完毕,于2014年8月28日~9月4日进行预抽,每天安排专人现场进行测定。
预抽钻孔由防突队的防突工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由驻矿员和跟班领导及带班队长现场验收并签字,所施工的钻孔真实可靠。
运输斜巷(煤层段)0~70m段评价范围内于8月28日早班至9月4日早班共抽放瓦斯52529.2m³,瓦斯抽放参数采用河南郑州光力科技研制生产的CZJ-70瓦斯抽放综合参数测定仪(流量、瓦斯浓度、负压、温度),瓦斯抽放量实测所得,该数据真实有效。
运输巷(煤层段)预抽条带煤层瓦斯抽放量统计表
附3:
CJZ-70测量数据查询统计表(2014年8月28日~9月4日)
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一条“采用预抽煤层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必须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结果应当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因此不论是掘进工作面还是回采工作面,在采取了本煤层预抽区段瓦斯和本煤层预抽条带瓦斯后,能否达到消除突出危险的目的,必须进行效果评价。
只有当掘进巷道的抽放条带(钻孔控制范围)或回采工作面大面积预抽区段瓦斯经评价确认有效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1.预抽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有效性的评价指标
(1)《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规定:
突出煤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必须将控制范围内煤层的瓦斯含量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瓦斯含量以下或将瓦斯压力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压力以下,若没能考察出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含量或压力,则必须将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t以下,或将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MPa以下。
(2)《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
预抽瓦斯后,必须对预抽瓦斯防治效果进行检验,其有效性指标根据矿井实测资料确定。
无实测资料时,可依据下列指标之一确定:
预抽煤层瓦斯后,突出煤层的残存瓦斯含量小于该煤层始突深度的原始瓦斯含量;
煤层瓦斯预抽率大于30%。
采用煤层瓦斯预抽率作为有效性指标的突出煤层,在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对预抽效果进行经常复验。
1、煤层瓦斯预抽率
N=QC÷WC×100%
式中N—煤层瓦斯预抽率,%;
QC—已抽采瓦斯量,万m³;
WC—煤层瓦斯储量,万m³。
则N=5.25÷10.3×100%
=51%
瓦斯预抽率为51%。
大于《煤矿安全规程》第190条第2项“煤层瓦斯预抽率大于30%”及《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第4.2条的规定。
2、残余瓦斯含量测定
在运输斜巷(煤层段)掘进工作面0~70m段施工3个取样钻孔,取芯钻孔最深为120m,最浅30m,详见下图表:
10905回风巷100~220m段工作面取芯钻孔竣工图
10905回风巷100~220m段工作面取芯钻孔参数表
取芯钻孔编号
离煤壁距离
钻孔方位角(°)
钻孔深度(m)
1号
距上帮3m
287°
30
2号
距下帮5m
307°
60
3号
巷中
292°
90
4号
距下帮5m
296°
120
10905回风巷100~220m段工作面取芯钻孔测定参数表
评价指标
主要评价指标
评价
残余瓦斯压力P(MPa)
残余瓦斯含量(m3/t)
防突规定参考值
<0.74
<8
无突出危险
测定值
1号
5.4026
2号
6.7607
3号
6.4335
4号
6.5526
最大值
6.7607
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附4:
残余瓦斯含量实验测试报告单
第四章最终评价结论
通过综合评价,10905回风巷100~220m评价范围内瓦斯预抽率为55%,最大残余瓦斯含量为6.7607m3/t。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在预测施工钻孔过程中无喷孔、卡钻等突出预兆,煤层赋存稳定,无地质构造,控制范围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因此10905回风巷100m位置至220m段的区域防突措施有效,根据《10905回风巷防突专项设计》,区域防突措施有效后再进行区域验证,即在工作面采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K1值和钻屑量S值进行检验,钻屑瓦斯解析指标K1值和钻屑量S值进行检验必须按《10905回风巷防突专项设计》进行,检验无突出危险后完善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并留足20m的安全保护距离后可以掘进100m。
若任何一项指标超限,必须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安全注意事项:
1、10905回风巷在掘进过程中,通风科要加强瓦斯管理,加强防超掘控制点管理,严禁超掘。
2、每次放炮后必须掌握炮后瓦斯变化情况,炮后瓦斯浓度增大幅度大,必须分析其原因。
炮后瓦斯浓度超限,必须采掘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3、10905回风巷在掘进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区域验证,同时,认真执行好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远距离放炮,人员必须撤离在反向风门外避难硐室内放炮,且距放炮点大于300米。
放炮前必须切断巷道内所有非本质安全电源。
4、在掘进过程中必须掌握前方的地质构造变化,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掘进作业,探明构造变化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5、掘进过程中,必须严格按10905回风巷专项防突措施要求安装压风自救系统,并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24小时供风。
6、区域验证时,若考察时任何一项指标超限或施钻时有喷孔、吸钻、卡钻等动力现象时,必须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