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及规则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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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及规则

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

.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规则

.青少年科技创意比赛规则

.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规则

.青少年科学影像活动比赛规则

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科学素质,推进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面向全市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开展的一项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活动,是我市中小学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第三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宗旨和目的:

为全市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搭建一个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展示交流的平台,激发广大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和想象力,培养其科学思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我市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和科技教育水平不断提升,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主办单位为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和团市委,共同设立组织委员会,其职责是:

负责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指导区(市)县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开展。

第五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成都市科协,负责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

第六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负责聘请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对评审日程和评审标准等做出规定,根据本章程和评审规则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七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设立大赛监督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全程监督终评展示活动期间项目评审。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八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区(市)县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管理工作应坚持科学、规范、高效、务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九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依据竞赛章程组织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定期培训各区(市)县级竞赛组织工作者,指导区(市)县级组织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第十条区(市)县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基层赛事,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市级竞赛章程制定本级竞赛规则,并按照规则组织区(市)县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接受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的检查指导。

第十一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终评决赛于每年十一月下旬至十二月初举办,可由区(市)县级组织机构申请承办。

第十二条区(市)县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机构按照分配名额及有关要求择优推荐项目参加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第十三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区(市)县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应规范评审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干扰评审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区(市)县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结束后,应将评审方案、评分标准、日程安排、评委会名单、评审结果、大赛总结上报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第十四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定期对区(市)县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工作进行抽查。

依据区(市)县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严谨、有序,是否维护参赛者的合法权益等情况,调整下一届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分配名额。

第十五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名单于终评结束后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示期内,对获奖名单有异议,可向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或监督委员会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者须提供相关证据,组委会对投诉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四章活动内容

第十六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

第十七条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展示活动包括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青少年科技创意竞赛、青少年科学微电影活动等,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竞赛规则

第十九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内容,制订各项竞赛规则,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科技创意项目竞赛规则、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规则、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规则、青少年科学影像活动比赛规则。

(见附件)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参赛者向主办单位提交作品即表示其自愿按照本章程参加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活动,其所有的参赛行为都受本章程约束。

参赛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家长等必须服从评委会的决议,否则将取消相关获奖资格。

第二十一条参赛者申报的项目不得侵犯其他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大赛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项目进行作品汇编的出版、发行以及授权进行公益使用等。

第二十二条对于因参赛者未在参赛前申请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而造成损害,因参加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因不可抗力或不能不能控制的原因影响到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举办,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一、学科分类

.物质科学:

研究物质及其运动、变化的规律。

.生命科学:

研究生命现象、生命活动的本质、特征和发生、发展规律,以及各种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

.地球环境与宇宙科学:

研究地球与宇宙中有关现象、事物和规律,人类与地球环境、地球与宇宙的关系等。

.技术:

技术创新;将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和生活,综合设计与开发制作以解决实际问题。

.数学:

包括代数、分析、组合数学、博弈论、几何与拓扑、概率与统计等。

.物理与天文学:

包括力学、磁学、电磁学、光学、热学、天体物理、凝聚态物理、等离子体物理、核与粒子物理、天文和宇宙学、生物物理、计算物理、半导体材料、超导材料、物理仪器等。

.化学:

包括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化学、计算化学、环境化学、化学工程等。

.动物学:

包括动物行为学、生态学、细胞学、发育生物学、遗传学、动物营养和生长、动物生理学、动物分类和进化等。

.植物学:

包括植物生长和发育、植物生态学、遗传学(育种)、植物病理学、生理学、植物分类和进化、农林科学等。

.微生物学:

包括应用微生物学、细菌微生物学、环境微生物学、微生物遗传学、病毒学和抗生素等。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包括分析生物化学、医药生物化学、结构生物化学、细胞和分子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等。

.医学与健康学:

包括细胞、组织、器官和系统生理学、疾病遗传学和分子生物学、免疫学、营养学、病理生理学、转化医学等。

.环境科学与工程:

包括大气科学、气候科学、环境对生态系统影响、地球科学、水科学、生物降解、土地开垦、水土保护和改良、水资源管理、污染控制,废物的回收、管理和处置等。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

包括互联网技术及通信、计算机制图技术、仿真虚拟现实技术、计算科学、网络安全、数据库、操作系统、编程、电路、物联网、微控制器、网络与数据通讯、传感器、信号处理、机器人与智能机等。

.工程学:

包括航天与航空工程、土木工程、汽车工程、船舶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摄影工程、音响工程、制热与制冷工程等。

.能源科学:

包括替代燃料、燃料电池和电池发展、微生物燃料电池、太阳能材料、水力发电、核能、太阳能、火力发电、风能等。

.行为和社会科学:

包括发展心理学、认知心理学、生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人类学、教育学等。

二、申报

(一)申报者和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者在竞赛申报时为市内在校中小学生(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每个参赛学生(包括集体项目的学生)在一届大赛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加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参加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项目由区(市)县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项目按规定名额择优推荐申请。

.集体项目要求:

()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超过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指同一城市或县域)、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或高中)的学生合作项目。

()集体项目不能在研究过程中及参赛中途加入新成员。

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熟悉项目各项工作,合作、分担研究任务,提交的研究成果应为所有成员共同完成。

()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

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多人集体完成的项目不能作为个人项目申报。

如该项目可以分为数个子项目,某个子项目确系某一申报人独立完成,可以将该项目作为完成人的个人项目申报。

.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果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本次参赛的研究工作需持续一年以上,申报材料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每个项目只能申报名辅导教师。

(二)不接受的申报

.项目内容或研究过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

.涉及有潜在风险的微生物,人体或动物离体组织、器官、血液和其他体液的研究项目。

.不符合申报项目要求(参见申报者和申报项目要求)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完整填写的申报书。

.项目研究报告及附件:

项目研究报告字数应在万字以内,附件提交研究报告中的辅助图片,大小不超过。

其他附件材料只填报清单,申报时不需要提交。

入围终评的项目,需在终评问辩现场向评委提供原始实验记录、研究日志等申报时清单中列出的附件材料。

.证明材料:

项目涉及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的应按要求及时提交。

三、表彰和奖励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奖项分等级奖和专项奖。

等级奖获奖比例约为: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证书和奖牌,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专项奖由设奖单位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奖金或奖品等。

四、评审

(一)评审原则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来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学科专家组成评委会,按照“三自”和“三性”原则进行评审。

.自己选题:

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

.自己设计和研究:

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

主要论点的证据和数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

.自己制作和撰写:

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

项目研究报告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

.创新性:

指在解决问题的方法、数据的分析和使用、工具(设备)的设计或使用方面的改进和创新;从新的角度或以新的方式方法回答或解决了一个科学技术课题;提出新的科学技术问题并予以回答或解决。

.科学性:

指项目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研究方法的合理和正确性,依据的科学理论的可靠性,论证推理符合逻辑等。

.实用性:

指项目成果预期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包括影响范围、应用价值与推广前景。

小学生项目的评审重点考查项目研究过程中对于探究式学习方法的实践应用。

(二)评审程序

.初评:

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通过初评的学生项目入围参加终评,评选一、二、三等奖。

.终评:

()等级奖评审:

评委会通过审阅材料和现场问辩,评选产生大赛各奖项。

入围终评项目须由申报者本人参加终评评审活动。

如未参加终评的学生项目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专项奖评审:

由设奖单位单独评选或委托大赛评委会评选。

专项奖评审原则不得与大赛评审原则相悖。

.申报和初评阶段,出现对参赛项目的投诉且经调查属实,或经评审专家调查发现参赛项目存在抄袭、研究工作作弊等问题,取消项目参赛资格。

终评阶段,如发现参赛项目存在抄袭、研究工作作弊,取消项目参赛资格;项目作者答辩情况或研究项目实际水平不符合获奖标准,经评委会表决,可不授予竞赛奖项。

五、终评展示和交流活动

.参赛学生有义务参加大赛组织的公开展示、公众讲解和学生交流等各项活动。

.学生项目按区(市)县为单位进行布展,由组委会提供展示场地、项目展区的展板、展台、电源和基本工具。

.每个区(市)县分配的展示空间由项目作者负责设计制作,并负责展示材料的携带、安装布设、保管和维护。

有实物的项目,必须将实物作品带到现场展示。

.每个项目应制作块展板(具体尺寸见当年文件)。

参展实物高不超过米,宽不超过米,重量不超过千克。

项目展示材料中不能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管制刀具。

展品用电电压不得超过伏。

.项目的展示材料中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姓名、专家评价、媒体报道材料、以往获奖情况、正在申请或已获得专利情况等信息,不得出现侵犯知识产权和个人隐私权的内容。

.项目布展完毕后需要接受组委会的检查,包括展板、展品、展示内容,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评审程序。

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一、项目分类

科技辅导员项目按项目类型分为科教制作类、科技教育方案类。

二、申报

(一)申报者和申报项目

.科技辅导员项目的申报者为:

中小学校科学教师、科技辅导员,各级教育研究机构、校外科技教育机构和活动场所的科技教育工作者。

.每个申报项目只能有一名申报者。

.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参赛项目。

.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果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完整填写的申报书。

.项目报告及附件:

科教制作类项目需提交项目报告,内容包括:

项目原理、用途、改进点等相关材料和项目实物照片。

科技教育方案类项目需提交由科技辅导员本人设计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方案,且该方案需是操作完成或正在进行中。

基本要素包括:

()方案的名称

()方案的背景(需求分析)与目标

()方案所涉及的对象、人数

()方案的主体部分,包括:

.活动内容.难点、重点、创新点.利用的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场所、资料、器材等).活动过程和步骤.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预案.预期效果与呈现方式.效果评价标准与方式.对青少年的教育作用

.项目涉及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的应按要求及时提交。

三、评审

(一)评审原则

.科教制作类项目评审原则

()自己选题:

制作选题必须为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

()自己设计:

实质性的改进部分应由本人设计。

()自己制作:

本人应参与力所能及的全部制作。

()科学性:

该项制作克服了现有成品的某些缺陷或不足,比现有成品更趋合理。

()先进性:

该项制作与现有成品相比,在材料、工艺、手段等方面,有显著的进步。

()实用性:

该项制作与现有成品相比,在制造、成本、使用效果等方面,有实质性的改进,在对青少年进行科学教育方面,有显著进步。

.科技教育方案类项目评审原则

()科学性:

方案所述概念和原理具有可靠性,即不违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数学、技术和工程学等所涵盖的基本规律。

()教育性:

符合科技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律;青少年有较大的动脑思考、动手实践的空间,能启迪青少年主动学习,能经历科学探究的完整过程;有利于青少年对科学知识的掌握,有利于青少年对科技发展与人类生活、社会发展相互关系的思考,有利于青少年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与方法、创新能力的养成。

()创新性:

内容、过程或方法的设计有创意;整个教学或活动的构思新颖、巧妙;因人而异,因地制宜。

()可行性:

符合方案设计对象的知识、能力和认知水平;具备方案实施的必备条件;不会超越当地科技、教育、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便于在科技教育教学活动中实施;不增加青少年的负担。

()示范性:

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和教育理念;着重解决青少年所面临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便于推广普及。

()完整性:

活动过程完整;实施步骤阶段清晰、具体,过程连续且有始有终。

(二)评审程序和办法

.初评:

评委会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初评的项目入围参加终评。

评选一、二、三等奖。

.终评:

项目评审包括公开展示、项目问辩等。

评审按项目分类(科教制作类、科技教育方案类)分组对项目及作者进行考察和问辩。

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因故未参加终评决赛,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表彰和奖励

奖项按项目类别设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颁发奖牌和证书。

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规则

一、学科分类

.物质科学:

研究物质及其运动和变化规律。

.生命科学:

研究生命现象、生命活动的本质、特征和发生、发展规律,以及各种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

.地球环境与宇宙科学:

研究地球与宇宙中有关现象、事物和规律,人类与地球环境、地球与宇宙的关系等。

.技术与工程:

技术创新;将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和生活,综合设计与开发制作以解决实际问题。

.其他:

不属于上述四类学科的其他科技内容的实践活动。

二、活动要求

.申报的科技实践活动应是青少年以团体(如:

小组、班级、社团、研究活动小组、年级、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名义,在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或社会实践活动中,围绕某一科技主题开展的具有一定科普教育意义的集体活动。

.活动设计与组织实施符合以下原则:

()亲历性:

学生亲身体验和实践

()自主性:

以学生为活动主体

()协同性:

广泛的社会合作和参与

()整合性:

帮助学生形成对科学、技术和社会的整体认识,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活动目的明确,有完整的活动计划或方案(包括活动目标、器材或材料、活动内容、组织实施方法、总结交流方法等)。

.按照活动计划或方案完成了活动并进行了交流总结。

三、申报

(一)申报者和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者:

在校中小学生(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均可以团体名义将其参与或组织的科技实践活动申报参赛。

参加全省比赛的活动由市级竞赛获奖活动中按规定名额择优推荐申请。

.对于以学校或校外教育机构名义申报的活动,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占本校学生总数或本地区学生总数的以上。

(二)申报材料

.完整填写的申报书。

.活动报告及附件:

活动报告字数应在万字以内,由活动组织者(或主要参与者)以文字的形式,将活动选题、设计、准备、实施、成果、总结反思或建议叙述清楚。

可附相关图片、学生活动成果或体会、有关活动成效的评估报告或新闻报道等。

附件大小不超过。

四、表彰和奖励

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等级奖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

五、评审

(一)评审标准

.示范性:

活动选题、活动设计理念和组织形式有创新和示范作用。

.教育性:

活动内容和形式符合参与学生的学习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科学素质提高,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完整性:

活动计划和活动报告清晰完整。

(二)评审程序

评委会对参赛活动进行评审,确定获奖等级。

如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抄袭,则取消参赛资格。

青少年科技创意比赛规则

青少年科技创意比赛旨在鼓励青少年在生活中发现和提出问题,用科学思维和创意设计解决方案,让更多的青少年有机会参与科技创新活动。

一、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应是针对生活中或科学技术领域中某一个问题所提出的创新性科学设计或解决方案。

.作品主要以文案形式说明创意,内容应包括对问题的描述、相关背景综述和分析、针对问题提出的设计模型、解决思路、方案等。

可附加设计图或图片。

()文案字数不超过字。

()设计图和图片总计数量不超过幅,须包含图标或图注,格式为,分辨率为。

.作品内容应为申报者本人提出,文案和设计图等应为本人撰写制作,可在辅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

.仅接受个人申报,不接受集体作者的作品。

.作品中内容不得仿冒、抄袭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及著作权。

二、申报要求

.申报者:

申报时为在校中小学生(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申报材料:

完整填写的申报书。

三、表彰和奖励

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等级奖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

四、评审办法

(一)评审标准

.创新性:

选题独创,设计构思新颖,解决问题的思路或策略有创新。

.科学性:

解决方案或设计采用的是科学方法或选题属于科学、技术或工程问题。

.实用性:

选题应有生活实际或科技发展需求。

(二)评审程序

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审,按申报者申报时所在年级分为小学组、初中组以及高中组,确定获奖奖项。

如发现作品抄袭,取消参赛资格。

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规则

一、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

科学幻想绘画作品内容应为少年儿童对未来科学发展的畅想和展望,利用绘画形式表现未来人类的生产、生活情景。

.作品形式:

参赛作品的画种、绘画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作品尺寸规格为开。

二、申报

(一)申报者和申报项目要求

.凡年龄为周岁的少年儿童独立完成的科学幻想绘画作品,均可申报参赛。

参赛作品应为个人作者的原创作品。

.参加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项目由区(市)县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项目按规定名额择优推荐申请。

(二)不接受的申报

非绘画类的美术品与工艺品;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内容等。

(三)申报材料

.完整填写的申报书。

.绘画作品:

只接收作品的电子副本。

文件格式为,分辨率为。

三、表彰和奖励

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

四、评审

(一)评审标准

.想象力:

绘画选题的新颖程度和创意所展现的想象力。

.科学性:

绘画内容的科学依据、逻辑性。

.绘画水平:

画面设计、色彩处理和绘画技巧。

(二)评审程序

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审,确定获奖等级。

如发现作品抄袭,则取消参赛资格。

青少年科学影像活动比赛规则

青少年科学影像活动旨在鼓励青少年学习和使用网络和多媒体技术,体验和掌握科学探究的方法与过程,培养青少年科学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促进科学影像类科普资源的创作与推广,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

一、申报要求

.每部作品的主创人员不能超过人,辅导教师人。

.每部作品须有完整的创作脚本,与影像作品同时提交。

二、作品要求

.申报作品以生活中的科学现象、科技发展、科学生活等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问题为探究对象,亲自拍摄、制作完成的科学微电影、科普动漫、科普游戏创意设计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具有科普意义,适合青少年学习观赏。

.申报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无版权争议。

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一律取消申报和评奖资格,如涉及版权纠纷,由申报者负责。

.作品素材应为作者直接拍摄或创作,不允许大量引用网络下载资源。

申报作品须符合评价标准,体现科学、技术和人文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申报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由作者与主办单位共享,主办单位拥有出版作品集、公开展映展示、宣传推介等作品使用权。

三、作品类别及标准

(一)作品类别

.科学探究记录片:

用科学方法和视角诠释科学内容,具有科学性、专业性和故事性。

作品以真实的科学探究过程为内核,不能虚构,并能够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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