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火灾专项应急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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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火灾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引言、概况

  随着现代化煤矿生产的发展,其规模日趋扩大,生产过程中存在能量巨大的潜在危险源,尤其是它们会引发重大水灾、火灾、瓦斯、煤尘爆炸、顶板垮落等危害极大的事故,通过安全设计、操作、维护、检查等措施,可以预防事故,降低风险,但达不到绝对的安全。

因此,需要制定万一发生事故后所采取的紧急措施和应急方法,迅速控制事故的发展并尽可能排除事故,保护现场人员和场外人员的安全,将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

  应急预案是针对各种可能发生和事故所需的应急行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如何在事故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有助于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

因此,制定有效完善的应急预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预案所引用的规范性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应急措施。

  根据以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乌海市乌化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乌化一矿成立了应急预案的编制小组,制订了编制计划,收集了各方面的资料,进行了初始评估、能力资源的评估,以及危险源辩识和风险评价。

本预案每半年更新一次,特别情况需要及时更新的,由预案编制科室(生产技术部)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决定。

本预案资料的收集采用各基层单位提报与生产技术部成员现场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编制。

危险源的辩识和风险的评价是根据乌化一矿历年灾情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煤矿安全的形势进行理论分析和综合评价。

  本预案的级别为:

Ⅰ级(企业级)-事故的有害影响局限在乌化一矿界区之内,包括井田范围内的所有采掘工作面、巷道网络,以及地面工业广场,机关、各基层单位办公楼。

事故可被现场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该地区域内,事故可能需要投入整个单位的力量来控制,但其影响预期不会扩大到社区(公共区)。

预案编制小组:

组长:

刘佃得

成员:

郝永峰侯少星王永青脱明明韩治安贾伟

第二章术语、符号、代号

一、术语

煤矿“三大规程”:

  是指《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煤矿作业规程》的总称。

是煤矿生产过程三个最基本性的规范性文件。

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危险目标:

  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各种事故的场所或设施。

井巷:

为进行采掘工作在煤层或岩层内所开凿的一切空硐。

采掘工作面:

  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的总称。

采空区:

  回采以后不再维护的空间。

进风巷:

  进风风流所经过的巷道。

为全矿井或矿井一翼进风用的叫总进风巷;为几个采区进风用的叫主要进风巷;为1个采区进风用的叫采区进风巷,为1个工作面进风用的叫工作面进风巷。

回风巷:

  回风风流所经过的巷道。

瓦斯:

  矿井中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

有时单独指甲烷。

局部通风机:

  向井下局部地点供风的通风机

瓦斯矿井:

  低瓦斯矿井和高瓦斯矿井的总称。

瓦斯浓度:

  瓦斯在空气中按体积计算占有的比率,以%表示。

煤尘爆炸危险性煤层:

  经煤尘爆炸性试验鉴定证明其煤尘有爆炸性的煤层。

二、符号

三、代号

第三章 预案内容

第一节 基本情况

一、矿井简介:

乌海市乌化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乌化一矿是私营企业,由内蒙古自治区设计研究院设计。

乌化一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行政区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管辖,地理坐标为:

东经106°55′43″-106°57′14″

北纬39°23′22″-39°24′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证号:

c1500002011021120106042),乌化一矿井田范围由13个拐点圈定,批准开采深度:

1279-810米,井田面积3.973Km2。

井田范围批复拐点坐标表

拐点编号

X坐标

Y坐标

1

4364690.00

36407700.00

2

4363900.00

36407700.00

3

4362370.00

36408300.00

4

4362370.00

36409920.00

5

4362940.00

36409910.00

6

4362935.00

36411470.00

7

4363315.00

36411365.00

8

4363339.00

36409900.00

9

4363450.00

36409900.00

10

4363489.00

36409099.00

11

4364198.00

36409107.00

12

4364206.00

36408485.00

13

4364690.00

36408500.00

乌化一矿位于乌海市海南区拉僧庙车站东北方向约15km,东南距离由海勃湾拉僧庙、鄂托克旗至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的109国道约8.0km,西侧通过海(海南区)--公(公乌素)公路向北可至乌海市区,交通极为方便。

本区位于内蒙古西部地区的半沙漠半干旱地带,属大陆干旱气候;蒸发量大于量降水,年大气降水量为162.40mm,大气降水集中在7、8、9三个月,约占全年降水量的70%,年蒸发量为3481.10mm。

四季多风,平均风速3.1m/s,最大风速5.4m/s,年最高气温39.4°,冻结期达半年之久,冻土深度为0.80~1.50m。

矿井2008年改扩建后,设计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全矿共有一个工作面为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两个掘进队均为综掘工作面,以及相应配套的辅助单位。

从业人员约为453人。

二、危险目标

 乌化一矿主要是以原煤生产为主的生产型企业,属高危行业,其重大危险源主要来源于井下采掘工作面以及机电、通风、运输等系统。

参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进行识别。

确定的危险目标有:

火灾(地面、井下)、水灾(地面、井下)、冒顶、放炮、瓦斯爆炸、机电、运输事故。

  乌化一矿建矿以来,尚没有发生过因火灾引起的死亡事故。

三、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根据煤矿井下的特点和有关事故的案例分析,引发矿井火灾的主要原因有:

⑴、采、掘工作面放炮。

⑵、井下电缆着火。

⑶、煤尘自燃。

⑷、电器设备失爆。

⑸、物体碰撞产生火花。

  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的不同,可以分为:

⑴、井口建筑物火灾。

⑵、井筒中的火灾。

⑶、井底车场的火灾。

⑷、井下硐室中的火灾。

⑸、倾斜巷道中的火灾。

⑹、平巷、石门和其他水平巷道中的火灾。

⑺、采煤工作面的火灾。

⑻、独头巷道的火灾。

  当矿井发生火灾时,可以引起瓦斯、煤尘的燃烧或爆炸,造成通风系统的紊乱,危及整个矿井的安全。

第三节 危险目标周围利用的安全设备、器材及其分布

乌化一矿为了控制井上下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按吨煤0.5元提取安全投入资金,针对每一危险目标,上齐了各种可利用的安全设备、器材,其分布遍及所有采掘工作面,巷道网络,地面各可控范围内的工业厂点。

  为了控制井下火灾事故的发生,井下风筒均采用阻燃风筒,设齐了防尘管路,各水平及采区都开凿足够量大的水仓。

配齐灭火器材。

井下机电设备均使用防爆型,煤矿许用三级乳化炸药。

阻燃电缆。

严禁入井人员携带点火用品。

第四节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

  

乌化一矿针对重特大事故成立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各采区成立了救灾领导小组,两级救援机构相互配合,协调一致。

各组织机构的组长是现场指挥人员。

矿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

(1)组织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3)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4)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5)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6)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7)事故信息的上报。

(8)接受公司及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9)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10)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井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

(1)接受矿应急救援机构的指令和调动。

(2)积极组织人员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3)发现事故后立即向上级层报。

(4)做好职工家属的思想工作。

(5)积极配合矿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

(6)全力组织恢复事后的生产。

矿应急救援组织单位:

  矿副总以上领导、调度室、综合办公室、保卫科、救护队、生产技术部、安质部、机电科、通风队、供应部、运输队、综掘队、综采队。

矿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应急救灾指挥部

 

应急救灾办公室

技术组

现场

抢险组

物资

供应组

治安组

医疗

救护组

信息报告宣传组

事故

调查组

技术部

通风队

运输队

事故单位

供应科

运输队

综合办

公室

保卫科

棋盘井镇医院、

公乌素镇医院、

乌海市第一、三人民医院

调度室

综合办公室

安质部

事故单位

第五节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乌化一矿地面通讯系统比较先进,矿在2009年投资30万元更换为DH256型程控交换机(最多可达256台电话),现在矿台电话已达160余台,电话遍布东风矿区大小单位、科室,各单位之间联系相当快。

  矿生产调度室设一台20门交换机,供各井(区)和主要生产单位互相联系,也可直接通往井口房。

2010年更换为CSDD程控多功能调度总机,井上下共有电话26台,井下各主要机电峒室、井下调度室、井下煤仓、主要运转设备、井底车场均有电话,地面各采掘队及辅助生产单位办公室均安装了井下电话,与井下联系、指挥生产、汇报安全生产情况相当便利。

调度室还有CANONFA×510传真机一台,HG-890电话会议终端机一台。

第五节 事故的预防措施

  根据煤矿火灾的特点以及乌化一矿井下的生产实际情况,针对火灾事故采取以下的预防措施:

  1、严禁携带烟火入井。

  2、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完好防爆率必须达到100%,各种保护齐全,接地合格,严禁漏电和明接头。

  3、各种机械要定期保养维修,防止机械不合理使用,产生磨擦火花或高温引起火灾。

  4、放炮必须坚持使用炮泥、水炮泥、严禁明火放炮、动力炮、放糊炮。

  5、井下使用的各种油脂棉要集中管理存放,并定期升井。

  6、井下机电峒室必须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箱、灭火器、锹等灭火器材,并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7、加强火工品管理,设专人专车运送火药,严禁火药电管混放或其它铁器混放。

第六节 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1、撤退灾区人员

  

(1)、事故发生后,灾区人员要立即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位于灾区人员首先尽快撤离灾区,紧急时撤到安全地点或升井。

  

(2)、救灾时,首先采取有效措施,抢救遇难人员,并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避灾时,人员在班组长的带领下,有组织地按指定的避灾路线撤离危险区,在避灾过程中,有组织地按指定的避灾路线撤离危险区,在避灾过程中,要听指挥。

撤离时,要至少两人一组同行,不准单独乱跑,进入避灾硐室后,要不断发出呼救信号,以便求助,撤退时要注意风流方向,并应尽快撤到新鲜风流中。

2、避灾措施(发生事故后,无法撤离时,应考虑下列方法避灾)

  

(1)、迅速转入独头巷,最好是全岩巷内,关闭局扇,切断风筒,堵住入口,防止有害气体侵入。

  

(2)、暂时不能撤出的人员要沉着冷静,尽量减少运动,并在避灾地点巷道口悬挂矿灯,工具或定时敲打管子,铁道等发出信号等待救援。

  (3)、避灾地点若有压风管,可设法打开管路,以便向避灾人员输

送新鲜空气。

  (4)、当发生火灾事故,无其它巷道躲避时,避灾人员要注意爆炸冲击波方向,要迅速背着冲击波方向倒在水沟中,用湿毛巾堵住嘴和鼻子,以隔绝火焰或高浓度有害气体的伤害。

待冲击波过后,迅速戴好自救器,迎着风流方向到安全地点。

3、停电措施

  

(1)、发生灾害时,由救灾指挥部下令,停止事故地点供电。

  

(2)、事故地点的电工,立即将通往各工作面的电源切断。

  (3)、恢复送电时,必须经过瓦检员检查,确认不超限时,向救灾指挥部报告后,指挥部按送电原则逐级送电。

第七节 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依据可能发生的煤矿事故的场所、设施及周围情况的分析,事故现场人员的清点和撤离工作由现场指挥生产的领导负责执行,出入井人员的清点工作由检身室负责进行,发生事故后,人员应根据事故的性质,由现场指挥生产的人员带领,沿既定的避灾路线进行撤离,

  非事故现场人员要做好配合现场的撤离工作,紧急疏散人员及疏通交通障碍,具体工作由运输队,保卫科负责执行。

抢救人员在撤离前,撤离后,由抢救组的组长向地面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汇报现场情况,由中心发出指令进行实施,车队的急救车一天24小时都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常备不懈。

第八节 危险区的隔离

  井下发生火灾时,在通往火区的所有巷道内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起防火墙,防火墙用砂袋堆砌,厚度为巷宽的两倍,防火墙安设采样管,放水管和过风筒,防火墙位置的选择必须遵循封闭范围尽可能小,构筑防火墙的数量尽可能少和施工快的原则。

第九节 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矿井发生火灾、瓦斯与煤尘爆炸、冒顶、透水等重、特大事故后必须由指挥中心发出指令、调动矿山救护队进行检测、探明灾区情况、抢救指挥部根据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救灾的人力和物力、迅速而慎重地制定具体的方案,确定营救遇险遇难的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一、检测工作的有关规定

  1、矿山救护队指挥人员应亲自参加组织和参加检测工作,布置检测任务,保证检测小队所需的器材,说明检测任务的具体计划和注意事项,给检测小队以足够的准备工作时间。

  2、井下设待机小队,并用灾区电话和检测小队保持不断联系,检测小队人数不少于6人。

  3、进入灾区检测,必须携带探险绳、氧气呼吸器等必要装备,视线不清时应用探险棍探测前进,队员之间要用联络绳联结。

  4、检测小队进入灾区时,应规定返回或通讯中断,待机小队应立即进入救援。

  5、进入灾区前、应考虑到退路被堵后应采取的措施,小队返回应按原路,如果不按原路返回,应经布置检测任务的指挥员同意。

  6、检测进行中,应在巷道交叉口设明显的路标、防止返回时走错路线。

  7、进入灾区时,小队长在队列之前,副小队长在队列之后,返回时与此相反,在搜索遇难人员时,小队队形应与巷道中线斜交前进。

  8、检测小队人员应有明确的分工,分别检查通风,气体含量、温度、顶板等情况,并做好记录,把检测结果标在图纸上。

  9、在远距离和复杂巷道中检测时,可组织几个小队分区段进行检测、在检测中发现遇险人员要积极进行抢救,并将他们护送到通风巷或井下基地,然后继续完成检测任务。

在发现遇险人员的地点要检查气体,并做好标记。

  10、检测工作要仔细认真,做到有巷必到,凡走过的巷道要标注留名,并绘出检测线路示意图。

  11、检测结束后,小队长立即向布置检测任务的指挥员汇报结果,指挥员及时向救援指挥中心汇报,制定下一步检测及救援的方案。

二、抢救遇险人员的规定

  1、在引导及搬运遇险人员通过窒息区时,要给遇险人员佩戴全面罩氧气呼吸器或隔绝式自救器。

  2、对有外伤、骨折的遇险人员要作包扎、止血、固定等简单的急救处置。

  3、搬运伤员时要尽量避免震动;防止伤员精神失常时打掉队员的口具和鼻夹而造成中毒。

  4、在抢救长时间被困在井下的遇险人员时,应有医生配合。

  5、遇险人员不能一次全部抬运时,应给遇险者佩戴全面罩氧气呼吸器或隔绝式自救器;多名遇险人员待救时,矿山救护队应根据“先活后死,先重后轻、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抢救。

三、火灾事故的救援及控制

  1、处理矿井火灾事故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控制烟雾的蔓延,不能危及井下人员安全。

  

(2)防止火灾扩大。

  (3)防止引起瓦斯、煤尘爆炸,防止火风压引起风流逆转而造成危害。

  (4)保证救灾人员的安全,并有利于抢救遇险人员。

  (5)创造有利的灭火条件。

  2、接到处理矿井火灾事故的出动命令后,矿山救护队应立即携带处理火灾事故的全部装备和仪器,待机小队与值班小队一起出发,迅速奔赴事故矿井。

  3、矿山救护队到达事故矿井后,领队指挥员应下达下井准备命令,并到达抢救指挥部询问事故情况,领取任务。

小队人员立即进行战前检查,整理携带的装备,做好抢救准备。

  4、抢救指挥部命令救护队侦察火灾情况时,在灾区没有遇险遇难人员的情况下,主要是勘察判定火灾的性质、火源位置、范围、火势大小、温度高低、烟雾弥漫程度、火灾蔓延方向、灾区气体情况,以及通往火源的路线、火区巷道情况、现场消防器材、通风设备、电话通讯设施配备状况等,并从火区采取气样。

  5、矿山救护队进入灾区特别是进入烟雾区域侦察时,必须携带探险绳等必要的装备,并做好定向标记。

视线不清时要用探险棍探测前进,队员之间应用联络绳联结。

进入侦察的小队应规定返回时间,并用灾区电话与基地保持联络。

如果未按时返回或通讯中断,待机小队应立即进入援救。

  6、处理矿井火灾事故时,首先应采取措施营救受火灾威胁的人员,并防止烟雾对人员的侵害。

特别是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主要进风巷和硐室发生火灾时,为了抢救井下工作人员,应进行全矿井反风。

指挥部下达反风命令前,必须将火源进风侧的人员撤出,并采取阻止火灾蔓延的措施;采取风流短路措施时,必须将受影响区域内的人员全部撤出;多台主要通风机联合通风的矿井返风时,要保证非事故区域的主要通风机先反风,事故区域的主要通风机后反风。

  7、首先到达事故矿井的矿山救护队,应根据火灾的位置,派遣小队执行紧急任务。

其顺序如下:

  

(1)进风井口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应派1个小队去处理火灾、封盖井口;另1个小队去井下救人和扑灭井底车场可能发生的火源。

  

(2)井筒和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应派1个小队去灭火,派另1个小队到危险地点救人。

  (3)当火灾发生在矿井进风侧的硐室、石门、平巷、下山和上山,而燃烧的火灾气体可能扩散到一个采区时,应派1个小队去灭火,派另1个小队到最危险的采区救人。

  (4)当火灾发生在采区平巷、硐室、工作面、通风平巷、人行眼和联络巷中,应派1个小队从进风侧进去灭火,并在必要时抢救灾区人员。

  (5)当火灾发生在回风井井口建筑物、回风井筒、回风井底车场以及其毗连的巷道中时,应派上个小队去灭火,派另1个小队从这些巷道中救出人员。

  8、在处理矿井火灾时,要采取措施保障矿山救护队和救灾人员的自身安全。

  

(1)为防止处理火灾事故时救灾人员触电和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在救灾前应首先切断电源。

  

(2)在瓦斯涌出量大的巷道或采煤工作面处理火灾时,应在正常通风或增大风量的情况下灭火。

处理火灾事故的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煤尘,观察灾区气体和风流变化。

当瓦斯浓度达到2%以上,并继续增加有爆炸危险时,矿山救护队必须将全部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险。

  (3)用水灭火时,水流应从火源外围喷射,逐步逼向火源的中心;必须有充足的风量和畅通的回风巷,防止水煤气爆炸。

  (4)扑灭上、下山巷道火灾时,必须采取防止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的措施。

  (5)扑灭瓦斯燃烧起的火灾时,不得使用震动性的灭火手段,最好是实行远距离封闭,以防瓦斯爆炸扩大事故范围。

  9、处理自燃火灾时,为及早确定火源,应采用红外火源探测仪等仪器进行判定。

也可采用打钻孔、开凿小巷,或恢复一些旧巷道等方法来寻找火源。

第十节 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乌化一矿伤员的急救工作,由三级急救组织构成:

一级是现场的急救;二级是乌海市第三人民医院的救治;三级是乌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救治。

现场的救治工作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急救队员的救治由救护队队长负责进行。

医院的救治由医院的院长负责进行。

  现场救护的主要任务是迅速抢救伤员脱险并进行急救,对危重伤员的转送做好必要的医疗准备工作,根据伤情及条件,在现场可就地进行下列急救工作:

  1、矿工现场急救

  当有人受伤后,在急救员赶到之前,由矿工在现场对伤员进行急救,或者是由前往现场处理事故的矿山救护员进行急救,主要是进行伤情判断和止血包扎、人工呼吸、伤肢简单固定、搬运伤员等急救处理。

  2、急救员现场急救

  急救员接到通知后,应奔赴现场,将伤员搬到安全区,立即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全身状态、神智、脉博、呼吸、血压、疼痛部位有无异常、脊柱四肢有无畸形及伤口出血等,同时,还应检查有无呼吸困难或异常呼吸、口鼻内有无异物、胸部有无畸形、或出现血胸、气胸、有无腹痛、腹肌紧张或反跳痛等,以及有无肢体麻木,运动障碍,有无骨摩擦音及异常活动。

心脏停跳或停止呼吸者,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急救,记录伤情并不断观察其变化,如转送应将伤员固定在担架上,若危急不能运送,应转移到安全地带以利挽救。

  3、第二级医疗急救组织由矿医院医务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接受第一级急救后转送来的伤员,伤员如有严重出血、呼吸道损伤、开放性胸腹部损伤、休克或开放性颅脑损伤等,需立即手术抢救时、若不便转送集团公司医院,应在矿医院进行抢救,经初步手术处理后,如无继续救治条件,应做好转送公司医院或其他高级医院的医疗救护准备。

  4、第三级医疗组织由公司医院医务人员组成,抢救组由外科、内科、五官科、眼科、放射科、麻醉师、化验技师及护理人员组成,必要时心电图和脑电图医师随时应诊或作监护,抢救组长由业务院长或外科主任担任,专门负责重伤员的抢救工作。

第十一节 现场保护与现场处理

一、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

  1、事故发生后,任何人不得随意破坏事故现场,就近人员应自主保护现场。

  2、发现事故的人员立即向指挥中心汇报。

  3、没有指挥中心的指令,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现场。

  4、经指挥中心的指令,安排有关人员对现场有关的数据进行勘验、记录、保存。

  5、保卫部门要做好禁止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

二、现场的处理

  1、事故现场的数据勘验、记录、保存完毕后,经指挥中心的同意后,方可进行现场的处理。

  2、由指挥中心安排有关的单位及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

  3、处理现场由外向里进行,进行现场处理的人员要互相协调,指定人员现场进行监督,保证处理现场人员的安全。

  4、负责处理现场的人员,要对现场的处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矿救灾指挥中心汇报。

第十二节 应急救援保障

一、内部保障

  乌化一矿成立抢险救灾小分队三个:

第一小分队由运输队人员组成;第二小分队由综掘队人员组成;第三小分队综采队人员组成。

同时,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制定了各岗位的责任制度、值班制度、培训演练制度。

其主要任务:

  

(1)做好矿井事故的预防工作,控制和处理矿井初期事故。

  

(2)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脱离灾区,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

  (3)参加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

  (4)协助矿山救护队完成矿井事故的处理工作。

  (5)搞好矿井职工自救与互救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外部保障

  乌化一矿与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消防救护大队签定有矿井联合救灾的协议。

1、矿山救护队最低技术装备标准

2、矿山救护队员个人最低技术装备标准

第十三节 应急培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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