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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唐集团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

X唐集团

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唐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资本控股”)及控股金融企业(以下称“控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市场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结合资本控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经理人管理实行评聘分开,包括资格管理与岗位管理。

职业经理人资格管理适用于资本控股及控股企业,职业经理人岗位管理适用于市场化管理的控股企业。

控股企业专职董事长的选聘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职业经理人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公司治理规范的原则。

坚持公司法人治理规则,充分尊重和发挥企业董事会的管理作用。

(二)与央企干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国有企业“三重一大”要求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的原则。

(三)以业绩能力为导向的市场化管理原则。

以业绩考核为主线,建立职业经理人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薪酬能升能降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资本控股沟通控股企业股东会、董事会,指导控股企业开展职业经理人管理工作,重点把握职业经理人“进入”和“退出”两个环节。

控股企业董事会结合企业实际,具体实施职业经理人管理工作。

第五条资本控股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职业经理人资格标准。

(二)组织实施职业经理人资格认定和评价工作。

(三)建立和维护职业经理人库,管理职业经理人档案(见附件1)。

(四)指导控股企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并实施本企业职业经理人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五)对职业经理人聘任、考核、激励、奖惩、退出情况进行备案。

(六)组织开展职业经理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六条控股企业根据相关议事规则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和实施本企业职业经理人管理实施细则。

(二)组织开展工作分析,合理设置职业经理人岗位。

(三)组织开展职业经理人岗位聘任、考核、激励、奖惩、退出等工作。

第三章资格与岗位管理

第七条职业经理人资格管理。

(一)职业经理人岗位聘任实行资格准入制,竞聘职业经理人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经理人资格。

(二)职业经理人资格管理包括资格标准、资格认定、资格评价、资格退出等内容,按照《职业经理人资格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职业经理人岗位管理。

(一)职业经理人岗位指控股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岗位。

X唐公司及资本控股委派的干部,不按职业经理人管理。

(二)职业经理人岗位职责为:

依法规范经营、科学管理,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经营目标、管理目标以及人才培养等目标,实现法人财产的保值增值。

(三)职业经理人岗位权限为: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企业决策程序,拥有企业经营决策权、投资决策权、资金支配权、资产处置权、人事及薪酬管理权等经营管理权限。

(四)控股企业根据业务和管理需要设置职业经理人岗位,明确岗位名称、职责权限、任职资格等岗位规范,形成岗位说明书(见附件2),并构成职业经理人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选拔任用

第九条职业经理人岗位空缺时,资本控股与控股企业董事会共同组织,通过一定的竞聘程序,产生拟任人选,提交资本控股审批,经控股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控股企业拟聘任。

第一十条竞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竞聘公告,组织报名。

职业经理人库可直接报名进入竞聘环节。

外部报名人员履行职业经理人资格认定测试程序后,合格人员进入竞聘程序。

(二)控股企业董事会负责组建考评委员会,具体负责竞聘评分工作,成员一般为资本控股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控股企业董事长,也可以引入外部委员。

(三)组织参与竞聘人员进行心理测验,考察心理健康以及性格与职业匹配度。

心理测验结果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参考依据。

(四)竞聘方式为面试,分为演讲答辩、情景模拟等环节,综合考察申请人与职业经理人任职要求的匹配程度。

第一十一条根据规定,职业经理人岗位中需报相关监管机构核准及资本控股备案的,履行相关程序后,由控股企业董事会正式聘任。

第一十二条职业经理人岗位聘任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开始时间以董事会聘任时间为准,试用期半年,期满组织综合评价。

出现重大决策失误、业绩未改善或持续恶化、违纪违规等情况的,原则上认定为试用期不合格。

第一十三条控股企业包括资本控股本部人员,被聘任至职业经理人岗位的,应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原单位不再保留其职级、岗位和薪酬等待遇。

被解聘职业经理人岗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若被控股企业聘用的,执行新聘用岗位的待遇。

第一十四条建立职业经理人培养机制,重点培养专业素质、领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

第一十五条控股企业应根据公司治理相关规则、监管机构相关要求,制定职业经理人岗位选拔任用制度,并向资本控股提供以下材料备案:

(一)职业经理人选拔任用制度。

(二)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三)试用期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

第五章薪酬激励

第一十六条获得职业经理人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聘任职业经理人岗位后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一十七条职业经理人岗位薪酬体系应符合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一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构成。

职业经理人薪酬水平原则上按照市场化薪酬对标水平确定。

(一)基本薪酬是职业经理人报酬的基础部分。

基本薪酬标准一般不高于应付薪酬总额标准的35%,正副职相差原则上不低于20%。

(二)绩效薪酬是职业经理人报酬的绩效部分,主要根据当年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原则上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支付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标准原则上在基本薪酬标准的3倍以内确定。

(三)资本控股对控股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经营班子整体的绩效薪酬总额上限值挂钩,公式为:

经营班子绩效薪酬总额上限值=∑职业经理人绩效薪酬基数×K

K为资本控股对控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对应的考核系数,取值按下表确定。

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得分

计算公式

K值范围

60分以下

0

60分(含)至120分(含)

考核得分÷100分

0.6-1.2

(四)控股企业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职业经理人中长期激励计划,履行资本控股、集团公司审核批准程序后执行。

第一十八条为充分体现职业经理人市场化管理,对职业经理人岗位实行协议薪酬制,其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岗位责权(岗位说明书,范本见附件2)

(二)绩效责任(年度绩效责任书,范本见附件3)

(三)薪酬水平、薪酬结构及支付方式(劳动合同,范本见附件4)

第一十九条根据行业规定,薪酬支付期限与相应业务风险持续时期一致的控股企业,职业经理人的薪酬支付遵循以下原则:

绩效薪酬的50%以上应计入薪酬池,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兑现,支付期限不少于3年。

延期支付时段遵循等分原则,避免前重后轻。

制定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对在规定期限出现的职责内风险损失,企业有权追回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并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

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同样适用离职人员。

其他控股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条职业经理人岗位任职者不得在企业领取约定薪酬方案以外的其他任何收入。

第二十一条控股企业董事会根据公司治理相关规则、监管机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以考核评价为基础,与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挂钩,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并向资本控股提供以下材料备案:

(一)职业经理人岗位薪酬管理制度、履行审批程序后的中长期激励方案等。

(二)各年度薪酬实际发放方案。

第六章考核评价

第二十二条职业经理人考核评价分为综合绩效考核与资格评价。

第二十三条综合绩效考核。

(一)职业经理人岗位任职者实行绩效考核,与岗位薪酬待遇挂钩,并作为岗位聘任或解聘的依据。

(二)绩效考核周期为年度,提倡实行任期考核。

(三)年度绩效考核程序:

控股企业董事会与职业经理人签订年度绩效责任书,明确绩效责任目标,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依据;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组织考核职业经理人岗位任职者绩效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形成考核结果及奖惩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批并经资本控股备案后执行。

(四)资本控股对控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作为职业经理人绩效考核的评分因素之一。

(五)控股企业董事会根据公司治理相关规则、监管机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职业经理人绩效考核制度,并向资本控股提供以下材料备案:

1.职业经理人绩效考核制度;

2.签订的年度绩效责任书;

3.综合绩效考核结果。

第二十四条资格评价按照《职业经理人资格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监督约束

第二十五条职业经理人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依法经营、廉洁从业,切实维护出资人、企业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督。

职业经理人要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严格自律,中共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职业经理人在离任、任期届满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时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十七条职业经理人在离任、任期届满时,应严格按劳动合同约定,保守企业秘密,在规定期限内不从事竞业限制工作。

第八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资本控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业经理人组织实施责任追究:

(一)接受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

(三)违反财政金融制度或者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

(四)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或者办事规则,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因经营决策失误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

(六)因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

(七)因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

(八)对安全、质量、环保等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的。

(九)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责任追究处理。

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扣发责任人绩效薪酬、降职或解聘;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退出

第三十条职业经理人岗位任职者连续两年绩效考核不合格的,经控股企业董事会审批,解聘现任职务,同时解除劳动合同,职业经理人资格自动解除。

第三十一条达到《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终止条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满控股企业董事会不再续聘,或达到退休年龄的职业经理人,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资本控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

1.职业经理人档案(模板)

2.岗位说明书(范本)

3.绩效目标责任书(范本)

4.劳动合同(范本)

附件1

职业经理人档案(模板)

1.基本情况

姓名

职位

个人履历

执(职)业资格

2.资格评定结果

资格评定日期

资格认定考试成绩

履历分析

笔试成绩

总成绩

背景调查情况

(不限于职业动机、履历的真实性、过往业绩与信用记录核实等)

资格公示结果

3.绩效考核结果

每年进行绩效反馈,并记录绩效考核结果。

考核周期

绩效考核结果

绩效指标

分值

总分值

沟通与反馈

(沟通与反馈的主要内容)

考核结果应用

(根据反馈情况进行的调整,包括绩效目标、薪酬等)

其他

附件2

岗位说明书(范本)

一、基本信息

任职者

员工编号

职位名称

职级

直接上级

直接下级

任期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填写日期

二、工作概要

三、职责

1.

2.

……

四、职权

1.

2.

……

三、任职资格

最低学历

专业

执业资格

经验

知识

技能

能力素质要求

附件3

绩效目标责任书(范本)

为完善和落实职业经理人责任制,全面实现公司经营总体目标,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绩效目标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责任双方

用人单位:

职业经理人:

二、责任书有效期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责任目标

责任双方就绩效目标约定如下:

考核指标

指标说明

权重

目标值

计分标准

指标类别

(一)

1.

2.

指标类别

(二)

1.

2.

指标类别(三)

1.

2.

其他

合计

100%

四、考核及奖惩

1.根据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公司有关绩效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组织实施考核。

2.考核依据:

本绩效目标责任书。

3.考核兑现及奖惩按照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五、其他

1.本责任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责任有效期满、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自行失效。

3.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用人单位、职业经理人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章)

签署代表:

职业经理人:

年月日

附件4

劳动合同(范本)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月日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签订合同的审查

1.乙方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须向甲方提供与原用人单位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该证明应写明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内容,且须加盖原用人单位公章。

2.乙方与原用人单位签订有保密协议和(或)竞业限制协议的,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原用人单位的保密协议和(或)竞业限制协议复印件。

3.甲方对拟聘用人员的学历、技能和资质等有要求的,乙方在入职前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相关技能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本人已取得相关资质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乙方在入职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上述1—4款材料构成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1.乙方承诺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乙方保证:

签订此合同的行为不违反乙方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保密协议和(或)竞业限制协议。

第三条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的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合同的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

3.本合同项下的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四条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岗位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担任岗位工作。

2.工作内容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在岗位说明书和绩效目标责任书中进行明确。

经双方确认后的岗位说明书和绩效目标责任书作为合同附件。

3.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地点,甲方指定在:

第五条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

1.工作时间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工作。

由于双方根据用人需要和工作性质以协议形式确定薪酬待遇,对乙方为完成工作任务自愿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甲方对乙方不额外支付加班工资。

2.休假

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乙方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并且任务达到质量标准的情况下,休假时间由乙方报甲方同意后自行安排。

第六条劳动报酬

1.试用期内的工资

乙方试用期内的工资按月计发,月工资为:

2.乙方正式入职后的工资

乙方正式入职后的薪酬发放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为:

对乙方实际获得薪酬,甲方依据双方协商确定的绩效责任约定考核后,根据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有关规定发放。

第七条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1.依据国家和地方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应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3.在甲方单位发生工伤的,按照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和《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4.福利待遇通过协议工资体现。

第八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指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制度规定,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要求赔偿。

情节严重的,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法定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2.3连续两年绩效考核不合格的;

2.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甲方通知解除

下列情形之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3.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甲方安排工作的;

3.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乙方通知解除

4.1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2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试用期内甲方解除

乙方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向乙方说明理由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5.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5.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甲方安排工作的;

6.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条经济补偿

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和第三款“甲方通知解除”项下任意一种情形出现,甲方、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按国家规定和(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补偿标准给予经济补偿。

甲乙双方就补偿标准协商确定为: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规定

1.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在保密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的范围;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保密义务的地域范围、期限等。

乙方违反有关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签订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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