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砼路面

(二)路面工程

1、水泥稳定碎(砾)石基层

、01施工要求:

水泥、碎(砾)石、水等材料和混合料组成设计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雨季施工要特别注意天气变化,勿使水泥和混合料受雨淋。

降雨时停止施工,但已摊铺的混合料应尽快碾压密实。

采用厂拌法施工。

一般采用以下施工方法。

水泥稳定碎(砾)石的时效性强,各项组织、准备要充分,衔接要紧密,施工要连续(一天只留一道工作缝,中午不间断),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损失,并提高质量。

水泥稳定碎(砾)石具有不可再塑性,施工时一定要精益求精,除洗刨处外,一切缺陷都要地允许的时间内完成。

尽量缩短从加水拌和到碾压完毕的延迟时间,此时间应短于水泥的终凝时间,一般延迟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以保证在水泥硬化过程中不产生扰动,确保基层的强度。

施工前准备下承层。

对下承层进行清理,清除各种杂物及散落材料。

培好路肩。

设置好交叉排水沟。

拌和设备必须能够准确控制材料的数量,保证配料精确,设备性能良好,完好率高。

要保证:

①集料必须满足规范的级配要求。

②料仓或拌缸前应有剔除超出要求粒径石料的筛子。

③拌和现场须有一名试验员检测拌和的水泥剂量、含水量和各种集料的配比,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停止生产。

水泥剂量和含水量按要求的频率检查并做好记录。

④各料斗应配备1~2名工作人员,时刻监视下料情况,并人为地帮助料斗下料,不准出现卡堵现象,否则应及时停止生产。

⑤拌和含水量应比最佳含水量略大一些。

运输混合料的车辆应根据需要配置,并注意装载均匀,及时运料至现场。

运距较远时,加以覆盖以防水分蒸发。

按照试验路段的施工工艺、压实速度和遍数进行压实,连续碾压达到规定的压实度。

碾压过程中,水泥稳定碎石的表面应始终保持潮湿,如表面水分蒸发得快,应及时补洒少量雾化水。

施工中,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延迟时间不得超过水泥终凝时间,按试验路段确定的合适延迟时间严格施工。

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和急刹车,以保证水泥稳定碎石表面不受破坏。

碾压后立即进行养生。

养生时间不少于7天。

废弃料不准抛洒在边坡、路肩和中央分隔带内。

挖除大料窝点和含水量超限点,并换填合格材料。

用拌和好的水泥石屑对表面偏粗的部位进行精心找补。

对由于摊铺机停顿和碾压推移产生的拥包、拥坎,用铁夯人工夯除、整平。

在摊铺或碾压过程中,如因气温高或风大,基层表面混合料失水后出现“白眼”现象时,应立即启动压路机的自动喷水装置,用潮湿的轮轴将“白眼”润湿,严禁用人工或洒水车洒水,以防冲走面趁层水泥浆。

施工接缝和机“调头”,按现行《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处理。

水泥稳定碎石应在现场每天进行一次或每2000平方米取样一次,检查混合料的级配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并按现行《公里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标准方法进行混合料的含水量、水泥含量和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在已完成的铺筑层上按现行《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进行压实度试验,每一作业段或不超过2000平方米检查6次以上。

、02质量标准:

集料符合图纸和规范要求。

水泥用量按图纸要求控制准确。

混合料拌和均匀,无粗细颗粒离析现象。

碾压达到要求的压实度。

养生符合规范要求。

表面平整、密实,边线整齐,无松散、坑洼、软弹现象。

施工接茬平顺。

水泥稳定碎(砾)石基层检测标准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基层

底基层

1

压实度(%)

代表值

97

95

按JTGF80/1—2004附录B检查,每200m每车道2处

极值

93

91

2

平整度(mm)

12

15

3m直尺:

每200m测2处×10尺

3

纵断高程(mm)

+5,-15

+5,-20

水平仪:

每200m测4个断面

4

宽度(mm)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尺量:

每200m测4处

5

厚度(mm)

代表值

-10

-12

按JTGF80/1—2004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1点

合格值

-20

-30

6

横坡(%)

±0.5

±0.5

水平仪:

每200m测4个断面

7

强度(MPa)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按JTGF80/1—2004附录G检查

2、水泥混凝土路面

.01范围

工作内容是在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基层上,铺筑水泥混凝土面板的工作。

它包括提供所需的设备、人工和材料,以及施工、养护、试验、检测等全部作业。

.02材料

1.水泥

(1)各级路面用水泥的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应符合图纸要求和《硅酸盐水泥、普通硅盐水泥》(GB175—1999)和《道路硅酸盐水泥》(GB13693-1992)的规定,并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2003)中表3.1.2的规定。

(2)特重、重交通混凝土路面宜采用旋窑道路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中、轻交通的路面也可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

低温天气施工、有快通要求的路段可彩用R型水泥。

其它宜采用普通型水泥。

(3)采用机械化铺筑时,宜选用散装水泥,散装水泥的出厂温度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施工技术规范》(JTGF30—2003)第3.1.4小节的规定。

(4)当贫混凝土和碾压混凝土用作基层时,可使用各种硅酸盐类水泥。

不掺用粉煤灰时,宜使用强度等级32.5级以下的水泥。

掺用粉煤灰时,只能使用道路水泥、硅酸盐水泥、普通水泥。

(5)水泥进场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及化验单,承包人应对品种、强度等级、包装、数量、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验收,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2.粗集料

(1)粗集料可使用碎石、破碎卵石和卵石。

粗集料应质地坚硬、耐久、洁净。

粗集料技术指标应符合图纸要求及表311-1的规定。

粗集料按技术要求分为I、Ⅱ、Ⅲ级。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及有抗(盐)冻要求的三、四级公路混凝土路面使用的粗集料级别应不低于Ⅱ级,无抗(盐)冻要求的三、四级公路混凝土路面、碾压混凝土及贫混凝土基层可使用Ⅲ级粗集料。

有抗(盐)冻要求时,Ⅰ级集料吸水率不应大于1.0%;Ⅱ级集料吸水率不应大于2.0%。

碎石、碎卵石和卵石技术指标表311-1

项目

技术要求

Ⅰ级

Ⅱ级

Ⅲ级

碎石压碎指标(%)

<10

<15

<20①

卵石压碎指标(%)

<12

<14

<16

坚固性(按品质损失计%)

<5

<8

<12

针片状颗料含量(按品质计%)

<5

<15

<20②

含泥量(按品质计%)

<0.5

<1.0

<1.5

泥块含量(按品质计%)

<0

<0.2

<0.5

有机物含量(比色法)

合格

合格

合格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SO3品质计%)

<0.5

<1.0

<1.0

岩石抗压强度

火成岩不应小于100MPa;变质岩不应小于80MPa;水成岩不应小于60Mpa

表观密度

>2500㎏/m3

松散堆积密度

>1350㎏/m3

空隙率

<47%

碱集料反应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试件无裂缝、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在规定试验龄期的膨胀率应小于0.10%

注:

①Ⅲ级碎石的压读物指标,用作路面时,应<20%;用作下面层或基层时,可<25%。

②Ⅲ级粗集料的针片状颗粒含量,用作路面时,应<20%;用作下面层或基层时,可<25%。

(2)粗集料的级配范围应符合表311-2的要求。

(3)路面和桥面混凝土粗集料不得使用不分级的统料,应按公称最大粒径的不同采用2~4料级集料进行掺配,并应符合图纸要求及表311-2合成连续级配的要求。

卵石公称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9.0㎜;碎卵石公称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6.5㎜;碎石公称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1.5㎜。

贫混凝土基层粗集料公称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1.5㎜;钢纤维混凝土与碾压混凝土粗集料公称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9.0㎜。

碎卵石或碎石粒径小于75μm的石粉含量不宜大于1%。

(4)当怀疑有碱活性集料或夹杂有碱活性集料时,应进行碱集料反应检验,确认无碱集料反应后,方可使用。

(5)当粗集料中含有活性二氧化硅或其它活性成分时,水泥中碱的含量不应大于0.6%,并应按照《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058—2000)的规定进行试验,确认对混凝土质量无有害影响方可施工。

(6)在含碱环境中(如盐碱地、含碱工业废水侵蚀)的混凝土,不得使用含有活性成分的集料。

粗级料级配范围表311-2

粒径

类型级配

类型

方筛孔尺寸(㎜)

2.36

4.75

9.50

16.0

19.0

26.5

31.5

37.5

累计筛余(以品质计)(%)

合成级配

4.75~16

95~100

85~100

40~60

0~10

4.75~19

95~100

85~95

60~75

30~45

0~5

00

4.75~26.5

95~100

90~100

70~90

50~70

25~40

0~5

0

4.75~31.5

95~100

90~100

75~90

60~75

40~60

20~35

0~5

0

粒级

4.75~9.5

95~100

80~100

0~15

0

9.5~16

95~100

85~100

0~15

0

9.5~19

95~100

85~100

40~60

0~15

0

16~26.5

95~100

55~70

25~40

0~10

0

16~31.5

95~100

85~100

55~70

25~40

0~10

0

3.细集料

(1)细集料可采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天然砂(河砂和沉积砂)、机制砂或混合砂,细集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图纸要求及表311-3的规定。

细集料按技术要求为分Ⅰ级、Ⅱ级、Ⅲ级。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及有抗(盐)冻要求的三、四级公路混凝土路面使用的砂类别应不低于Ⅱ级,无抗(盐)冻要求的三、四级公路混凝土路面、碾压混凝土及贫混凝土基层可使用Ⅲ砂。

特重、重交通混凝土路面宜使用河砂,砂的硅质含量不应低于25%。

(2)细集料级配要求应符合图纸要求及表311-4的规定。

砂按细度模数分为粗砂、中砂、细砂。

路面和桥面用天然砂宜为中砂,可使用偏细粗砂或偏粗细砂,细度模数应在2.0~3.5之间。

同一配合比用砂的细度模数变化范围不应超过0.3,否则,应分别堆放,并调整配合比中的砂率后使用。

细集料技术指标表311-3

项目

技术要求

Ⅰ级

Ⅱ级

Ⅲ级

机制砂单粒级最大压碎指标(%)

<20

<25

<30

氯化物(氯离子品质计%)

<0.01

<0.02

<0.06

坚固性(按品质损失计%)

<6

<8

<10

云母(按品质计%)

<1.0

<2.0

<2.0

天然砂、机制砂含泥量(按品质计%)

<1.0

<1.0

<3.0②

天然砂、机制砂泥块含量(按品质计)

0

<1.0

<2.0

机制砂MB值<1.4或合格石粉含量①(按质量计%)

<3.0

<5.0

<7.0

机制砂MB值≥1.4或不合格石粉含量(按质量计%)

<1.0

<3.0

<5.0

有机物含量(比色法)

合格

合格

合格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SO3品质计%)

<0.5

<5.0

<0.5

轻物质(按品质计%)

<1.0

<1.0

<1.0

机制砂母岩抗压强度

炎成岩不应小于100MPa;变质岩不应小于80MPa;水成岩不应小于60MPa。

表观密度

>2500㎏/m3

松散堆积密度

>1350㎏/m3

空隙率

<47%

碱集料反应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由砂配制试件无裂缝、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在规定试验龄期的膨胀率应小于0.10%

注:

①亚甲蓝试验MB试验方法见《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2003)附录B;

②天然Ⅲ级砂用作路面时,含泥量应<3%;用作贫混凝土基层时,可<5%。

细集料级配范围表311-4

砂分级

方筛孔尺寸(㎜)

0.15

0.30

0.60

1.18

2.36

4.75

累计筛余(以品质计)(%)

粗砂

90~100

80~95

71~85

35~65

5~35

0~10

中砂

90~100

70~92

41~70

10~50

0~25

0~10

细砂

90~100

55~85

16~40

0~25

0~15

0~10

(3)路面和桥面混凝土所使用的机制砂除应符合表3311-3和表311-4规定外,还应检验砂浆磨光值,且宜大于35,不宜使用抗磨性较差的泥岩、叶岩、板岩等水成岩类母岩品种生产机制砂.配制机制砂混凝土应同进掺高效引气减水剂。

(4)在河砂资源紧缺的沿海地区,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混凝土路面和基层可使用淡化海砂,但没有缩缝传力杆混凝土路面和钢筋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路面及桥面不得使用淡化海砂。

淡化海砂的技术要求除应符合表311-3和表311-4要求外,尚应符合下述规定:

a.淡化海砂带入混凝土中的含盐量不应大于1.0㎏/m3;

b.淡化海砂中碎贝壳等甲壳类动物残留物含量不应大于1.0%;

c.与河砂对比试验,淡化海砂应对砂浆磨光值、混凝土凝结时间、耐磨性、弯拉强度无不利影响。

(5)当怀疑有碱活性集料或夹杂在碱活性集料时,应进行碱集料反应检验,确认无碱集料反应后,方可使用。

4.掺合料

(1)混凝土路面可掺用质量指针答合图纸要求及表331-5规定电收尘的Ⅰ、Ⅱ级干排或磨细粉煤灰,不得使用Ⅲ级粉煤灰。

贫混凝土、碾压混凝土基层或复合式路面下面层应掺用符合表311-5规定的Ⅲ级及Ⅲ级以上的粉煤灰,不得使用等外粉煤灰。

粉煤灰分级和质量指针表311-5

粉煤灰等级

细度①(45μm气流筛,筛余量)(%)

烧失量

(%)

需水量比(%)

含水量(%)

CI–(%)

SO3(%)

混合砂浆活性指数

7d

28d

≤12

≤20

≤45

≤5

≤8

≤15

≤95

≤105

≤115

≤1.0

≤1.0

≤1.5

<0.02

<0.02

-

≤3

≤3

≤3

≥75

≥70

-

≥85(75)

≥80(62)

-

注:

①45μm气流筛的筛余量换算为80μm水泥筛的筛余量换算系数约2.4;

②混合砂的活性指数为掺粉煤灰的砂浆与水泥砂浆的抗压强度比的百分数,适用于配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小于C40的混凝土;当配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C40,混合砂浆的活性指数要求满足28d括号中的数值。

(2)路面和桥面混凝土中可使用硅灰或磨细矿渣等掺合料,但使用前必须经过试配对弯拉强度、工作性、抗磨性、抗冻性等技术指示进行检验,并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以确保路面和桥面混凝土的质量。

(3)粉煤灰宜采用散装粉煤灰,进货应有等级检验报告。

应确切了解所用水泥中已经加入的掺合料种类和数量。

5.外加剂

外加剂的产品质量及掺量应符合图纸要求及《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2003)表3.6.1的规定。

供货商应提供且有相应资质外加剂检测机构认定的质量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应说明外加剂的主要化学成分,对钢筋无锈蚀、对混凝土无腐蚀和对人员无毒副作用。

承包人在施工中应经配合比试验确定其品种质量和剂量。

所有外加剂的使用均应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

6.水

混凝土搅拌和养护用水应清洁,宜采用饮用水。

使用非饮用水时,应进行检验,并符合下列规定:

(1)硫酸盐含水量(按SO42-计)不得超过2700mg/L。

(2)含盐量不得超过5000mg/L。

(3)PH值不得小于4。

(4)不得含有油污。

(5)海水不得作为混凝土拌和用水。

7.钢筋

(1)钢筋应符合图纸及《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98)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的要求。

(2)钢筋应顺直,不得有裂缝、断伤、刻痕、表面油污和颗粒状或片状锈蚀应清除。

8.接缝材料

(1)胀缝板宜选用杉木板、纤维板、沥青纤维板、泡沫橡校板或泡沫树脂板等材料。

其技术要求应符合图纸及《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2003)中表3.9.1的要求。

(2)填缝料可选用沥青橡胶类、聚氯乙烯胶泥类、沥青玛蹄脂类等加热施工式填缝料和聚氨指焦油类、氯丁橡胶类、乳化沥青橡胶类等常温施工式填缝料及预制橡胶嵌缝条。

其技术要求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2003)中表3.9.2-1及表3.9.2-2的规定。

9.其它材料

用于混凝土路面养护的养生剂、用于防裂缝修补材料和传力杆套(管)帽、沥青及塑料薄膜等材料的技术性能及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2003)第3.10的规定。

.03配合比设计

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适用于滑模摊铺机、轨道摊铺机、三辊轴机组和小型机具施工方式。

2.普通混凝土路面的配合比设计在兼顾经济性的同时应满足弯拉强度、工作性、耐久性等三项技术要求。

三项技术要求应符合图纸要求及《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2003)中第4.1节的有关规定。

3.路面混凝土满足耐久性要求的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应符合表311-6的规定。

混凝土满足耐久性要求的最大水(胶)灰比和最小单位水泥用量表311-6

公路等级

高速、一级公路

二级公路

三、四级公路

最大水(胶)灰比

0.44

0.46

0.48

抗冰冻要求最大水(胶)灰比

0.42

0.44

0.46

抗盐冻要求最大水(胶)灰比

0.40

0.42

0.44

最小单位水泥用量(㎏)

42.5级

300

300

290

32.5级

310

310

305

抗冰(盐)冻时最小单位水泥用量(㎏)

42.5级

320

320

315

32.5级

330

330

325

掺粉煤灰时最小单位水泥用量(㎏)

42.5级

260

260

255

32.5级

280

270

265

抗冰(盐)冻掺粉煤灰最小单位水泥用量(42.5级水泥)(㎏)

280

270

265

注:

1.掺粉煤灰,并有抗冰(盐)冻性要求时,不得使用32.5级水泥;

2.水灰(胶)比计算以砂石料的自然风干状态计(砂含水量≤1.0%;石子含水量≤0.5%;

3.处在除冰盐、海风、酸雨或硫酸盐等腐蚀性环境中、或在大纵坡等加速车道上,最大水(胶)灰比可比表中数值降低0.01~0.02。

4.外加剂的掺量应由混凝土试配试验确定。

在夏季高温下施工时,混凝土拌和物的初凝时间不得小于3h,小于3h时应采取缓凝或保塑措施;低温和负温施工时的终凝时间不行大于10h,大于10h时,应采取必要的促凝工早强措施。

5.水泥混凝土路面普通混凝土配合比参数的计算和配比计算及配合比调整等均按《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2003)中第4.1节及第4.5节的有关规定进行。

6.承包人应将计划用于铺筑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各层材料,至少在用于工程之前28d,通过试验进行混合料组成配合比设计,这些设计应包括材料标准试验、混凝土弯拉强度、集料级配、水灰比、坍落度、水泥用量、质量控制等,承包人应及时提供所有设计、试验报告单和详细说明,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混凝土的试配强度按设计强度提高10%~15%。

7.承包人应按上述混合料的设计通过混凝土的试拌,检验混凝土混合料的配合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8.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混凝土的质量和混合料配合比,承包人应按照质量管理要求进行自检。

9.已批准了的混凝土混合料的生产方法和材料,未经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不得改变。

如需改变时,承包人应重新做试拌试验报批。

.04混合料拌和、运输

1.承包人应根据图纸、机械设备、施工条件及摊铺方式拟定混凝土路面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流程,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计划,在开工前28d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2.水泥混凝土路面板的拌和、运输,应按照《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2003)第5章及第6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3.在浇筑水泥混凝土面层前,应将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基层表面上的浮土及杂物予以清除干净,并进行必要的修整。

4.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开始前应对进场的材料进行检验,其检验项目及检验频率应按表311-7的规定进行。

5.施工前必须对机械设备、测量仪器、基准线或模板、机具工具及各种试验仪器等进行全面地检查、调试、标定、维修和保养。

对主要施工机械的易损零部件应有适量储备。

6.不同摊铺方式所要求的搅拌楼最小生产容量应满足《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2003)中表6.1.1的规定。

一般可配备2~3台搅拌楼,最多不宜超过4台。

搅拌楼的规格和品牌尽可能统一。

7.搅拌楼的配备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2003)中表5.5.1的规定。

应优先选配间歇式搅拌楼,也可使用连续式搅拌楼。

连续式搅拌楼应配备两个或一个长度足够的搅拌锅,并应在搅拌锅上配备电视监控设备。

8.每台搅拌楼在投入生产前,必须进行标定,并试拌正常。

在标定有效期满或搅拌楼搬迁安装后,均应重新标定。

施工中应每15d校验一次搅拌楼计量精确度。

9.搅拌过程中,拌和物质量检验与控制应符合表311-8的规定。

低温或高温天气时施工,拌和物出料温度宜控制在10~35℃。

并应测定原材料温度、拌和物的温度、坍落度损失率和凝结时间等。

一个长度足够的搅拌锅,并应在搅拌锅上配备电视监控设备。

混凝土原材料的检测项目和频率表311-7

材料

检查项目

检查频度

高速、一级公路

其它公路

水泥

抗折强度、抗压强度,安定性

机铺1500t一批

机铺1500t,小型机具500t一批

凝结时间,标稠需水量,细度

机铺2000t一批

机铺3000t,小型机具500t一批

f-GaO、MgO、SO3含量、铝酸三钙、铁铝酸四钙、干缩率、耐磨性、碱度、混合材料种类及数量

每标段不少于3次,进场前必测

每标段不少于3次,进场前必测

温度、水化热

冬、夏季施工随时检测

冬、夏季施工随时检测

粉煤灰

活性指数、细度、烧失度

机铺1500t一批,

机铺1500t,小型机具500t一批

需水量比、SO3含量

每标段不少于3次,进场前必测

每标段不少于3次,进场前必测

粗集料

针片状、超径颗粒含量,级配

机铺2500m3一批

机铺5000m3,小型机具1500m3一批

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空隙率含泥量、泥块含量

机铺1000m3一批

机铺2000m3,小型机具1000m3一批

坚固性、岩石抗压强度、压碎指标

每种粗集料每标段不少于2次

每种粗集料每标段不少于2次

碱集料反应

怀疑有碱活性集料进场前测

怀疑有碱活性集料进场前测

含水量

降雨或温度变化随时测

降雨或温度变化随时测

细度模数,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空隙率,级配

机铺2000m3,一批

机铺2000m3,小型机具500m3一批

含泥量、泥块、石粉含量

机铺1000m3一批

机铺2000m3,小型机具500m3一批

坚固性

每种砂每标段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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