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流动式起重机械首检自检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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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流动式起重机械首检自检报告
报告编号:
流动式起重机械首检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登记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单位名称)
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流动式起重机的首检自检。
2、检验结果、检验结论表示方法:
“√”—表示该项检验结果为“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合格”
“×”—表示该项检验结果为“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表示该项检验结果为“无此项”,检验结论为“无此项”
3、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测试多个或一组数据时在附表或附图中记录。
4、本报告无相关人员签名、未填写检验日期、未加盖检验专用章或公章无效。
5、本报告宜由计算机双面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自己应工整,如
作修改,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的签章及修改日期。
流动式起重机首检自检报告
记录编号: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分支机构名称
分支机构地址
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使用单位
安全管理人员
使用单位
联系电话
使用单位
邮政编码
制造单位名称
改造(重大修理)
单位名称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型号规格
使用登记编号
产品编号
注册代码
投入使用日期
设备代码
设计使用年限
单位内编号
性能参数
最大起重量
t
最大起升高度
m
最大工作幅度
m
额定起重力矩
t·m
起升速度
m/min
其他主要参数
检验依据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Q7015-2016)
检验结论
检验人员:
年月日
审核人员:
年月日
意见:
安全管理人员:
意见:
使用单位(盖章)
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
结果
结论
备注
1
2
作业环境和外观检查
2.1起重量或者起重力矩标志
检查起重机械明显部位标注的额定起重量或者额定起重力矩标志是否清晰、符合规定
2
2.2安全距离及相关尺寸
(1)检查起重机械运动部分与建筑物、设施、输电线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GB6067.1-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
总则》中10.2和15.3的要求
3
2.3起重机运行轨道
检查起重机运行轨道是否无明显松动和影响其安全运行的明显缺陷
4
3
金属结构
检查
金属结构检查
检查起重机械的金属结构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主要受力结构件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裂纹
(2)主要受力结构件断面有效厚度不低于设计厚度的90%
(3)螺栓和销轴等连接无明显松动、缺件、损坏等缺陷
5
4
主要零部件检查
4.1一般要求
(1)对各类起重机械的主要零部件(包括吊具、钢丝绳、滑轮、开式齿轮、车轮、卷筒、环链等),除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检查磨损、变形、缺损情况,并且判断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外,对吊具、钢丝绳、导绳器还应当检查是否满足本规则4.2~4.4的要求
6
4.2
吊具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吊钩、电磁吸盘、抓斗、横梁等吊具悬挂牢固可靠
7
(2)吊钩设置防脱钩装置(司索人员无法靠近吊钩的除外),并且有效
8
(3)吊钩不应当焊补
9
4.3
钢丝绳
4.3.1钢丝绳配置
检查起重机械采用的钢丝绳是否与滑轮和卷筒匹配,首次检验和新更换的钢丝绳还需要检查其出厂合格证明
10
4.3.2钢丝绳固定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钢丝绳绳端固定牢固、可靠;压板固定时压板不少于2个(电动葫芦不少于3个),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保留3圈钢丝绳作为安全圈
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
结果
结论
备注
11
4
主要零部件检查
4.3
钢丝绳
(2)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有防松或者自紧的性能;用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无裂纹;用楔块固定时,楔套无裂纹,楔块无松动;用绳夹固定时,绳夹安装正确,绳夹数满足表的要求
钢丝绳直径(mm)
≤19
19~32
32~38
绳夹最少数量(组)
3
4
5
钢丝绳直径(mm)
38~44
44~60
绳夹最少数量(组)
6
7
4.4导绳器检查配备有导绳装置的卷筒在整个工作范围内是否有效排绳,无卡阻现象
12
5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检查
5.1
制动
器
5.1.1制动器设置与控制
(1)检查动力驱动的起重机(液压缸驱动的除外),其起升、变幅、运行、回转机构是否均装设可靠的制动装置。
当机构要求具有载荷支持作用时,是否装设机械常闭式制动器
(2)检查制动器的控制是否符合GB/T3811—2008《起重机设计规范》中7.5.6的要求
13
5.1.3
制动器零件检查
检查制动器零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必要时进行操作和测量:
(1)制动器的零件无裂纹、过度磨损(摩擦片磨损达原厚度的50%或者露出铆钉)、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液压制动器无漏油现象
14
(2)制动器打开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无摩擦现象,制动器闭合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接触均匀,无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15
(3)制动器的推动器无漏油现象。
注C-5:
全封闭的防爆制动器、具有三合一机构的制动器和制动电机中的制动器,由使用单位负责检查、维护、更换
16
5.2起升高度(下降深度)限位器检查是否按照GB6067.1中9.2.1规定设置了起升高度(下降深度)限位器。
当吊具起升(下降)到极限位置时,是否能够自动切断动力源
17
5.4起重量限制器
5.4.1设置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动力驱动的无倾覆危险的起重机械,装设起重量限制器
(2)有倾覆危险且在一定的幅度变化范围内额定起重量不变化的起重机械,装设起重量限制器
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
结果
结论
备注
18
5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检查
5.4起重量限制器
5.4.2首次检验专项要求
对起重量限制器,保持载荷离地面100mm~200mm,逐渐无冲击继续加载至1.05倍的额定起重量,检查是否切断上升方向动作,但是机构允许下降方向的运动
19
5.5起重力矩限制器
5.5.1设置
检查额定起重量随工作幅度变化的起重机是否设置起重力矩限制器,并且按照5.5.2和5.5.3的要求进行检查、试验
20
5.5.2首次检验专项要求
进行动作试验,检查当起重力矩达到1.05倍的额定值时,是否能够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动力源,并且保证机构允许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21
5.8报警装置
检查起重机上是否设置蜂鸣器、闪光灯等作业报警装置
22
5.10紧(应)急停止开关
检查起重机械紧(应)急停止开关是否能够切断起重机械动力电源,并且不能自动复位,是否装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23
5.13风速仪
检查起升高度大于50m的露天工作起重机是否安装风速仪,并且是否安装在起重机上部迎风处
24
5.14防护罩、防护栏、隔热装置
检查起重机械上外露的有可能伤人的运动零部件防护罩、防护栏,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电气设备防雨罩等是否齐全
25
5.15防止臂架向后倾翻装置
检查存在后倾翻可能的臂架俯仰变幅机构(液压油缸变幅除外)起重机,是否装设防止臂架后倾装置,以保证当变幅机构的行程开关失灵时,能阻止臂架向后倾翻
26
5.18幅度限位器
检查动力驱动的动臂变幅的起重机(液压变幅除外),是否在臂架俯仰行程的极限位置处设置臂架低位置和高位置的幅度限位器
27
5.19幅度指示器
检查有变幅机构的起重机械,是否装设幅度指示器(或者臂架仰角指示器)
28
5.21水平仪
检查利用支腿支承或者履带支承进行作业的起重机,装设的水平仪是否完好,能够用来检查起重机底座的倾斜程度
29
5.22集装箱吊具专项保护装置
检查集装箱吊具转锁装置安全联锁、伸缩装置安全联锁、伸缩止挡及其限位是否有效
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
结果
结论
备注
30
5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检查
5.25流动式起重机专项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
5.25.1支腿回缩锁定装置
检查利用支腿支撑作业的流动式起重机械,是否装设支腿回缩锁定装置
31
5.25.2回转锁定装置
检查流动式起重机的回转部分是否装设回转锁定装置
32
5.25.3铁路起重机专项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
检查是否设置以下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并且有效:
(1)支腿回缩锁定装置(利用支腿支撑作业的铁路起重机)
33
(2)上车顺轨回转角度的限位保护装置
34
(3)上车对中装置,上下车之间回送止摆装置
35
(4)液压油滤清器堵塞报警装置
36
(5)下车全方位水平仪
37
(6)走行挂齿安全装置
38
6液压系统检查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平衡阀和液压锁与执行机构连接
39
(2)液压回路无漏油现象
40
(3)液压缸安全限位装置、防爆阀(或者截止阀)无损坏
41
(4)流动式起重机的变幅和垂直支腿油缸无渗漏油现象
42
7司机室检查
设置司机室的起重机械,检查司机室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司机室配有灭火器和司机室地板应用防滑的非金属隔热材料覆盖,各操作装置标志完好、醒目
43
(2)司机室的固定连接牢固,无明显缺陷,在露天工作设置防风、防雨、防晒等防护装置
44
8
电气检查
8.1
电气设备
(1)检查电气设备功能是否有效
45
8.2电动机的保护
检查电动机是否具有下列一种以上(含一种)的保护功能(电动葫芦除外),具体选用是否按照电动机及其控制方式确定
(1)瞬动或者反时限动作的过电流保护,其瞬时动作电流整定值应当约为电动机最大起动电流的1.25倍
(2)在电动机内设置热传感元件
(3)热过载保护
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
结果
结论
备注
46
8
电气检查
8.3线路保护
检查所有外部线路是否均具有短路或者接地引起的过电流保护功能
47
8.4错相和缺相保护
检查当错相和缺相会引起危险时,是否装设错相和缺相保护。
采用通电试验方法,断开供电电源任意一根相线或者将任意两相线换接,检查有断错相保护的起重机械供电电源的断错相保护是否有效,总电源接触器是否断开
48
8.5零位保护(机构运行采用自动复位按钮控制的除外)
检查是否开始运转和失压后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将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后,该机构或者所有机构的电动机才能启动
49
8.6失压保护
检查当起重机械供电电源中断后,凡涉及安全或者不宜自动开启的用电设备是否均处于断电状态,避免恢复供电后用电设备自动运行
50
8.9起重机械接地
8.9.1电气设备接地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直接与供电电源保护接地线连接
51
(2)起重机械上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金属导线管、金属支架及金属线槽均根据配电网情况进行可靠接地(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52
8.9.2金属结构接地
8.9.2.1接地线
(1)检查是否设置专用接地线,金属结构的连接有非焊接处,是否采用另装设接地干线或者跨接线的处理
(2)检查是否按照规定禁用金属结构和接地作为载流零线(电气系统电压为安全电压除外)
53
8.9.2.2接地电阻
采用接地电阻测量仪测量起重机械接地电阻。
测量重复接地电阻时,把PE线从接地装置上断开,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TN接地系统时,PE线重复接地每一处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测量时把接地线从重复接地体上断开)
(2)采用TT接地系统时,起重机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电源保护接地线)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3)采用IT接地系统时,起重机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电源保护接地线)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
结果
结论
备注
54
8
电气检查
8.10电气线路对地绝缘电阻
按照被检设备的电压等级确定检验所用兆欧表电压。
断开电源,人为使起重机械上的接触器、开关全部处于闭合状态,使起重机械电气线路全部导通,将兆欧表L端接于电气线路,E端接于起重机械金属结构或者接地极上,测量绝缘电阻值;也可以采用分段测量的方法。
测量时应当将容易击穿的电子元件短接。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额定电压小于或者等于500V时不低于1.0MΩ
55
8.11照明
(1)检查起重机械的司机室、通道、电气室、机房等其可移动式照明是否是安全电压,必要时测量
56
(2)检查是否按规定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
57
8.12信号指示
查验配置情况并且进行操作试验,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起重机械总电源开关状态在司机室内有明显的信号指示
58
(2)起重机械(跟随式操作控制的除外)有警示音响信号,并且在起重机械工作场地范围内能够清楚地听到
59
(3)集装箱专用吊具开闭锁指示信号灯有效
60
9监控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检查<附页>
轮胎起重机100t以上
履带起重机200t以上
61
10
性能试验
10.1空载试验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
62
(2)操纵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工作正常
63
(3)起重机械沿轨道全长运行无啃轨现象
64
(4)各种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工作可靠有效
65
11
首次检验附加检验项目
11.1产品技术文件
根据使用单位提供的产品技术文件,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起重机械设计文件(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电气原理图、液压或者气动系统原理图)齐全,并且存档保管
66
(2)产品制造单位的制造许可证明或者《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等相关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随机资料,以及安全保护装置和电动葫芦的型式试验证明齐全。
使用单位还应当提供自检记录
67
11.2起重机械的作业环境和起重机外观
检查通向起重机械通道、起重机械上的通道和净空高度、梯子、栏杆安全现状是否符合GB6067.1的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
结果
结论
备注
68
11
首次检验附加检验项目
11.3性能试验
11.3.1额定载荷试验
在额定载荷下,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在额定载荷下,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各运行机构运转正常
(2)主要受力结构件无明显裂纹、连接松动,无构件损坏等影响起重机性能和安全的缺陷
69
11.3.2静载荷试验
按照相应设备要求进行静载荷试验,检查主要受力结构件是否无明显裂纹、永久变形、油漆剥落,主要机构连接处是否未出现松动或者损坏,是否无影响性能和安全的其他损坏
70
11.3.3动载荷试验
按照相应设备要求进行动载荷试验,检查各机构是否动作灵活、制动性能是否可靠,结构和机构是否无损坏,连接是否无松动
71
11.3.4流动式起重机液压系统密封性能试验
对于首次检验的起重机械,以基本臂和最长主臂分别在相应的工作幅度下,起吊相应的额定总起重量,起升到某一高度后,回转到某一支腿压力最大的位置,试验载荷在空中停稳后,发动机熄火。
试验持续15min,变幅油缸和垂直支腿油缸的回缩量不得超过2mm,载荷下沉量不得超过15mm。
如果第一次试验结果油缸的回缩量大于2mm,可再重复试验两次,取三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油缸的回缩量
注:
2008年8月7日以前投入使用的起重机械,如果发现本记录2.2
(1)、2.2
(2)存在不合格项,但是使用单位已经按照要求采取了有效的措施,则允许使用单位在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可以按照合格项对待,不影响最后按照本规则进行定期检验的综合判定,但是需要在该项目的结论栏中注明采取的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