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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10项管理制度

 

应急救援10项管理制度(总33页)

 

郑新隆祥(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编制:

隆祥矿

日期:

2017年4月

事故监测与预警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我矿事故监测监控和预警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

为确保事故危险源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成立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矿总经理

副组长:

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工会主席。

成员单位:

安全科、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科、综合办、安全科、通风科等及区队负责人。

二、事故危险源监测监控方式方法及预防措施

(一)矿井瓦斯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按规定配备瓦斯传感器实现24小时连续检测。

(2)瓦斯检查员按规定检查瓦斯。

(3)有关人员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甲烷氧气两用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测。

(4)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传感器等仪器仪表按规定周期校验和强检,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2.主要预防措施

(1)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

(2)掘进巷道应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

(3)局部通风机禁止产生循环风;停工期间,不准停风等预防措施。

(4)建立完善井下防尘供水系统;

(5)回采工作面采取煤层注水,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综采工作面支架按规定安装架间喷雾和放煤口喷雾,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安设一道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设2道净化水幕;

(6)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采用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实施短壁静压注水,实行放炮喷雾,放炮前后对距工作面20米范围内巷帮周边进行冲洗。

(7)各输送机转载点、煤仓口等必须安装喷雾装置;井下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3.事故预警的条件

(1)安全监测系统自动报警或井下管理、个体巡回检测、检修等井下工作人员发现井下作业地点或途径巷道有瓦斯超限、自燃等预兆时。

(二)矿井煤尘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按粉尘防治规范要求,配备专职测尘人员和仪器仪表,进行粉尘测定工作。

(2)对井下所有产尘点每月测定两次,地面每月测定一次。

(3)呼吸性粉尘测定,采掘工作面每季测定一次,其它接尘作业场所每半年测定一次;粉尘分散度、游离SiO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

(4)利用GCG1000型粉尘浓度传感器对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总粉尘浓度进行连续监测,并将监测的数据上传到KJ76N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上,实现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总粉尘浓度超限报警。

2.主要预防措施

(1)建立完善井下防尘供水系统;

(2)回采工作面采取煤层注水,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安设一道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设2道净化水幕;

(3)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采用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实施短壁静压注水,对距工作面20米范围内巷帮周边进行冲洗,锚喷巷道必须安装净化水幕;

(4)各输送机转载点、煤仓口等必须安装喷雾装置;

(5)井下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3.事故预警的条件

(1)井下巷道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用手捏成团,经振动不飞扬不在此限);

(2)出现高温火源;

(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粉尘浓度情况不明报警的;

(三)矿井火灾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外因火灾危险源监测监控措施:

严格监督检查,加强可燃物管理,防止井下明火、电气火花等火源。

(2)内因火灾危险源监测监控措施:

建立自动监测系统,落实密闭定期检查制度。

(3)每季度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每周检查一次采空区密闭墙,建立检查记录档案,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

(5)每周一次对井下易发火地点观测数据进行分析,对发火情况预测预报。

(6)矿加强对木材厂等易发生火灾的场所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2.主要预防措施

(1)外因火灾预防措施:

井口房附近20m内禁止烟火,严禁携带点火物品下井,井下严禁吸烟,杜绝井下明火,杜绝电气设备失爆、设备及电缆漏电,禁止在井下拆卸矿灯,防止产生电气火花,严格落实井下电气焊措施,装备皮带机防打滑保护,防止摩擦起火,严格井下火区管理等,杜绝引火火源;对木材、绵纱、油脂等可燃物加强管理。

(2)内因火灾预防措施:

制防火措施,落实到矿井生产和管理的各个环节。

破坏煤体发生自燃的条件,合理布置巷道,尽量减少多煤层联合开采;工作面回采期间加强防灭火管理,上下隅角坚持喷水,使用好挡风帘,及时封闭采空区,清扫巷道浮煤做好冲刷工作。

3.事故预警的条件

(1)束管监测系统或井下作业人员发现回采工作面下隅角、起停采线、老塘、老空区密闭墙附近或隔离煤柱、巷道高冒区等地点CO浓度超过24ppm、温度异常增高、焦糊气味、烟雾等自燃征兆时;

(2)井上、下工作人员发现作业地点或途径地点有外因火灾等预兆时。

(四)矿井水灾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根据生产计划,及时编制水文地质预报,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活动。

(2)井下现场加强水文地质观测,有出水征兆及时汇报。

(3)定期对地面河流水位、塌陷区积水情况等进行调查,掌握其变化情况。

(4)及时搜集相邻矿井采掘活动情况,并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及相关图纸上。

(5)利用水文观测系统实时监测地下水位变化情况。

2.主要预防措施

(1)根据生产计划,及时编制水文地质预报,开展隐患排查活动;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各采掘工作面严格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做好探放水工作,井下现场加强水文地质观测,有出水征兆及时汇报;

(2)定期对地面河流水位、塌陷区积水情况等进行调查,掌握其变化情况;

(3)及时搜集相邻矿井采掘活动情况,并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及相关图纸上;

(4)利用水文观测数据实时监测地下水位变化情况。

3.事故预警的条件

(1)回采工作面涌水量大于矿井排水系统不能正常排出该面涌水时;

(2)探水钻孔、掘进工作面过断层涌水量不能正常排出该面涌水时;

(3)矿井水文动态监测系统或井下作业人员发现其它突水征兆时。

(五)矿井顶板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在采掘工程过断层等地质构造期间,安排专人对顶板破碎、有淋水、顶板台阶下沉等征兆进行重点观测。

(2)矿压观测,对回采工作面顶板压力情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

(3)回采工作面初采期间,初次来压小进行现场监测,根据掌握工作面推进距离,预测来压步距,做好相关准备。

(4)根据顶板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顶板管理。

2.主要预防措施

(1)合理布置工作面,避免孤岛采煤,回采工作面合理选用安全高效的液压支架,采煤后,必须及时移架,加强支架初撑力的监测,必须达到规定要求,煤壁片帮要及时进行维护,严禁空顶作业,上下巷要有超前支护,且支护长度不小于20m;

(2)对工作面阻力实施不间断监控。

掘进工作面使用好前探支护,安设顶板离层仪,根据顶板下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顶板管理。

3.事故预警的条件

顶板事故:

矿压监测系统发现回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大面积工作阻力不够、作业人员发现采掘工作面或巷道存在冒顶片帮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时。

(六)矿井供电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供电事故的危险源:

主要来自裴沟14板6板双回路线路变电所供配电设施。

其监测监控方式、方法及采取的预防措施是恶劣天气变电所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并且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时通知大型设备停止运行,防止突然停电造成人员伤亡。

2.主要预防措施

恶劣天气变电所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并且调度值班人员及时通知大型设备停止运行,防止突然停电造成人员伤亡。

3.事故预警的条件

(1)出现供电系统突然停电,且无法立即恢复供电;

(2)全矿或采区等井下大面积停电时。

(七)矿井灾害性天气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与气象部门加强联系,注意气象信息的发布,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传递给矿相关部门,并通知到井下每一个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

2.主要预防措施

(1)调度室建立防御雨季气象灾害的逐级预警预报信息响应系统,利用电话、短信平台,及时传递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

(2)当气象部门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时,调度室必须密切留意,主动获取有关的气象信息,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传递给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并通知到井下每一个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

3.事故预警的条件

(1)连续降雨出现强雷电天气等;

(2)接上级通知将出现恶劣天气时。

(八)矿井提升运输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主副井提升监测监控:

加强供电设施的维护及绝缘摇测、检查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2)斜巷皮带机皮带监测监控:

严格皮带机综保装置的班试验制度,加强皮带接头检查。

(3)斜巷乘人装置监测监控:

加强对助力器驱动装置的检查、维护。

 

2.主要预防措施

(1)主副井提升:

加强供电设施的维护及绝缘摇测,严格绞车司机交接班保护试验制度的落实及确保日检质量,严格井筒检修施工措施及操作规程的落实;

(2)斜巷皮带机:

严格皮带机综保装置的班试验制度,确保完好使用,同时加强皮带接头检查,及时处理隐患接头;

(3)斜巷乘人装置:

加强助力器检查、维护;

(4)严格轨道铺设质量,轨道铺设不合格坚决不进行设备运输,处理车辆掉道,现场必须有矿跟班人员现场指挥,备齐车辆复轨工具、材料,防倒、防滑措施到位,人员站位安全。

3.事故预警的条件

(1)发现提升运输等其它重大生产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时;

(2)井下监控系统发出报警信息,或接到事故现场人员汇报时。

(九)矿井火工品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矿井每季度对矿火工品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矿每月检查一次,仓库值班人员每班对火工品存放情况进行检查。

2.主要预防措施

(1)每季度对矿火工品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矿每月检查一次,仓库值班人员每班对火工品存放情况进行检查;

(2)火工品库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雷管、炸药等火工品的领退、运输、销毁及丢失处理等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

(3)接触火工品的人员不得穿化纤衣服,任何人不得携带矿灯进入火工品仓库;

(4)火工品仓库必须按规定配齐灭火器、砂箱、水管等消防器材;

(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和“三警戒”放炮制度;

(6)安全员监督现场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的执行。

3.事故预警的条件

(1)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规定浓度时;

(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规定浓度时;

(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

(4)发生火工品爆炸;

(5)发生火工品被盗、丢失现象。

三、预警方式

采用报警器报警和电话报警方式。

建立完善的电话通讯系统,由调度室监控中心完善各施工现场及有固定值班人员的岗位电话通讯系统,上级有关部门的电话通讯系统,保证通讯畅通;完善报警器报警系统。

四、预警信息的发布

当值班调度员接到井下事故预警条件的信息时,按照“煤矿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利”中的规定,发布紧急调度指令,通过电话、语音广播系统3分钟内通知到井下所有施工地点,安排各施工地点带班领导、班长、安全员、瓦检员清点现场施工人员,并组织人员按照拟定避灾路线撤人升井,并要求各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没有调度命令不得擅自离岗。

副井口做好准备随时上、下人员,维持好上、下井口秩序。

同时调度员记录事故发生地点的基本情况,向值班矿领导、矿长进行汇报,通知其他指挥部成员到调度室集合,规定到达时限;统计出所有下井人员数据,立即赶赴副井口记录好上、下井人员名单;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按预案规定的应急级别发出警报,上报集团公司。

与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其他单位取得联系,并向他们通报情况;根据情况的危及程度,或按预案规定通知各应急救援组织做好出动准备。

五、预警信息的响应

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分为三级。

当发生事故后,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将《预案》应急响应分为三级,分别如下:

一级响应:

先启动郑新隆祥煤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同时请求公司或地方政府增援,启动郑新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级响应:

启动郑新隆祥煤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指挥部下达启动命令;

三级响应:

启动区队级预案,由区队负责人下达启动命令。

六、责任追究及奖惩

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迟报、瞒报、谎报和漏报生产安全事故征兆的重要情况或者在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报告事故灾难的。

(2)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3)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4)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5)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有其它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对在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

(一)本管理制度自二〇一七年四月15日执行。

应急值守制度

一、煤矿应急值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矿属各科室、各区队要把应急值守备勤纳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范畴,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妥善做好值守安排,保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二、应急值守工作原则:

严谨高效、有情必报、快速反应、安全保密。

三、应急值守启动时期:

重要节假日期间、重要敏感时期、上级确定的重点防护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其他特殊时期。

四、应急值守基本要求:

(一)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工作的领导,保证值守期间都有领导坐守。

(二)严格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时,须请示领导同意,妥善安排。

(三)保持信息畅通,应急值守期间,带班领导和值守工作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确保各类突发信息报告及时、处置及时,不得误报、迟报、瞒报、漏报。

五、应急值守人员职责:

(一)保持高度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认真履行应急值守职责,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二)贯彻落实矿应急办的指示精神,做好来文来电的收发、处置工作,及时完整填写值班情况记录。

(三)定时巡查有关重点要害部位、重要守护目标以及有关隐患源、可疑人物,确保安全。

(四)注意掌握收集重要动态信息,按照重要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及时向矿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报告。

(五)发生或收到突发事件情况信息,根据规定程序,及时向领导和矿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做出反应,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发挥临时协调联络中枢作用。

(六)遵守保密纪律,严格保密措施,严防失泄密事故。

(七)认真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

为规范我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建立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信息处置工作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生产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我矿区范围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适用于本制度。

 

二、事故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和完善,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信息处置应当遵循快速、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调度室为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24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在收到事故信息报告的同时汇报矿领导。

 

四、事故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已经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是指:

1、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3、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五、信息的接收及通报

凡在我矿区范围内发生各类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积极展开救助行动,调度室接到各单位事故、事件或灾情报告,应初步确定响应级别,请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照通知顺序逐个通知相关人员。

本矿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9、(外线)8001、9(内线)

六、信息传递

1、调度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立即向矿长及领导班子成员汇报,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同时通知安全部门,由调度室和安全部门共同做好事故信息的核查、跟踪、处置、督导等工作。

 

2、发生事故后,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应立即授权调度值班人员,向事故可能影响到的单位和作业场所通报并作出相应处置和采取相应措施。

3、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及调度室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它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上一级管理部门报告。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

对事故性质暂时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时报告。

 

5、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在依照以上规定报告的同时,根据矿领导指示向集团公司矿山救护汇报,请求救援。

 

6、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按规定及时续报。

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续报工作直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七、信息公开

执行国家《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关于信息发布的规定。

信息发布在总指挥授权下,由专门机构或专人依据事故级别大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按照事故信息发布原则对外进行信息发布。

八、事故信息发布原则

真实原则。

对突发事故情况、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应急处理方法、环境污染等情况,如实向外界公布,事故信息应真实、准确。

及时原则。

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

正面引导原则。

在发布事故真实信息的基础上,重点对事故抢险救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九、事故责任分析 

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者。

 

①直接责任:

凡是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直接责任。

 

②间接责任:

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的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间接责任。

 

2、事故责任人员一般分为四类责任:

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

 

①直接责任者主要是指因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

②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属于间接责任,主要是指各级管理人员、矿级领导。

其中领导责任又分为:

主要领导者、重要领导责任者、一般领导责任者。

 

十、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罚。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做出具体的处罚决定。

 

十一、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的部室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十二、《事故调查报告》下达后由安全部门按标准进行落实,罚款纳入矿安全管理基金。

 

十三、对于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安全部门负责跟踪落实。

 

应急投入保障制度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人员防护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2、培训教育

  由培训中心牵头,安全科负责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

保持培训记录。

  3、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5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

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和部门机构调整变化情况,对我矿应急预案适当进行类别、结构调整,使应急预案体系适应全矿安全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2、应急预案修订完善。

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中情况的变化和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应急管理专家对我矿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后,要总结实战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修订和完善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备案。

3、应急预案审核、印发和发布。

对应急预案及时进行会审、会审通过后组织印发、公布。

4、预案培训。

将各类应急预案有关内容列入每年应急知识宣教培训计划,以涉及我矿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为重点开展宣传培训,增强职工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5、应急预案演练。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6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一、总则

为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评估我矿应急准备状态、应急能力,发现并及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机构、组织和人员的职责,改善不同机构、组织和人员之间的协调问题,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

根据《隆矿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制度。

二、细则

1、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规定编写本单位应急预案。

当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编制完成或修订完善后,应进行评审。

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

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审查。

评审修订后,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发布实施的应急预案应每年评审一次。

3、预案评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总则、危险性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附则等。

预案评审的主要效果应包括:

评估预案描述的应急准备状态是否满足要求,提出应急预案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评估预案确定的重大事故应急能力是否满足要求,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机构、组织和人员的职责,改善不同机构、组织和人员之间的协调问题;评估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可操作性是否可行可靠,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能力。

最终达到确保应急预案的充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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