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花家境坝煤矿防突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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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花家境坝煤矿防突设计
威信县花家坝煤矿
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矿长: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技术负责人:
编制:
2011年4月
一、概况
我矿2011年整改工程的C5煤层运输巷、二平巷巷、回风煤巷、十二号、煤层上山、石门揭煤的掘进和工作面回采都具有突出危险性,必须及时实行区域防突和局部防突措施,达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二、综合防突措施
(一)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1、C5煤层运输巷实行条带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抽放,C5煤层回风巷、C5煤层上山实行顺层条带抽放。
在待掘的运输煤巷,先用穿层钻孔处理上个宽带为20m的瓦斯排放带,在预抽达标后,开始掘进巷道。
即从位于C5煤层顶板凝炭岩中或泥质粉砂岩中30m为一个钻场,以5m×5m(倾斜×走向)的间距布置孔径为75mm的条带式网格穿层预抽钻孔,穿透C5煤层底板为止,在条带内垂直巷道方向布置5排钻孔,确保煤巷两侧能控制10m的宽度。
C5煤层回风巷实行顺层条带抽放,其钻孔不得小于60m,上方控制20m,下方控制10m。
(附:
顺层条带钻孔布置示意图)
2、实行回采区域顺层钻孔抽放(附:
回采面顺钻孔布置示意图)
在已掘出的运输煤巷中,沿煤层倾斜方向,打顺层抽放孔,即采用ZY-650型的钻机,利用压风排渣技术打顺层钻孔,孔间距为2m,沿走向布置,孔径75mm,孔深为85-95m。
3、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7m以前实施(在构造破坏带适当加大距离)。
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煤层底部或下帮6m,同时还应当保证范围的边缘到巷道轮廓线(包括预计前方揭煤段巷道的轮廓线)的最小于5m,且当钻孔不能一次穿透煤层全厚时,应当保持煤孔最小超前距15m。
(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1、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应当根据经验考察确定的临界值进行评判。
可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指标进行检验,如果没有或者缺少残余瓦斯压力资料,也可根据残余瓦斯含量进行检验,并且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或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的预抽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
否则,即为突出危险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也可以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以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如果所有实测的指标值均小于K0=0.4ml/g·min1/2;S0=5㎏/m则为无突出危险区,否则,即为突出危险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
但若检验期间在煤层中进行钻孔等作业时发现了喷孔、顶钻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发生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周围半径100m内的预抽区域判定为措施无效,所在区域煤层仍属突出危险区。
当采用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的直接测定值进行检验时,若任何一个检验测试点指标测定值达到或超过了有突出危险的临界值而判定为预抽防突郊果无效时,则此检验测试点周围半径100m内的预抽区域判定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即为突出危险区。
2、对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在层煤巷条带间隔30~50m至少布置1个检验测试点。
3、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至少布置4个检测试点,分别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的上部、中部和两侧,并且至少有1个检验测试点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距边缘不大于2m的范围。
4、在石门揭煤工作面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的区域验证,应当采用防突规定第七十一条所列的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进行。
在煤层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分别采用防突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八条所列的工作面预测方法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区域验证时,应当按照下列地求进行:
(1)工作面进入该区域时,立即连续进行至少2次区域验证。
(2)工作面每推进10~50m(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或采取了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以及其他必要情况时宜取小值)至少进行2次区域验证。
(3)在构造破坏带连续进行区域验证。
(4)在煤巷掘进工作面还应当至少打1个超前距不小于10m的钻孔或者采取超前物探措施,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兆。
三、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
1、掘进工作面预测方式:
碛头采用Φ42mm的钻孔预测措施,掘进钻屑量,K1值指标法对工作面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
2、预测钻孔布置及施工方法:
(1)预测孔布置(如附图二):
采用后视放线法布孔,在掘进巷道的软分层煤层中部用电煤钻实施Φ42mm钻孔3个,孔深10m,每米测定一次钻屑碍,每两米测一次K1值,如果预测参数不超标,且无喷孔等动力现象,可保持不少于5m(水平投影)的安全距离施工剩余米数,严禁超掘。
(2)若预测参数超标或有其它突出预兆,则直接采取措施,再经过效果检验后,在各项参数均不超标的情况下,可保持措施孔不少于5m(水平投影)的安全距离掘进。
(详见:
检验、排放孔布置图或抽放钻孔布置图)。
(3)若遇地质构造,煤层增厚层紊乱,则直接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3、预测临界指标如下:
K1
Smax(最大钻屑量)
危险性
㎏/m
突出危险工作面
≥0.5
<6
<0.5
>6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四、防治突出措施
1、防治突出措施孔个数的确定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实施细则》对抽放钻孔相关要求可计算出措施孔个数为:
N=4(2B+A)×H÷(3.14D2)=8.9(个)(取9个孔)
2、说明
(1)工作面采用打钻孔的方法抽放煤层瓦斯防治突出,孔数9个,孔径75mm,孔深40米,抽放孔抽放半径为1.5米,见钻孔参数表,成扇形布置,控制巷道轮廓经外2~5m的范围。
(2)要求每循环钻孔抽放时间7天以上。
(3)效检孔、预测孔与措施孔孔径相同的情况下,可在兼做排放孔。
3、措施孔布置:
详见附图打钻孔布置、校验布置图。
五、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1、效果检验方法:
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验证,其检验指标及方法与预测指标相同。
经过效果检验参数不超标,可保持不少于5m超前距掘进。
2、检验孔布置及施工
检验孔共3个,孔径42mm,孔深10m,布置于排放孔相邻钻孔之间。
(详见)
六、安全防护措施
(一)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防突工作顺利开展,我矿在2月18日成立了防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由矿长王武仁同志担任
副组长:
安全矿长苏满同志担任
防突专业组组长:
由刘辉付同志担任
下设办公室在矿调度室,由苏满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
赵正勇、潘大奎、罗刚及负责防突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组长职责:
保证防突工作所需人、材、物到位,对防突工作全面负责。
副组长职责:
周怀君同志负责防突工作的人员安排及防突工作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措施落实,每班派一名技术安全人员到现场负责安全监督,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
办公室主任职责:
负责收集、记录防突工作的进度,及时向组长、副组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到上令下晓,下情上达,分类归回传达防突工作信息。
防突专业组组长职责:
搞好防突预测预报和效果检验工作,收集资料,按规定填报防突报表,送技术人负责等审批归档备查。
成员职责:
按照各自的岗位责任制,做好本职工作。
(三)防突人员配置及职责:
工种
人数
职责
专职防突工
1
负责现场措施的执行、相关数据收集和填写上报
瓦检工
1
负责现场瓦斯检查和突出预兆观察
打钻工
6
负责打钻施工
安全员
1
负责现场安全督促和验证钻孔质量、数量、孔深
防突技术员
1
负责现场钻孔施工参数的实施和各种信息资料的收集
七、安全技术措施
一、防突施钻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钻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经过预测或效果检验后,确认有突出危险性时,必须停止掘进施工作业,按照如上防突措施要求,打超前卸压排放钻孔,施钻前必须作到:
1、加固钻场20米范围内的支架,保证液压支柱初撑力不低于90KN。
2、钻机安装牢固可靠采脚板或平台搭设稳固。
3、检查钻机是否加稳固撑或设防倒设施。
4、支护跟拢碛头,碛头背实背牢。
5、必须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凡进入该系统的人员必须携带压缩氧自救器。
6、防突队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68条之规定安设瓦斯监测传感器,碛头断电点瓦斯浓度为1.5%,回风断电点瓦斯浓度为1.0%,监控系统必须形成“瓦斯、电闭锁”装置和“风、电闭锁”装置,并保证完好可靠,监测传感器吊挂位置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7、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二次,瓦斯监测传感器必须每7天用标准气样进行调校一次。
8、施工队按有规定安设隔爆水袋和防尘净化水幕。
9、三条生命线必完善(通讯、压风、防尘水)。
(二)施钻过程中应做到
1、打孔时,碛头煤矸必须清理干净,便于布孔。
正常掘进施工期间,矸石不得超过1/3。
2、执行防突工序时,防突员和当班打孔人员必须先检查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回撤路线是否畅通。
若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当班禁止施工。
3、施外钻过程中,当班回风流中严禁有人和安排其它工作平行作业。
4、施钻当班负责人和防突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并随身携戴,不得将其吊挂在钻进点附近。
5、当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立即停止电钻打眼,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至进风流中的安全地点。
并向矿调试室及技术负责人汇报请示处理。
6、施工防突钻孔时钻进速度不大于1.0m/min,施工顺利预测预报或效果检验孔时,钻进速度控制在1.0m/min,并保证匀速钻进。
7、在施钻过程中若出现喷孔、卡孔、吸钻、抱钻、瓦斯忽大忽小、瓦斯持续上升、响煤炮、矿压显现等动力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但不得拔出钻杆钻头,立即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至进风流中的安全地点,由防突工向矿调试室及矿技术负责人汇报请示处理。
8、在撤退钻杆时,必须边旋转边退钻,保持钻孔畅通,严禁不旋转而直接将钻杆从孔内拖出。
正常情况下或交接班时不得将钻杆、钻头留在钻孔中,防止埋钻。
9、若在安全屏障内预测超标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至进风流中的安全地点,并向矿调及技术负责人汇报请示处理(防突员负责)。
10、施钻期间,其他人员严禁进入该区域,若上级领导进入检查,由瓦检员先到碛头将打钻工作停止后,方可进入。
二、掘进施工、防突日常安全管理措施
(一)掘进施工防突管理
1、严禁使用风动工具掘进和挖柱窝、修帮壁。
2、在掘进时,必须严格按矿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报告单进行掘进,严禁超掘安全屏障。
3、每一次放炮后,施工队当班跟班队长必须对整个碛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工作面出现明显的地质构造,软分层增厚,煤层发生变化,必须向矿调及总工汇报,待采取补救措施后方可允许作业。
5、施工队必须加强巷道工作面及后方支护质量。
工作面不得空帮、空顶,工作面后方巷道支架必须增设稳固器或防到绳,巷道两帮必须背护严实,防止工作面后方掘进过程中发生垮冒事故。
(二)防突日常安全管理措施
1、防突专业组长负责防突设备设施完好,发现损毁,必须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安排修复、更换,保证防突设备设施完好率达100%。
2、防突专职、兼职人员必须正确、如实填写防突排版,严格控制防突基点随允许掘进进度,禁止超掘超挖。
3、防突钻孔必须保证质量和数量,不得弄虚作假,并把防突工作纳入日常工程质量标准化考核。
4、防突员填绘好报告单及时送到技术负责人审签。
三、其它规定
1、本措施由技术负责人或安全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执行防突打钻工序上班,现场必须有防突员值班,指挥打孔,收集资料,严格执行防突措施。
3、矿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防突措施要求,严把现场操作关口,有效的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等事故的发生。
4、各掘进点必须实行矿工程师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掘进进度,经检验抽放不达标的巷道,严禁掘进。
5、凡本措施未及到之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防突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避灾路线:
1、瓦斯、火灾的避灾路线为:
各工作点→水平岩石顶板运输巷→主平硐→地面
2、水灾避灾路线:
各工作点→煤层回风巷→顶板岩石回风巷→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