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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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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按照现阶段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全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统一部署,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林生发〔2018〕1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北京市行政区划16个区。

全市林地面积1622.17万亩,有林地面积1101.80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3%,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8.4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6.2平方米。

林业在首都生态环境建设、市民生活质量提高及塑造国际型大都市形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北京现有松林159.22万亩。

其中油松林面积144.78万亩,占林分面积的16.14%,在优势树种面积比例中居于第三位,仅次于侧柏、柞树面积。

落叶松林面积14.44万亩,占林分面积的1.61%。

主要树种林分面积情况见表1,松林面积分区情况见表2。

表1北京市主要树种林分面积统计表

面积:

万亩;占比:

%

侧柏

柞树

油松

杨树

刺槐

桦树

落叶松

山杨

阔叶树

230.82

196.16

144.78

88.91

35.32

14.70

14.44

14.23

157.72

25.73

21.87

16.14

9.91

3.94

1.64

1.61

1.59

17.58

本表数据摘录于北京市第八次园林绿化资源普查成果报告

表2北京市松林面积分区统计表

面积:

万亩;占比:

%

统计单位

松林面积

油松

落叶松

林地面积

优势树种面积占比

松林面积占比

林地面积

优势树种面积占比

松林面积占比

北京市

159.22

144.78

16.14

90.93

14.44

1.61

9.07

密云区

42.77

40.84

4.55

95.48

1.93

0.22

4.52

延庆区

35.60

31.91

3.56

89.62

3.70

0.41

10.38

怀柔区

24.45

23.19

2.59

94.84

1.26

0.14

5.16

房山区

15.51

12.37

1.38

79.77

3.14

0.35

20.23

平谷区

12.14

12.13

1.35

99.87

0.02

0.00

0.13

门头沟区

10.76

6.54

0.73

60.79

4.22

0.47

39.21

昌平区

6.35

6.23

0.69

98.20

0.11

0.01

1.80

通州区

3.06

3.06

0.34

99.87

0.00

0.00

0.13

顺义区

2.68

2.68

0.30

100.00

0.00

0.00

0.00

海淀区

2.33

2.29

0.26

1.44

0.04

0.00

0.02

大兴区

2.10

2.10

0.23

100.00

0.00

0.00

0.00

丰台区

0.67

0.65

0.07

0.41

0.02

0.00

0.01

朝阳区

0.44

0.44

0.05

0.28

0.00

0.00

0.00

石景山区

0.36

0.35

0.04

0.22

0.01

0.00

0.01

本表数据摘录于北京市第八次园林绿化资源普查成果报告

(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我市积极开展了2018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集中普查工作,春季普查4-6月,秋季普查9-10月,两次普查完成了对北京市16个区主要松树分布区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普查覆盖16个区、183个乡镇、77个街道、12个国有林场、15个木材经营场所,普查面积159万亩。

全市16个区累计发现死亡松树6588株,采样送检50余份,从目前各区上报数据和各专业检测机构对送检样品反馈结果来看,在我市尚未检出松材线虫。

二、目标与任务

(一)防治目标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林生发〔2018〕110号)总要求,以有效截断松材线虫病传播扩散渠道为关键、快速彻底除治为目标,加强执法监管和检疫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强化目标管理,采取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综合手段,严防死守,有效防止松材线虫病入侵,保护我市松林资源安全。

(二)防治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落实各级政府对松材线虫病的防控主体责任;

2.全市各区、有林单位等要监测到位,及时发现,及时处治;

3.提前做好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等相关物资储备;

4.组织开展全市各级森防部门和应急防控队伍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培训,熟练掌握相关操作和流程;

5.通过演练不断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疫情除治

(一)防治区划

北京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共区划为三个区,分别是除治区、重点防控区和预防区。

除治区:

除治区为在北京市检测出松材线虫病的疫点,具体枯死松树数量以及分布范围根据每年普查检测结果确定。

重点防控区:

疫点毗邻的乡镇为重点防控区。

预防区:

未发生区为预防区。

目前在北京市尚未发生松材线虫病,均为预防区。

(二)主要防治措施

1.疫情监测

为进一步确保疫情发现准确、及时,各区及有林单位应当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调查,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疫情普查具体方案,定期对辖区内松科植物开展疫情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

(1)疫情普查

每年开展两次疫情普查,春季在4-6月份、秋季在8-9月份,调查本辖区内所有松树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

由于落叶松有秋冬季落叶及第二年重新长叶习性,各区在安排普查进度时应避开叶片变色和落叶期,合理安排普查计划任务。

(2)人工踏查

根据各区松林分布状况,设计可观察的踏查路线。

采取目测或者使用望远镜等方法进行观测,沿踏查路线调查有无枯死松树,或者出现针叶褪色、黄化、枯萎以及呈红褐色等松针变色症状的松树。

一旦发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立即取样送检,确认是否感染松材线虫病。

一旦确认感染松材线虫病,应当立即进行详查。

(3)林区监测

林区枯死松树监测由乡镇及有林单位专业队伍进行常年巡山护林,充分发挥生态管护员、护林员的作用,将监测责任层层落实到山头地块,将监测任务落实到人头和小班,发现异常枯死松树立即取样送检。

(4)无人机监测

每年春季选择专业公司开展无人机监测,利用固定翼飞机对我市山区大面积松林进行全面普查,运用旋翼式飞机对重点区域疑似松材线虫病感染树木进行核查,依据影像详细查找是否存在枯死、枯黄松树,然后人工进行地面核查,判定枯死枯黄原因,对疫木进行GPS定位,并取样送检。

2.取样送检

各区在日常监测和普查时,发现疑似感染松材线虫病的松树后,及时对松树进行取样。

(1)取样对象。

抽取尚未完全枯死或者刚枯死的松树,不应当抽取针叶已全部脱落、材质已腐朽的枯死树。

可参照以下特征选择取样松树:

——针叶呈现红褐色、黄褐色的松树;

——整株萎蔫、枯死或者部分枝条萎蔫、枯死,但针叶下垂、不脱落的松树;

——树干部有松褐天牛等媒介昆虫的产卵刻槽、侵入孔的松树;

——树干部松脂渗出少或者无松脂渗出的松树。

(2)取样部位。

一般在树干下部(胸高处)、上部(主干与主侧枝交界处)、中部(上、下部之间)3个部位取样。

其中,对于仅部分枝条表现症状的,在树干上部和死亡枝条上取样。

对于树干内发现媒介昆虫虫蛹的,优先在蛹室周围取样。

(3)取样方法。

在取样部位剥净树皮,用砍刀或者斧头直接砍取100-200克木片;或者剥净树皮,从木质部表面至髓心钻取100-200克木屑;或者将枯死松树伐倒,在取样部位分别截取2厘米厚的圆盘。

所取样品应当及时贴上标签,标明样品号、取样地点(需标明地理坐标)、树种、树龄、取样部位、取样时间和取样人等信息。

(4)取样数量。

对需调查疫情发生情况的小班进行取样时,总数10株以下的要全部取样;总数10株以上的先抽取10株进行取样检测,如没有检测到松材线虫,应当继续取样检测,直至全部取样检测为止。

(5)样品的鉴定与保存。

采集的样品应放入密封袋尽快送至我市松材线虫病分子检测中心。

根据我市松材线虫病分子检测中心规划,延庆区、昌平区的样品送往延庆区检测中心,怀柔、密云区、顺义区、平谷区、通州区的样品送往怀柔区检测中心,平谷区的样品也可送往蓟州区检测中心,大兴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海淀区、丰台区、房山区的样品送往西山林场检测中心。

检测中心负责及时对样品进行初检,并及时向市林保站报送有关样品检测结果。

初检如果检测到带有松材线虫的样品,应将样品选送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总站、全国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技术培训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等国家级检测鉴定中心进行检测鉴定。

样品如需短期保存,可将样品装入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上扎若干小孔(若为木段或者圆盘无需装入塑料袋),放入4℃冰箱。

如需较长时间保存,要定期在样品上喷水保湿,保存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

3.山场除治

(1)择伐。

指对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小班及其周边松林中的病死(枯死、濒死)松树进行采伐的方式。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疫情发生林分。

作业要求:

在冬春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集中对疫情发生小班内的所有病死(枯死、濒死)松树进行采伐。

可根据疫情防治需要将择伐范围从疫情发生小班边缘向外延伸2000米,延伸范围内的择伐对象只限于枯死、濒死松树。

择伐后应当对采伐迹地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进行全部清理,择伐的松木和清理的枝桠应当在山场就地全部粉碎(削片)销毁,实行全过程现场监管。

媒介昆虫羽化期早于3月底的,必须在3月底前完成除治性采伐任务,并按照当日采伐当日山场就地处置的要求进行除治。

(2)皆伐。

指对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小班的松树进行全部采伐的方式。

适用范围:

原则上不采取皆伐。

对发生面积在100亩以下且当年能够实现无疫情的孤立疫点,可采取皆伐措施,并及时进行造林。

作业要求:

在冬春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集中进行。

媒介昆虫羽化期早于3月底的,必须在3月底前完成除治任务,并按照当日采伐当日山场就地处置的要求进行除治。

皆伐后应当对采伐迹地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进行全部清理,皆伐的松木和清理的枝桠应当在山场就地全部粉碎(削片)销毁,实行全过程现场监管。

(3)伐桩处理。

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

疫木伐除后,在伐桩上放置磷化铝1-2粒,用0.8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覆盖,并用土将塑料薄膜四周压实(使用该方法处理期间的最低气温不低于10℃);也可采取挖出后粉碎(削片)销毁,以及使用钢丝网罩(钢丝直径≥0.12毫米,网目数≥8目)等方式处理。

(4)疫木处理。

a粉碎(削片)处理。

适用范围:

适用于择伐、皆伐以及查获疫木的处理。

处理方法:

使用粉碎(削片)机对疫木进行粉碎(削片),粉碎物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

疫木粉碎(削片)处理应当全过程摄像并存档备查。

疫木粉碎(削片)物可在本市范围内用于制作纤维板、刨花板、颗粒燃料,以及造纸、制炭等。

b钢丝网罩处理。

适用范围:

原则上不使用。

对于山高坡陡、不通道路、人迹罕至,且疫木不能采取粉碎(削片)等处理措施的特殊地点,可使用钢丝网罩进行就地处理。

除上述情况外,严禁使用。

处理方法:

使用钢丝直径≥0.12毫米,网目数≥8目的钢丝网罩包裹疫木,并进行锁边。

4.媒介昆虫防治

(1)药剂防治。

适用范围:

适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治区和预防区。

作业要求:

成片分布的松林应当采取飞机施药防治,零散分布的松树可采取地面施药防治。

根据防治需要确定防治区域后,在媒介昆虫羽化初期和第一次喷施药剂的有效期末,选用高效低毒、环境友好的缓释型药剂连续2次施药防治。

(2)诱捕器诱杀防治。

适用范围:

适用于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林分的中心区域且媒介昆虫虫口密度较高的松林。

严禁在疫情发生区和非发生区交界区域使用。

作业要求:

在媒介昆虫羽化前1-5天设置诱捕器,一般每30亩可设置一套,每套之间的距离约150米,并用卫星定位系统定位,绘制位置示意图。

诱捕器要尽量设置在林中相对开阔且通风较好区域。

诱捕器应当垂直悬挂,下端距地面1.5米左右,并及时更换诱芯,定期收集和处理媒介昆虫,统计媒介昆虫诱集种类和数量。

(3)立式诱木引诱防治。

适用范围:

适用于媒介昆虫1年1代的地区。

诱木应当设置在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小班的中心区域,严禁在疫情发生小班边缘的松林使用,严禁在没有粉碎(削片)处理条件的区域使用。

作业要求:

在当地媒介昆虫羽化前2个月,选取发生区内林间衰弱松树设为诱木,在诱木胸径部环剥10cm宽的环剥带,环剥深度应当至木质部。

诱木每10亩可设置1株,并对每株诱木进行编号和卫星定位系统定位,于每年冬春季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将诱木逐一伐除后全部进行粉碎(削片)销毁处理。

(4)打孔注药。

适用于古树名木以及公园、景区、寺庙等区域内需要重点保护的松树。

(5)天敌防治。

适用于松材线虫病预防区内控制媒介昆虫种群密度的辅助措施使用。

5.检疫检查

加强木质包装材料和涉木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检疫规定,加强对进出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查,对松木进行重点检验检查。

对辖区内苗木经营企业和涉木企业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进行定期不定期检疫执法检查。

加强从外地调入的松科植物以及使用松科植物包装材料的检疫检查,重点加强对摩托车、电力、通信、木材加工等木材及制品、松木质包装材料等进行检疫检查,严肃查处检疫违法违规案件,严防疫病的传入。

6.建立联防联治机制

与周边毗邻市区县进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防联治。

目前天津市蓟州区已经发现松材线虫病,蓟州区与北京市平谷区、河北省三河市、遵化市、兴隆县4个非疫区市区县毗邻,交界区域立地条件、林分结构极为相似,属于松材线虫病疫情传播的高危区域。

为严防疫情传播扩散,我市平谷区要与蓟州区林业局以及周边3个非疫区市区县林业部门建立联防联治机制和联防信息平台,加强疫情信息通报会商,联合检疫执法,协同制定防治方案,同步开展疫情监测、防治及检查验收等工作,确保在疫情防控过程中与周边市区县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同步除治、同步封锁、联合监管,把好松木调运检查关口、避免疫点发生、遏制疫情扩散。

(三)档案管理

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中应当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

主要包括:

1.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

2.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账;

3.辖区内检疫检查、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等情况;

4.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等情况;

5.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现场图片、影像等资料;

6.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春季检查

1.检查时间。

一般在每年6月前完成。

2.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

对照年度除治任务,全面检查除治任务完成情况;疫木清理和除害处理情况;除治作业区病死(枯死、濒死)松树情况;除治作业区伐桩处理和枝桠清理情况;除治迹地周边居民房前屋后薪材、木材存放情况;疫木粉碎(削片)情况;疫木除治监管情况;检疫封锁情况等。

此外,实施社会化防治的还需检查施工监理情况等。

(二)秋季检查

1.检查时间。

结合每年秋季普查进行。

2.检查内容。

根据年度除治任务指标,检查除治区内松材线虫病发生、媒介昆虫防治、山场除治、疫木监管、检疫封锁等情况,并对照上年度秋季疫情发生情况,评价年度防治成效。

(三)检查方法

按照乡镇级自查、区级复查、市级抽查、国家督查的要求,采取现场和内业相结合的查定方式开展防治质量检查。

其中,乡镇级自查要覆盖所有疫情发生小班,区级复查要覆盖所有疫情发生乡镇,市级抽查要覆盖全部乡镇级疫情发生区。

五、经费预算

地方人民政府要将松材线虫病疫情调查和监测、疫情应急预防和除治、疫木处理、传播媒介昆虫防治、检疫检查及监管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

有关部门要严格防治资金管理,强化资金绩效评价,确保防治效益和资金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市区两级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无缝衔接

市级林保站要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负责松材线虫病的全市普查和疫情鉴定等。

区级林保站负责监测核查和疫木无害化处置等,保证市区两级无缝衔接,确保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督促各级政府落实对松材线虫病的防控责任

加大松材线虫病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人民政府对松材线虫病的重视程度,增强紧迫感,督促各级政府落实对松材线虫病的防控责任,努力做好我市松材线虫病的检疫监测和普查防治工作。

(三)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各级应急防控队伍技术水平

加大市、区、乡(镇、街道)基层人员和各级应急防控队伍培训,提高各级政府领导和技术人员的认识和防治技术水平。

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联席会议这个平台,加强京津冀三省市信息共享,按照统一技术措施进行除治。

(四)做好物资储备,确保应急防控之需

根据目前我国其他松材线虫病发生区的预防和除治情况,提前做好相关谋划,从生物、物理和化学防治技术入手,确定所需储备的松材线虫病除治物资,提前采购并入库。

(五)开展防控演练,提高应急反应和除治能力

为确保及时发现的松材线虫病株能在第一时间得到除治,各区要熟悉北京市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措施,必须按照松材线虫病的除治流程,反复开展应急防控演练,确保一旦发现松材线虫病危害能迅速出动,专业、及时地开展除害处理和除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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