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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员工手册汇总.docx

最新员工手册汇总

 

2015年员工手册

批准

审核

制订

实施日期

行政部

2015年03月01日

 

员工须知

 

1.本手册是劳动合同的附件部分,是温州鹤立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员工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2.本手册如有和国家或当地法律法规有冲突的,以国家或当地法律法规为准。

3.上岗前必须仔细阅读本手册,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

4.本手册经行政部拟订,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本手册的实施由行政部部长进行监督。

6.如有需要,将依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7.本手册未尽事宜,公司将另行规定。

 

企业文化

鹤立使命:

不断探索卓越的解决方案,推动各行业生产设备的技术革新

鹤立愿景:

精工制造,全球液压行业领跑者

经营文化:

稳健经营,做百年企业

核心文化:

学习、合作、创新、卓越、幸福

企业精神:

三问:

问天的胆识、问道的精神、问鼎的雄心

三立:

以德立身、以和立家、以技立业

管理文化:

管理就是服务,而非特权

用人观:

有德有才一定重用;有德无才培养使用;

无德无才限制使用;有才无德坚决不用。

制度观:

用制度实现公平公正,用制度约束人性

文化观:

用文化凝聚人心,用文化引领人性

发展观:

大发展小困难,小发展大困难,不发展最困难

进步观:

每天进步一点点

问题观:

问题就是机会

 

第一章概述

1.1目的

为保障员工的公正公平,同时也为使员工熟悉并遵守本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树立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发挥员工的积极性,特制订本手册。

1.2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温州鹤立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1.3生效

本手册已经由“温州鹤立液压机械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4年12月30日讨论通过,于2015年3月1日起生效。

第二章招聘及入职

2.1招聘

2.1.1本公司如因业务扩展的需要,各部门如需要招聘人员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一般岗位人员的招聘,到行政部会签后,即可进行招聘。

主管岗位及关键岗位,需提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实施招聘工作。

2.1.2行政部通过新闻媒体、人才网站、人才市场设摊、委托中介机构、校园等发布招聘信息。

2.2甄选

2.2.1应聘人员需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行政部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品行、技能、工作经验等进行笔试、面试初步筛选后,由各部门专业人员负责专门测试,必要时实际工作操作或上机操作,面谈确认后负责人审核签字,注明薪资交于行政部。

2.3入职

经面试合格后,由行政部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入职人员需提供下列资料:

2.3.1身份证复印件及正本(正本确认后归还)。

2.3.2毕业证复印件及正本(正本确认后归还)。

2.3.3离职证明正本(未参加工作者,不须提供)。

2.3.4免冠一寸照四张。

2.3.5体检报告一份(近期三个月,正规医院)。

2.3.6外来人口需提供居住证明复印件及正本。

2.3.7各类职称证书复印件.

2.3.8其它相关证件(特殊工种,须提供)。

第三章试用/考核/录用

3.1试用期限

3.1.1试用期根据劳动法规定,一般为3个月,表现优秀者可提前转正。

3.2有以下情形者,一律不予录用。

3.2.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或试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2.2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者。

3.2.3有记过(含)以上之处分者。

3.2.4旷工一日(含)以上者。

3.2.5累计迟到或早退五次(含)以上者。

3.2.6简历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证件者。

3.2.7被剥夺政治权利者。

3.2.8受有期徒刑宣判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3.2.9吸食毒品者。

3.2.10亏欠公款受处罚且未结案者。

3.2.11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3.2.12身体检查经认定不适合者。

3.3试用期考核

3.3.1新进人员到职后,行政部于转正前5天交付新进人员《试用考核表》给用人部门,用人部门应于3天内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后,并将《试用考核表》交回行政部,作为核定是否录用的依据。

3.4录用

3.4.1试用期考核合格者,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予以录用。

主管岗位及关键岗位须经总经理确认后方可录用。

3.4.2临时工表现优秀,且符合正式岗位条件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提出转正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转正。

第四章劳动合同

4.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都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2劳动合同签订规定:

4.2.1员工进厂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4.2.2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4.2.3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由行政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行政部。

行政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在接到通知3日内到行政部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即视为自动离职。

4.2.4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亦应终止。

4.2.5行政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4.2.6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在合同期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4.2.7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提出申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

4.2.8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未办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前应坚持本岗位工作,不得在外兼职和就业。

第五章培训

5.1新入职员工培训

5.1.1新入职员工报道后,必须经过公司级培训,培训合格后才可以到岗。

公司级培训由行政部负责,培训的内容包括:

公司简介、企业文化、公司制度、岗位职责、安全、部门介绍等。

5.1.2新入职员工到岗后,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培训合格后才可以上岗试用。

岗位培训由用人部门负责,培训的内容包括:

部门介绍、部门制度、岗位安全、岗位技能。

5.2在职培训

5.2.1在职培训分为管理干部在职培训和基层员工在职培训。

5.2.2管理干部的培训内容主要为:

管理观念、理念,管理方法工具和技能;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

基层员工的培训内容主要为:

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

5.2.3在职培训的形式分为内训和外训两种。

5.2.4内训需要使用培训室的,需要提前向行政部提出申请。

内训必须填写《签到表》。

5.2.5需要外训的人员,需向行政部提出外训申请,填写《培训需求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外训结束后必须写《培训心得》。

5.3员工学习日

5.3.1公司规定每个月第一个周六为“员工学习日”,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学习时间为2个小时。

员工学习日的学习,必须要做好《培训记录》。

第六章考勤

6.1出勤

6.1.1工作天数:

原则上为当月月历天数减去当月节假日总数。

6.1.2工作时间:

具体上班时间依据季节不同,由行政部另行通知;公司因业务需要可适当安排加班。

6.2打卡

6.2.1员工每天上、下班各两次打卡。

上班打卡时间为:

上班前十五分钟时间内;下班打卡时间为:

下班时间至下班后三十分钟。

6.2.2员工出勤状况以打卡记录为依据,未打卡人员,需填写《未打卡证明》,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方为有效,《未打卡证明》需于三天内交到行政部,否则算旷工处理,过后不予后补。

除有特殊情况外,其余员工均应按上下班时间打卡。

6.2.3员工必须自己打卡,禁止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6.2.4如因考勤机故障无法打卡者,由各部门负责人或车间主任代为记录,并在考勤卡上签名确认后方为有效。

6.3外出

6.3.1员工工作时间内外出,需填写《外出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外出。

员工外出和回来必须打卡。

6.4缺勤

6.4.1迟到

员工上班不得迟到,迟到5分钟以内者,每次扣除绩效奖5元;迟到5分钟(含)以上15分钟以内者,每次扣除绩效奖10元;迟到15分钟(含)以上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除绩效奖20元;迟到30分钟(含)以上者,扣除绩效奖30元;迟到1小时以上者罚款50元。

6.4.2早退

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早退,早退的处理方式同6.4.1条款。

6.4.3旷工

旷工最小计量单位为0.5天。

无故不到岗,或者不请假不到岗,或者未获准假不到岗者均为旷工。

当月迟到、早退六次按旷工一日论处。

旷工除扣除当天的工资外,非连续旷工三天之内(含三天)每天扣除绩效奖100元;非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六天以内(含六天)每天扣除绩效奖150元;非连续旷工六天以上九天以内(含九天)每天扣除绩效奖200元。

连续旷工时间3日以上者,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5天者,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0日者,处罚办法请遵照本手册《第九章奖惩》的相关条款。

如因当事人无故旷工而延误了生产,对公司造成了较大损失的,当事人还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6.5请假销假

6.5.1给假类别

员工请假分为婚假、产假、丧假、普通病假、工伤假、事假、公假、计划生育假等八种。

6.5.2婚假

6.5.2.1达到法定婚龄的员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3天。

6.5.2.2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员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另请婚假7天(不含节假日)。

6.5.2.3婚假须至少提前1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结婚后交结婚证复印件到行政部存档,作为考勤依据,否则视为事假处理。

6.5.3产假

6.5.3.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享受产假。

6.5.3.2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期间,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检查假。

6.5.3.3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产假为90天。

持医院证明的难产者延长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延长产假15天(包含节假日、法定假日)。

6.5.3.4配偶分娩,男性员工可请陪产假3天,晚育者给陪产假10天(需提供配偶分娩证明)。

6.5.3.5产假结束后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6.5.3.6产假、护理假均须提前一个星期凭生育指标和结婚证申请。

6.5.3.7非法生育不给假。

6.5.4丧假

6.5.4.1员工父母、养父母、配偶、子女丧之给予丧假3天,提供死亡证明,否则算事假。

6.5.4.2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之父母或继父母、兄弟姐妹丧亡,给予丧假2天,提供死亡证明,否则算事假。

6.5.5普通病假及非因工负伤假

分为非住院病假与住院病假两种。

6.5.5.1非住院病假:

全年合计不得超过20天。

6.5.5.2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住院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按照法律规定给以医疗假期。

6.5.5.3医疗期逾期未能销假上班者,可申请停薪留职,逾限未愈者,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6.5.5.4公司员工请病假需附缴公立医院诊断证明,未缴医院诊断证明,出勤依事假处理。

6.5.5.5病假以0.5天为单位计算。

6.5.6工伤假

6.5.6.1因工作所发生的伤害,致使无法工作者,需附公立医院诊断书,由主管确认签名后,方给工伤假。

6.5.6.2于厂区内,因违反作业操作标准而导致伤害者,不得以工伤论之。

做私事(私活)发生事故而负伤者,不得以工伤论之。

6.5.7事假

6.5.7.1因事必须请假者,事假需事先提出申请,假期内不给薪,事假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

6.5.7.2员工全年累计请事假不超过20天。

6.5.8公假

6.5.8.1员工因公参加政府机关培训及开会或其他法令规定应给公假,可按实际天数核给公假,公假期间,工资照给。

6.5.9计划生育假

6.5.9.1计划生育假按企业所在地政府的假日数核给。

6.5.10请假作业

6.5.10.1请假时需按规定填写《请假卡》,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予给假,部门负责人请假需经过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6.5.10.2填妥《请假卡》后,并视请假天数依6.5.10.3规定呈核,但遇有急病或紧急事故无法事先请假时,应于当日上班时间内以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委托同事代办请假手续(两天内未办理则视同旷工),销假后三天内由本人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请假无效视为旷工。

6.5.10.3假期核准权限,任何超越权限的批假一律无效。

适用职务

主管(主任)

经理/部长

总经理

一般员工

1天

2天以上

组长

1-3天

3天以上

主管(主任)

1天

1天以上

6.6加班

6.6.1加班是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进行工作。

6.6.2因工作/生产需要加班时,由部门负责人在与本人协商一致后,再安排所属部门员工加班。

6.6.2安排加班的部门管理人员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加班,《加班申请单》须写明加班内容或工作任务量、起止时间、加班人数(附加班人员名单)。

并于当天16:

00之前交公司行政部以作加班工资结算之用。

6.6.3员工实际加班时间以当天考勤记录为依据,凡无《加班申请单》的自我延时工作时间一律不作加班计算。

6.6.4加班费按法律规定进行计算。

6.5.9销假

6.5.9.1员工请假到期后,应及时向准假人和行政部销假,超过请假时间不销假的视为旷工。

6.5.9.2应故需要延长假期的应该提前补办续假手续,情况特殊的应事前说明原因,事后办理补假手续。

6.5.9.3销假应履行销假手续,本人要在《请、休假条》上注明销假时间。

本人在休假内提前返回工作岗位的,销假时也要一并注明休假时间。

第七章工资福利

7.1本公司员工的工资采取月薪制。

7.2工资组成

所得工资=基本工资+全勤奖+餐费补贴+职务工资+绩效奖+技能津贴+特殊津贴+工龄工资+加班费

实发工资=所得工资-代扣项目-缺勤-扣除绩效奖-其它

7.2.1基本工资所有员工统一。

7.2.2全勤奖是指员工全月未缺勤所应得的奖金,按月发给全勤奖金。

7.2.3餐费补贴是指公司补贴员工的中餐费用。

7.2.4职务工资是指在本公司内担任管理职务所应获得的工资。

7.2.5技能津贴是指具备某种技能的人员达到一定技能水平所给以的津贴。

7.2.6绩效工资是指员工工作绩效达到绩效标准所应获得的工资。

7.2.7特殊津贴是指在本公司特殊岗位所给以的津贴。

7.2.8加班费指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加班所应获得的工资。

7.2.9实发工资是指实际发放到员工手上的工资。

7.2.10代扣项目是指公司依法在员工工资中予以代扣的项目。

工资代扣项目包括:

员工应缴纳的社保、个人所得税等,个人缴纳部分由公司按月在员工的工资中代扣。

7.2.11缺勤是指员工因缺勤所扣除的工资。

7.2.12扣除绩效奖是指员工因违规违纪扣除绩效奖、或因给公司造成损失而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7.2.13其它:

上述之外的扣除项目费用。

7.3工资发放

工资于次月10日-15日发放,遇节假日顺延。

7.4福利

7.4.1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保险。

7.4.2夏季冬季厂服各两套,夏季于5月5日发放,冬季于10月5日发放。

7.4.3夏令用品于6月5日发放。

第八章员工晋升调任

8.1公司员工晋升/调任须由主管或经理(部长)以上提报并填写《晋升/调任申请单》,必要时可举办技能鉴定或晋升考试合格后,送行政部签注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发布人事公告。

8.2晋升条件

具下列资格条件者,方可列入当年度晋升候选人名单

8.2.1晋升组长:

为公司年度优秀员工。

8.2.2晋升主管主任助理:

为公司组长或年度优秀员工。

8.2.3晋升主管、主任:

为组长经考核合格者。

8.2.4晋升部长/经理:

为公司主管、主任,经考核合格者。

8.2.5当年度工作表现优秀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经专案呈总经理特准者不在此限。

8.2.6员工晋升应由部门负责人填写《晋升/调任申请单》,送行政部签注,必要时报总经理核定后,由行政部发布人事公告。

8.3调任

8.3.1各部门负责人因工作上需要且于编制员额有遗缺时,可调动部门内员工或从其他部门调入。

8.3.2员工调任时,应以相关职务调任为原则,但因工作不胜任而降级调任者不在此限。

8.3.3员工调任应由调入部门负责人填写《晋升/调任申请单》经调出部门负责人会签同意后送行政部签注,必要时报总经理核定后,由行政部发布人事公告。

第九章奖惩

9.1奖励

9.1.1奖励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奖/惩单》并签字,报总经理核准后,呈报行政部做奖励记录,予以公告。

9.1.2本公司员工奖励分为下列六种。

9.1.2.1鼓励:

通报表扬,鼓励满三次算嘉奖一次。

9.1.2.2嘉奖:

嘉奖一次,通报表扬,并发一次性奖金100元。

9.1.2.3小功:

小功一次,通报表扬,并发一次性奖金200元。

9.1.2.4大功:

大功一次,通报表扬,并发一次性奖金500元。

9.1.2.5特殊贡献奖:

对公司做出重大贡献者,通报表扬,并发一次性奖金1000元。

9.1.2.6晋升:

符合本手册第八章的晋升条件者,给以晋升。

9.2奖励事项

9.2.1有下列情形之一记鼓励一次:

9.2.1.1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者。

9.2.1.2当季全勤,且未违反公司相关制度者。

9.2.1.3工作认真负责,人际关系融洽,并经直接领导推荐者。

9.2.2有下列情形之一记嘉奖一次100元:

9.2.2.1超额完成任务者。

9.2.2.2有效调解纠纷、有效阻止恶性事件发生者。

9.2.2.3发现盗窃、火灾或其它现象早报告,因而防止损害者。

9.2.2.4考绩优异,连续3个月第一者。

9.2.2.5对生产管理制度建议改善,采纳实施后有效者。

9.2.3有下列情形之一予记小功并奖金200元.

9.2.3.1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9.2.3.2担任义务职务不辞劳苦,表现优秀者。

9.2.3.3节能降耗、修旧利废成绩显著者。

9.2.3.4检举他人损坏公司利益,经查属实者。

9.2.3.5对生产、工艺、技术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成效者。

9.2.3.6全年无迟到、早退、无其他缺勤记录者。

9.2.4有下列情形之一予记大功并奖金500元.

9.2.4.1对各项生产设备有所发明、改进、卓有成效者。

9.2.4.2对增产技术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9.2.4.3对舞弊或危害公司权益情况事先举报或防止而免受损失者。

9.2.4.4维护公司权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9.2.4.5施救意外灾害,减少财物及人命损失者。

9.2.4.6见义勇为事迹突出受到社会公众的赞扬、表彰者。

9.2.5有下列情形者予以奖金1000元。

9.2.5.1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者。

9.2.6符合晋升条件者予以晋升。

9.2.6.1奖惩记录均记入员工档案,作为年终考核与日后晋升的依据。

9.2.6.2年内受记“大过”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的资格;计时员工次年不加薪。

9.3惩罚

9.3.1惩罚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奖/惩单》并签字后,报总经理核准后,呈报行政部做惩处记录,予以公告。

9.3.2惩罚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五种。

9.3.2.1警告:

警告一次,通报批评,警告满三次计严重警告一次。

9.3.2.2严重警告:

严重警告一次,通报批评,并扣除绩效奖100元。

9.3.2.3记小过:

记小过一次,通报批评,并扣除绩效奖200元。

9.3.2.4记大过:

记大过一次,通报批评,并扣除绩效奖500元。

9.3.2.5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者,扣除绩效奖500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9.4惩罚事项

9.4.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记警告一次

9.4.1.1不服从指令,工作马虎出现错误者。

9.4.1.2上班时间偷懒者。

9.4.1.3打听、询问他人工资收入情况和互相攀比的。

9.4.1.4上班期间未依规定穿戴厂服、佩戴识别证者。

9.4.1.5每月忘打卡达3次以上者(含三次)。

9.4.1.6未依规定填写各项表格者。

9.4.1.7未达工作指定效率者。

9.4.1.8在厂区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者。

9.4.1.9举办重大活动、会议而迟到,或不经请假批准而缺席者。

9.4.1.10责任人员未履行好其职责影响轻微者。

9.4.1.11下班未将所用工具收拾妥当就离开工作岗位者。

9.4.1.12无故不服从管理者。

9.4.1.13在公司非指定场所停放交通工具的。

9.4.1.14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者。

9.4.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以严重警告一次,并处扣除绩效奖100元。

9.4.2.1弄虚作假者。

9.4.2.2未经允许私自张贴通知、广告、启事者。

9.4.2.3故意损坏公共设施或破坏公司公共设备者。

9.4.2.4厂内禁烟区吸烟者。

9.4.2.5上班时间喧哗、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9.4.2.6不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工艺纪律尚未造成后果的。

9.4.2.7酒后上岗,未导致事故发生的。

9.4.2.8私自拆除安全装置、安全标识,未造成事故的。

9.4.2.9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未造成事故的。

9.4.2.10浪费公司的水、电资源的。

9.4.2.11委托他人打卡、代人打卡、损毁考勤卡、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

9.4.2.12工作时间无正当理由或未经许可擅离工作岗位者。

9.4.2.13未经许可,私自动用消防器材(紧急情况除外)。

9.4.2.14违抗命令或不服纠正,明知故犯有事实证明者。

9.4.2.15不能配合单位主管之工作安排调动,而无正当理由者。

9.4.2.16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者。

9.4.2.17设备设施管理不尽责,未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的。

9.4.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以记小过一次,并处扣除200元绩效奖。

9.4.3.1利用公司设备或工余料加工个人物品者。

9.4.3.2玩忽职守造成材料报废,品质损坏及工作混乱,造成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9.4.3.3对于上级主管的查询,有故意隐瞒、知情不报或不实报告者。

9.4.3.4机器设备及技术性之器具,未经使用人或相关部门许可,擅自操作而导致损坏,造成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9.4.3.5由于工作失误,导致产生不合格品,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

9.4.3.6以次充好和擅自处理废品的。

虚报、瞒报产量或自行更改产量、涂改原始纪录以及违反其他统计制度的。

9.4.3.7未经允许将公司的物品外借者。

9.4.3.8丢失文件、泄露公司经济技术信息、泄露公司商业机密,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9.4.3.9眼见公司利益将遭受损失,却无动于衷、视而不见者。

9.4.3.10消极怠工不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且对生产进度造成不利影响的。

9.4.3.11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者。

9.4.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以记大过一次,并处于500元扣除绩效奖。

9.4.4.1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而使企业损失者。

9.4.4.2一个月内无故旷工三天的。

9.4.4.3酒后上岗,或私自拆除安全装置、安全标志,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已造成事故的。

9.4.4.4违反6S管理,屡教不改的;不遵守劳动纪律,屡教不改的。

9.4.4.5无论什么原因,在工作场所打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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