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清卸及转运技术协议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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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清卸及转运技术协议修订
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燃煤清卸与转运
技术协议
甲方:
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信阳市东方建筑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燃煤清卸与转运技术协议
甲方:
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信阳市东方建筑有限公司
一、工作范围
1.1负责将经#1、2、3翻车机翻卸后残留在车皮内的底脚煤清扫干净,并转运至煤场指定位置;
1.2乙方负责清扫泄漏撒在铁路(含重车线)两边的燃煤。
1.3乙方负责对无法用翻车机翻卸的异型火车煤进行卸煤工作,并对清卸下来的燃煤,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及时转运至甲方煤场指定的位置内。
1.4乙方负责清、卸因天气寒冷冻结及雨天粘结翻车机无法翻卸的煤车。
1.5乙方负责对进入煤场后无自卸能力的汽车进行人工清卸煤工作。
1.6负责及时清理人工卸煤线轨道内的煤渣、杂物,按现场保洁标准打扫工作场地卫生。
1.7负责清理火车来煤车体,影响翻车机正常作业的积煤、积雪,杂木。
1.8负责清理煤场四周的排水沟及沉淀池。
1.9其他临时安排的相关工作,费用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执行。
(一)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
2.1乙方必须对每个车厢清扫干净,不允许有燃煤继续残留在车厢内(干净标准为残留余煤≤5Kg/车厢)。
2.2乙方应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和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管理部门的指挥调度,保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保证所使用工作人员的数量,满足清卸煤和转运煤工作的按时完成。
2.3乙方清理时必须在空车调车机终点处西侧打开车门,采取固定措施后,方可开始清理工作。
工作期间,禁止在空车调车机行走区域内逗留、穿行。
每车清扫干净后要及时把所有列车门关好,并用铁丝将车门锁扣捆扎牢固,并保证车轮附近无积煤影响车轮行走,承担由于车门未关好、车门锁扣捆扎不牢或通行不畅通等原因所造成得铁路考核或罚款的责任。
2.4乙方要及时将散落在铁轨、道路、道砟处的燃煤清理集中并转运至煤场;铁轨两侧1.5米范围内积煤厚度不得超过3cm;铁路沿线车底煤暂存区域煤堆高度不得高于1.5米;铁路#6线车底煤暂存区域积煤不得挤压厂区围墙,对该处积煤进行机械作业时,不得碰撞围墙,防止围墙倒塌伤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铁路沿线暂存区积煤在使用厂区道路转运至煤场过程中所产生的地面污染,乙方应在转运工作结束后半小时内按照甲方标准治理完毕,否则乙方接受甲方相关制度考核。
2.5散煤转运和煤场工作标准以煤场管理人员的现场检查验收为准。
乙方必须对车底煤中的杂物进行清理干净。
清理出得杂物(石块、木块、草编、杂草等)必须单独堆放并定期转运至垃圾池中。
2.6乙方应保持设备现场及管理责任区环境干净整洁。
2.7承担因清理转运不及时造成的压车考核。
2.8人工卸火车煤时,必须待火车车皮列检完毕具备卸车条件时方可进行。
人员进入前,必须采取措施,将车厢门固定好,防止卸煤过程中,人员被车厢门砸伤。
2.9清理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道技术管理规程》有关规定:
清卸物质(煤)与铁路钢轨外侧的距离不得少于1.5米,以免影响列检及列车通行。
2.10乙方负责对进入煤场后无自卸能力的汽车进行人工清卸煤工作,确保清卸干净(干净标准为残留余煤≤5Kg/车厢)。
2.11乙方定期对煤场四周煤水沟和煤泥沉淀池进行检查、清理和转运,确保煤水沟煤层不高于20厘米和煤泥沉淀池煤层高度不高于于澄清池高度的1/2,承担因清理转运不及时所造成的甲方制度考核。
2.12乙方负责根据现场生产实际需要,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临时用工。
2.13工作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人进行指挥、监护,确保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工作。
(二)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1负责乙方运行的生产管理、调度指挥。
1.2负责监督、指导、考核乙方的安全、文明生产及设备管理。
1.3负责审核乙方岗位规范、工作标准、各项管理制度和人员配置、工器具配置等。
1.4负责向乙方提供委托范围内工作所需的技术资料。
1.5向乙方提供有关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及相关法规文件等。
2)乙方职责
2.1乙方应服从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当班燃料运行班长的生产调度,清理工作遵照值班的当班班长、程控员、翻车机值班员指挥。
2.2乙方应遵守电力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规程、规范工作,承担因违章所造成事故的全部责任。
2.3乙方应按照铁道部相关规定,做好燃煤清卸工作。
2.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协调与考核。
二、定员规定和要求
为保证定员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并符合国家和大唐集团系统各项制度要求,项目部设项目经理一人,安全员一人,班组人员按照四班三运转配置,班组各岗位人员应完整齐备,应满足不少于10人/班的要求(其中班长1人,每台翻车机配备不少于3人),共42人。
由于汽运煤和煤泥沟的清理工作不固定,故不作明确的定员要求。
但乙方必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甲方要求,及时保质保量地调配人员完成相关工作。
专业
人数(人)
职务
素质要求
备注
项目部
1人
项目经理
从事电厂项目管理工作2年以上,了解电厂燃煤管理的各项制度,熟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能够全面对燃煤清理及转运工作进行管理,正确协调处理现场发生的异常,保证输煤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满足《输煤管理部生产现场准入管理标准》要求
1人
安全员
初中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岁,从事电厂安全管理工作2年以上,熟悉电厂安全管理运作方式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满足《输煤管理部生产现场准入管理标准》要求
运行班组
4人
班长
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对卸煤及转运工作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证照。
,从事电厂相关专业工作1年以上.
负责燃煤的清卸和转运的现场管理工作。
满足《输煤管理部生产现场准入管理标准》要求
36人
卸煤及转运工
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对卸煤及转运工作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证照。
负责燃煤的清卸和转运工作。
满足《输煤管理部生产现场准入管理标准》要求
三、合同范围内相关说明:
1、乙方工作中所需的劳动工具、劳保用品、机械车辆(汽车、装载机、挖掘机)、油料、通讯工具、办公用品及耗材等一切用品均由乙方自行提供。
2、乙方常备自卸汽车(载重1.5吨以上)不得少于一台,装载机不得少于2台(一大一小),铁锹、铁镐、大锤、扫把各不得少于10把。
3、入厂煤验收排查所产生的铁路沿线撒煤的清理,由甲方燃料质检部负责管理。
乙方应按照甲方燃料质检部提出的要求开展工作,该项工作乙方对甲方燃料质检部负责,甲方燃料质检部负责对该项工作量的认定和工作质量、安全事项的考核。
由于火车车皮的原因所产生的自然撒煤的清理,由甲方输煤管理部负责管理,乙方应按照甲方输煤管理部提出的要求开展工作,该项工作乙方对甲方输煤管理部负责,甲方输煤管理部负责对该项工作量的认定和工作质量、安全事项的考核。
4、当甲方根据生产需要(特殊情况下火车煤整列人工卸车、汽运煤的人工卸车、输煤系统防汛等)提出临时用工需求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半小时内组织满足要求的人员足额到场开展工作。
(一)责任划分
1、乙方不能达到甲方的考核标准时,按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考核办法扣减相应费用。
2、乙方承担因工作不力,引起的相关赔偿费用和经济损失。
3、乙方每班(含周末、节假日)投入现场运行人员应满足日常运行需要。
坚守24小时连续值班制度,运行交接班工作时间符合有关规定。
发生劳动纠纷由乙方负责。
四、运行管理基本安全要求和质量要求
(一)、对承包乙方的基本安全要求
1、安全责任
乙方对承包活动的安全负直接的管理责任;甲方对乙方的安全负有监督、检查、指导、考核的责任。
乙方负责人入厂前签署《安全协议》以承诺其责任。
1.1劳动保护
乙方负责本单位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
1.2特殊工种人员的资格
乙方使用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授权机构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乙方对其资格负全部责任。
入厂前,乙方必须将其特殊工种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给各发电公司安监部审查备案。
1.3工器具安全
乙方对自己带入甲方的工器具的安全负责。
甲方有权对乙方工器具的安全进行检查,并提出考核意见。
1.4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方案
乙方必须对承包范围内的作业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针对性安全措施方案并在操作前向全体人员进行危险点和安全措施交代。
1.5健康评价与监督
乙方负责其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适应性评价和健康监督。
1.6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异常情况。
2、安全培训与授权
2.1乙方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授权。
确保其员工具有完成承包项目所必须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培训授权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监查结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不合格的员工,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2甲方的有关部门负责向乙方员工提供入厂前教育。
3、日常工作安全规定
3.1所有参加燃煤清卸与运转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无影响日常工作的疾病,男性不超过45岁,女性不超过40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甲方三级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2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甲方的有关安全规程和管理制度,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3.3进入生产现场严禁流动吸烟,工作中注意预防火灾隐患的发生。
3.4保持卸煤值班室内及室外的文明卫生,做到地面清洁,物品、工具摆放整齐。
3.5严禁将非工作人员带入生产现场。
3.6参加燃煤清卸与运转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前4小时内及工作中严禁饮酒,因饮酒影响工作的禁止进入生产现场。
3.7进行日常各项工作中禁止嬉戏打闹。
3.8在清卸值班室严禁随意拉接临时电源。
3.9车皮在运行时,严禁清理煤车人员随意上下煤车。
3.10当遇到清理不及时,必须立即通知翻车机值班员停止翻车,并根据清卸工作量加派人手,同时汇报当班班长。
当全部清理干净后,方可通知翻车机值班员继续翻车。
3.11煤车清理完毕后,由乙方现场负责人认真检查确认,并做好记录,按要求将车皮边门关好,由翻车机主值班员和信阳车站驻厂站值班员负责监督检查清理工作。
3.12在进行煤车清卸及转运作业时,乙方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和生产行为,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3.13横越铁路时,必须认真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制度,横越列车时严禁钻车;严禁抢越股道;严禁在钢轨、枕木或车下坐卧、避雨、乘凉休息,扒车代步。
3.14汽运煤煤车车箱门由煤车司机负责开启,卸车人员应与车箱门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车厢门负压下落时时造成人员伤亡。
火车空车厢门的开启由燃煤清卸人员负责,严禁拆卸车皮上的任何物品,如:
车门上的捆绑铁丝及插销等。
3.15推煤机用钢丝绳牵引煤车上煤堆时,清卸煤人员应保持至少10米的安全距离,以防钢丝绳崩断造成人员伤亡。
3.16道床两钢轨内侧堆防物(煤堆)不得高于钢轨面,并留有100mm宽的轮延槽。
3.17道床钢轨(轨枕)内侧,应保持整洁无杂物。
3.18人工卸火车煤时,必须待火车车皮列检完毕具备卸车条件时方可进行。
人员进入前,必须采取措施,将车厢门固定好,防止卸煤过程中,人员被车厢门砸伤。
3.19在清理空车过程中,应设专人监护,防止出现被翻车机设备撞伤、被空车车厢碰伤事故。
3.20转运2道、6道余煤时,必须在1道没有重车,并得到燃运班长的同意,方可进行;在接到1道进车的通知后,必须立即通知。
3.21清理10道余煤时,当有6节空车后,方可开始在10道南侧开始清理余煤。
当全部翻完后,方可清理最东侧6节空车,余煤清至10道北侧空地。
五、运行管理经济责任制考核
为了加强设备的运行、巡检工作,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使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1、工作人员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燃料运行规程》以及公司各项管理标准的规定,严格服从输煤管理部的管理,杜绝习惯性违章。
违反相关规定者,每次扣100元-300元。
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提出辞退乙方人员。
2、乙方没有及时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弄虚作假,每发生一次甲方即在乙方当月结算费用中扣除1000元,并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清理干净车厢及道路两边的底脚煤、汽车车厢内余煤,对不及时清扫的每发现一次考核500元。
4、因乙方原因给甲方的安全生产造成影响,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5、对乙方清扫车厢煤车后不及时关闭车门而影响铁路正常运行,每发现一次考核500元,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在合同款中扣除。
6、因乙方没有落实甲方要求或者对工作标准及要求执行不力,造成汽车煤或者火运车底煤中的杂物进入煤场或者输煤系统,每发现一次考核500元。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铁路压车,或者乙方工作不到位造成卸车后空车皮不符合铁路系统要求,乙方承担铁路系统对甲方的全部考核费用。
8、乙方对煤水沟和煤泥沉淀池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如发生由于清理不及时而产生的煤水外溢或者排水不畅,则考核乙方500元/次,并承担公司其他相关制度和管理标准的考核。
9、乙方每班投入现场运行人员应满足日常运行需要,每发现缺1人,按每人100元/班进行处罚。
甲方根据生产需要提出临时用工需求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半小时内组织满足要求的人员足额到场开展工作,否则甲方根据乙方迟到人数和时间,按50元/人*小时进行考核。
乙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经济损失。
10、乙方工作质量达不到本协议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的相关要求,甲方每发现一次给予乙方200元至500元处罚。
11、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甲方业务主管部门受到甲方公司级制度考核,甲方业务主管部门有权向乙方提出双倍考核。
六、合同变更与解除条款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如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1、乙方工作质量达不到甲方工作标准;
2.2、乙方安全生产无保证,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
2.3、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工作推诿扯皮,情况严重。
七、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信阳市东方建筑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