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二建《法规》考点狂背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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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二建《法规》考点狂背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
2Z204000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10分左右)
2Z2040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
1.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
采用书面形式
2.合同的内容:
当事人名称等、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办法
3.施工合同的内容:
11点
工程范围、工期、中间交工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保范围、质保期等
4.施工合同发承包双方的义务
(1)承包人:
不得转包、不得违法分包、主体结构自行完成、接受检查、交付工程、无偿修理
(2)发包人:
不得违法分包、提供施工条件、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工程、支付工程价款
2Z204012建设工期和支付价款
1.建设工程工期
开工及开工日期、工程暂停施工、工期顺延、竣工日期
(1)开工及开工日期
⊙承包人按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
⊙延期请求:
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书面向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同意延期:
工程师收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不答复视为同意延期
⊙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承包人未提出延期开工要求
(2)暂停施工
⊙工程师要求暂停施工:
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暂停施工----书面复工---工程师48小时内答复---未答复自行复工
⊙发包人原因--赔偿损失+顺延工期;承包人原因---承担费用+工期不顺延
(3)工期顺延
⊙非承包人原因,经工程师确认,工期顺延
如:
发包人未提供图纸等、未能支付工程预付款、未提供指令、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一周内停水等累计停工超8小时、不可抗力
承包人在情况发生后14天内,书面提出报告,工程师14天内予以确认。
(4)竣工日期
按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日期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
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处理:
验收合格---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工程未验收、发包人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2.支付价款
⊙合同生效后,对工程质量、价款、报酬、履行地点等没有约定或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达不成协议的,按照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不能确定的价款或者报酬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1)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前提条件和支付程序
⊙前提条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承包人取得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
⊙支付程序:
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审核---发包人确认后通知银行支付结算价款---价款有争议---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2)合同价款的确定
⊙招标工程合同价款:
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中约定
⊙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
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中的约定
合同价款确定的方式:
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约定一种
(3)解决工程价款结算争议的规定
⊙结算价争议: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应予以支持
⊙工程量争议:
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或者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欠付工程款:
支付本金+利息
利息支付:
有约按约定,无约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利息计付时间:
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约定付款日)
没有约定付款时间的:
工程已实际交付---付款之日、没有交付的---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未交付未结算---当事人起诉之日
(4)工程垫资的处理
⊙垫资及利息有约定,按约定,应予支持
⊙无约定的,垫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垫资的利息不予支持
(5)承包人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工程折价+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工程
⊙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享受的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工程价款包括支付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持费用,不包括违约造成的损失
⊙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竣工之日或者合同约定竣工之日起计算
2Z204013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
一、赔偿损失概念、特征
1.概念:
违约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对方损失,违约责任形式
2.特征:
违反合同义务、具有补偿性、一定任意性、赔偿实际损失
二、构成要件
1.违约行为
2.造成损失后果
3.有因果关系
4.违约人过错
三、赔偿损失的范围
赔偿损失=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期待利益)<=违约方订立合同预见范围
四、约定与法定赔偿损失
主要形式是法定赔偿损失,约定赔偿损失是为了弥补法定赔偿损失的不足。
原则上约定优于法定赔偿损失
五、赔偿损失的限制
可预见性原则、采购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2Z204014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一、无效合同
1.特性:
违法性、不可履行性、不具有法律效力
2.无效合同的类型:
记住违法就可以了。
3.建设工程无效施工合同的主要情形
(1)超越资质或未取得资质
(2)无资质借用挂靠(3)转包、违法分包(5)未招标、中标无效(垫资有效)
4.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
(1)施工合同无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支付,予以支持
(2)施工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修复后验收合格,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予以支持
(3)施工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修复后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价款,不予支持
二、效力待定合同
1.合同虽然成立,不完全符合生效要件的,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有效
2.特征:
记住没有交易资格就行了
主体不变,内容变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法定程序变更、明确变更内容,未明确变更内容的推定为未变更
二、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内容不变,主体变了
1.合同权利转让
(1)债权转让,无需债务人同意但要通知对方
(2)债权人不能转让权利的情形:
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约定不能转让的、依法不能转让的(监理业务转包、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2.合同义务的转让
(1)债务转移,需债权人同意
三、可撤销合同
记住违心的
1.种类:
重大误解订立的、失公平、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的
2.合同撤销权消灭:
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知道后放弃行使的
四、合同终止
1.合同解除、债务履行完成、债务抵消、依法提存、免除债务、同归一人债权债务
2.合同解除特征:
有效合同、具备解除的法律条件、有解除行为、合同消灭
3.合同解除的种类:
约定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履行债务
2Z204020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1.劳动合同的种类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
连续工作满10年的、连续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合同的、满1年后不签书面的
2.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
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情况、劳动者情况、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劳动报酬、社保、劳动防护、其他法律事项
约定条款:
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3.订立劳动合同注意的事项
(1)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需要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报酬、试用期
⊙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约定不明确----重新协商---协商不成,适用集体合同,或者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的关系
试用期:
0≤1个月≤2个月≤6个月
合同期:
3个月1个月3年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档工资或者合同约定的80%,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合同的生效与无效
⊙劳动合同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不同于民事合同,国家主动干预的,书面的,分有效与无效,劳动者辞职自由,禁止一切担保(如押金、担保)
⊙劳动合同无效:
违心订立的合同、用人单位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强制性规定
合同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4.集体合同
工会与用人单位订立,订立后报送劳动行政部门,收到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货币工资、实物报酬、社会保险
(2)用人单位发生变动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变更或者合并、分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3)劳动合同的变更:
协商、书面、有效时间内、不违反强制规定
2.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通知:
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无过错
⊙随时解除:
未提供劳动保护、条件、为足额支付报酬、为依法缴纳社保、违法法律---(单位过错)
⊙无通知解除:
暴力、威胁、强迫劳动、强令危险作业---(单位过错)
(2)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随时解除:
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反规章、严重失职、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过错)
⊙预告解除:
30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解除(不能胜任)
(3)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符合法定事由、人数、程序
⊙裁员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占总人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裁员方案报告劳动行政部门
⊙裁员时,有效留下的三种人员:
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的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极度弱势的人
(5)劳动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退休、死亡、单位破产、吊销营业执照
工伤:
1-4级为丧失劳动能力,不得终止劳动合同;5-6级为大部分丧失,本人意愿;7-10为部分丧失,期满终止
三、合法用工方式与违法用工模式的规定
1.包工头用工模式:
禁止承揽分包业务
2.劳务派遣;劳动者的聘用与使用分离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福利及保险
⊙劳务派遣单位与接收劳务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用工费用
⊙劳务派遣业务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
⊙劳动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是用工单位
⊙用工单位的义务:
提供劳动条件保护、告知工作要求报酬、支付加班费等、培训、工资调整
3.劳务分包企业:
资格审查合格,方能从事资质等级范围的建筑活动(政策措施+监督管理措施)
四、劳动保护的规定
1.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每周休息至少一天
⊙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1.5倍(平时加班)、2倍(周六周日)、3倍工资(法定休假日)
2.劳动者工资
按月支付,货币形式,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3.女职工和未成年工(16-18周岁)的特殊保护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4.劳动社保与福利
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
失业保险金:
缴费满1-5年(12个月),5-10(18个月),10以上(24个月)
五、劳动争议
1.解决的方式:
协商、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有效期1年有效期)、诉讼
2.诉讼:
不服仲裁,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Z204030相关合同制度承揽合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委托合同
一、承揽合同:
定作人与承揽人
1.承揽合同: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自己完成、独立性
2.承揽人的义务:
按约定完成工作、材料检验、通知和保密、接受检查和保管成果、交付工作成果
3.定作人的义务:
提供材料和协助完成、支付报酬、依法赔偿损失、验收工作成果
4.承揽合同解除: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前提是赔偿承揽人损失
二、买卖合同:
买受人与出卖人
1.法律特征:
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诺成合同
2.出卖人的义务
交付方式:
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
(1)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
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2)孽息的归属和买卖合同的解除
⊙孽息的归属: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孽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孽息,归买受人所有。
⊙买卖合同的解除:
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从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效力不及于从物(不及:
不涉及到)
举个例子:
电视机是主物,遥控器是从物,电视机有问题,电视机和遥控器都可以退货;如果遥控器有问题,就不把电视机也退货了。
三、借款合同:
借款人与贷款人
1.特征:
标的物是货币、要式合同、有偿合同(无偿合同-无利息)、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四、租赁合同:
出租人与承租人(依法达协议)
五、运输合同:
承运人与托运人(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
六、委托合同:
委托人与受托人典型的提供劳务的合同,可以有偿或无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