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样本.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7630599 上传时间:2023-01-25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1.3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样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样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样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样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样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样本.docx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样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样本.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样本.docx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样本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样本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城城市管道燃气特特许经营协议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10月20日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目目录第第一章总则-------------------------------------------2第第二章定义与解释----------------------------------------2第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和取消-------------------------3第第四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5第第五章燃气设施建设、维护和更新-------------------5第第六章供气安全-------------------------------------------6第第七章供气质量和服务标准----------------------------7第第八章收费-------------------------------------------7第第九章权利和义务----------------------------------------8第第十章违约-------------------------------------------10第十一章不可抗力-------------------------------------------11第十二章争议解决-------------------------------------------11第十三章附则-------------------------------------------12第十四章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12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株潭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于年__月_日日在万载县株潭镇签署本协议。

协议双方分别为:

甲方:

万载县株潭镇人民政府,法定地址: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万载县海纳燃气服务站,注册地点:

万载县工商局法定代表人:

特许经营原则甲乙双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

(2)遵守中国的法律;(

(3)符合城市规划及燃气专业规划;(

(4)使用户获得优质服务、公平和价格合理的燃气供应;(

(5)有利于保障管道燃气安全稳定供应,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

(6)有利于高效利用清洁能源,促进燃气事业的持续发展。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定义的意义或解释。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法律:

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燃气:

是指供给民用生活、商业经营和工业生产等使用者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天然气。

管道燃气:

以管道输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气。

管道燃气业务:

提供管道燃气及相关服务的经营业务。

燃气管网设施:

指用于输送燃气的干线、支线、庭院等管道及管道连接的调压站(箱)和为其配套的设备、设施。

市政管道燃气设施:

市政规划红线外所有燃气管道设施。

庭院管道燃气设施:

市政规划红线内所有燃气管道设施。

燃气紧急事件:

涉及管道燃气需要紧急采取非正常措施的事件,包括燃气爆炸、着火和泄漏等。

特许经营权:

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营区域范围内运营、维护市政管道燃气设施、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燃气,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抢修抢险业务等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不可抗力:

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

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气质量恶化或供应不足。

日、月、季度、年:

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特许经营权授予(

(1))甲方与乙方签署本特许经营协议;(

(2))本协议签署30日内,甲方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授权书,并向社会公布。

(3))本协议签署后,乙方要确保在10天内、征地、规划、环评、立项等工作;并在储气站供地法律手续完善后内建成投产。

特许经营权期限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30年,自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年年____月____日止。

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为现行行政管辖区域内。

特许经营业务范围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业务范围:

:

包括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燃气设备,如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燃气具、热水器、燃气锅炉的销售、维修经营业务建设与经营等。

特许经营权转让、出租和质押在特许经营期间,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转让、出租和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四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期限届满终止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提前终止(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能够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

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2))因特许经营权被取消,双方终止执行本协议。

特许经营协议终止日(

(1))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提前终止协议生效日;(

(3))特许经营权被取消日。

特许经营终止协议(

(1))本协议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应在终止日180日前完成谈判,并签署终止协议;(

(2))本协议因特许经营权被取消而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终止30日前签署终止协议。

资产归属与处置原则(

(1))谁投资谁所有;(

(2))资产处置以甲乙双方认定的中介机构对乙方综合资产市场评估的结果为依据;(

(3))乙方特许经营权到期时,其资产可进行资产移交并按综合资产市场评估结果获得补偿,或由甲方继续授权乙方继续经营,并重新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如合同到期一个月内未进行移交或重新签订合同的则视为本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合同自动延续下一个30年的经营限。

第五章燃气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燃气设施建设在本协议规定的区域范围内,乙方应根据城市规划和燃气专业规划的要求,承担市政燃气管道和设施的投资建设。

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甲方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所占土地为公共事业用地,乙方按照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交纳有关税费。

未经审批,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使用性质,也不得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抵押。

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及更新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定,负责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及更新。

燃气设施征用及补偿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用燃气设施,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补偿。

第六章供气安全燃气安全要求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乙方承诺燃气供应、运行、质量、安全、服务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依法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管道燃气供气安全、公共安全和安全使用宣传负责。

燃气安全制度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障燃气安全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责任事故发生;对出现燃气事故和在事故期间,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和社会公众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乙方要加强燃气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案情应及时制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

对逾期不改的,书面向甲方或行政执法部门报告。

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管道燃气设施安全预防乙方应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严格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程序,对管道燃气设施和用户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的巡检。

必要时(发生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应对地下燃气管网进行安全质量评估,并将设施运行状况定期报告甲方。

乙方应在与用户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强制保险乙方应针对燃气设施、公共责任购买维持适当的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应急抢修抢险乙方要建立应急抢修抢险救灾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物资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事关燃气应急事故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

乙方要建立管道燃气设施应急抢修队伍,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

燃气安全用气宣传乙方应根据《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标准,向管道燃气用户提供各种形式安全检查、宣传的服务,解答用户的燃气安全咨询,提高公众对管道燃气设施的保护意识。

影响用户用气工程的报告乙方在进行管道燃气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时,如果是影响用户用气的工程,应当在开展工程作业前24小时告知用户,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用户和社会公众预告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相关情况。

紧急事件的通知乙方处理燃气紧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范围较大的用户正常使用燃气时,乙方应在处理的同时报告甲方,并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的用户。

第七章供气质量和服务标准供气质量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乙方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其向用户所供应的燃气质量符合行业标准。

服务标准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用户维修服务网点、营业接待、定期抄表、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必须达到行业规范标准。

第八章收费批准的价格乙方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及开户收取费用,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乙方其它有偿服务价格标准须经当地政府物价主管部门另行批准。

燃气费计算燃气气费的计算可按每立方米的单价乘以用气量计算,燃气费结算方式按照适用法律,实行以智能收费方式结算燃气费。

价格调整程序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城市管道燃气收费标准调整申请。

甲方核实后应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第九章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

(1)甲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对乙方的特许经营业务进行监管;(

(2)享有审查乙方管道燃气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利;(

(3)新建小区将燃气管道纳入小区规划,但按居民自愿安装试用使用原则;(

(4)受理用户对乙方的投诉,进行核实并依法处理;(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监管权利。

甲方义务(

(1))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性,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在已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内,再将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方;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2))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燃气市场秩序;(

(3))制定临时接管乙方管道燃气设施及运行预案,保证社会公众的利益。

(4)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建设期间免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及自治区、百色市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执行。

(5)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它义务。

乙方权利(

(1))享有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管道燃气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管道燃气的投资、发展权利;(

(3))维护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权利;(

(4))对用户燃气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或者对严重违反燃气供用气合同或违法使用燃气的用户拒绝供气的权利;

(5)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它权利。

乙方义务(

(1))制订管道燃气发展的远、近期投资计划,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及燃气专业规划的要求组织投资建设;(

(2))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全镇管道燃气建设总体规划,经株潭镇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设计费和评审费由乙方全部负担。

(3))按照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标准提供燃气及相关服务;(

(4))维护燃气管网设施正常运行,保证供气连续性。

发生故障或者燃气安全事故时,应迅速抢修和援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有普遍服务和持续经营义务,不强制小区、居民硬性使用燃气,以居民自愿使用为原则。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决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定中断供气、解散、歇业;(

(6))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的临时接管和其它管制措施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7))乙方有义务且必须就由于建设、运营和维护市政管道燃气设施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对甲方予以赔偿。

但若所要求的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是由甲方违约所致或依本协议乙方不承担责任的环境污染除外;(

(8))乙方必须将有关市政管道燃气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的所有技术数据,包括设计报告、计算和设计文件、运行数据,在编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给甲方,以使甲方能监督项目设施的设计、建设进度和设施的运行;(

(9))在特许经营权被取消或终止后,应在授权主体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正常供应和服务的连续性。

在移交用于维持特许经营业务正常运作所必需的资产及全部档案给授权主体指定的单位时,对交接期间的安全、服务和人员安置承担全部责任。

(10)第十章违约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约定的行为,均为违约。

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对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的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

非违约方应当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违约方违约引起的损失。

如部分损失是由于非违约方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则应从获赔金额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损。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免责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协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已发生的应付未付义务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义务,其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这些义务。

对不可抗力免责的限制以下各项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损耗、未适当维护设备或零部件存货不足而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损坏;(

(2))仅仅导致履约不经济的任何行为、事件或情况。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义务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尽可能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详细描述有关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发生和可能对该方履行在本协议义务产生的影响和预计影响结束的时间。

同时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它信息。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何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任何时候采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第十二章争议解决协商解决争议若双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在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对其条款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都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

通过协商未能解决上述争议,。

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可依照适用法律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或者将该争议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适用法律对此类争议的解决方式做出明确结论时,依其结论处理。

第十三章附则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协议签署甲方、乙方签署本协议之代表均应在已经获得签署授权的情况下签署本协议,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内部批准本协议的程序。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以及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协议修订本协议有效存续期间,因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或本协议部分约定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修订或签订补充协议。

协议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庭宣布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则其它条款依然有效和可执行。

继续有效本协议终止后,有关争议解决条款和在本协议规定终止后依然有效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四章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年月日签署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公章)(公章)。

内容仅供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