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整理加强社会陪护人员培训及管理的建议提案与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工作的建议七篇《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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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整理加强社会陪护人员培训及管理的建议提案与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工作的建议七篇《多篇》

加强社会陪护人员培训及管理的建议(提案)【与】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工作的建议七篇《多篇》

加强社会陪护人员培训及管理的建议(提案)

案由:

加强社会陪护人员培训及管理的建议

提案发起人:

xx

提案内容:

随着二孩政策的实施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加上社会发展使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老人、小孩、病人、残疾人等对社会照顾的需求日趋增大。

因此,培养合格的社会陪护人员队伍是十分必要的,

社会陪护人员的界定主要是指未经专业培训,处于无组织、无管理状态,在家庭或医院从事照顾老人、小孩、病人、残疾人的人员,主要分为三大类:

一是由服务中介公司招聘但无实际管理;二是由医护人员代为推荐的;三是无组织,无管理状态的“黑护工”,这部分人员所占比例很高,人数众多,分布领域广,也是亟待加强管理的重点对象。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无证上岗:

由于社会陪护行业缺少相应的政府管理部门及相应的管理制度,政策也处于空白状态,无证上岗现象普遍存在,一是社会陪护岗位没有准入资格规范,缺乏相应的准入标准;二是从业人员年龄结构偏大,知识文化水平较低;三是从业人员身体素质无法保障,很多人员未进行体检,容易造成交叉感染。

2.知识缺乏:

众多社会陪护人员来自农村,未经正规培训,缺少卫生及护理知识,陪护护理技能差。

目前,社会陪护人员技能水平更是让人感到担心,照顾特殊老人或病人,特别讲究操作要求,比如对脑瘫病人、骨折病人、不同手术的

病人,一个简单的翻身有不同的操作方法;如给重症病人洗澡、喂饭、大小便,都需要注意很多细节和方法。

3.自行定价:

目前陪护价格逐年上升,普遍存在自行定价现象,今年达到每人每天150---200元,还有陪护人员提出要包吃包住,过年过节要红包,有时漫天要价,在陪护的过程中,还存在任意降低服务质量,盗窃病人财产等问题。

4.缺乏监管:

陪护人员在一定程度上是老龄化社会的需求,但陪护行业缺少相应规章制度,陪护人员纪律性差,无组织、无管理、无纪律约束。

为了多挣一份钱,身兼多职,自由护理;另一方面,社会陪护人员流动性大,一旦出现陪护事故,病人家属索陪时找不到责任主体,容易产生纠纷。

5.社会保障缺失:

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部门,即使是有中介公司也只收费不管人,而病人也无法对陪护人员进行约束;另一方面,社会陪护人员自身的权益有时也无法保障,如果在陪护的过程中感染了疾病,只能自认倒霉,或者被克扣工资,陪护人员也是无可奈何,社会陪护人员也是希望政府给予重视,希望政府出台相应的社会保障政策。

6(缺乏相应政府主管部门:

卫生主管部门只对从事医疗行为的人进行管理,虽然陪护人员活跃在各个医院,但是卫生主管部门无权干涉,对社会陪护人员的调查、管理、培训等存在空白。

二、建议

1.理清关系,确定政府相应主管部门,乃是首要之策。

由政府相应主管部门牵头开展相关调查研究,掌握社会陪护人员的状况。

如人数、分布区域、存在问题等,在此基础上,出台对社会陪护人员的管理政策、措施,制定地方性法规,统一标准,规范收费薪酬标准,从而做到有据有法可依。

2.将社会陪护人员纳入职业劳动管理,成立社会陪护人员培训基地,定期培训和考核陪护人员,建立档案。

对于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组织统一的免费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社会陪护合格证”逐步形成一批具有一定技能素质、社会欢迎认可的陪护人员队伍。

3.新聘用陪护人员上岗前必须由卫生部门进行健康检查,身体健康者方可上岗,每年定期体检,防止交叉感染;体检费用可由陪护人员、中介管理公司、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分担,或者免费体检,从而杜绝陪护人员由于害怕花钱而逃避体检现象发生。

4.加强管理,社会陪护人员的聘用应由需求方直接与经工商或社团登记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或服务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而后由管理机构委派陪护人员上岗,费用标准及费用支持均由管理机构负责,不直接与陪护人员发生关系。

5.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应持证上岗,统一着装,并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聘用合同中项目的约定,对擅自乱收费索取红包或工作质量不合格等现象及时予以处理。

6(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社会陪护行业树立正确观念,改变对社会陪护人员的不好看法。

建立一种平等合作的工作关系。

同时要对社会陪护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职业素质,树立良好风尚。

7.建立健全社会陪护人员权益保障制度,关心她们,爱护她们,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建议将社会陪护人员吸纳为工会成员,并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工作的建议七篇

【篇一】

根据**市老龄办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底,我市60岁以上户籍人口已达到230.37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22.43%,这意味着5人之中至少有1位是老年人。

**人口老龄化程度超过全国平均值,在上海、北京之后,位列全国第三。

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我市当前面临的非常重要的社会问题。

一、我市社会养老机构的设置及运行状况

3月,全国老龄办、民政部、国家发改委、人社部、国家卫计委等五部委发布了《“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

这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市政府于11月印发的《**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完善医养结合机制,对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在我市大力倡导社会力量投入到养老产业的同时,绝大多数医养结合养老企业及机构都面临着医保申报审批周期长、审批手续复杂、医保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困扰。

加大了企业负债和亏损运营的周期,严重挫伤了社会养老的积极性。

甚至成为阻碍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瓶颈,也无形中为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养老机构设置了门槛。

二、可借鉴的社会养老成功经验

为了鼓励各方投入养老产业,北京已决定为养老机构内开设的医疗机构开辟单独的医保审批渠道。

在北京最新公布的新增279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数量高达36家,超过了一成,其中不少都是养老院的医务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这对业界投建养老机构形成不小鼓励。

上海针对越来越迫切的养老需求,根据养老机构住养老人规模和养老机构实际情况,将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分为护理院、门诊部、医务室、护理站四种类型。

上海市目前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已经全部纳入医保结算,养老机构设置的护理院将逐步设置4万张具有护理性质的床位。

地处江浙地区的无锡市,为了进一步方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实现“看小病不出门”,出台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医务室可申请将门诊服务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老人在相关定点养老机构医务室看病可以享受到与在社区门诊看病一样的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提出申请,并可通过绿色通道进行医保定点快速审批。

三、建议

1、应对养老机构内部设里的医疗机构(医务室)实行单独序列医保审批。

对符合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相应的审批权限加快完成设置审批和登记工作。

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认定条件的,接到其医保定点申请后,人力社保部门按照相应权限及时抓紧办理医保定点审核工作。

2、在医保定点资格的认定标准上,养老机构内部设立的医疗机构(医务室)有优于其他医疗机构的政策倾斜待遇。

例如过去对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条件上存在原则上1000米左右范围内无同级同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对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执业时限方面,三级医疗机构须满6个月以上,二级医疗机构须满1年以上,一级医疗机构须满2年以上。

而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立的医疗机构(医务室)申请医保定点,则应完全不受执业时间长短限制,也不受距离现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远近限制,只要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3、对于因医养结合而释放医保审批稀缺资源的优惠政策,为了防止出现某些医疗机构借养老机构的“外壳”获得快速医保审批后,再脱离养老机构自行运转

的情况发生。

在今后的规定中应做更加严格的要求,对可以进入上述“绿色通道”的医疗机构,必须是养老机构内设立的医疗机构,虽然它们可以辐射养老机构周边地区居民,同时面向机构内外进行服务,但不能脱离养老机构成为独立的医疗机构。

这样才能让我市广大老年人群可以最大限度的享受各类社会资源带来的福利。

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这说明党中央、国家政府已把应对老龄化问题摆在了很重要的位置,老龄化压力目前已对我国现有养老保障体系提出了严峻考验。

作为社会化养老的一种模式创新,医养结合养老模式能将现代医护技术与居民养老相结合,满足了老年人群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有利于盘活现有的健康和养老服务资源、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带动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是应对社会老龄化危机、构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长久之计,希望各级政府给予足够的重视。

【篇二】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有备而老”在国家层面上已经得到高度重视。

患病、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治疗和护理问题干扰者千家万户,在应对老龄化过程中,健康是核心问题,老年人对健康服务的需求明显高于普通人群,迫切需要我们为老年人提供综合的、连续的、适宜的医疗服务,而医养结合”模式无疑成为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个长久之计。

医养结合是一种有病治病、无病养老、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其优势在于整合医疗和养老两方面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持续性的照顾服务。

现在医养结合的模式大体有四种1、鼓励原有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2、原有的养老机构可增设医疗服务资源如在养老院内增设医务室,护理站等。

3、医疗机构与养老院协议合作4、医养结合走进社区,走进家庭。

一、基本情况

根据民政局统计数据,目前我市符合五保供养对象的老人有4600余人,其中有600位老人分散居住在18所敬老院中,余下4000人为居家养老。

2015年10月份我们已经在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进行了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到目前为止,丰城卫生院、灵山中心卫生院、华山中心卫生院、温泉卫生院、段泊岚卫生院等根据本院特色和敬老院实际情况,也陆续开展医养结合工作,为居家老人和集中供养老人提供医疗服务,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1.供养老人需要住院时陪护问题,老年医疗护理人才短缺。

大多数敬老院工作人员仅有4人,个别的有7人,如果有老人特别是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需要住院,会出现无人陪护的情况。

2.缺少政府部门相关政策的支持,造成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资和需要的相关车辆及运行费用难以落实。

特别是缺少医保制度的有效支持,很多选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愿选择更好的诊疗方法。

3.医护人员不足。

部分乡镇卫生院需要运转120院前急救和门诊两套系统,同时,还需运行中心卫生室,工作强度也随之加大。

由于院内年轻医师居多且水平参差不齐,只能支撑日常临床业务。

因辖区涉及面过大,如果组织大量医务人员下乡不仅会影响到医院正常业务的开展,也会因医务人员下乡补贴、相关设施等支出致使医院财政负担加大。

4.乡医在对居家养老的五保户进行巡诊后,相关的治疗情况和数据不能及时反馈到医院。

目前主要通过电话联系和填写相关登记表,缺乏相关软件,如网络等支持。

三、对策与建议

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集中供养老人服务等方面,不仅需要出台更多激励政策,还应引导社会各界力量的积极参与,把破解养老之忧与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结合起来,确保医养结合的可持续发展。

1.建议贯彻《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青卫家庭字〔〕8号)要求,加快将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开展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2.建议政府在医养结合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特别是在土地供应、融资服务、税费减免以及财政扶持等方面加大力度。

同时,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医养服务,确保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医养结合机构享有相同优惠政策。

3.建议加大医养结合宣传力度,通过开展送医下乡义诊活动,免费向群众发放医养结合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群众关切,从而提高群众对医养结合的知晓率,促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开展。

4.建议加强医养结合的专业人才保障。

与高校合作培养专业人才,开启人才培养新模式;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通过招募社会义工、志愿者等方式,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养老事业中

5以数字化健康管理为核心,推进信息化进程。

医养结合的核心是健康管理,加快建立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将老年人信息系统与医疗系统的预约诊疗系统、

双向转诊系统、远程会诊系统和健康档案相整合,逐步实现电子信息的调阅与共享。

医养结合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久之计,所以要进行很好的制度设计和顶层设计,为应对未来的老龄化高峰奠定基础。

【篇三】

近年来,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我国一个极为严峻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着我国社会、经济等各方面的发展。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约为414万人,比2010年增加了95.8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达到10.8%,而每供养1个老年人所需劳动年龄人口的数量,从2000年的6.6人减少到的4.1人,养老负担逐年加重。

随着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增多,群众对医疗、养老的双重需求日益增加,医养结合也逐步成为一种新的养老模式。

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体系如何建设、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如何建设完善等成为我省当前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养老问题的重要着力点。

但是,当前医养结合模式尚处于探索阶段,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1.牵头单位不明确,统筹协调力度不够,扶持政策不到位。

2.医养机构少,覆盖面不广,难以满足群众需求。

3.社会力量投入少,医养结合形式单一,存量医疗资源未整合利用。

4.医护专业人才匮乏,难以满足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需求。

为此,建议:

1.加强政策供给,形成各方合力。

一是结合实际,打通养老、医疗和社保的政策通道。

根据我省老年人群医疗服务需求和养老、医疗资源分布状况,统筹做好各类医养结合机构,实现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设的有效配置和有机衔接。

加强政府主导,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协作,全面落实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

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联网结算,打通养老、医疗和社保的政策通道。

二是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协调建设领导小组工作。

养老服务体系协调建设领导小组是政府整合发改、民政、老龄、卫生、人社、财政、残联等多个部门力量成立的综合领导小组。

应积极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各部门间的横向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筹实施,协调解决养老事业建设中的有关困难和问题。

三是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实现医养结合与医保支付对接。

将老年人在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中产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医保管理部门制定合理的准入标准,包括界定医疗费用的支付项目、报销比例等内容。

按照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和疾病类型,以服务包的形式量身制定“医”和“养”的付费标准。

2.加强服务供给,促进医养结合。

一是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延伸服务或部分转型。

鼓励现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适当增设老年或康复病房,为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

现有的医院、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结合实际,开辟康复病区,适当增加康复床位,结合中医康复治疗,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二是推进老年人社区健康管理服务。

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辖区内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

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立护理院,开设医疗护理型床位或服务病区,鼓励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殊科室,缓解医疗资源紧张局面。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医疗康复功能建设,为小型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三是建立家庭医生制度,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对有意愿的老年人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开展签约服务。

在签约过程中,家庭

医生可根据居家养老签约对象的健康评估情况及实际需求,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半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社区护理、家庭病床等持续有效的个性化“医养结合”服务。

3.加强资本供给,鼓励“公民”共建。

一是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并做好布点规划工作。

由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机构,规划布点上应尽可能靠近医疗机构,打造“10分钟医疗服务圈”。

这是最理想的医养结合模式,也应成为今后医养结合的重点发展方向。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方便诊治,大大降低成本,同时可以大幅提高效率,这样的设计布局,可为医养结合奠定基础,从空间上突破医养结合的屏障,是最高效务实的结合模式。

二是公立民营并举,加快老年医院建设步伐。

根据全省老年人口现状和未来发展需求,可以考虑在各市建设1所有一定规模的老年人医养护理院,在各县(市、区)建立1所老年护理院。

主要承担失能、半失能、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护理、居家养老有困难等老年人的医疗、保健、康复、生活护理方面的照料和关怀,解决这部分老年人的实际困难,也作为完善、提高我省养老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同时也要整合利用好存量医疗资源【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相对空闲的现有资源】,来拓展老年医疗康复服务。

4.加强人才供给,充实专护队伍。

一是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职业培训。

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主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辅助的社会化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队伍,为社会化、职业化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要积极支持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人才。

同时开展继续教育和远程医养结合学历教育,并依托院校和养老机构建立实训基地。

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养老服务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后才能从业。

二是建立合理的薪酬保障机制。

从薪资水平、薪资结构及福利待遇方面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满意度,对符合条件的参

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签定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补贴,采取多种方式提升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吸引更多的人才投入到养老护理队伍中来。

【篇四】

2015年根据中央提出的创新养老服务模式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方案,实行养老机构公建民服务运行模式,同年9月份,县政府与第三方承接主体恒健福利医院签约制定了“医养结合”、“以医优养”和“养老、医疗、康复”三位一体为重点的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服务协议,在全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中迈出了第一步,目前我县已形成“机构集中供养、社区居家养老、农村困难代养”的养老服务格局。

随着我县养老事业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入住老人的不断增加,医养结合方面面临的问题和压力也日渐凸显,归纳起来主要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养老人才培养体系发展步伐与养老服务用人需求不同步。

养老服务的发展,离不开有效的人才支撑。

但从我们目前面临的情况看,一方面,受制于培养机构缺乏等因素,人才队伍建设难。

另一方面,养老人才缺口大,医生、护士、营养师、康复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专业人才的匮乏,导致我们现有的养老服务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极不合理。

同时,由于养老服务从业者社会地位低,收入不高,留人用人难成为直困扰着问题之一。

目前我县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年龄段主要以40-60岁人员组成,普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缺乏系统的培训,流动性也很大,难以保持一支稳定的团队。

受传统择业观念的影响,正规院校毕业的医生、护士、营养师等人才基本没有涉足养老服务行业的意愿,主要也由于他们如果选择了养老行业,不但业务范围变窄,而且工资收入也比不上在医院,缺乏发展前景和岗位吸引力,即使进入了也是频繁流动,队伍不够稳定,同时也造成了养老机构的开支成本的上升。

建议:

坚持引育并举,构建完整的养老人才支撑体系。

一要抓人才流动。

鼓励医疗机构的优秀执业医师和护士到养老机构中进行轮岗服务,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对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的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进入养老机构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满一定年限后,给予一次性数额可观的经济补助。

二要抓待遇提升。

将社会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中的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在事业编制、薪酬、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充分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

三要抓职业培训。

将养老机构负责人和老年护理员纳入政府培训计划,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一些专业的培训机构和有经验的养老机构合作开展人员招聘、培训合作,不断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第二,医养结合审批管理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

从目前情况看,养老机构隶属于民政部门管辖,而医疗机构隶属于卫生计生部门管辖,涉及到参加医保及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等事宜又由人社部门主管,牵扯到资金保障又与财政部门有关,交叉重叠的部门管理直接导致“医养结合”处于“一家多管”的困境中,部门之间职责界定模糊,容易出现利益纷争、责任推诿等问题,我们认为这是“医养结合”推进缓慢的关键原因之一。

建议:

充分整合资源,构建完善的养老机构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

2015年11月20日,国家卫计委、民政部等八部委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4号),4月8日,民政部、国家卫计委又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民发6〕52号),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

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快速发展,需要整合多方力量和资源。

一要建立健全部门之间统筹联动工作机制。

打破民政、卫计、人社三条线分立状态,

从根本上解决“养老不医护、治病不养老”的问题。

二要建立健全制度保证体系。

围绕资金补贴、用地保障、投融资、税收减免等方面,研究出台可操作性、细则完善的政策保障措施。

三要优化“医养结合”项目审批环境。

对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服务的,卫计、民政部门要按照首接责任制原则,及时根据各自职责办理审批,不得将彼此审批事项互为审批前置条件,打造“无障碍”审批环境。

【篇五】

党的十九大报告高度重视养老问题,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目标战略。

目前我市较为普遍的养老模式仍为传统的家庭养老与社会公益性养老两种,社区养老也有一定发展,但与老龄化相伴而生的一系列问题,使这些养老模式均遇到了挑战。

单独依靠家庭来解决大面积、旷日持久的老人照料问题是不可能的;公益性养老机构目标客群范围狭小,经营方面的灵活性不强;社区养老则覆盖有限、管理相对单一。

相较之下,“医养结合”在做好传统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基础上,更加注重老年人的医疗保健服务,是既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等公共服务,也体现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紧密合作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其优势在于整合养老和医疗的两方面资源,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协调性和整体性的医养护一体化服务。

2013年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对推进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相融合提出明确要求,对医养结合工作进行了部署。

在这方面,不少地方已探索

出许多成功的经验,取得良好效果。

通过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之间的结合,使其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立并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就显得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规划先行,做好顶层设计。

借助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的契机,加快制定出台我市“医养结合”行动方案和实施计划,使之与国家、省相关政策无缝对接。

发改委、卫计委、民政、住建等部门要加强行业发展规划引导,把医疗、养老设施作为重要内容科学布局,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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