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和措施.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7330659 上传时间:2023-01-23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1.2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韩国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和措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韩国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和措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韩国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和措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韩国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和措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韩国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和措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韩国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和措施.docx

《韩国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和措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韩国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和措施.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韩国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和措施.docx

韩国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和措施

韩国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和措施

2003年8月30日

  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韩国政府自2001年开始,决心用5年时间把韩国文化产业产值在世界市场的份额由目前的1%增加到5%,成为世界五大文化产业强国之一。

最终目标是把韩国建设成为21世纪文化大国、知识经济强国。

  韩国在遭遇亚洲金融风暴袭击后,重新认识文化产业,并将其作为21世纪发展国家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积极进行培育。

1998年正式提出“文化立国”方针,1999年至2001年先后制定《文化产业发展5年计划》、《文化产业前景21》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计划》,明确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计划,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有力地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发展。

  一.韩国文化产业范畴

  1999年2月韩国发布的《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将文化产业界定为与文化商品的生产、流通、消费有关的产业,具体行业门类有:

影视、广播、音像、游戏、动画、卡通形象、演出、文物、美术、广告、出版印刷、创意性设计、传统工艺品、传统服装、传统食品、多媒体影像软件、网络以及与其相关的产业。

此外,还有根据国家总统令指定的产业。

  韩国统计厅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包括:

出版产业、唱片产业、游戏产业、电影产业、广播产业、演出产业、其他文化产业(建筑、摄影、创意性设计、广告、新闻、图书馆、博物馆、工艺品及民族服装、艺术文化教育等)。

  二.文化产业发展计划和战略

  第一个《文化产业发展5年计划》自1999年至2003年分三步实施。

第一阶段主要是在法律、资金、人才、组织等方面为文化产业发展打基础;第二阶段重点发展外向型产品,开拓海外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第三阶段抓紧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形成集约化、规模化产业经营。

通过5年计划的实施,构筑振兴文化产业的框架,为下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基本战略是:

1.集中力量开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质量文化产品;2.重点培育战略性文化产业。

由于资源和资金有限,不搞平均主义,实行“选择与集中”的基本政策,集中力量支持重点产业和重要项目;3.力争使国家扶持政策产生最大的整体实效。

  三.发展文化产业的措施

  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在组织管理、人才培养、资金支持、生产经营等有关方面逐步加强机制建设,对文化产品的研发、制作、经销、出口,实施系统性扶持。

  1.建立组织管理机制

  在加强原有文化产业相关部门建设的同时,为了避免业务重复和减少资金浪费,通过跨部门、跨地区合作,新建一些机构组织,初步形成了运作文化产业发展的管理机制。

  1994年文化观光部首次设立的“文化产业局”是主管文化产业的政府职能部门。

近年来其职能不断加强,已由原来的3个课扩编到6个课,业务范围基本涉及到文化产业的各方面。

  1999年,文化观光部、产业资源部、信息通讯部通力合作,建立了各自下属的“游戏综合支援中心”(主管政策、规划等)、“游戏技术开发支援中心”(主管游戏产业园区建设和管理)、“游戏技术开发中心”(主管游戏产业技术开发),形成合力,重点扶持游戏产业。

文化观光部和产业资源部还分别设立韩国卡通形象文化产业协会(负责创作等)、韩国卡通形象产业协会(负责市场开发),共同推动卡通形象业的发展。

在电子图书、在线游戏等高新技术文化产业领域,分工由信息通讯部主管基础技术开发,文化观光部负责应用技术开发。

  根据《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2000年成立了“韩国文化产业振兴委员会”,文化观光部长官(部长)任委员长,由15至20人组成。

其中由国会常任委员会推荐2人,财政经济部、外交通商部、行政自治部、文化观光部、产业资源部、信息通讯部、企划预算处各委派1名次官(副部长),以及广播、电影、出版、音像、游戏等有关部门各1位负责人。

委员任期3年,可以连任,职责是制定国家文化产业政策方向、发展计划及文化产业振兴基金运营方案,检查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及其他相关工作。

  文化观光部于2000年4月、12月先后设立“韩国工艺文化振兴院”和“文化产业支援中心”。

2001年又将“文化产业支援中心”扩建为“文化产业振兴院”。

由其全面负责文化产业具体扶持工作,同时侧重音乐、动画、漫画和卡通形象产业的发展。

与原有的广播影像、电影、游戏等主管单位分工协作,推动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

在总结一年多运作情况的基础上,文化观光部于2002年7月决定为下属的文化产业振兴院、广播影像振兴院、电影振兴委员会、游戏产业开发院、国际广播交流财团5个部门组建“文化产业支援机构协议会”,旨在避免业务重复,加强信息交流,将原来分散组织的活动“大型化”“集中化”,提高工作的整体效果。

  政府还于2000年投资60亿韩元在釜山、光州、大田,2001年投资100亿韩元在大邱、春川、富川、清州、金州,2002年在木浦、庆州和济州,分别建立了“文化产业支援中心”,形成中央与地方的文化产业管理运行机制,加强相互之间的协作、技术交流、信息沟通等,推动文化产业在全国均衡发展。

此外,还有140多个由民间自发组织的社团组织,如“出版协同组合”“游戏制作者协同组合”等,致力于各行业的自律和发展。

  2.建立资金支持机制

  采取一系列措施,多渠道筹措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按照“集中与选择”的原则,有目的、有重点地实施资金支持,在经费上确保文化产业的发展。

文化产业振兴院2002年通过国家预算拨款、投资组合、专项基金共融资文化产业事业费5000亿韩元,为文化创作和基础设施建设、营销和出口、人才培养,各投入1700亿、1870亿、1430亿韩元。

  国家加大文化产业预算。

近年来文化事业财政预算不断增加,2000年首次突破国家总预算的1%,2001年又上调9.1%,进入“1兆韩元时代”,2003年达1兆1673亿韩元。

随之,政府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文化产业预算由1998年的168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1878亿元,占文化事业总预算的比例由3.5%增长到约17.9%。

  设立专项基金。

国家设立多种专项基金,扶持相关产业的发展。

如文艺振兴基金、文化产业振兴基金、信息化促进基金、广播发展基金、电影振兴基金、出版基金等。

  运作“文化产业专门投资组合”。

这是以动员社会资金为主,官民共同融投资的运作方式。

文化产业振兴院2000年至2001年两年期间,成功运作“投资组合”17项,共融资2073亿韩元(政府350亿,民间1723亿)。

计划以后每年通过“投资组合”至少融资1000亿韩元。

2001年韩国电影振兴公社通过“电影专门投资组合”融资3000亿韩元,保障了电影事业的发展。

  完善有关文化经济政策。

利用税收、信贷等经济杠秆,实行多种优惠政策。

如:

为重点发展的游戏、动画等风险企业,对进驻文化产业园区的单位提供长期低息贷款,减少甚至免除税务负担。

在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中,免除农田、山林、草场转让费和再造费,以及交通设施补偿费等。

  3.构筑集约化生产经营机制

  发展文化产业生产经营的总体战略是,自2001年至2010年的10年期间,全国共建10多个文化产业园区,10个传统文化产业园区,1至2个综合文化产业园区,形成全国文化产业链,旨在优化资源组合,发展集约经营,形成规模优势,提升研发生产能力和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

  《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规定,文化产业园区是产、学、研联姻,对文化产业进行研究开发、技术训练、信息交流、生产制作的“集合体”。

建设方针是地方政府为主,中央政府支持,动员民间参与。

国家为文化产业园区各支持200亿韩元(在2至3年内分期拨款),传统文化产业园区各支持50亿韩元,综合文化产业园区各支持300亿韩元。

  先期计划2005年前共建成7个文化产业园区:

大田(尖端影像、多媒体业)、清州(学习用游戏业)、春川(动画业)、富川(出版漫画业)、庆州(VR基础产业)、光州(设计、工艺、卡通形象业)、全州(数码影像、音像业)。

目前部分项目已经动工。

  此外还建立了几个“共同制作室”。

由文化产业振兴院投资32亿韩元建立的“共同制作室”(约1100平方米,设15个制作室、1个影像编辑室、1个装备室、1个试运转室),已于2002年10月挂牌,为那些热心文化产业,具有一定技术,但深受资金短缺困扰的中小企业提供长期、系统的扶持,改变了过去一次性支持的做法。

通过公平竞争,获准使用共同制作室的企业或个人,从产品的开发、制作,到所需资金和人力,可得到多方面的支持。

文化观光部计划注入450亿韩元,在2005年前建成占地面积约1.7万平方米的“数字化广播共同制作室”,使其成为具有制作、流通、培训功能的“自给自足型”数字化广播产业生产中心。

  4.建立人才培养机制

  2000年至2005年全国共需文化产业专门人才9.8万人,可供5.8万人,缺口4万人。

2002年以后创作、企划、市场开发人才短缺问题更为突出。

国家决定自2000年至2005年共投入2000多亿韩元,抓紧培养复合型人才。

重点抓好电影、卡通、游戏、广播影像等产业的高级人才培养。

同时,加强艺术学科的实用性教育,扩大文化产业与纯艺术人员之间的交流合作,构建“文化艺术和文化产业双赢”的人才培养机制。

主要措施是:

  完善人才管理系统。

产、学、研联手,成立“CT产业人才培养委员会”,负责文化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协调等,设立“教育机构认证委员会”,对文化产业教育机构实行认证制,对优秀者给予奖励和提供资金支持。

文化产业振兴院建立文化产业专门人才数据库,自2002年9月至12月,已有学界、机关、企业的1000多名专家申请登录入库。

  加强院校培养。

近年来,新建汉城游戏学院、全州文化产业大学、清江文化产业大学、大邱文化开发中心、网络信息学院、传统文化学校等。

在一些大学开设了文化产业相关专业共80余种,目前在校学生5000多人。

汉城游戏学院2000年招生的第一批48名游戏开发专业学生已于2002年底毕业。

  利用网络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培养。

自2003年开展文化产业网络教学,计划到2006年共开设21个专业,培养4500名急需实用性人才。

由文化产业研究开发中心负责,通过产、学、研联合办学,培养特殊专业的教授级人才。

此外,发挥一些非正规院校的作用,向其赋予更多的教学任务。

  加强专业资格培训。

委托院校和企业开展文化产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并正在逐步规范化。

计划2003年新增游戏专家资格培训,取得高级游戏专家资格证上岗人员可以享受一些优惠。

  加强与外国的人才交流与合作。

与美国、中国、日本等国家加强人才交流与合作,选派人员出国研修,培养具有世界水准的专业人才。

如2002年共派出两批180人,培养CEO、中层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各60名。

国家为每人补贴6100美元。

  5.建立奖励机制

  韩国在文化产业相关领域基本上都有一套奖励措施。

近两年尤其加大了对影像、游戏、动画、音乐等重点文化产业的奖励力度。

2002年,游戏、动画业分别评出15个、12个获奖产品和单位,“国务总理奖”(大奖)为最高奖项,奖金1000万韩元,“文化观光部长官奖”(优秀奖)奖金500万韩元,“特别奖”奖金300万韩元。

文化观光部计划2003年把“大奖”升格为“总统奖”,提升奖励的权威性。

  6.加强流通现代化建设

  为了改变文化产业市场流通落后状况,减少流通环节和成本,国家决定加强市场流通信息化、国际化和现代化建设。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制定计划,有些工作正在推进。

  例如,目前文化观光部和文化产业振兴院正在推进“文化商品流通管理体系”构建工作。

2001年至2003年国家投入60亿韩元,在波州建设“出版流通事业信息化工程”。

由韩国唱片复制业协同组合、全国唱片批发商联合会共同出资,在盆塘建立全国唱片物流基地,并在釜山、光州、大田、大邱建4个地方物流基地。

  7.加强立法立规

  政府于1999年首次制定了有关文化产业的综合性法规《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明确文化产业的定义,提出振兴文化产业的基本方针政策。

为适应数字化信息时代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近两年陆续对《影像振兴基本法》、《著作权法》、《电影振兴法》、《演出法》、《广播法》、《唱片录像带暨游戏制品法》等做了部分或全面修订,被废止或修改的内容达70%左右。

  8.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韩国认为,由于国内市场规模有限,要求得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必须开拓国际市场。

其基本战略是,瞄准国际大市场,把以中国、日本为重点的东亚地区作为登陆世界的台阶,大力开发,促进出口,利用国内市场收回制作成本,通过海外市场赢利。

他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调研开发适销对路产品。

通过驻外文化院、一些机构和企业的办事处以及网络等多种手段,加强调研,针对地区特点,开发不同产品。

如对亚洲地区,前几年以影视、音乐为主,近来开始推出游戏、动画等;在欧美,计划先将游戏、动画产品打入主要市场。

  集中力量开发名牌产品。

安在旭等影视明星、HOT等歌星、流氓兔等名牌产品为提升国家形象和传播韩国文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韩将集中力量开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利用品牌取得更大的市场效应。

  在文化出口战略地区建立“前沿据点”。

2001年文化产业振兴院已在北京、东京设立办事处,下一步将在美洲、欧洲选点增设。

通过这些“前沿据点”,加强市场调研和开发,开展市场宣传、组织和支持一些有关活动。

  积极开展跨国生产合作。

近年来与其他国家“共同制作”的产品逐渐增多,主要目的是解决资金不足,学习先进技术,打入国际市场。

如2002年他们与加拿大、德国签约共同制作的电视动画片《Dragon》,总投入500万加拿大元,3家投资比例为:

加拿大42.55%,德国36.17%,韩国21.28%。

  积极举办和参加国际性展销洽谈活动。

2002年韩国政府拿出17.1亿韩元支持企业参加在中、日、美、法、德、芬兰等国举办的12项有关音乐、动画、漫画、游戏、数字化文化产品的展销活动。

在西班牙等6国举办7次文化产业投资洽谈会进行招商引资。

在本国,仅2002年11月文化观光部在汉城举办的“数字化文化暨广播影像展览会”,就有美国CBS、日本NHK、英国BBC、中国CCTV等24国250个单位6000余人参展,共签约1200万美元。

  集中资金支持重点出口项目。

例如,1999年1月韩国广播文化交流财团设立“影像制品出口支援中心”,为每年生产1000部以上出口影像制品提供资金支持;2002年文化产业振兴院选定10个出口唱片项目,各支持3000万韩元制作费和2500万韩元外文版制作费,签约时先提供80%,制作完成检验合格后再提供20%。

  设立奖励制度。

2002年韩国政府新设“出口奖”,由文化观光部和文化产业振兴院对过去一年的出口产品和单位评选出10个奖项。

游戏《Lineage》获“第一届大韩民国文化产业出口大奖”,奖金1000万韩元。

电视剧、电影、音乐、漫画、动画、卡通形象、移动网络各一项产品获“出口优秀奖”,奖金各500万韩元。

两项“出口特别奖”分别授予生产电视剧《蓝色生死恋》的韩国广播公司和出口游戏业绩突出的Ncsoft公司,奖金各250万韩元。

除奖金外,国家还为获奖单位提供国内外经营出口的多种优惠。

  构筑海外营销网。

韩国计划利用先进的网络、外国代理商,开发直销、合作经销等多种手段,逐步构建起国际营销网,加强市场运作。

  总体来看,韩国正在按照文化产业发展计划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实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有些有效地发挥着作用,有些尚需经过实践检验,有些还有待不断完善。

但从中我们可以受到些许启发,借鉴一些有益的经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其它模板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