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办理指引社保医保失业保工伤生育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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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办理指引社保医保失业保工伤生育险

(一)社保缴费基数

2011年7月—2012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如下:

O类人员:

保险类别

缴费基数(元/人/月)

缴费比例

交纳金额(元/人/月)

企业应缴比例

个人应缴比例

企业应缴

金额(元)

本市及外市

城镇户籍

外市

农村户籍

本市及外市城镇户籍

外市

农村户籍

养老保险

2018

10%

8%

8%

201.80

161.44

161.44

失业保险

2018

1.00%

1.00%

/

20.18

20.18

/

工伤保险

1854

1.50%

/

/

27.81

/

/

医疗保险(含生育)

2472

6.50%

2%

2%

160.68

49.44

49.44

合计

/

19.00%

11.00%

10.00%

410.47

231.06

210.88

MPA类人员:

保险类别

缴费基数(元/人/月)

缴费比例

交纳金额(元/人/月)

企业应缴比例

个人应缴比例

企业应缴金额(元)

本市及外市

城镇户籍

外市

农村户籍

本市及外市

城镇户籍

外市

农村户籍

养老保险

3363

10%

8%

8%

336.30

269.04

269.04

失业保险

3363

1.00%

1.00%

/

33.63

33.63

/

工伤保险

3363

1.50%

/

/

50.45

/

/

医疗保险(含生育)

2472

6.50%

2%

2%

160.68

49.44

49.44

合计

/

19.00%

11.00%

10.00%

581.06

352.11

318.48

(二)养老保险

1、个人帐户的购成

员工缴纳部分8%全部计入个人帐户,公司缴纳的3%同时计入个人帐户,其余的7%计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属于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全体被保险人共同所有。

即个人帐户=单位缴费的3%+个人缴费部分8%=缴费工资基数的11%

1998年7月1日(不含7月1日)前,原国家干部和固定职工,按照国家原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新社保法规定: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自由参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申报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扣费农商银行(原信用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4)签订《XX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代扣费协议书》(一式三联)。

2、养老保险待遇

(1)员工经社保局资格审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月领取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4)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3、领取养老金手续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女国家干部55周岁)时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审验表》,到社保局办理,属国家干部的还须提供组织部审核的《企业干部审批表》。

4、养老保险转移

(1)转入(XX地区暂未实现社保转入功能)

①条件:

A、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在我区就业并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B、具有XX市户籍,在我区就业并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C、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D、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是本区且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的。

②所需资料:

A、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同意调入的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C、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③办理流程:

本人持以上资料到XX社保局填写《XX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符合转入条件的申办人,凭XX社保局出具的《XX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在三个月内到转出地的社保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基金转出业务60日后(或申办人经电话咨询转入地社保机构落实基金已到账后),可持以下资料到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A、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B、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C、转出地社保机构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XX市社会保险关系和养老保险基金转入清单》。

以上事项如有变动,以XX社保局的要求为准。

(2)转出

①条件:

员工调出或离职后,属XX区外户籍的,可以将养老保险转出;

②所需资料:

A、本人办理只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如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在社保局网站下载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申请书并提供公证处委托函邮寄XX社保局办理。

XX社保局地址:

广东省XX市XX区XX跃进北路华富楼B15-B18号铺,XX市XX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XX办事处。

③办理流程:

本人或代办人持以上资料到XX社保局打印《养老保险转移缴费凭证》单到转入地办理转入即可。

以上事项如有变动,以XX社保局的要求为准。

(3)退保(为了员工生活保障,不建议员工退保)

条件:

员工调动、离职后,属XX区外户籍的,有接收单位的可以申请办理养老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三)医疗保险

1、个人帐户的构成

个人帐户=单位缴费工资基数*0.8%+个人缴费工资基数*2%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本人门诊医疗及住院个人自负部分的费用。

2、医疗保险待遇

(1)员工从参保日起计算连续满90天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起付标准:

每次住院,参保人员1200元。

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己承担。

(3)起付标准以上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扣除自负费用后可在报销范围内按70%支付。

(4)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每年1月1日—12月31日)最高赔付额4.5万元,参保时间不足12个月按实际参保月数平均计算。

(5)医疗费用:

是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各项规定医疗服务而产生的医疗费用。

否则非基本医疗费用,社会保险统计基金不予支付(如进口药费、空调费、护理费等)。

(6)XX市规定:

具有本市户籍,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且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从事有一定合法经济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灵活就业参加基本医疗(含生育)。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8)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25年),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享受退休人员长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9)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10)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11)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3、住院规定

(报销:

现场结算、零星报销)

(1)XX总部员工须入住XX内定点医院,入院的头三天(节假日顺延)持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的登记卡或病历首页到医院收费处缴纳按金及办理社保登记。

出院时,医疗费用可直接在社保局驻医院办公室办理报销结算手续。

(现场结算)

(2)如属XX户籍的XX总部员工,因病情严重,经区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而该医院无条件诊治需转往区外医院治疗时,须持原住院医院医生出具的转院证明、本人身份证到XX社保局申请转外就医。

如未经社保局同意,转院后的医疗费用由员工自负。

(3)如属非XX户籍的XX总部员工,为更方便家人照顾,需要回家乡接受治疗的,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在到XX社保局申请市外就医。

(4)如在XX参加社保的长驻异地员工,在当地住院的,必须提前办理长驻异地就医申请(节假日顺延)或将入住医院(必须是镇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名称、疾病名称、住院时间报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专员,以便其及时向社保局备案。

(5)XX区外(含异地)就医出院后,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医生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住院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明细及收据原件、XX农商银行社保卡复印件、异地就医申请表等。

如报销分娩费用时还必须附计划生育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如属转往区外医院就医的,必须附上转出区外住院通知书,把上述单证寄回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处办理报销手续。

报销资料送社保局十五个工作日后社保局将会核算出报销金额。

报销金额由社保局划至该员工的社保卡帐户上,并通知其查收。

(四)工伤保险

1、工伤事故申报

(1)XX区内发生工伤事故(含旧伤复发),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员工关系专员,由员工关系专员凭员工身份证(门诊的还需携带门诊病历及处方)到社保局驻医院办公室办理事故申报。

(2)XX区外发生工伤事故不能在XX区预约医院治疗的,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员工关系专员,员工关系专员以书面形式向XX社保局办理事故申报。

(3)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十五日内,员工关系专员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管理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4)工伤认定申请流程如下:

①所需资料:

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及受工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单位工伤事故证明。

②到劳动局领取《工伤认定申请书》,由员工填写。

③《工伤认定申请书》送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审核后送CEO秘书处加盖公章

④将上述①、②项资料送劳动管理所申请工伤认定,受理与否15日内作出决定。

2、《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实施

(1)扩大工伤认定范围

第十四条(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增加了基金支出项目

12条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纳入基金支付的规定;

30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简化了工伤认定程序

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工伤医疗费用索赔

(1)在预约医院治疗的,到社保局驻医院办公室理索赔;在区外医院(异地医院)治疗的,到XX社保局办理索赔手续。

(2)住院:

员工需把身份证复印件、工伤事故登记表、医疗发票原件、医生诊断证明书及工伤认定书、用药明细清单、XX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个人收款申请交员工关系专员送XX社保局办理索赔。

4、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津贴

伤残级别

补助月数

伤残津贴

一级

27

90%

二级

25

85%

三级

23

80%

四级

21

75%

五级

18

/

六级

16

/

七级

13

/

八级

11

/

九级

9

/

十级

7

/

(五)失业保险

1、失业保险申领条件

在XX区参加了失业保险的非自愿性失业人员且缴满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的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并已办理停保手续,60日内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须持以下资料到所属镇(街办)社保机构办理: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到社保局失业窗口填报《失业保险金申请表》或《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申请表》。

2、享受待遇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分别为12个月、18个月和24个月。

这三档期限为最长期限,并非实际领取期限,实际期限根据失业人员的重新就业情况确定,可以少于或等于最长期限,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2)非XX户籍的员工:

连续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缴费年限满一年的按其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2%计发,以后每多缴费一个月失业保险费加发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

(六)社会保险答疑

1、保险卡是怎么回事?

什么时候领?

领卡有什么规定吗?

答:

现使用的保险卡并不是真正意义的保险卡,其用途仅为个人医疗帐户的返还,用于支付本人门诊医疗及住院个人自负部分的费用,除此之外与一般的储蓄卡用途一样。

卡中的金额根据缴费基数或社保局政策变化而变化,如有变更公司会发文通知。

保险卡原在农业银行发放,现在由信用社(XX农商银行)发放。

公司为员工参保的次月后,由员工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及一张复印件到XX区内任一家XX农商银行柜台领取,他人不可代领。

在XX区内参保,保险卡只有一张,无论在哪个企业,即只要是在XX一张卡通用任何企业。

保险卡在核发时的在职单位发放,一般是第一购买单位发放。

员工领不到卡的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种:

(1)曾经在别的单位任职时原单位有参保且卡为社保局发放,但在发卡时本人已经离职。

解决方法:

此类人员请回原单位查询。

(2)参保前员工已经在银行(农行或信用社)有开储蓄卡,银行则会默认为本人原开的储蓄卡为社保卡,不再另发卡。

例一:

张三到XX后自己在农行开了一个存折,并办了一张金穗借记卡(即储蓄卡),后张三找到工作,公司为其参保,银行在核发保险卡时则默认原所开的卡为保险卡,不再另发。

例二:

张三到XX工作后,公司为其开了工资存折,他自己凭存折开了一张卡,银行在核发保险卡时即默认此卡为保险卡,不另发。

解决方法:

请各员工先查询所拥有的储蓄卡,原职工为农行卡,现职工为信用社卡,如无法区分请将农行卡或信用社卡都查询一下,每月有保险费存入的即保险卡。

2、有农行卡和信用社卡,为何每个月还是未收到保险费?

答:

如属新领卡,且社保卡是信用社卡的,必须先到XX信用社开设使用密码,然后社保局在四个月左右一次性将以前款项存入卡上,以后每月存入。

如新卡开设密码四个月后仍没收到保险费,可打电话或持身份证到社保局查询。

3、如何查询自已购买保险的情况?

答:

员工可登录XX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网页查询,网址: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保”。

(此网站只能查到2010年6月前的社保记录,若需知悉2010年6月后的社保信息请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社保局查询)

解决方法:

员工可打电话向社保局咨询,电话:

26326880、26326868;或直接带身份证到XX社保局查询,地址:

XX市XX区XX跃进北路华富楼B15-B18号铺。

4、为什么在社保局用身份证号码查不到我的资料?

(1)有买保险,但资料有误

最早申买保险的资料是公司用磁盘拷贝过去的,没有手写的资料留底(致使以后无法查询),而此资料又是从人事系统中输出的,所以如果以前人事系统中的身份证号码与现在不同,或是因为当时社保局录入错误都可能造成员工实际身份证号码与社保局资料不一致,故在社保局用身份证号码查询不到该员工资料。

温馨提示:

身份证号码有除正常升位(十五位升级到十八位)外的变更,须报营运与人力资源部,提交盖有“户口专用章”的公安局证明,及时更正保险信息。

(2)确实未买保险

由其他单位调入时,原单位保险未及时停保,致使现在单位续增保未成功,由于信息未沟通好,时间一久就形成了两个单位都没买保险的情况。

温馨提示:

在调动或入职时,提醒原单位人事办理相关停保手续,问清什么时候给你停保,以便新单位及时增保。

同时调入新单位时提醒新单位人事增加你的保险。

5、在XX前单位买的保险可以和现在公司买的保险连上吗?

答:

XX区内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保险档案资料,属XX区内单位变动的,原单位减保,新单位增保,即可将原保险关系连续。

此类员工入职后直接由公司办理,无需员工另行办理其他手续。

6、离职后保险该怎么处理?

答:

员工离职,未离开XX者,可在新单位续投保,缴费年限累加计算。

如离开XX,属XX区外户籍的,可以选择将养老保险转移:

转出: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社保局XX办事处办理。

如委托办理,除带上述资料外代办人还需带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提供签字按手印的《委托函》打印《养老缴费凭证》单持转入地社保机构愿意接收并加盖公章认可的社保机构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的证明等办理转入。

注:

只有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

工伤与医疗保险同商业险一样属于消费险,在当月有发生才有报销;失业保险属于地方政策,只适用于就业当地。

(离职员工到新单位办公,户籍不是当地户口,建议养老先不转,实现全国统筹联网不用办理任何手续都累计养老年限)。

7、员工发生工伤,该怎么办理?

答:

员工发生工伤,不论门诊或住院,单位或员工都必须在发生事故的24小时内持伤者身份证到社保局驻各镇医院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发生事故的15日以内向劳动管理所呈交事故报告书,否则不予报销。

如属交通意外的工伤,员工必须及时报交通管理部门,向劳动管理所申请工伤认定时必须出具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证明。

8、发生工伤或意外医疗,有没有什么特别规定?

答:

凡符合手(足)外伤伤情的,必须送以下手(足)外伤指定医院治疗:

伦教医院三洲分院(27831892)、陈村谭村分院(23330000、23832500、23327008)、桂洲小黄埔医院(28304353)、龙江医院(23368627、23368327)、聚龙医院(23220227)、乐从医院(28861942)、勒流医院(255337250,出差外地或中心员工可就近治疗,但必须在24小时内报XX社保局备案。

9、发生疾病或意外住院,申报保险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

XX区内住院:

员工因病入住定点医院的,在入院三天内持身份证、医院办理入院手续的统计卡或病历首页到社保局驻院办公室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员工疾病不得直接入住市外医,否则不予报销。

出院三天内,本人到社保局校验身份,须持医生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主诊医生填写)、住院医疗费用发票、转出市外住院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单等单证到病人所属XX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10、报销医疗到底能报销多少钱?

怎么算的?

(针对在职人员)

答:

起付标准以上,扣除自负费用后的70%。

例:

一职工住院花了10000元,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计算。

第一步:

三级起付标准为1200元,即该职工需自付1200元,10000-1200=8800元,这样其余8800元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第二步:

区分基本医疗费用和非基本医疗费用。

假设:

其中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如自费药、超标准住院床位费、护理费、其他等)的费用1550元,8800-1550=7250元,则基本医疗费用为7250元。

第三步: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是70%,则为7250×70%=5075(元)。

即该员工需个人支付4925元,其余5075元由保险公司承担。

(七)附件

附件1:

养老保险转移委托函

附件2:

XX区工伤事故申报表

附件3:

XX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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