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概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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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概论

《建设监理基础知识》

第一部分监理概论与法规

1.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概述

了解:

项目的概念及其特性;建设项目管理的概念;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周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项目是指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具有特定的明确目标的一次性事业(或活动)。

项目具有目标性(如工程建设项目的功能要求,即项目提供或增加一定的生产能力,或形成具有特定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和创造的效益。

)、一次性和单一性(项目实施过程的一次性,以及作为一次性事业,其成果具有明显的单件性)、受人力、物力、时间以及其它条件制约。

管理是社会活动中的一种普遍的活动。

管理是共同劳动的产物,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要求。

管理是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手段。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既要遵循我国的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又要遵循世界银行项目贷款的有关程序和规定。

世界银行对贷款项目的管理有一套完整的、严密的程序和制度,对其贷款的项目,从开始到完成投产,必须经过选定、准备、评估、谈判、实施与监督、总结评价等六个阶段,称之为“项目周期”。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见word。

熟悉:

建设项目的概念和特征;建设项目管理的基本职能;水利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体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即基本建设项目,是指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由一个或者几个单项工程组成,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政治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基本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一般是指独立的工厂、矿山、水库、水电站、港口等。

现有企事业单位用基本建设资金单纯购买设备、工器具等活动、虽然属基本建设范围,但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

作为一个独立的基本建设项目,为了计划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划分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

单位工程是指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施工条件的建筑物。

分部工程是指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物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各个部分。

对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或效益起控制作用的分部工程称为主要分部工程。

单元工程是指分部工程中

由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建设项目的特性:

建设产品的特殊性(总体性、固定性)、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建设周期长、建设过程的连续性和协作性、施工的流动性、受自然和社会条件的制约性强)。

根据建设工程管理的职能,建设项目管理概括为:

在建设项目生命周期内所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管理活动,其目的是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最优的实现项目建设的预订目标。

管理的职能:

计划职能(计划是全部管理职能中最基本的一个职能,也是管理各职能中的首要职能)、组织职能(组织是项目建设计划和目标得以实现的基本保证)、协调职能、控制职能(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建设的进度计划,通过监督、检查、对比分析、反馈调整,对项目实行有效的控制,是项目管理的只要职能。

建设项目的主要控制目标一般包括质量控制、工期控制和投资控制)。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见法规汇编P212。

掌握: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1995年,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水建[1995]128号)文件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流程图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见法规汇编P20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见法规汇编P208。

1.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制

了解:

项目法人基本组织形式;项目法人的设立;建设监理的概念;《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项目法人的组织形式:

1)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投资方负责组建;2)国有控股或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董事会、监事会由各投资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组建。

项目法人的设立:

国家计委颁发的《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文件规定:

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在建设阶段必须组建项目法人。

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组,具体负责项目法人的筹建工作。

项目法人筹备组应主要有项目的投资方派代表组成。

有关单位在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同时提出法人的组建方案。

否则,项目可行研究报告不予审批。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正式成立项目法人。

所谓建设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以及经建设主管单位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管理。

熟悉:

招标规模及范围;建设监理的特性和特点;建设监理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建设监理的主要任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招标规模:

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价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招标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建设监理的特性和特点:

1)建设监理是针对工程项目建设所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建设监理是直接为项目法人投资兴建的建设项目提供管理服务的行业,监理单位是建设项目管理服务的主体,而非建设项目管理主体);2)建设监理的行为主体(建设监理的行为主体是监理单位

,非监理单位所进行的监督管理活动一律不能称为工程建设监理,项目法人不能作为“第三方”,故自行管理对于提高项目投资的效益和建设水平无意);3)建设监理的被监理对象(建设单位被监理的对象是与项目法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设计、施工或设备材料生产供应单位);4)建设监理的实施需要项目法人委托和授权(通过项目法人授权方式来实施建设监理是建设监理与政府对工程建设所进行的行政性监督管理的重要区别;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是合同关系);5)监理单位是有明确依据的工程建设行为;6)建设监理是社会化的、微观的监督管理活动(与由政府进行的行政性监督管理活动有着明显的区别);7)建设监理与政府质量监督的区别(政府质量监督机构是执法机构,工作具有强制性,社会监理单位是服务型机构,最终体现项目法人的意图;监理单位的工作方式,不能像政府质量监督机构那样以抽查为主,必须不间断的跟踪监控;政府质量监督机构主要靠行政手段,监理单位依靠合同手段)。

建设监理的工作方法:

现场记录、发布文件、旁站监理、巡视检验、跟踪检测、平行检测、协调解决。

建设监理的主要工作制度:

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会议制度;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工程验收制度。

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资金、进度和质量,并协调建设各方的工作关系。

采取组织管理、经济、技术、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对建设过程及参与各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协调和控制,以保证项目建设目标最优的实现。

建设监理的主要任务:

资金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

掌握: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范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范围: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三条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建设监理。

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建设监理

”: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安全的;2)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3)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

这里所称水利工程是指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各类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修复、拆除等项目)及其配套和附属工程。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主要依据:

国家和水利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水利行业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

1.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了解:

建设监理单位的概念与分类;建设监理人员的概念和专业。

建设监理单位概念:

建设监理单位是我国推行建设监理制度之后兴起的一种企业。

它的主要责任是向工程项目法人提供高质量的、高智能的技术服务。

受项目法人委托对建设项目的投资、工期和质量依据合同进行监督管理。

监理单位是指取得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工程建设监理的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具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与承担监理业务相适应的经济、法律、技术及管理人员,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并应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和设施。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是指依法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并经工商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且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单位。

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立水利工程监理单位,必须由水利部进行资质审查,符合条件者由水利部颁发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建设监理单位的分类:

有限责任公司(现阶段,我国成立的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很少,随着改革的深化,这类公司会逐渐增多)、股份有限公司(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大量存在的公司组建形式,监理单位也将多是这种类型)。

建设监理人员的概念和专业: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包括监理员、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专业分为水利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4类。

其中水利工程施工类设水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地质勘察、工程测量5个专业,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类设水土保持一个专业,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类设机电设备制造、金属结构设备制造2个专业,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类设环境保护1个专业。

总监理工程师不分类别、专业。

熟悉:

建设监理单位的市场地位;建设监理人员的素质要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专业;建设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违规处罚。

建设监理单位的市场地位:

1)监理单位是建设市场的三大主体之一(三大主体:

项目法人、承包人、监理单位);2)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的关系(法律地位平等的关系;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合同关系);3)监理单位与承包人的关系(监理单位与承包人之间不订立也不应该订立任何合同或者协议;法律地位平等的关系;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建设监理人员的素质要求:

监理人员

能力要求

具体能力

监理员

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掌握一定的水利工程建设专业技术知识,包括水工建筑、测量、地质、检验、机电、金属结构等专业知识

监理工程师

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要求

较高的理论水平

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足够的管理知识

熟知法律、法规的知识

足够的经济方面的知识

较高的外语水平

公关知识、社会心理学等

工程实践和能力的要求

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理工程师的经验和阅历;设计、施工、招标等方面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派往项目执行组织机构的全权负责人

专业技术知识的深度

管理知识的广度

领导艺术和组织协调能力

开会艺术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专业:

监理单位的资质主要体现在监理能力和监理效果上。

所谓监理能力,是指所能监理的建设项目的类别和等级。

所谓监理效果,是指对建设项目实施监理后,在工程投资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监理单位的监理能力和监理效果主要取决于监理人员素质、专业配套能力、技术装备、监理经历以及管理水平等。

监理专业和等级见下表:

监理资质专业

等级

水利工程施工

甲级

乙级

丙级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

甲级

乙级

丙级

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

甲级

乙级

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

不分级

 

建设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违规处罚:

见P116

掌握:

建设监理单位经营活动准则;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各资质专业条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程序和条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建设监理单位经营活动准则: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各资质专业条件:

见P107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程序和条件:

注册程序:

1)申请(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向所参加的监理企业(单位)提出申请);2)提交材料(水利部直属单位独资或控股成立的监理企业,应当向水利部提交申请材料)。

注册条件:

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三年后首次申请注册执业或被注销注册证书后又重新申请注册执业的,应提交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监理工程师应当至少参加一次由水利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合格。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只在一个监理单位申请注册执业;3)申请注册过程真实;4)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依照公务员管理的现职工作人员;5)年龄未超过65周岁;6)按规定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7)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1.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委托与承接

了解:

监理合同的概念和重要性。

建设监理合同是我国实行建设监理制后出现的一种新型的技术性委托服务合同形式。

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是委托方(项目法人)和被委托方(监理单位)。

通过监理委托合同,项目法人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合同进行管理,对与项目法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当事人履行合同进行监督、协调和评价,并应用科学的技能为项目的发包、合同的签订与实施等提供约定的技术服务。

监理合同的标的是监理单位凭据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技能,为所监理的工程建设合同的实施,向项目法人提供的服务,属于行为标的。

因此,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监理单位,通过接受项目法人的委托对项目法人签订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等合同的履行实施监理服务,从而获取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单位不是工程产品建设的直接经营者,不向项目法人承包工程造价。

建设监理的委托与被委托关系是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法律权利义务关系。

因此,在事前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规定下来,是十分必要的。

1)通过合同明确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基本依据和条件,如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工作条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期限、监理酬金及其支付、违约责任等。

合同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2)依法成立的监理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3)在履行监理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影响合同变更的事件和风险事件的发生,都应依据合同规定的原则处理。

4)监理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合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不论采取协商、调解还是仲裁或诉讼方式,都应以合同规定为依据。

5)明确规定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增强合同当事人的合同意识,有利于培养和维护良性的监理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了解:

监理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监理项目评标标准。

招标文件内容: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包括:

招标项目概况,监理范围、内容和监理服务期,招标人提供的现场工作及生活条件(包括交通、通信、住宿等)和试验检测条件,对投标人和现场监理人员的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开标日程安排,投标有效期等。

3)书面合同书格式。

大、中型项目的监理合同书应当使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7-0211),小型项目可参照使用。

4)投标报价书、投标保证金和授权委托书、协议书和履约保函的格式。

5)必要的设计文件、图纸和有关资料。

6)投标报价要求及其计算方式。

7)评标标准与方法。

8)投标文件格式。

9)其他辅助资料。

投标文件的内容:

1)投标报价书。

2)投标保证金。

3)委托投标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经营执照、资质证书以及其它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工程概况、监理范围、监理目标、监理措施、对工程的理解、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机构、监理人员等。

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简历、业绩、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以及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等证明文件。

7)拟用本工程的设施设备、仪器。

8)近3~5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有关方面对投标人的评价意见以及获奖证明。

9)投标人近3年的财务状况。

10)投标报价的计算和说明。

1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

监理项目评标标准:

项目监理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当体现根据监理服务质量选择中标人的原则。

评标标准一般包括:

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资源配置、监理大纲以及投标报价等五个方面。

其重要程度可分别赋予20%、25%、25%、20%、10%的权重,也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熟悉:

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内容;监理项目评标方法、评标程序;《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监理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3)监理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服务期。

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6)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监理项目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主要为综合评分法、两阶段评标法和综合评议法。

可根据工程规模和技术难易程度选择采用。

大、中型项目或者技术复杂的项目宜采用综合评分法或者两阶段评标法,项目规模小或者技术简单的项目可采用综合评议法。

(1)综合评标法。

根据评标标准设置详细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评分,去掉最高分数和最低分数后,其余评委评分的算术和即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评标委员会会根据投标人总得分的高低排序选择中标候选人1~3名。

若候选人出现分值相同情况,则对分值相同的投标人改为投标法,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也可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大纲的得分高低决定次序选择中标候选人。

(2)两阶段评标法。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首先进行技术评审,然后进行商务评审。

有关评审方法可采用综合评分法或综合评议法。

评标委员会在技术评审结束之前,不得解除投标文件中商务部分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根据确定的评审标准选出技术评审排序的前几名投标人,而后对其进行商务评审。

根据规定的技术和商务权重,对这些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确定中标候选人1~3名。

(3)综合评议法。

根据评标标准设置详细的评价指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个投标人进行定性比较分析,综合评议,采用投票表决的形式,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

监理项目评标程序:

1)招标人宣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并确定主任委员。

2)招标人宣布有关评标纪律。

3)在主任委员的主持下,根据需要,讨论通过成立有关专业组和工作组。

4)听取招标人介绍招标文件。

5)组织评标人员学习评标标准与方法。

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和响应性评定。

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

8)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与方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9)评标委员会听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陈述。

10)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并经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提出需投标人澄清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送达投标人。

11)投标人对需书面澄清的问题,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后,作为文件的组成部分,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评标委员会。

12)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与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横向比较,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

13)在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在全体成员签字的情况下,通过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

若有不同意见,应明确记载并由其本人签字,方可作为评标报告附件。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见P164

掌握:

项目监理招标具备的条件;监理合同文件组成;《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项目监理招标具备的条件: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已经批复。

2)监理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3)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

项目监理招标宜在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和材料招标活动开始前完成。

监理合同文件组成:

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中,明确规定了建设监理合同文件组成及其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监理大纲。

7)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合同双方对合同理解不一致或有歧义,均应按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进行解释和理解。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见附件。

1.5监理组织和监理规划

了解:

组织的概念;组织结构;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的概念。

组织的概念:

组织是管理的一种重要职能。

所谓组织就是为了是系统达到它的特定目标,使全体参加者经分工与协作以及设置不同层次的权利和责任制度而构成的一种人的组合体。

它包含三层意思:

目标是组织存在的前提;没有分工协作就不是组织;没有不同层次的权利和责任制度就不能实现组织活动和组织目标。

组织作为生产要素之一,其特点是,组织不能代替其它要素,也不能被其它要素替代,组织可以提高其他要素的使用效益。

组织结构:

组织内部各构成部分和各部分之间所确立的较为稳定的相互关系和联系方式,称为组织结构。

职权关系的格局就是组织结构,但它不是组织结构含义的全部。

职权的概念与合法的行使某一职位的权利是紧密相关的,而且是以下级服从上级的命令为基础的。

有了职位就有了职权,从而有了职责。

组织结构为责任的分配和确定奠定了基础,而管理是以机构和人员职责的分派和确定为基础的,利用组织结构可以评价成员的功过,从而使各项活动有效开展。

组织结构图是表示组织结构的好方法。

组织设计:

组织设计就是对组织活动和组织结构的设计过程。

集体说:

组织设计是管理者在系统中监理最有效相互关系的一种合理化的、有意识的过程;这个过程要考虑系统的外部要素,又要考虑系统的内部要素;组织设计的结果是形成组织结构。

有效的组织设计在提高组织活动效能等方面起着重大的作用。

组织构成一般是上小下大的形式,由管理层次、管理跨度(指一名上级管理人员所直接管理的下级人数)、管理部门、管理职责四大因素组成。

在组织设计是要考虑:

合理的管理层次(管理层一般分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操作层),管理层不易过多;合理的管理跨度;合理划分部门;合理确定职能。

组织设计原则:

集权与分权统一;专业分工与协作统一;管理跨度与管理分层统一;权责一致;效率原则;弹性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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